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366680 等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欧洲专利局专利数据库检索与使用

h
39
检索结果:部分指定国专利失效:AT,失效日 2000.4.12;BE,失效日2000.4.12;CH,失效 日2000.4.12;DE,失效日2000.7.13;DK,失 效日2000.7.12;ES,失效日2000.4.12;FR, 失效日2000.8.9;GB,失效日2001.2.13;IE, 失效日2001.2.13;LI,失效日2000.4.12;NL, 失效日2000.4.12;PT,失效日2000.7.12;SE, 失效日2000.7.12。
检索结果:有效,专利权期限未来届满日2016.
4.12。
h
41
常用国别代码
CH 法国: FR 德国: DE
俄罗斯: RU 意大利: IT 韩 国: KR 加拿大: CA 澳大利亚:AU 英 国: GB
h
42
人们把这种具有共同优先权的在不同国家或国际专利组织多次申请、多次公布或批 准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文献称作同族专利
以下为一组同族专利:
US4588244A(申请日:1985年1月14日) 优先权
JP61198582A(申请日:1985年11月30日)
GB2169759A(申请日:1986年1月3日)
h
16
检索项输入格式
IPC (IPC分类):
B62 A47J B60N2/00 B60N2/28
h
17
检索项输入格式
Keyword(s) in title(发明名称):
hair plastic bicycle plastic and bicycle “plastic bicycle”
欧洲专利的检索与利用

欧洲专利局EPO网主页 欧洲专利局EPO网主页 EPO
Search(快速检
它提供了关键词和专利权人(申请人) 种检索途径。 它提供了关键词和专利权人(申请人)2种检索途径。
检索结果的题录显示屏
选中的检索结果的文摘显示屏
专利说明书全文显示
2 Advanced Search(高级检索) (高级检索) 它提供了关键词、专利权人(申请人)、IPC号 专利号、 它提供了关键词、专利权人(申请人)、IPC号、专利号、 )、IPC 申请号、日期等多种检索途径及其组配检索。 申请号、日期等多种检索途径及其组配检索。
检索注意事项
1.除了字段之间的逻辑与组配检索之外, 1.除了字段之间的逻辑与组配检索之外,字段内可进行 除了字段之间的逻辑与组配检索之外 逻辑与(AND)、逻辑或(OR) 逻辑非(NOT)的组配检索。 )、逻辑或(OR)、 (NOT)的组配检索 逻辑与(AND)、逻辑或(OR)、逻辑非(NOT)的组配检索。 2.还可进行前方一致(即后截词)检索: 2.还可进行前方一致(即后截词)检索: 还可进行前方一致 代替任意多个字符; “*”:代替任意多个字符; 个字符; “?”:代替0至1个字符; :代替0 “#”:仅代替一个字符。 :仅代替一个字符。 3.不仅能检索欧洲各国的专利信息, 3.不仅能检索欧洲各国的专利信息,也能检索世界其它 不仅能检索欧洲各国的专利信息 国家的专利信息
Search(号码检索) 3 Number Search(号码检索)
它提供了按国家代号及专利出版号检索的途径。 它提供了按国家代号及专利出版号检索的途径。
4
Search(分类检索) Classification Search(分类检索)
它提供了在线查找IPC号的一种途径。 它提供了在线查找IPC号的一种途径。 IPC号的一种途径
欧洲专利检索[1]
![欧洲专利检索[1]](https://img.taocdn.com/s3/m/9ca43c671ed9ad51f01df291.png)
esp@cenet
共分为三个数据库 欧洲专利数据库(EP-esp@cenet)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数据库(WIPOesp@cenet) 世界范围(Worldwide)专利数据库
网址: /
提供4种检索方式 Quick Search (快速检索) Advanced Search (高级检索) Number Search (号码检索)
欧洲专利检索
一 欧洲专利介绍
欧洲专利局(EPO)是根据欧洲专利公约 (EPC),于1972年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 间组织。 EPO已经同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和日本特许厅(JPO)并驾齐驱,成为世 界三大专利审批机构之一。 由EPO授权的专利即为欧洲专利,其可在 EPC的所有缔约国受到法律保护。
欧洲专利局(EPO)
在线专 利60 llion
欧洲专利说明书种类
