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建价发[2010]16号关于印发《2010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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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历年结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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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历年结算⽂件2014年建设⼯程结算⼯作会议纪要⼀、综合性问题:1.关于2015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的编制情况。

省建设⼯程造价管理总站正在组织编制2015年我省建设⼯程计价定额,2015年计价定额的编制与国家⽬前正在编制的建筑与装饰⼯程、通⽤安装⼯程、市政⼯程消耗量标准进度同步,预计将于2015年下半年颁布执⾏。

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程⼯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程量计算规范;《建筑⼯程建筑⾯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安装⼯程费⽤项⽬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程施⼯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等将在我省新⼀届计价依据体系中全⾯执⾏。

2.关于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如何处理?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应由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给予解释。

3.关于地⽅税务部门代缴的社会保障费问题如何处理?此问题在上两个年度的结算会议纪要中已经明确,对于地税部门代缴的这部分社会保障费,不计⼊⼯程造价。

应由承包⼈向发包⼈出具相应⼯程项⽬的地税部门代收社保费的收据,由发包⼈⽀付给承包⼈。

⽬前我省对计⼊⼯程造价的规费是按“以⽀定收”的原则进⾏核定。

规费计取标准的作⽤有两个,其⼀是直接按核定的标准在结算中计取规费;其⼆,对于有劳保统筹的城市,按照规费核定的标准,到劳保统筹部门⽀取社会保障费。

⼆、2008年计价定额问题:1.⼯程签证中发⽣的⼈⼯费和机械费如何计算?⼯程签证发⽣的⼈⼯和机械费⽤应按合同或投标⽂件关于计⽇⼯约定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是按市场租赁价格计算;⼆是按定额机械台班价格再取各项费⽤。

国有资⾦投资⼯程项⽬,按两者价格较低的计算;⾮国有资⾦投资项⽬协商解决或参照国有投资项⽬的⽅式处理。

2. 装饰装修定额2-46,2-47⼲挂花岗岩墙⾯与2-115墙⾯⼲挂花岗岩板有何区别,套项时,应如何选⽤?2-46,47是不⽤挂件直接⼲挂⽯材的做法;⽽2-115⽤的是不锈钢⼲挂件,是先挂钢龙⾻架后挂⽯材的做法。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0]123号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六部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投资估算、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预、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施工合同价款的变更及索赔费用的计算;提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服务;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监控与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

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经营服务性收费 , 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详见附表),价格浮动幅度上下不超过 20% 。

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为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市场秩序,通过招投标委托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在评标时,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价格浮动幅度。

第六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收费,由基本费和追加费两部分组成。

基本费以“送审工程项目造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追加费以“项目核减(增)额”为基数按规定的费率计算。

2019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共8页文档

2019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共8页文档

XXXX年度工作总结下面是赠送的年度工作总结,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欢迎再度光顾关于印发《2012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各市造价管理站(处),绥中、昌图县建设局:为了做好2012年我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我们于2012年11月13日在沈阳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发给你们,作为我省建设工程结算的依据。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2012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一、综合性问题(一)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备案的问题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辽住建发[2012]27号)精神,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指发包人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设计文件和常规的施工方法计算的、对建设工程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因此,编制招标控制价应该考虑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指数及10%风险因素和材料价格指数及5%的风险因素等。

2.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主体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

3.招标控制价的备案招标控制价实行备案制度,发包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前,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市、直管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经备案的招标控制价应及时公布,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任何部门不得违反本规定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上调或下浮已备案的招标控制价。

(二)关于人工费等价格调整的问题1.2010年《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市政维修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如何执行建设工程人工费的动态管理?按照《关于发布2011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辽建价发[2011]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市政维修工程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已经包含了辽住建[2010]36号文件上调的每工日5元,因此调整人工费是由定额人工费加上辽住建发[2011]5号文件规定的每工日上调8元做为调整人工费指数的基数。

关于印发《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辽建价发[2008]19号

关于印发《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辽建价发[2008]19号

关于印发《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辽建价发[2008]19 号各市造价管理站(处)、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科):为了做好2008年我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进一步完善《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关规定,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我们于2008年12月12日在沈阳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发给你们,作为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建设工程计价、工程进度款拨付以及工程结算的依据。

请认真执行,并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一、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有关问题1.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关系。

我省在编制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时,已充分考虑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因此,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有关要求是一致的。

在辽宁省应将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作为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附录。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照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清单编码、计量单位进行编制,上述四要素应与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规定相一致;工程项目名称与计价定额不一致的,应在项目特征栏目中描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表格应按《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规定的表格执行。

2.2008 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问题。

根据新修编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竞争的费用,因此该项费用必须按2008 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规定费率全额计取。

2008-2014辽宁省建筑工程结算文件

2008-2014辽宁省建筑工程结算文件

2014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辽建价发[2014]8号一、综合性问题:1.关于2015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的编制情况。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正在组织编制2015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5年计价定额的编制与国家目前正在编制的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进度同步,预计将于2015年下半年颁布执行。

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等将在我省新一届计价依据体系中全面执行。

2.关于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如何处理?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应由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给予解释。

