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相关制度
医院输血科工作相关制度

医院输血科工作相关制度输血科工作制度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血液管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工作。
2、输血前病人需常规检查肝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ABO血型及Rh(D)血型、抗体筛选等试验。
3、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根据病情酌情决定输注血液成份,仔细填写输血申请单内容(各项均须填全,不得空缺),连同病人标本一起送交输血科作交叉配血试验。
标本试管上应贴上标签,写明病人姓名和住院号、床号,并仔细与申请单上姓名和住院号、床号核对,杜绝差错。
4、输血科医生接到标本时,应仔细核对输血申请单与标本标签上病人姓名和住院号、床号;收到配血标本应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记录接收时间,认真核对血型、血样、有无检测输血前传染性指标及输血指征是否合理。
根据情况及时处理标本,血液交叉相配合才可发血,急诊配血及时通知临床发血。
若库存血量不足及时向血站约血。
5、发血时,发血者与取血者进行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献血者血型及血袋号、采血日期、有效期,检查血液质量(血液有无溶血、脂血、气泡、凝块、污染)、血量(标示量±10%)、与受血者的血液是否配合(抗人球或聚凝胺试验均阴性),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用血送血、血袋回收交接登记表上签名。
发血时用运血箱“冷链”运输至病房。
6、血液出库后应及时输用,原则上不可退还。
7、输血时,输血护士一定要经双人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及献血者血型、血袋编号、交叉配血相配合,无误后才可输入,输血完毕后将血袋及时送回输血科,由输血科统一存放(2-6C冰箱)7天后高压消毒后统一由医疗废物接收员统一回收按规定处理。
8、严格掌握无菌操作规程,储血冰箱每周消毒一次,每4小时检查冰箱温度并记录;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同时观察血液质量,如有可疑及时报告科主任并妥善处理。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六篇)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1.确定输血后,有资质的两名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血型,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配血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2.采集血标本时,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3.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患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4.取血时护士携带病历到血库,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1)受血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血量、有无凝集反应;(2)核对血袋标签。
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有效期;(3)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
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发血单上签字。
5.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护士持“输血(检测)记录单”、病历与血袋标签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及献血者编码、血型(包括rh因子)、储血号及血液有效期;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
确认1无误后方可输血。
6.输血时(1)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臵是否完好;“九对”即查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采血日期、种类、血量。
(2)让患者自述姓名,经核对无误后,开始进行输注。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使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4)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
输血前、后静脉滴注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5)输血时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①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输血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共8篇)

输血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共8篇〕第1篇:输血科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输血科工作制度一查对制度〔标本接收时〕〔一〕三查1、检查输血申请单是否填写清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就诊卡号、床号、备血品种及备血量等;2、检查标本管上是否贴有输血申请单联号,是否写明姓名、病区、床号;3、核查受血者有无鉴定血型。
〔二〕七核对1、核对输血申请单病人姓名与送检标本上姓名是否一致;2、核对输血申请单与病历上的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是否一致;3、核对送检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4、核对临床诊断写否;5、核对申请备血量是否一致;6、核对输血日期是否一致;7、核对门诊、急诊病人身份和受血者标本是否一致;以上“三查七对”如有一项不符合,一律退回。
二领血、发血制度1、领血时必须由专人到输血科来领血,特殊情况可由病区派一名可以办理核对手续的工作人员到输血科一同核对前方可领取血液;2、领血者必须带病人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或取血单来领取血液;3、发血时要由输血科工作人员与领血人员两人进展核对,核对无误前方可发血;4、全血及血液成分制品发出血库后应立即输注给病人,原那么上不能退回。
5、输血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应亲密注意输血反响,如有异常反响,应立即停顿输血,保存余血,即时追查原因,并通知输血科进展实验追查,同时做好记录。
6、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按照血液的保存日期先后进展发血,临床医务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除外〕。
三、工作人员制度1、初定血型一人〔包括核对输血标本一次〕;2、血型复核一人〔包括核对输血标本一次〕3、血穿插配血试验一人〔包括核对病历一次〕4、发血以及发血浆一人〔包括核对病历一次〕5、取血发血后要有登记记录输血科质量控制工作制度为到达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以进步医学检验质量,特制定本科室质量控制制度1、进展室内质控〔IQC〕,参加室间质评〔EQA〕,作为科室常规化、制度化的质量保证体制。
2、质量控制包括检验方法、器材、仪器、试剂、质控品、标准品、操作手册、确认和建立方法、室内质控纠正措施、质控记录及对各专业质量的特点要求等。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