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European Patent Applications),文献种类标识代码A 欧洲专利说明书(European Patent Specification),文献种类标识代码B
专利文献号 文献号是各工业产权局在公布专利文献 (包括公开出版和仅提供阅览复制)或授 权、注册、登记时为每件专利文件编制的 序号。 文献号仅由一组阿拉伯数字表示。国别代 码和文献种类代码虽然不是构成文献号的 组成部分,但在专利文献上国别代码和文 献种类代码要和阿拉伯数字一起连用。
格式:国别代码+专利文献号+文献种类标 识代码 专利国别代码:WO(世界知识产权组 织)、US(美国)、CA(加拿大)、CN (中国)、DE(联邦德国)、GB(英 国)、JP(日本)
二 欧洲专利检索系统(esp@cenet)
欧洲专利局网站专利检索

5
(三)EPO的专利审查程序
《欧洲专利公约2000年修订案》(EPC2000,2007.12.13生效) 对欧洲专利的一些影响: 1、提出优先权请求的期限可以延长到自在先申请日起16个月内, 但仍需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欧洲专利申请。 ——可能会造成欧洲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A1类文献)中不包 含优先权信息,但EPO会补充公布优先权信息 2、递交欧洲专利申请时,可以暂不递交权利要求,待EPO发出 通知后,两个月内递交即可。 ——A1类文献中一定会包含权利要求,但可能不包含检索报告 3、增加授权后专利撤回或限制性修改程序,即专利权人在专利 授权后可以对其专利提出撤回或限制性修改的请求。 ——增加新的欧洲专利文献种类(B3)
欧洲各国专利:各个国家分别进行审查、检索、公 布、授权/驳回。
3
(二)欧洲专利的有效范围
欧洲专利 (38个国家)
加入EPC 的成员国 (34个)
欧盟全部27 个成员国
另外7个 国家
包括:克罗地亚、挪威、 冰岛、列支敦士登、摩纳 哥、瑞士、土耳其
未加入EPC, 但承认欧洲专利 的国家(4个)
包括:阿尔巴尼亚、波黑、 塞尔维亚、马其顿
9
快速、高级、号码检索 ECLA分类号检索
三个数据库
10
(一)esp@cenet系统
4、检索策略 1)输入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2)每个输入框最多输入4个检索项; 3)各检索项之间可以使用逻辑运算符与(and)、或 (or)、非(not); 4)可以使用通配符*(任意长度)、?(0或1个字 符)、#(1个字符); 5)可以使用双引号进行精确检索 “washing machine”
2、两种检索方式: simple search;advanced search
欧洲专利检索方法2-2

四 检索方式
2 括展检索
括展检索页面以多种检索字段列表方式给用户 提供更复杂的检索方式,例如,允许在多个检索字 段的文本提问框中输入检索项,并进行组合检索。 用户根据检索需要,除了选择快速检索(在世界范 围专利数据库中进行)外从系统提供的其它多种检 索选择中做出选择(即进入不同的数据库进行检索, 但不能进行多库整合检索),各种选择大致可分为 两类: 第一类: 1 检索近两年本国公开的专利文献 2 检索近两年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公开的专利文献
三 收录范围
四 JP专利数据库 该数据库提供1976年10月以来公开的日本专利的 英文文摘及题录数据,以及1980年以来公开的日本专 利的扉页.数据库按月更新,由于专利申请翻译需要 一定时间,因此,专利申请公开6个月后,英文数据才能 获得. 五 世界专利数据库(Worldwide) 1世界专利数据库的收录范围 国家及组织 文摘起始年代 全文起始年代 欧洲专利局 1978 1978 的方法
直接进入esp@cent 方法有二: 1 通过欧洲专利局的网址 /进入,该网站提供 英、法、德三种语言支持,可检索EP、 WO、JP(PAJ)及世界范围 (Worldwide)的专利文献。 2 通过通过欧洲专利局的成员国的网 页进入esp@cent,可检索其本国的专利 文献、EP、WO、JP(PAJ)及世界范围 (Worldwide)的专利文献。
二 进入esp@cent的方法
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网址及支持语种如下: 国家 网址 语种支持 奥地利 http:/ 德 比利时 http:/ 法、荷 塞浦路斯 http:/ 英 丹麦 http:/ 丹 芬兰 http:/ 芬 法国 http:/ 法 德国 http:/ 德 希腊 http:/ 希 爱尔兰 http:/ 英
欧洲专利局数据库检索与使用

