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原材料质量检测标准

水利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标准一、原材料检验1、水泥按同标号、进场批次每200 t取样抽检一组进行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如不足200 t也取样抽检一组进行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取样可采用机械连续取样,亦可从20个不同部位水泥中等量取样,混合均匀后作为样品,其总量至少10公斤。
2、粗、细骨料,按同一料场每500m3取样1组进行试验。
3、块石,按同一料场取1组做软化系数试验。
4、钢筋,按同一批号、同一截面尺寸每60 t取样1组,不足60t 的也取样1组进行钢筋二次检验;钢号不明的钢筋不少于6组。
二、中间产品检测1、砼工程:(1)大体积砼每500m3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例如:大型砼浇筑工程);非大体积砼每100 m3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例如:一般常见的“砼预制块制作”、“涵洞或闸砼浇筑”、“交通桥”、“隧洞”等)。
(2)砼预制块制作:每100 m3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
(3)砼预制块勾缝:砼预制块铺砌按每100m3砌体或每2~3个单元取样1组做水泥砂浆抗压强度检测。
(4)隧洞、涵管、箱涵、桥墩等砼现浇:按每个单元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
(5)砼防渗墙工程:按每个单元(即每个槽段)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
另外每个坝按每个季度取样2~3组做砼抗渗性能检测。
2、土方填筑工程:(1)在确定了铺土厚度的前提下,大方量、大面积的土方填筑碾压工程,按铺土面积2000~5000m2取样1组做土工试验,不足时同样取样1组做土工试验。
(2)在确定了铺土厚度的前提下,小方量、小面积的土方填筑碾压工程,按每一层铺土取样1组做土工试验(面积小于2000m2)。
3、砼防渗墙工程:先导孔:每20m作一个先导孔勘探(由业主单位负责)。
先导孔勘探资料应反映勘探孔的柱状图和地质剖面图。
4、隧洞石方洞挖工程:地质素描:隧洞石方洞挖全线完工后,应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地质勘探单位对已完工的隧洞石方洞进行全面的地质素描,并提供相关报告,另外,隧洞衬砌前由业主或监理单位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前言水利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长期实用性。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本文将从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细致探讨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设计要求1.设计文档:水利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设计文档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内容。
2.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利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经济性、技术性和社会效益,并提供详细的数据和分析报告。
3.设计参数:水利工程的设计参数应准确无误,涉及水位、流量、设计寿命等因素的计算必须科学合理。
4.设计方案: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包括主要建筑物或设备的布置图、结构计算书、设备选型和布置等内容。
三、施工要求1.施工单位资质:水利工程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
2.施工计划:水利工程的施工计划应包括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施工方法和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等,确保施工按照合理的顺序和步骤进行。
3.施工现场管理: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应具备合理的布置和设施,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4.材料选用:水利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单位应进行材料的验收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5.质量控制: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或岗位,进行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四、监理要求1.监理资质:水利工程的监理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单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
2.监理计划:水利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计划,包括工程的检查、验收和评估标准,确保监理过程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3.监理报告: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4.质量评估: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结构强度、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方面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consider things from every angl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1、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中间产品与原材料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及工程外观质量检验等程序。
2、施工准备检查。
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重视的一项任务,在任何建设工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相关部门严格监督来保证建设工程不出任何质量问题,对于水利工程有着更为严格的标准,在质量检验评定时有着详细的规范说明,那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1、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中间产品与原材料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及工程外观质量检验等程序。
2、施工准备检查。
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3、中间产品与原材料质量检验。
施工单位应按《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中间产品与水泥、钢材等原材料质量进行全面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
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
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作好施工记录,并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建设(监理)单位根据自己抽检的资料,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
发现不合格单元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单元工程施工。
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要记录备案,进行统计分析,并记入相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
水利工程原材料质量检测标准

