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资料
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

48.0
7.4
重点发展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建设环泰山绿色能源旅游、万亩光电建筑一体化、百万平米地源热泵规模化推广、风力发电-抽水蓄能联合、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等工程;将新能源示范城市与绿色生态旅游城市相结合,使用太阳能和地热能满足泰山景区照明、采暖和制冷需求;利用光电建筑、秸秆发电、风力发电、抽水蓄能和城市垃圾发电满足城区、工业园区和农村电力和热能需求。
长治市
275.0
6.4
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规模化利用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秸秆发电开发为城市提供清洁电力;利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为城市提供热能和燃料,到2015年,太阳能集热器安装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量达到10万吨,沼气利用量达到6000万立方米。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东营市
130.0
10.0
重点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到2015年,建筑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900万平方米;在中心城区、河口城区、东营港等区域推广深层地热供暖、土壤源热泵、海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890万平方米,积极开展地热能取热在石油工业规模化应用示范;通过秸秆热解制生物燃料和垃圾能源化利用项目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
河北省
承德市
95.0
11.1
重点发展风电和地热能。结合百万千瓦基地建设推动风电规模化应用,提高风电的就地消纳比例,到2015年风电占新能源利用量的比例达到75%以上;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广地下水源和污水源热泵,提高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供暖的比例。
邢台市
115.0
6.6
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建立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浅层地热能应用为发展重点,风电、生物质发电共同发展的城市新能源供应体系,到2015年,太阳能热利用在建筑领域利用比例超过70%,新增屋顶光伏发电系统80万千瓦,新增地源热泵供冷供暖面积300万平方米。
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2.28
•【文号】发改环资〔2024〕241号
•【施行日期】2024.02.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241号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人民政府: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4〕27号)有关要求,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做好指导支持。
北京市各有关方面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
履行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并加强与河北省的协调合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08•【文号】发改办规划[2012]507号•【施行日期】2012.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2〕5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农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208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推荐了一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能代表该地区城镇发展水平、改革创新意识强、对承担试点任务积极性高、勇于探索和实验、不同类型的城市和小城镇。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天津市东丽区等64个市(区)和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等369个镇列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试点城镇要在当地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发展规划创新,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政府管理体制,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加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
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合理分配公共资源,探索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途径,为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科学制定城镇化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示范。
各地发展改革委、有关主管部门及试点城镇的上级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根据《通知》中有关试点内容的要求,积极指导和帮助试点城镇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和试点方案,指导试点城镇积极探索,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地级市的试点方案报上级政府、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备案,县级市、市辖区及小城镇的试点方案应在上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备案。
全国个资源型城市名单

全国个资源型城市名单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全国资源型城市名单(2013年版)全国资源型城市有262个城市,其中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126个,县级市62个,县(包括自治县、林区等)58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16个。
注:1.带*的城市表示森工城市。
?2.资源型城市名单将结合资源储量条件、开发利用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调整。
资源型城市综合分类(2013年)地级行政区66个:张家口市、承德市、邢台市、邯郸市、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忻州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吕梁市、赤峰市、本溪市、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河市、大庆市、鸡西市、牡丹江市、湖州市、宿州市、亳州市、淮南市、滁州市、池州市、宣城市、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赣州市、宜春市、东营市、济宁市、泰安市、莱芜市、三门峡市、鹤壁市、平顶山市、鄂州市、衡阳市、郴州市、邵阳市、娄底市、云浮市、百色市、河池市、广元市、广安市、自贡市、攀枝花市、达州市、雅安市、凉山彝族自治州、安顺市、曲靖市、保山市、普洱市、临沧市、渭南市、宝鸡市、金昌市、平凉市、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县级市29个:鹿泉市、任丘市、古交市、调兵山市、凤城市、尚志市、巢湖市、龙海市、瑞昌市、贵溪市、德兴市、招远市、平度市、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应城市、宜都市、浏阳市、临湘市、高要市、岑溪市、东方市、绵竹市、清镇市、安宁市、开远市、和田市;县(自治县、林区)46个:青龙满族自治县、易县、涞源县、曲阳县、宽甸满族自治县、义县、武义县、青田县、平潭县、星子县、万年县、保康县、神农架林区、宁乡县、桃江县、花垣县、连平县、隆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藤县、象州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铜梁县、荣昌县、垫江县、城口县、奉节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文县、开阳县、修文县、遵义县、松桃苗族自治县、晋宁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马关县、曲松县、略阳县、洛南县、玛曲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宁县、拜城县。