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
急诊输血亦应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输血科当班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实验。
5、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
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统一使用省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液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
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
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复查。
9、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输血科用血各种规章制度

输血科用血各种规章制度Ⅰ、引言输血是医疗领域中常见的治疗手段,对于一些严重贫血、手术失血等病情十分重要。
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减少输血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我院输血科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输血过程中各个环节科学规范。
本文将对输血科用血各种规章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Ⅱ、患者输血适应症1. 溶血性贫血:包括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溶血性贫血等;2. 大出血:外科手术或严重外伤导致大量失血;3. 全身性感染:伴有明显中毒症状、败血症的患者;4. 严重贫血: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贫血,已经影响到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Ⅲ、输血前的准备1. 输血前严格核对病历、用血申请单等相关资料,确保患者的输血适应症;2. 确认患者需要输血的种类和数量,并核对患者和献血者的血型、RH血型,以确保输血安全;3. 准备输血所需的器材和用血产品,检查用血产品的质量、过期时间等信息;4. 对输血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体温、血压、心率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Ⅳ、输血过程1. 输血前患者需要签署同意书,确认同意接受输血治疗;2. 输血时必须由专业医护人员操作,确保输血器械的消毒和安全;3. 输血速度应根据患者的情况适度控制,避免输血速度过快导致输血反应;4. 输血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如出现呼吸困难、皮肤发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生处理。
Ⅴ、输血后的处理1. 输血后应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监测,确保患者的病情稳定;2. 输血后定期检查患者的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指标,以评估输血治疗的效果;3. 输血后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变化,如出现输血反应等并发症应及时处理。
Ⅵ、输血后的随访1. 输血治疗后,应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2. 针对输血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应进行预防和处理,确保患者的康复;3. 输血治疗后,患者需要遵守医生的建议,注意休息和调养,加强营养,促进康复。
通过以上介绍,我院输血科用血各种规章制度已经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确保了输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和规范。
输血科工作制度4篇

输血科工作制度4篇【第1篇】区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一、用血科室必需于输入血前一日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连同病人血液标本送达输血科,标本务必贴上输血申请单号码。
急用血者应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各科需用特别血液或手术用血量超过两千毫升以上时,须经科室主任签字,并须前三天与血库联系。
各科预约血液不用或手术改期时,应准时通知输血科。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错配血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共同签名,储血出库不得退回,如遇特别状况不超过半小时,经血库检查合格,可送回血库。
四、输血完毕应保留原血瓶内余血二十四小时,以备须要时查。
发觉病人有输血反应时,要准时与血库联系。
五、配血病人血样由血库保存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内需再输血时,科室应先同血库联系,以免重复取血样。
六、血库应长久保持与各科室联系,准时把握科室用血和向科室介绍储血状况,密切协作临床,保证用血。
七、严格加强血库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消毒,仔细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保证病人用血平安。
【第2篇】输血科工作制度范本1、献血应严格按《供血者健康体检标准》与《献血法》规定有关内容举行。
2、采血室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采血室遵守无菌操作制度和采血常规。
3、正反定型,交错配血时必需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并且用试管法以显微镜下为推断结果。
正反定型、交错配血必需双签名,如遇他人定型或送检单上写上血型时,也应重新复验型再举行交错配血。
4、配血标本应放置整齐,配血不能多人同时举行,以免发生错误。
血发后,受血者与供者标本须置冰箱保存。
5、输血经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打算,由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连同病员的血液标本交库作血型交错协作实验。
标本试管上应贴上标签,写明病员姓名和住院号,以防止差误。
6、发放血液及成份必需严格检查质量,准时开具血卡、记帐、记下并填写输血反应卡以使了解有无输血反应。
2023年输血科管理制度6篇

2023年输血科管理制度6篇书目第1篇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第2篇(血库)输血科感染管理制度第3篇八一医院输血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4篇医院输血科血库感染管理制度第5篇医院医疗(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第6篇输血科质量和平安管理制度输血科质量和平安管理制度1.为确保输血平安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需仔细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
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需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需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马上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马上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马上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觉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马上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需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需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马上报告科主任恳求救济。