2007年第5期44中国发明与专利CH I N A I N V E N T I O N & PAT E N TC HINA I NVENTION & P ATENT欧洲专利局(EPO)通过因特网向广大公众免费提供在线专利数据库的多种专利检索、全文下载、法律状态查询以及审查过程文档查询等信息服务;其专利检索系统主要包括专利文献检索系统数据库(esp@cenet)与专利审查过程文档数据库(epoline)。
截至2006年11月底,专利文献检索系统数据库内容涵盖了80多个国家超过5 600万篇专利的著录项目。
这些收录的专利文献范围主要基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指定的PCT最低文献量的国家,即八国两组织(欧洲、WIPO、日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俄罗斯、韩国)。
其中,1 800万篇有英文摘要,2 980万篇有标题;2 890万篇具有欧洲ECLA分类号;从2005年2月起,欧洲和英国的申请在公布当日可即时更新至互联网。
专利审查过程文档数据库涵盖了所有的欧洲专利申请在审查员审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文件,包括审查意见通知书、检索报告以及答复意见,同时,也包括欧洲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信息等,因此,不论从时效性、收录范围还是信息的详细程度,欧洲专利局的这两个专利检索系统都是我们在检索国外专利文献时的首选系统。
(一)进入方法1.直接通过网址www.ep.espacenet.com进入。
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国外网页链接进入。
(二)检索方式esp@cenet检索系统提供4种检索模式:quick search(快速检索)、advanced search(高级检索)、number search(号码检索)、classification search(分类号检索)。
通常情况下,我们最常用的是前3种检索模式。
1.快速检索Quick search检索界面只有一个检索入口,但是,提供3文/李 晓2007年第5期45中国发明与专利CH I N A I N V E N T I O N & PAT E N T C HINA I NVENTION & PATENT2007年第5期46中国发明与专利CH I N A I N V E N T I O N & PAT E N TC HINA I NVENTION & PATENT。
欧洲专利局专利检索

索
简单检索
字
段
简单检索:1个检索输入框 高级检索:3个检索输入框 检索策略和各字段的输入格式同espacenet系统
41
三、epoline系统及其检索
检索结果:
六个栏目
42
三、epoline系统及其检索
检索结果:栏目1 信息总览
43
三、epoline系统及其检索
检索结果:栏目2
法律状态
需查看 “INPADOC data”信息
23
二、espacenet系统及其检索
高级检索
10个检 索字段
24
二、espacenet系统及其检索
号码检索
可输入申请号、公布 号、优先权号等
25
二、espacenet系统及其检索
检索策略:
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每个字段最多输入4个检索项 各检索项之间可以使用逻辑运算符:
与(and)、或(or)、非(not)
引用文件 转到epoline系统
31
二、espacenet系统及其检索
检索结果:标签2
文本式说明书
文本翻译
32
二、espacenet系统及其检索
检索结果:标签3
文本式权利要求
文本翻译
33
二、espacenet系统及其检索
检索结果:标签4
说明书附图
34
二、espacenet系统及其检索
检索结果:标签5
3
(一)欧洲专利 vs 欧洲各国专利
EP0749865 GB2350850
欧洲专利(EP): 一件申请,多国保护 发明专利
DE10200502
欧洲各国专利(GB、DE ∙ ∙ ∙): 分别申请,分别保护 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
国外专利检索方式方法总结

专利就是以法律对其独占性进行保护而换取专利的公开,所以通过审查的所有专利都要公开,换句话说,就是都可以从专利网站上下载到.欧洲专利局网站()美国专利商标局()都能查到各自相关专利.能查到欧洲专利和在欧洲申请的美国专利(US)和世界专利(WO).专利一般是实用的方法的汇总,高质量的专利说明书,提供了具有经济价值的文献。
但是不能迷信专利,由于技术竞争的需要,有些国家的专利质量相当的差,许多说明书是假的。
尤其在中国,专利一般被当成一种忽悠的工具,包装产品具有“科技含量”的手段和向政府交差的途径,所以中国的专利按目前我的经验,有95%是假的,或者是没有科技含量的。
中国的专利如同中国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报道的反应产率一样,可靠性很差。