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31个示范工业园区明细

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31个示范工业园区明细天津市,作为中国的重要沿海城市之一,拥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
近年来,天津市不断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示范工业园区的建设,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31个示范工业园区的明细。
一、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旨在吸引外资、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该开发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占地面积约98平方公里,拥有优越的港口、交通和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成为天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天津市31个示范工业园区天津市共有31个示范工业园区,这些园区分布在不同区域,主要涵盖了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以下是各示范工业园区的名称和主要特点: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
3、天津临港经济区:重点发展港口物流、海洋工程、先进制造业等产业。
4、天津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
5、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主要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产业。
6、天津滨海航空航天产业园: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新材料等产业。
7、天津滨海旅游度假区:主要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产业。
8、天津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主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9、天津武清开发区: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产业。
10、天津京津冀人工智能产业园:主要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产业。
.....(此处省略21个园区信息,避免繁琐冗长)以上是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31个示范工业园区的详细介绍。
这些园区在天津市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天津市的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名单

附件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名单
1、天津市:静海区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托克托县
3、辽宁省:沈阳市、鞍山市、建平县
4、吉林省:洮南县
5、黑龙江省:通河县
6、江苏省:徐州市、扬州市、丹阳市
7、浙江省:台州市、安吉县、海宁市
8、安徽省:阜阳市、凤阳县、繁昌县
9、江西省:吉安市、丰城市、樟树市
10、山东省:聊城市、平原县、招远县
11、青岛市:城阳区
12、河南省:洛阳市、新乡市、长葛市
13、湖北省:荆门市、枝江市、潜江市
14、湖南省:长沙市、安化县、安乡县
15、广东省:湛江市、广宁县、罗定市
16、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
17、四川省:泸州市、浦江县、西充县
18、重庆市:綦江区、合川区、梁平县
19、云南省:曲靖市、祥云县
20、贵州省:六盘水市、铜仁市、岑巩县
21、陕西省:韩城市
22、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23、甘肃省:白银市、临夏市、泾川县
2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永宁县、青铜峡市
25、青海省:大通县
2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
2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师34团、一师10团。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4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07e89e74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92.png)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可再生能源在调整能源结构和保护环境方面的作用,国家能源局组织各地区编制了新能源示范城市和新能源应用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
经对各地区上报的规划进行审核,确定了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名单,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新能源示范城市评价指标,经对各地上报的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进行复核,确定北京市昌平区等81个城市和8个产业园区为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
具体名单及建设内容见附件。
二、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应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遵循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的发展理念,确立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积极推动各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区域供电、供热、供气、交通和建筑中的应用,显著提高城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三、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要创新可再生能源开发方式,探索多种可再生能源优化组合、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相互协调的综合利用模式。
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类投资主体和需求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政策和管理创新等激发市场活力。
四、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要加强规划统筹协调,将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提出约束性发展指标。
“十城千辆”示范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情况调

•1.3 调研对象
•
1.3.1 示范城市概览
•
