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要点
市级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计划方案【3篇】

市级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计划方案【3篇】方案一:促进市级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细化“放管服”改革措施1. 政府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并公开透明审批标准和时限。
2. 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更便利、高效的在线办事服务,推行“一网通办”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4. 鼓励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5.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推行人才积分制度,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多的福利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本市创业发展。
二、加强营商环境宣传和推广1. 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本市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取得的成效。
2. 组织举办营商环境交流会和研讨会,邀请企业代表分享在该市所获得的便利和支持。
3. 汇总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和意见,形成宣传资料和案例,供其他企业参考和借鉴。
4. 建立快速反馈机制,及时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企业满意度和口碑的提升。
三、加强跨部门合作1.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
2. 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和难题。
3. 加强对县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推动县级各部门跟进市级“放管服”改革政策,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方案二:市级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计划一、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1. 整合重复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2. 改善办事环境,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二、优化营商环境1. 加大政府服务力度,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解决企业在办事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2. 打造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智慧园区,提供便捷的办公场所和配套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一、完善政策制度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建立健全的政策制度框架,为企业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营商环境的优化需要建立多种多样的机制,如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机制,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扶持政策尤为重要。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可以适当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如降低增值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减免等。
在金融扶持政策方面,可以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金融产品支持企业融资。
二、加强公共服务加强公共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
公共服务涉及到企业开办手续、招聘人才、找合作伙伴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联动协作,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服务。
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简化审批程序企业在办理各种手续时,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如组建企业、注册资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这些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容易造成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简化审批程序,让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加快企业开办和营业的速度。
可以采取合理化的审批机制,适当减少审批环节,完善远程办公等便民措施,降低办事难度和成本,方便企业快速发展。
四、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
要加强市场监管,需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对重要领域和敏感产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惩罚力度,促进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规范程度。
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对于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要建立优质的企业文化,需要重视企业核心价值观,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企业管理流程,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助推企业效益的不断提高。
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点是多方面的,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共同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政策制度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审批程序简化、市场监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得到重视和推进,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模板5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模板5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第1篇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道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我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
全面开展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街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
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提升依法服务水平。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对认领和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全方位服务和执行到位;深入推进首问责任制+承诺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3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
街道营商办将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营商员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
加大对《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的宣传。
对企业在惠企政策落实上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
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产业补贴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
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措施。
8、强化法律服务。
送法规上门进行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7篇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7篇第1篇示例: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国投资环境和竞争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在2023年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下面将重点介绍2023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策法规优化方面1. 深入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2. 加强企业投资准入和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3. 完善企业退出机制,规范市场退出程序,保障企业退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优化配置。
4. 加强对外国投资者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吸引更多外国企业投资。
二、服务优化方面1. 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办理手续,压缩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2. 推行“一口受理、多部门协同”,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3. 开展“一站式”注册服务,整合注册资本、税务、工商、银行等服务,提供一站式注册服务,简化企业注册流程。
4. 加强对外贸易企业的服务支持,优化进出口手续,减少贸易摩擦,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三、监管优化方面1.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鼓励诚信经营,强化信用监管,提升市场准入标准。
2. 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3.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审批制度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4. 完善企业登记和年检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合规意识,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四、营商环境宣传方面1. 加强对营商环境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企业对政策的了解和信任度,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2. 定期发布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报告,公布各地区、各部门的营商环境排名,促进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竞争与借鉴。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2.03.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2022年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浙江省商务厅2022年3月29日2022年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2年全省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对标营商环境国际标准,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商务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推进国际投资便利化1.营造统一透明的外商投资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争取在金融、信息等领域外资取得突破。
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
2.打造高效的投资促进体系。
迭代升级国际投资“单一窗口”。
建立省市县联动和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重大外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稳外资督查和激励机制,形成招商引资各环节和重大项目落地双闭环的招商机制格局。
加强北京、上海和新加坡、德国等商务代表处建设,健全国内外招商网络。
加强投资促进,深化展会招商,强化中介招商,创新开展资本招商,围绕重点产业链,举办一系列招商活动。
积极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继续开展系列投资促进活动。
抓住RCEP机遇,加强投资促进活动。
3.健全精准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省领导联系机制,开展全流程服务。
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开展外资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5场外资企业圆桌会。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嘉政办发〔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40号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6日嘉峪关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22年度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三地两点”功能定位,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一届人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努力塑造“嘉快办·逾难关”政务服务品牌,不断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与数字政府建设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整体谋划,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支持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展
02 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积极
作用,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加强媒体监督
03
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进行曝光和批评,推动问题解决。
05
预期成果与影响
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 场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 ,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创 新创业环境,进而促进大众
建立综合服务平台
搭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支持、人才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入国际组织
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经济 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组织活 动,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营商环境 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VS
