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GD0069-2010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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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安全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压力容器的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提高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水平。

保证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安全可靠发挥。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是各级领导、各相关单位、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行为规范,必须严格实行。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责任第六条本单位压力容器的使用、检测和维修责任由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压力容器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压力容器使用规定,确保不超过使用压力等标准。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检验和评定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和使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压力容器的检验和试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压力容器的维修和检修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六条压力容器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执行。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七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和责任。

第十八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九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运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企业及其有关部门开始重视压力容器的管理和安全问题。

然而,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如爆炸、泄漏、开裂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此,国家制定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以规范和加强压力容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一、规定的主要内容《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1. 压力容器的分类和等级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性质和工作条件,将其分为1-4类,每类又按照压力等级(PS)的不同,分为A、B、C、D四级。

其中,1类和PS≥4.0MPa的器件属于高压容器。

2.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由于压力容器的工作特性和环境条件可能会导致其腐蚀、疲劳、开裂等问题,因此必须通过定期检验和维护来保证其安全运行。

3. 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由持证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特别是在搬迁、改建、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必须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并记录在档案中。

4. 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应由有关部门负责,包括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维修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5. 压力容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任何一次压力容器的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理和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于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必须组织专业的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规定的意义《规定》的出台,对于压力容器管理和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分类和等级,对于管理部门和使用企业来说,有助于明确其管理和使用的范围和要求;其次,规定了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对于压力容器生产、检测和检验机构来说,有助于明确其职责和任务,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再次,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标准,对于使用企业来说,有助于明确其操作和维修的程序和要求;最后,规定了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和事故处理和报告标准,对于有关部门来说,有助于加强对压力容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和报告事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和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 压力容器的选用和设计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2. 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验。

3. 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4. 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 压力容器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压力表等,以及防爆装置等。

6. 压力容器的周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积水和积尘。

7. 压力容器的周围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8. 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压力测试,确保其工作压力在安全范围之内。

9. 压力容器的维修、拆卸和更换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0. 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根据具体的国家、地区或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压力容器的管理,包括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全过程。

三、管理职责1. 生产副总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负总责。

2. 各分厂厂长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 设备部负责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

4.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购置与安装1. 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具有齐全的安全检验技术资料,容器本体上应装金属铭牌。

2. 压力容器在进行安装前,应由具备压力容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

安装前应制定施工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方可施工。

3. 安装竣工后,应进行初验,然后报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并进行安全定级,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五、使用与维护1. 使用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参加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 使用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压、超温运行。

3. 应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4.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检验与维修1. 压力容器每年应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检验不得使用。

2. 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应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3. 维修时应报维修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七、报废与更新1. 达到使用年限或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应报废处理。

2. 报废后的压力容器应进行彻底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3. 应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更新,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

八、安全培训与教育1. 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的使用和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压力容器的分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使用档案,包括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等相关资料,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二章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第六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应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第八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和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过程应遵循科学、严谨、先进的原则,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条压力容器的制造过程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的选择、加工工艺的控制、产品结构的合理性等。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对产品进行溯源和回溯。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压力容器的检验和安装第十三条对于压力容器的检验和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十四条压力容器的检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检验报告。

第十五条压力容器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并应按照相关安装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压力容器的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结构完好,安装位置合理并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压力容器的安装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四章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第十八条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程序。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的相关规范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1. 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和备案:所有压力容器都应进行注册登记,并备案管理,包括压力容器的基本信息、设计和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等。

2.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和维护:压力容器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压力试验、泄漏检测等,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同时,必要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3. 安全阀和压力表的设置和检验:压力容器应配备安全阀和压力表,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和检验,保证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压力下的安全运行。

4. 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证书要求:使用和管理压力容器的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技术知识和职业道德,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维护压力容器。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对于发生的压力容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 监督检查和处罚制度:各级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以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略有不同。

使用和管理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压力容器的管理。

第三条压力容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压力容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压力容器的分类和要求第五条压力容器按照使用场所和用途可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

第六条压力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质量可靠,运行稳定。

第七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规定,确保安全运行。

第八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压力容器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确保操作规范。

第三章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第十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发生压力容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压力容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建立压力容器的台账,详细记录每台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重大隐患或问题时,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压力容器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包括的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补充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我国生产安全运行和建设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本规定依据国务院国发[2003]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武钢公司钢政办发[1996]35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等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在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和维修过程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 责任到人,分级管理。

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企业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的责任制度。

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3.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压力容器的采购、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要求。

对制造厂家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压力容器的质量和安全。

2.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包括: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登记卡片、使用和检验记录簿等,实行信息化管理。

3. 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4. 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熟悉压力容器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持证上岗。

5.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液位计、紧急切断装置、爆破片等)要定期进行校验、检验,保证其功能正常。

6. 压力容器要定期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确保其结构完整、性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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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GD 0069-2010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安装与使用登记 (1)4 安全管理 (1)5 检验 (3)6 安全附件 (4)7 修理与改造 (5)8 变更与报废 (5)附录A (资料性附录)不适用的压力容器 (7)ⅠQ/SY GD 0069-2010Ⅱ前 言本标准修订Q/SYGD 0069--200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

