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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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样本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若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汇报。

科室负责人则需在第一时间向医务部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要素:1. 发生科室的详细信息;2. 涉及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所属专业、职务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诊疗过程的简要描述及当前健康状况;4.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点及经过;5.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6. 患者的具体诉求。

医务科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调查与核实工作,并如实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分管领导,同时向患者提供必要的通报与解释。

二、医院在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须在指定时间(原文空白处应填写具体时间,如“12小时”)内向浏阳市卫生局提交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含:1. 医院全称;2. 涉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归属、专业背景、职务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患者的基本信息及诊疗过程概述;4.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具体时间、过程;5. 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医疗救治措施;6. 患者的合理要求;7.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必要内容。

三、若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多名患者(原文空白处应填写具体数字,如“3名”死亡或“10名”以上出现人身损害),医院必须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聚焦于医院名称、患者信息、事件时间及经过等关键要素。

四、对于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事故争议,医院需在协商解决之日起的指定时间(原文空白处应填写具体时间,如“7日”)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报告需全面覆盖双方协议内容、执行情况、医院处理措施及整改计划等。

五、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的医疗事故,若双方通过协商或行政调解解决,医务部应在协商(调解)结束后指定时间(原文空白处应填写具体时间)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5篇)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5篇)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修订日期:一、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立刻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于____小时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科室、病区(医院)名称;(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六)患方的要求;(七)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院职能部门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____日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损害、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三)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四)医院整改措施;(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职能部门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____日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四)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五)医院整改措施;(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职能部门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____书之日起____日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和提高医疗质量而设立的制度。

下面是对两个制度的详细介绍:
1.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生或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患者出现严重损害或死亡的情况。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制度涉及的医疗机构、医生或相关人员将受到法律追责。

这项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2.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发现医疗事故或意外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进行追踪和处理。

医疗事故通常是指医疗机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或管理过程中,造成患者损害或死亡的意外事件。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促进事故的教训与总结、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改进医疗质量。

医疗机构和医生有义务对患者进行真实、全面的告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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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报告制度是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一份关于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范文: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及时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事故扩大,切实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严重违反医务道德和医疗规范所造成的对患者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第四条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应当及时、真实、全面、准确。

第五条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应当保护报告人合法权益,禁止不正当处置和打击报复。

第二章报告内容和范围第六条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过程、原因、后果等。

第七条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手术事故、药物过敏、医疗器械事故、护理事故等。

第三章报告程序第八条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后,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指定的报告人员报告,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报告表格。

第九条医疗机构报告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第十条医疗机构报告人员应当在报告接收后的24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一条上级卫生计生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评估,对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进行调查和处理,必要时可以下达停诊、停业等紧急控制措施,保护患者权益。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对于重大医疗过失的责任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严惩不贷。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的重大医疗过失负有监督责任,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医务人员进行处罚和追责。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3篇)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3篇)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一、我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暂设在医务科,由兼职人员组成,负责本院医疗纠纷投诉受理等工作。

二、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关医务人员有责任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三、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科内调查,并向医务科报告。

同时,科室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止损坏后果的扩大。

四、医务科应立即启动本院医疗事故处理预案进行调查、核实,有关科室要积极给予协助配合,医务科必须对报告内容、调查核实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向分管院长汇报。

五、医务科与事发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一起,向患方作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分管院长亲自参加。

六、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以及导致____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医务科除向本院领导报告外,应在____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如果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殴打医务人员、损害公物或有其可能者;事发科室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协助处理,必要时保卫科报告公安机关。

八、医务科应将本年度医院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有关情况汇总,以工作软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报告制度是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一份关于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范文: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及时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事故扩大,切实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严重违反医务道德和医疗规范所造成的对患者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第四条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应当及时、真实、全面、准确。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医院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医院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能够及时被发现、调查和处理,以保障患者的权益,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和外部报告渠道,确保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日常监测和监管。

具体的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医院内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院应设立医疗事故报告机构或专门小组,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医疗事故报告。

医院内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应规定医务人员发现或知晓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后的报告程序和责任。

2. 外部报告渠道:医院应设立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渠道,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等,以便及时报告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同时,医院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3. 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类:医院应明确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类,以便医务人员能够准确判断何种情况需要报告。

4. 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医院应规定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时限,明确有关人员应如何报告,以及报告应在何时进行。

5. 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报告的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院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停止相应的医疗行为、整改医疗工作流程等。

总之,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并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医疗过失行为和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医疗过失行为,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我国建立了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并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追责。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对发现的医疗事故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