1.3.2非示范城市概述
•1.4 调研过程简述
•
1.4.1调研方式
•
1.4.2 调研人员
•
1.4.3 调研内容
•1.1 国家“十城千辆”工程概述
• 2006年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明确地把发展非化石能源作为推进能源结构多元化的重要手 段,把发展电动汽车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致力于交通能源的转型和 动力系统的变革。
•● 第一批城市 •◆ 第二批城市 •▲ 第三批城市
•1.3调研对象 •1.3.1 示范城市概览
城市
北京 上海 重庆 长春 大连 杭州 武汉 深圳 济南 合肥 长株潭 昆明 南昌
批次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方案论证 大致时间 2010.1 2009.10 2009.5 2009.6 2009.6 2009.7 2009.7 2009.9 2009.5 2009.5 2009.7 2009.7 2009.8
•1.4 调研过程简述 •1.4.1调研方式
• 本次调研分两批,两个小组同时进行,实地调研15个城市,共历 时1个月,采取网络资源收集、实地考察、与政府及行业相关部门沟通 、与驾驶员深度访谈、电话访问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旨在从多渠 道,多角度,多方位深入掌握各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示范推广 的一手资料,然后通过总结归纳与分析,为公司开展重点城市营销提供 科学依据。
•1.4 调研过程简述 •1.4.2 调研人员
•1.4 调研过程简述
•1.4.3调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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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
80.0
8.0
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城区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和分散式风力发电等项目推广使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在郊区开展集中型风电和光伏电站建设。到2015年,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占电力总装机的比例超过25%。
阜新市
51.0
7.0
重点发展风电。利用丘陵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在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围绕负荷中心建设分散式风电场,到2015年建成分散式新能源发电装机75万千瓦。积极开展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和地源热泵供暖等项目建设。
亳州市
23.0
16.7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建设酿酒产业园新能源综合利用、中药制药新能源利用、酿酒和中药制药行业工业生物质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等工程;依托中药制药和酿酒两大产业,利用药渣、酒糟和酿酒废水等开展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工程;在市区推广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应用。
福建省
莆田市
96.0
10.7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建设生物质综合利用、太阳能热利用普及、地热采暖、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工程;利用丰富的农林生物质能资源,构建以生物质发电、沼气和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为主,太阳能和地热能利用为辅的城市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到2015年生物质能占新能源利用量比例达到50%以上。
大同市
104.0
7.4
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型光伏电站、分散式接入风电、风电规模化开发利用等工程,规模化开发利用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电力,通过与传统火电、水电等能源互补利用,提高市区清洁能源消费水平。
6.7
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一体化的建筑光伏发电系统;建立以沿海高山、滩涂围垦区、近海岛屿等陆上风电场为核心,近海海上风电场为补充的风电开发格局;积极推动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和小水电开发利用。
宁波市
134.0
6.7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利用垃圾焚烧发电和固体成型燃料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逐步扩大小型风力发电和风光互补系统应用范围。利用工业园区和大型公共设施建筑屋顶开发与建筑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公共建筑、行政办公楼和部分住宅小区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和地源热泵。
伊春市
83.0
13.4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和风能。利用丰富的生物质能资源建设热电联产电厂,为当地提供清洁电力并用于集中供暖;积极推动生物质气化和沼气、污泥能源化利用;利用风电和小水电为城市提供清洁电力。
海伦市
18.9
13.9
重点利用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建设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利用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能资源生产清洁电力和固体成型燃料;在市区和乡村镇推广利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房等;在工业园区和近郊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双城市
25.6
12.2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建设垃圾发电示范、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沼气利用等项目,利用秸秆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代替燃煤,到2015年,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利用量达到22万吨,利用生物质发电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江苏省
扬州市
126.0
8.0
重点发展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建设新能源“智谷”工程、立体化综合型新能源社区、古城新能一体化、城市“绿矿”生态工程和网络化智能型绿色交通系统等工程,推动新能源在城市建筑、交通和社区中的规模化应用,探索开展智能电网示范。
南安市
28.0
7.0
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利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小水电和垃圾焚烧发电满足城市电力需求,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达到25万千瓦以上。
江西省
赣州市
200.0
19.5
重点利用生物质能和小水电。利用农林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和垃圾填埋发电,到2015年,80%的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对现有小水电工程进行建设改造;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的互补利用。
河北省
承德市
95.0
11.1
重点发展风电和地热能。结合百万千瓦基地建设推动风电规模化应用,提高风电的就地消纳比例,到2015年风电占新能源利用量的比例达到75%以上;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广地下水源和污水源热泵,提高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供暖的比例。