8.输血科(血库)必需储备肯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仔细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运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
下班前必需关闭全部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退隐患。
输血科管理制度、程序性文件

输血科管理制度、程序性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输血科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输血科(血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血液的采购、储存、发放、质量控制、输血前检测、输血技术操作、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输血科(血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第四条输血科(血库)应当配备专业素质高、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输血业务水平。
第五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输血安全。
第二章血液采购与储存第六条输血科(血库)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采购计划,报请医院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血液采购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血液制品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保障、供货时间等条款。
第八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对采购的血液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批号、有效期、储存条件等,确保血液质量。
第九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血液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血液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血液质量受损。
第十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定期对储存的血液进行质量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第三章血液发放与质量控制第十一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血液发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临床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确保血液发放正确、及时。
第十二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对发放的血液进行质量控制,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保存期限等,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对发放的血液进行记录,包括血液品种、数量、发放时间、使用科室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统计。
第四章输血前检测与技术操作第十四条输血前检测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环节,输血科(血库)应当严格执行输血前检测制度。
第十五条输血前检测包括受血者血型、抗体筛查、传染病病原体检测等,确保输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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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工作制度一、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献血法》依法工作。
二、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三、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保存十年。
四、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审批手续。
五、全血、红细胞储存温度控制在2-6℃,血小板储存温度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并记录。
六、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并有明显标识。
七、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菌生长或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八、申请输血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输血科备血。
九、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十、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
十一、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标本。
十二、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血型(急症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十三、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七天。
十四、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十五、血液发出后不得返回。
十六、输血科实行24小时值班,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准确无误后双签字发出。
输血科会议制度一、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批示及会议精神,交流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二、每月召开一次科室全体会议,将科室的工作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予以商议,并形成决议,记录归案。
三、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总结会议,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指出差距,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科主任必须参加院中层干部会议,接受医院领导布置的任务、信息。
如有外出学习、休假等不能参会者,指定专人参加会议并记录会议精神,并传达到科室每位工作人员。
输血科血液及其成分的颁发和报废制度血液颁发工作是业务性、专业性很强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保证血液质量,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应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血液专业知识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和专业素质。