借鉴国际经验
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营商环境建设经验 ,如新加坡、香港等地的成功做法,不断 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水平。
提高社会满意度和幸福感
增加居民就业机会
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的发展,进而增加就业机会,提 高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提高公共服 务的覆盖面和质量,进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优良的营商环境有利于降低社会矛盾和冲突,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 定和可持续发展。
06
工作方案亮点与特色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简化审批流程
重点针对企业开办、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等关键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一窗通办。
加强涉企收费治理
针对涉企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最新整理司法局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工作汇报.docx

最新整理司法局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工作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司法局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工作汇报尊敬各位领导:大家好!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我局优化发展环境及重点亮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深挖问题,缩短差距,大力提升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在优化发展环境上,我局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座谈讨论、征求意见等形式,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一是在队伍建设上,结合“两学一做”,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培养典型宣传典型,激发队伍工作热情,提高队伍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二是在工作程序上,强调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公证工作中严格要求按程序办证,杜绝出现人情证、假证、错证、不收费乱收费现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严把各个关口,严密各个环节,确保整个矫正过程中依法管理依规管理;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严格按照调解三原则进行调解,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在业务延伸上,侧重职能延伸,力求便民利民。
公证处针对老年人、农民工、军属、创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出台专项措施,为依法维权、全民创业提供保障;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效率;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于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提供免费预约上门服务,做到法律援助服务到现场、到病床、到家庭,将“援则优援”的理念落到实处。
在服务能力上,从服务的覆盖面上入手,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破解服务基层能力不足问题。
在触角延伸上,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室和司法大院建设力度,将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职能融入其中,零距离服务基层群众,使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最基层的每家每户;在律师资源的有效利用上,借助市司法局“村村有律师”活动的契机,与x 市x个律师所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了所所对接,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咨询、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破解了我县律师资源匮乏的难题,极大的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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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不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职能深刻转变,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
修订《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
〔编办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精简行政许可事项。
通过取消、委托、下放等方式,再取消下放一批省、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赋予市级以下更多自主权。
向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第三批省级管理事项。
加强对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的评估。
〔省办公厅、编办、商务厅按职责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整治各类变相审批。
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和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
〔省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0年年底前力争将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对相关企业资质资格推进告知承诺管理,对有条件的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一网通办”。
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任务落实。
2020年6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分类优化审批流程。
在成都市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在小型仓储工业项目、改造项目等工程项目中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试点。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建设,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中心按职责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出台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完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2020年年底前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投资项目线上核准。
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推进审批合法性审查,积极疏解治理投资堵点。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
以“多规合一”为基础,2020年年底前建成“一张图”系统。
全面推行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
推进实施“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测绘服务领域“多测合一”改革,稳步推进“多验合一”。
探索开展规划影响评价、节地评价等“一个报告、一次论证”,简化办理流程。
探索推进区域评估,2020年年底前,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土地供应环节不再就区域类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
〔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深入推进减证便民。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制管理,2020年年底前推动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
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司法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九)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持续深化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20年年底前力争在全省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
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手机应用程序(APP),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首次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2020年年底前将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
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入企业开办环节。
鼓励各地提供免费刻章、免费寄递等服务,推动企业开办“零成本”。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2020年年底前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现网上审批。
做好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下放承接工作,2020年年底前推动部分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下放(委托)至市级。
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制度,实现一张证书载明企业全部获证产品。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动态衔接。
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放宽服务业准入。
推动国家关于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等任务落实,大力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动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持续激发创业创新(十四)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
在全省范围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意见,规范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形式和操作流程。
出台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指导试点单位完善内部管理。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高层次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等倾斜。
〔科技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理规范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准入证和上岗证。
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对符合等级认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实施备案管理,监督指导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评价和证书颁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建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
争取设立中国(西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快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支持建设一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和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加大侵犯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争取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开展重点产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按职责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持续改善社会服务(十七)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
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建设省、市、县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
启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管理平台的联通融合,构建“互联网+教育”大平台。
鼓励社会办医,出台省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
〔民政厅、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优化医保结算服务。
出台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优化医保结算系统,2020年年底前各统筹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院结算范围,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
对社会办医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2020年年底前各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完成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
〔省医保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
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公示收费清单。
优化办水、办电、办气涉及的占掘路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
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事,规范报装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2020年年底前将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
推进用水用气便利化改革,2020年年底前成都市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市(州)报装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
〔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监管办按职责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推进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
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建立公证与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技术。
严格执行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制度和服务收费标准。
深化公证机构改革,释放公证服务活力。
〔司法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二十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