3.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缴的社会保障费问题如何处理?此问题在上两个年度的结算会议纪要中已经明确,对于地税部门代缴的这部分社会保障费,不计入工程造价。

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相应工程项目的地税部门代收社保费的收据,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目前我省对计入工程造价的规费是按“以支定收”的原则进行核定。

规费计取标准的作用有两个,其一是直接按核定的标准在结算中计取规费;其二,对于有劳保统筹的城市,按照规费核定的标准,到劳保统筹部门支取社会保障费。

二、2008年计价定额问题:1.工程签证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如何计算?工程签证发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应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关于计日工约定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是按市场租赁价格计算;二是按定额机械台班价格再取各项费用。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按两者价格较低的计算;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协商解决或参照国有投资项目的方式处理。

2. 装饰装修定额2-46,2-47干挂花岗岩墙面与2-115墙面干挂花岗岩板有何区别,套项时,应如何选用?2-46,47是不用挂件直接干挂石材的做法;而2-115用的是不锈钢干挂件,是先挂钢龙骨架后挂石材的做法。

2011年辽宁建设工程结算辽建价发[2011]27号

2011年辽宁建设工程结算辽建价发[2011]27号

关于转发《2011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抚建[2011]106号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现将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2011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辽建价发[2011]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并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

一、税金调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11〕4号)精神,现就我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的税金调整如下:自2011年2月起,凡在市区内的建设工程,计征标准为3.48%;在县城、镇内的建设工程,计征标准为3.41%;不在上述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计征标准为3.28%。

调整后的税金内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造价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9月22日颁布,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请各单位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处理、反馈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

附:《2011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略)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转发《关于印发〈2011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本建价发[2011]5号各自治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辽宁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1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辽建价发[2011]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增加“人工费指数调整”项目,清单计价工程列入其他项目费清单,按定额计价工程列入其他费项目,只计取税金。

2.有拦标价的工程,建设单位编制拦标价时,“人工费指数调整”原则上应按基准日人工费指数加上风险系数的最高上限考虑,此上限即作为本工程的风险系数。

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0二次修正)

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0二次修正)

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6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0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十五条删去。

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建筑材料、设备供应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发包;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属于保密、特殊专业工程,可以直接发包;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贷款的工程,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形式发包。

”第三十三条修改为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验收前,拆除现场围档和临时设施,清除场内建筑垃圾。

建设工程竣工后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建筑、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以下统称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及中介服务和建筑构配件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建筑市场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合法交易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

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检举、揭发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政府或者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第一章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第一节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编制第三节工程量清单计价第四节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第五节建设工程费用组成第六节2009年辽宁省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七节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第八节使用2008计价依据注意事项第一节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一、编制依据及作用1、编制依据:2008年辽宁省计价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计价规范》及附录、《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捰操作规程、摄影师评定标准、宝剑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2、作用:(!)2008辽宁省计价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

(2)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栏标价的依据。

(3)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

(4)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投票报价和衡量投票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6)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3、编制条件:2008年辽宁省诗人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时行编制的。

4、2008年辽宁省计价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和技术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计价定额的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抹灰工和装饰工65元。

(二)材料1、计价定额采用材料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设计的合格产品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

占材料比重很小的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计价定额材料场内搬运距离按300米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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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辽建价发[2010]16号
关于印发《2010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科):
为了做好2010年我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我们于2010年12月8日在沈阳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发给你们,作为我省建设工程结算的依据,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印发
打字:姜慧校对:吴宏伟(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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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1、为了加强补充单位估价表管理,从2011年1月1日起,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缺项项目,需做补充单位估价表。

补充单位估价表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提出,经市造价管理部门审核,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备案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对于不属于该文件规定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如果已由承包人实际支付的,可将该费用列入其他项目费。

3、建筑物屋顶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装饰性结构,其脚手架费用按实际搭设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该部分结构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系数0.15计算。

4、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如设备管道夹层高度超过2.2m时,该夹层面积应作为计算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水泵加压台班费的计算基数。

5、机械挖冻土工程,冻土层厚度在300mm以内时,不计算挖冻土费用;冻土层厚度超过300mm 时,冻土层破碎工程量(全部冻土体积),执行2008年《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1 土石方工程中的1-334 机械破碎松石子目。

破碎后冻土层的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的机械挖土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楼梯其混凝土实际用量超过定额含量时,混凝土量可以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7、2010年《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垂直运输费已经含在各项目中,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运输考虑的,如采用机械运输不予调整。

水平运距按50m考虑,超过50m时,按实
计算。

8、钢筋规格搭接计算方法:规格搭接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如果规格搭接采用机械连接方式,且计取机械连接费用时,应从规格搭接的接头数量中扣除相应的机械搭接接头数量。

9、装饰装修工程的油漆、涂料、刮大白、裱糊工程量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10、市政道路工程中使用成品沥青混凝土的,其沥青炼制与沥青混凝土加工搅拌费已经包含在成品价格中,不得重复计算。

11、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机械台班的燃料动力费可按实调整。

其调整方法为:机械台班燃料动力消耗量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标准》中给定的燃料动力消耗量,单价按市场价格调整,差价计入材料费中。

如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标准》中没有该种机械的燃料动力消耗量,则应按该种机械产品说明书中给定的理论消耗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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