血液的颁发工作必须有血站、医院输血科以及病房的医务人员共同担任。
一、血液入库血库工作人员应掌握血液库存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值班人员反映库存血液种类、数量和型别,以使合理安排和调整采供血计划。
1、采集或分离的血液及其成分,应凭入库单据经交接双方当面清点品种、数量、规格、型别是否相符,检査标签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正确,验看血袋有无破损渗漏,经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双方经手人要在送血单上签字。
2、按品种、规格、血型、及温度要求,单独存放在专用冷藏箱或冰箱中。
排列顺序以采血及制备日期为续,依次排列。
(1)血小板储存温度为20-24℃C,振荡保存。
(2)全血或其他成分储存温度2-6℃。
(3)新鲜冰冻血浆储存温度-20℃以下,保存期一年。
(4)冷沉淀储存温度为-20℃以下,保存期一年。
以上储血设备报警装置应完好,冰箱温度记录或温度指示正常。
3、按采血时间、献血者姓名、血型及血袋编号逐项进行登记或输入微机保存,便于进行质量追踪。
4、成品血及其成分必须经过全项检测合格。
二、库存血的质量检查血库人员应24小时值班,每天定时检查冷藏箱及血库专用冰箱等设备的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每6小时观察并记录温度一次,每月用59%-10%次氯酸钠擦洗箱内外一次,所有库存血要经常整理、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凡属下列之一时,该血液或血液成分不能发放。
1、凝块由于塑料袋内保存液装量不足、采血不顺利、摇动血袋次数太少或血液与保存液混合不均匀而引起。
2、溶血出现溶血是由于储存温度不当或细菌污染等原因引起红细胞破坏,使血红蛋白弥散于血浆中所致。
3、细菌污染存放一周后的血液发现有大量气泡并伴有絮状物出现,红细胞变为暗紫色,血浆变浑浊,可能是细菌污染,应进行细菌培养。
4、脂肪血血浆呈不透明的黄色或白色乳糜状,放置后在血浆层上面出现乳白色脂肪颗粒样漂浮物,加热可以溶解。
轻度脂肪血可以照常输用,中度脂肪血应不用,退回血站。
5、渗血血袋有渗漏,血袋近端管口处热合不严密,有血液渗出,此种血液应立即报废。
三、医院内的血液颁发1、血液颁发(1)病房与输血科或血库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守颁发血液的有关制度,防止发生差错。
病房医师要逐项填写好用血申请单,连同患者全血标本,至少提前一天送到输血科或血库,做血型鉴定和配血实验。
遇有大手术或特殊需要(如血量大于1000毫升,以及需要新鲜血或血液成分等)应在3天前向输血科或血库预定。
(2)病房作好输血患者的输血准备工作后,有医护人员到输血科领血,非本病房医护人员不得代领,如遇特殊情况时,可有一个能够办理领血核对手续的工作人员到输血科领取。
(3)病房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血液的颁发制度。
发血时,双方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献血员姓名、血袋编号、品种、血量、采血日期、失效日期、血型及交叉配血的试验结果等,完全无误方可办理领发手续,领血者在合血单取血者处签名。
(4)领发血时双方应仔细检査血液保存情况,如血袋有无破损、渗漏,热合处是否严密,标签填写内容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楚,有无褪色或破损,血液外观是否正常等。
如有问题,应查明原因后予以适当处理,可疑者不能发血,并记录汇报科主任。
(5)凡保存血液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使用:标签破损,字迹不清;血袋破损,漏血;有严重溶血:有较大的血凝块;血液中有大量的气泡出现或血液变成紫红色;严重乳糜血不能应用。
2、发血的先后次序凡入库的血液及其制品,必须核对无误并进行登记后,分别按采血日期先后及血型类别,一次存入血库专用储血冷藏冰箱中。
发血时应按先存先发的原则,但要根据病情对确实需要较新鲜血液者除外。
3、血液发出离开输血科后,不能退回。
血液发出后应立即使用,临床科室不能代存代放。
4、血液的调剂输血科应根据本院年、月用血情况,认真做好计划用血与血液调剂工作,保存的血液尽量做到数量、血型合理,既不长时间积压又不使供应脱节。
应根据多年实践经验,定出切实可行的用血计划。
医院输血科与血站之间应互通有无,血液保存期间,在保证血液质量的前提下,及时互相调剂用血,满足患者用血需要,以避免过期或供应不足,避免血液过期浪费或影响治疗。
四、血液的报废1、血液报废品种包括去白全血、去白浓缩红细胞、浓缩血小板、白细胞悬液、冰冻血浆、冷沉淀等。
2、血液报废必须由科室及班组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品种、数量、来源、经科领导签署意见,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向质管部门报告,分析造成的原因以便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工作。
3、已批准报废的血液及其成分,必须加贴明显标志,单独存放,按传染性污物处理颁发集中销毁。
4、报废的血液及其成分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详细记录报废血液品种、献血者签名、血型、血袋编号、报销日期及销毁人。
报废血销毁记录要妥善保管以便进行追踪。
5、报废单和出库单需交财务部门进行出账和监督。
6、报废标准(1)全项血液复查后,其中有一项以上不合格的全血及其成分。
(2)过保存期的全血及其成分。
(3)细菌污染的血液。
(4)严重溶血,血浆血红蛋白含量超过规定标准。
(5)有大量凝块或血量不足。
(6)血袋破裂,渗漏或管口密封不严。
(7)标签丢失或破损难辩,模糊不清。
输血科临床安全输血管理规定一、临床医护人员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临床输血,大力推广成分输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和浪费。
二、输血申请1、患者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保存。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根据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确定输血后,至少提前一天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检验报告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输血处方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血型和诊断。
采集的血标本采样者要签名。
3、输血前必须完成血常规、肝功、肝炎病毒、乙肝、丙肝、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的检查;急症患者应在输血前,需先抽取血样备查。
4、手术大量用血及特殊血型用血时,必须提前与输血科联系以便备血。
三、交叉配血1、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抽取的。
2、输血科工作人员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实验由两人相互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按要求填写配血实验结果全名签字。
6、按照卫生厅要求我院只使用济宁市中心血站的血液及制品。
四、发血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査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失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屣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单独保存与2-6℃冰箱,至少7天以上,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原因。
5、血液发出后如无质量问题不得退回。
五、输血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