由于中国没有规定专利要有高科技含量,所以中国的许多专利不是原创新的东西,很多是“组合物”专利。
由于配方的弹性可能很大,所以这些低水平的组合物专利意义也就不大。
不过不大归不大,毕竟有点“影儿”,有一定的提示作用。
中国的专利可以直接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载全文。
遗憾的是,落后的中国所供养的垃圾专利工作人员,竟然把专利说明书单页存放,每下载一个10页的说明书,需要点击100次以上的鼠标,其繁琐程度可想而知。
之所以这样做,肯定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某些人的利益?因为中国一度有出卖专利技术文件的网站,打着“国家”服务部门的幌子,提供专利查询服务。
在此也强烈呼吁中国知识产权局某些阻碍科技进步的人不要搞“自封”,尽早把专利全部放开,将每个专利说明书打成一个文件包裹。
如同美国一样,专利文件就用pdf文件自由下载,还会有哪个小公司能够用此谋取不正当利益呢?美国专利。
美国专利的质量就犹如美国的科学文献一样,质量相当的高。
对于搞合成的人,查到的美国人申请的专利,基本上能够重复出来。
不过美国专利有许多外国人申请的,假如是日本人申请的美国专利,那可信度就大打折扣了,因为日本专利忽悠的比中国一点都不低,对专利的公开程度可能不够或者隐瞒、歪曲了正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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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1366680等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专利文献部何艳霞
同其他某个国家的专利相比,欧洲专利在申请、授权和维护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因此在检索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时应注意一些问题,下面以几个检索案例进行说明:
一、注意确定欧洲专利的有效范围
案例1:检索公告号为EP1366680的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日为2007年10月10日)
1.在公开号输入框内输入“EP1366680”;
2.查看“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status”项,对于该欧洲专利,显示的是“在规定限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说明该专利申请已授权,且自授权公告日起9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
3.确定该专利权在成员国的生效范围。
查看“Legal Status”显示类目下的“Designated Contracting States”一项,系统显示该欧洲专利的指定国一共有AT、BE、BG、CH、CY、CZ、DE、DK、EE、ES、FI、FR、GB、GR、HU、IE、IT、LI、LU、MC、NL、PT、RO、SE、SI、SK和TR27个。
但截至检索日,该专利在其中的AT、BE、BG、DK、FI、PT、RO、SE、SI和SK10个成员国已失效,因此即使该欧洲专利还处于有效状态,也是限于在除这10个成员国之外的余下17个成员国有效;
4.确定专利权是否已过保护期。
欧洲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而经检索,该件专利的申请日为2003年5月26日,显然,截至检索日,该专利还处于专利权保护期内。
结合步骤3得出的结论,该件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结论为:截至检索日,该欧洲专利在CH、CY、CZ、DE、EE、ES、FR、GB、GR、HU、IE、IT、LI、LU、MC、NL和TR17个成员国有效。
本案例着重强调的是欧洲专利有效范围的问题。
在检索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时,不能笼统地说一件欧洲专利是处于有效或无效状态,应通过检索,详细描述该专利在各指定国的法律状态。
因为一件欧洲专利即使授权了,也可能由于未向某些生效国提交专利译文或缴纳年费等原因,而造成该欧洲专利在相应成员国失效,因此需要通过查看更多的法律状态信息,了解相关内容。
二、注意查看异议和分案申请的情况
案例2:检索公告号为EP0619321的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日为2007年10月10日)