邢台市
115.0
6.6
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建立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浅层地热能应用为发展重点,风电、生物质发电共同发展的城市新能源供应体系,到2015年,太阳能热利用在建筑领域利用比例超过70%,新增屋顶光伏发电系统80万千瓦,新增地源热泵供冷供暖面积300万平方米。
长治市
275.0
6.4
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规模化利用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秸秆发电开发为城市提供清洁电力;利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为城市提供热能和燃料,到2015年,太阳能集热器安装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量达到10万吨,沼气利用量达到6000万立方米。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新余市
57.0
6.6
重点发展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依托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型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普及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新建建筑和旧城改造过程中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系统。
山东省
德州市
52.0
8.0
重点发展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依托太阳能光热产业和“中国太阳能城”普及各类太阳能热利用产品,人均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探索光电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生物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各类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电、用热、供暖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
浙江省
温州市
77.2
8.6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推动垃圾发电、污泥能源化、餐厨垃圾能源化利用在内的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以产业园区和大型公共建筑为载体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提高居民住宅和城市医院等领域的太阳能热利用普及率,加快空气源和水源热泵地热能开发,探索潮汐能发电项目建设。
台州市
35.7
安徽省
芜湖市
38.0
6.5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积极推动固体成型燃料供热和生活垃圾处理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将市区30%的燃煤、燃油小锅炉改造为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锅炉,对生活垃圾、污泥等进行资源化利用;推进太阳能和地源热泵供暖技术在城区的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建设绿色新能源建筑集群、绿色科技型滨湖新区、农林生物质能源化综合利用、城市废弃物多元化综合利用等工程;依托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城市废弃物多元化技术开展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提高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区建筑中的利用。
吉林省
洮南市
45.0
25.7
重点发展风电。依托低碳示范小区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示范,依托工业低碳产业园区建设开展分散式风电应用示范,促进风电就地消纳。到2015年,风电占新能源利用量的比例超过50%;积极开展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新能源节能低碳示范小区等项目建设。
敦化市
33.0
18.0
重点发展生物质、风电和地热能。通过生物质秸秆直燃发电厂解决城市供电问题,推广分散式风电解决风电就地消纳,利用城市“暖房子”工程推动污水源和土壤源热泵技术应用,多项并举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供电和供暖比例。
盐城市
72.0
10.6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农村秸秆与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资源开展生物质能综合化利用,利用小型生物质秸秆气化发电解决农村电力供应,利用秸秆成型燃料替代燃煤锅炉;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和“阳光屋顶”工程为城区电力和热力供应提供清洁能源。
南通市
104.0
8.2
重点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以“四个一型”绿色园区工程、“十项”生物质能规模化利用工程、绿能供热工程等项目为支撑,通过实施绿色园区和绿能供热工程,推动新能源在城市电力、交通和供热体系中的立体化应用。
白城市
28.0
16.8
重点发展风电和生物质能。推广分散式风电解决风电就地消纳,通过生物质秸秆直燃发电厂解决城市供电供热问题,在新城和工业开发区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快普及学校和宾馆等公用和民用建筑的太阳能热利用。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50.0
8.3
重点发展绿色电力和地热能。建设绿色电力和城市微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建筑建设等工程,综合利用小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为城市提供清洁电力。在城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垃圾焚烧发电,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地源热泵应用面积达到340万平方米。
重点发展风能和生物质能。在秀屿区、涵江区等资源丰富、工业发达、用电负荷较高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为城市提供绿色电力;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和畜禽场污染治理工程,促进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能源化利用。
建瓯市
50.0
38.0
重点发展生物质和小水电。利用木屑、竹木、秸秆及农林废弃物等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到2015年成型燃料消费量达到30万吨以上;利用小水电和风电开展清洁电力互补应用,依托城东工业园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嘉兴市秀洲区
31.0
10.0
重点发展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建设居住建筑太阳能热利用、商业建筑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污泥干化焚烧综合利用等项目,到2015年末,规划区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2万千瓦,人均太阳能集热面积超过900平方米/千人;通过污泥和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为城市提供蒸汽和电力。
附件1:
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第一批)
省(区、市)
示范城市
名称
2015年
重点建设内容
替代能源量(万吨标准煤/年)
占城市(市区、园区)能源消费比例(%)
北京市
昌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