医疗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起因、发生的经过、危害程度等相关信息,以及可能的处理措施。

这样做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疗事故,确保受害者及时得到救治,同时可以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疗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犯有的严重的过失行为。

由于医疗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必须进行追责。

对于故意伤害患者的行为,应予以刑事追究;对于过失伤害患者的行为,应进行行政追究。

同时,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以补偿其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对医疗事故报告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要主动履行医疗事故报告的责任,实现报告的全面、及时和真实可靠。

同时,对于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医疗过失行为要进行认真调查和追责,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也应加强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种公正、公平、高效的解决路径。

当前,一些医患矛盾较难化解,导致医疗过失行为的发生和反复。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中立、公正的调解机构,通过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总之,加强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是维护良好医患关系的重要措施。

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我们可以有效地预防医疗过失行为的发生,及时报告医疗事故,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救治和赔偿,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同时,也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一个正常运行的环境,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和进一步恶化。

这样,医疗行业可以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4篇)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4篇)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也日益加剧。

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给医院和患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安全,建立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势在必行。

二、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1.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报告医院内发生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从而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制度的意义在于增强医院的管理能力,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制度的内容(1)报告的范围: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医院内一切与医疗有关的从业人员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2)报告的方式:从业人员应当立即向医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务部门在收到报告后立即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报告的内容:报告应包括事发的时间、地点、从业人员的身份、涉及的患者情况、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改进措施等。

3.制度的执行医院应当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的有效执行。

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时报告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医疗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三、医疗事故报告制度1.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报告医院内发生的医疗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救治伤员,确保患者的安全,减少事故损失。

制度的意义在于规范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院的安全管理水平。

2.制度的内容(1)报告的范围:包括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故障等导致患者受伤或死亡的事故。

(2)报告的方式:医院内一切与医疗有关的从业人员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即向医务部门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救治措施。

(3)报告的内容:报告应包括事发的时间、地点、涉及的患者情况、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以及预防措施等。

3.制度的执行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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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全文5篇]》第一篇: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各科室: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各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医疗纠纷后,应立即报告医患关系办和医政科,医院应于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机构名称;(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纠纷发生的时间、经过;(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六)患方的要求。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医院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机构名称;(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三、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向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四)医院整改措施。

四、各科室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本制度的,按照医院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

第二篇: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一、我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暂设在医务科,由兼职人员组成,负责本院医疗纠纷投诉受理等工作。

二、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关医务人员有责任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三、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科内调查,并向医务科报告。

同时,科室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止损坏后果的扩大。

四、医务科应立即启动本院医疗事故处理预案进行调查、核实,有关科室要积极给予协助配合,医务科必须对报告内容、调查核实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向分管院长汇报。

五、医务科与事发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一起,向患方作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分管院长亲自参加。

六、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以及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医务科除向本院领导报告外,应在1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如果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殴打医务人员、损害公物或有其可能者;事发科室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协助处理,必要时保卫科报告公安机关。

八、医务科应将本年度医院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有关情况汇总,以工作软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篇: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一、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机构名称;(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六)患方的要求;(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逐级报告至卫生部;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生上述情形的,还应当同时逐级报告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机构名称;(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三、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四)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五)医疗机构整改措施;(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二)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或者执行情况;(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上一年度本辖区内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情况汇总,于3月31日前上报至卫生部(见附表〔略〕);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事故,也按附表要求汇总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上报的内容包括:(一)按医疗事故等级统计的医疗事故数量;(二)按医疗事故等级和解决途径(双方当事人协商、行政调解和民事诉讼)统计的医疗事故数量;(三)按医疗事故等级和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统计的医疗事故数量;(四)按医疗事故等级和首次鉴定、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组织鉴定统计的医疗事故数量;(五)按医疗事故等级和医疗机构类别统计的医疗事故数量;(六)按医疗事故等级统计的医疗事故赔偿总金额,个案最高赔偿金额、最低赔偿金额;(七)按医疗事故等级和行政处理方式统计的对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理情况;(八)按医疗事故等级和行政处理方式统计的对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九)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篇: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我院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二、医院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三、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四、受理的领导或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

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五、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医务科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六、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七、医院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7日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3、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第五篇: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生效日期:xx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立刻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于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科室、病区(医院)名称;(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六)患方的要求;(七)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院职能部门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损害、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三)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四)医院整改措施;(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职能部门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四)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五)医院整改措施;(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职能部门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二)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或者执行情况;lc—048: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生效日期:xx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三)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四)医院整改措施;(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科室违反本规定未按时上报,将严格按照《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加倍处罚。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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