1.在公开号输入框内输入“EP0619321”;
2.查看“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status”一项,系统显示“专利已授权”;
3.再查看异议信息。
在“Opposition(s)”一项,系统显示有异议信息,但系统仅提供了异议人、异议提出日期及异议程序的发展情况,并未提供异议的具体审理情况。
要了解更具体、详细的异议信息,可查看“All Documents(审查过程文件)”显示类目中的内容,通过查看其中的“2007年8月31日公布的异议口头审理结果”,发现口头审理结果为“专利权无效”。
虽然我们无法预知后序程序可能出现的审理结果,但我们根据此信息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该欧洲专利很有可能被宣告无效,因此需要密切关注;
4.确定有无分案申请(即母专利或子专利)以及分案申请的法律状态情况,以便
为检索者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
在“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Parent application(s)”一项,系统显示该专利的母专利为“EP0476014”;在“Divisional application(s)”一项,系统显示该专利的子专利为“EP0902034”和“EP0953835”。
再确定母专利和两个子专利的法律状态。
经检索,母专利“EP0476014”已授权且在各生效国范围内均处于专利权保护期内,均为专利有效状态;子专利“EP0902034”和“EP0953835”均处于“正在进行审查”阶段。
本案例说明在检索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时不能仅依据系统在检索结果主页面提供的主要信息,还要详细查看审查过程文件中的信息,比如异议审理结果等,据此判断该欧洲专利法律状态的发展态势。
比如本案例中,如果仅注意查看检索结果主页面提供的“专利已授权”的信息,势必会得出该欧洲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的结论,顶多再注意一下该专利在各成员国的有效范围以及是否过专利保护期。
另外即使注意到有异议信息,但如果不仔细查看相关的审查过程文件,即口头审理结果等,也不易判断该欧洲专利究竟处于怎样的法律状态。
因此检索欧洲专利时应全面查看系统提供的各类信息,据此得出一个综合的判断。
另外,通过本案例,我们也应对欧洲专利的分案申请引起注意。
为防止专利侵权,或了解更多竞争对手的情况,检索时不能遗漏分案申请的法律状态情况。
三、注意确定专利权是否已过保护期
案例3:检索公告号为EP0357158的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日为2007年10月10日)
1.在公开号输入框内输入“EP0357158”;
2.查看“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status”一项,系统显示“在规定限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说明该专利申请已授权,且自授权公告日起9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
3.因该专利的公布时间较早,因此首先确定一下专利权是否已过保护期。
通过案例1,我们已知道欧洲专利权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而该专利的申请日为1987年1月20日。
显然,截至检索日,该专利已过专利权保护期,因此该件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为:该专利已失效。
本案例同样强调不应仅注意查看系统在检索结果主页面提供的主要信息,比如“专利已授权”、“在规定限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等,要通过检索系统以及专利制度知识,全面了解并判断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
这一点对于检索系统在有些法律状态变化时不作更新或更新有延迟时显得更为重要。
另外,因为法律状态信息具有动态变化性,因此一般情况下,不能认为一件专利的法律状态永远处于检索时的状态。
比如专利被视撤后,很有可能因某些权利得到恢复而使审查程序得以继续;专利申请被驳回后,专利权人有可能会提出上诉,如果上诉得到支持,专利申请仍有可能会被授权,等等,因此应长期密切关注所检索欧洲专利法律状态的变化情况。
(吴泉洲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