本标准与Q/SY GD0065-2001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明确了管道公司所属压力容器的范围;——增加了压力容器日常检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取消了压力容器事故处理,对原标准的原章节进行了调整、合并。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管道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中原输油气分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邢国勋、宋兆勇、刘寒冰、王保琳。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Q/SY GD 0069—2001Q/SY GD 0069-2010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输油气生产场所压力容器的安装、登记、使用、检验、修理、报废等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输油气生产中使用的油气分离器、压缩空气储气罐、稳压罐、储能器、分馏塔、油气冷凝器、重沸器等的安装、登记、使用、检验、修理、报废等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SY 1236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2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3 安装与使用登记3.1 安装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或者安装许可证的单位。

压力容器安装前,应向压力容器安装所在地的市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告知。

3.2 使用登记3.2.1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应到所在地的市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2.2 使用单位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文件:a)竣工图样(包括总图和主要部件图);b)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c)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d)压力容器设计文件;e)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f)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应提供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竣工资料。

3.2.3 使用登记标志应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 安全管理4.1 技术档案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技术档案的1Q/SY GD 0069-2010内容包括:a)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b)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c)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d)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e)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f)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g)事故资料和处理报告。

4.2 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参数;b) 压力容器的操作程序和风险控制消减措施;c) 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频次;d) 压力容器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

4.3 日常检查4.3.1 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3.2 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4.3.3 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4.3.4 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4.3.5 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相互摩擦;4.3.6 支承或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4.3.7 排污装置是否完好;4.3.8 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现象;4.3.9 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4.3.10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是否在有效期;4.3.11 安全泄放系统管路是否畅通;4.3.12 压力容器本体是否承受与容器正常使用无关的其它荷载和应力。

4.4 作业人员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专业培训并且做好记录。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特种设2Q/SY GD 0069-2010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

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4.5 应急处置4.5.1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作业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a)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者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b)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c)安全附件失灵、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的情况;d)压力容器液位异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e)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4.5.2 情况紧急时,操作人员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

4.5.3 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使用单位,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并且适时演练。

5 检验5.1 压力容器一般应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检验。

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压力容器,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a)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25mm,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b)材料表面质量差或内部有缺陷的;c)使用条件恶劣或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d)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或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e)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f)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5.2 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5.3 检验前,使用单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检验前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a)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其它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b)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应安全牢固;c)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应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露出金属本体;d)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应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同时设 置明显的标志,对被检容器前、后阀门实施锁定;e)盛装易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样分析,分析 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具有易燃介质的 , 不应使用空气置换;3Q/SY GD 0069-20104f)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 , 应消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

g)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降温或升温,使之达到可以 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h)能够转动的或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锁住开关,固定牢靠;i)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引入容器 内的电缆应绝缘良好,接地可靠;j)现场如需射线检测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k)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测时,应使用防爆、防火花型设备、器具;l)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m)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压力容器上作业执行Q/SY1236的相关规定。

n)进入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执行Q/SY1242的相关规定。

6 安全附件6.1 通用要求6.1.1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安装、使用与检验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6.1.2 对易燃介质或者介质为毒性且程度为中度以上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

6.2 安全阀6.2.1 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并且应装设在压力容器液面以上气相空间部分,或者装设在与压力容器气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

6.2.2 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不宜装设截止阀门。

对于盛装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危害或粘性介质的压力容器,为便于安全阀的更换、清洗,可在压力容器与安全阀之间装球阀。

压力容器正常运行时,球阀必须保持全开,并进行锁定。

6.2.3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6.2.4 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6.2.5 新安全阀应当校验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

6.3 压力表6.3.1 选用的压力表,必须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

6.3.2 设计压力小于1.6Mpa的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6Mpa的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6级。

6.3.3 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3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3.4 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

Q/SY GD 0069-20106.3.5 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上应当有开启标记和锁紧装置;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者接管。

6.3.6 用于具有腐蚀性或者高粘度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设能隔离介质的缓冲装置。

6.4 液位计液位计应当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

液位计上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当作出明显的标志。

7 修理与改造7.1 压力容器的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压力容器的重大维修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及对接焊缝的补焊。

7.2 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证或者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

7.3 压力容器在修理改造前,从事压力容器修理改造的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书面告知。

7.4 压力容器的修理与改造应经过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

7.5 修理与改造中涉及到危险作业的必须办理作业许可后方可施工,作业过程中应遵循动火、动土、高处、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规范要求。

7.6 压力容器修理改造的施工过程,应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

7.7 修理改造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清理和吹扫,防止残留物与介质发生反应引起腐蚀或爆炸。

7.8 压力容器修理或改造后,应进行耐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

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与修理方案一并存档。

7.9 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改造后,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8 变更与报废8.1 用户变更8.1.1 用于出租、出借、转让的压力容器应具备使用注册登记文件并且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

8.1.2 转让压力容器的,由原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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