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正式)
危化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产生、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管理工作。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再具有原有用途的化学品。
包括: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残渣、废液、废气等;2. 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变质、损坏的化学品;3.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再使用的化学品。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具有以下特性:1. 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助燃性等;2. 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3. 需要特别防护和处理。
第三章废弃物的产生与储存第六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废产生、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记录制度。
第七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按照危废的性质、数量、储存条件和期限,合理选择储存设施。
第八条危废储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具有防泄漏、防腐蚀、防爆炸、防燃等安全防护措施;2.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 储存设施应位于安全区域内,远离人口密集区、水源地、重要设施等;4. 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章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理第九条运输危废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十条运输危废的车辆、船舶、铁路 container等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设施;2. 按照危废的性质、数量、运输路线和期限进行运输;3. 随车携带危废运输安全手册、应急处理设施和药品等;4. 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停留、装卸,确保安全、迅速到达目的地。
第十一条处理危废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规定。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不断增加,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不当可能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健康风险,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环保处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三、管理责任及权限1. 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单位负责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3.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单位负责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并确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识别和分类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危险性等级和性质进行识别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标识。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和储存2.1 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收集和储存;2.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存储要求,并进行标识;2.3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区域应设有警示标识,保持通风良好;2.4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期限应根据其性质和安全要求确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3.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循安全操作规程;3.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应具备安全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3.3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4.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4.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应遵循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原则;4.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3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过程中应做好监测和记录,确保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监督和检查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单位和处理单位应配合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改正相关问题。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有关责任部门负责把本部门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遵循“废弃物出自哪个部门、哪个部门负责处理”的原则,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
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各责任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各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环保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14、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15、本制度由生产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2)(____字)引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废弃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和公共安全问题。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治理的防治原则,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一般对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的管理要求如下: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中废弃物的安全处理,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应以安全为前提,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础,依法合规为标准,科学管理为手段。
第四条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应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废弃物的规范处理。
第二章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的制度、规范和操作技术标准;(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监测、采样、检测工作;(三)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四)组织开展员工培训和技术交流;(五)负责协调、监督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置工作;(六)定期组织废弃物的安全评估和检查。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包括有害废物、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标识,包括使用统一的标识符号、标签和颜色。
第九条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合,防止交叉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和储存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和储存设施,确保废弃物的安全收集和储存。
第十一条废弃物收集和储存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具备防火、防爆、防雷击等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具备密封、防漏、耐冲击等特性,必要时应进行包装和贮存。
第十三条废弃物收集和储存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置第十四条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和车辆。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5程序5.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存放管理,并交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5.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____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安全科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5.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储存、处理。
5.6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5.7储存危险化学品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物特性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废物应集中待处理,其暂时储存放置条件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不得露天存放。
5.8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和非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混同堆放;5.9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10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先清洗干净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理。
5.11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12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13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5.14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5.15有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5.16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4 页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为了防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本制度适用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
化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制度。
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无害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第 2 页共 4 页的原则。
4、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实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5、安全环保科对本厂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6、禁止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7、对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废弃物处理记录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2)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合理、安全和环保处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旨在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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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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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1138-21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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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本制度适用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
化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制度。
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无害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原则。
4、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实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5、安全环保科对本厂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6、禁止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7、对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8、安全环保科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并依法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
前款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9、应当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并向向其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成分或组成、特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10、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
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进行妥善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区环保局备案。
11、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2、厂长必须保证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安全负责。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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