水利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标准一、原材料检验1、水泥按同标号、进场批次每200 t取样抽检一组进行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如不足200 t也取样抽检一组进行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取样可采用机械连续取样,亦可从20个不同部位水泥中等量取样,混合均匀后作为样品,其总量至少10公斤。
2、粗、细骨料,按同一料场每500m3取样1组进行试验。
3、块石,按同一料场取1组做软化系数试验。
4、钢筋,按同一批号、同一截面尺寸每60 t取样1组,不足60t 的也取样1组进行钢筋二次检验;钢号不明的钢筋不少于6组。
二、中间产品检测1、砼工程:(1)大体积砼每500m3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例如:大型砼浇筑工程);非大体积砼每100 m3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例如:一般常见的“砼预制块制作”、“涵洞或闸砼浇筑”、“交通桥”、“隧洞”等)。
(2)砼预制块制作:每100 m3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
(3)砼预制块勾缝:砼预制块铺砌按每100m3砌体或每2~3个单元取样1组做水泥砂浆抗压强度检测。
(4)隧洞、涵管、箱涵、桥墩等砼现浇:按每个单元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
(5)砼防渗墙工程:按每个单元(即每个槽段)取样1组做砼抗压强度检测。
另外每个坝按每个季度取样2~3组做砼抗渗性能检测。
2、土方填筑工程:(1)在确定了铺土厚度的前提下,大方量、大面积的土方填筑碾压工程,按铺土面积2000~5000m2取样1组做土工试验,不足时同样取样1组做土工试验。
(2)在确定了铺土厚度的前提下,小方量、小面积的土方填筑碾压工程,按每一层铺土取样1组做土工试验(面积小于2000m2)。
3、砼防渗墙工程:先导孔:每20m作一个先导孔勘探(由业主单位负责)。
先导孔勘探资料应反映勘探孔的柱状图和地质剖面图。
4、隧洞石方洞挖工程:地质素描:隧洞石方洞挖全线完工后,应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地质勘探单位对已完工的隧洞石方洞进行全面的地质素描,并提供相关报告,另外,隧洞衬砌前由业主或监理单位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因此,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是非常必要的。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指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标准和规定,其制定是为了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首先,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包括对工程材料的检验。
材料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因此,在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必须对各种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原材料的来源、生产工艺、质量检测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通过对材料的严格检验,才能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
其次,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还应包括对工程施工过程的检验。
施工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因此,在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应该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通过对施工过程的严格检验,才能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
此外,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还应包括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检验。
竣工验收是水利工程建设的最后一道关口,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因此,在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应该对竣工验收的各项内容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通过对竣工验收的严格检验,才能最终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
总之,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其制定对于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才能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可靠,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坚实的保障。
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持续提升。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工程是保障国家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领域。
为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一、总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的检验评定工程质量的指导性文件。
其目的在于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质量,提高水利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术语和定义1. 水利工程:指涉及水资源管理、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利管理运营的工程。
2.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指水利工程所具有的满足设计要求、标准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整体性能。
3. 检验评定:指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的过程。
4. 检验评定标准:针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1. 确定评定范围和对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的需求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评定范围和对象,例如大坝、水库、水渠、水闸等。
2. 收集相关资料:收集与所评定对象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监控数据等资料。
3. 实地勘查和检测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查,进行必要的实验、检测和测量工作。
4. 数据分析和处理:对收集的资料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计算质量指标并进行评价。
5. 编写评定报告:根据分析结果编写评定报告,其中应包括工程的总体情况、质量评定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6. 审核和审定:评定报告应经过审核和审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报送和交流:将评定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并积极与相关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以促进质量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四、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依据1.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行判定。
2. 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3. 设计文件和验收标准:根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验收标准,评定工程的质量。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具体是什么?

Live in the present, don't waste your present life while thinking about the past or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utur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具体是什么?质量标准检查:无树根、草皮、乱石、坟墓,水井泉眼已处理,地质符合设计。
无树根、草皮、乱石。
有害裂隙及洞穴已处理。
泉眼、渗水已处理,岩石冲洗洁净,无积水。
相信大家都知道,凡是建筑物、水利等工程类项目,在建设完成后,都会由相关的机构进行质量检查,而这个质量检查还有相应的评定标准。
这个评定标准对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凡是不符合合格标准的工程,都要进行修改或者重建。
那么,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今天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1、检查项目:地基清理和处理;取样检验;岸坡清理和处理;岩石岸坡清理坡度;粘土、湿陷性黄土清理坡度;截水槽地基处理;截水槽(墙)基岩面坡度;2、质量标准检查:无树根、草皮、乱石、坟墓,水井泉眼已处理,地质符合设计。
无树根、草皮、乱石。
有害裂隙及洞穴已处理。
泉眼、渗水已处理,岩石冲洗洁净,无积水。
3、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一)SDJ249.1-88单元工程: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
一般检查项目也符合标准规定。
检测项目实测点合格率80%.检测项目大于=70%合格,大于=90%优良。
4、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50%以上优良,主要单元、重要隐蔽及关键部位的单元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合格,其中砼拌和物质量优良;原材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合格。
5、单位工程:分部合格其中50%以上优良;主要分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合格其中砼拌和物质量优良;原材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85%以上(合格为70%以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

People will not suffer for a lifetime, but they will suffer for a whil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质量标准检查:无树根、草皮、乱石、坟墓,水井泉眼已处理,地质符合设计。
无树根、草皮、乱石。
有害裂隙及洞穴已处理。
泉眼、渗水已处理,岩石冲洗洁净,无积水。
评定标准: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
一般检查项目也符合标准规定。
检测项目实测点合格率80%.检测项目大于=70%合格,大于=90%优良。
每一类工程都有行业的质量标准,这也是为了加强行业的管理,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标准。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为水利行业的所有工程质量提供了标准,任何一个水利工程的验收,都要符合质量评定规范。
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规范的标准是行业发展的需要,对于水利工程来说,更是如此,水利工程涉及的大多数是民生工程,加强管理势在必行,具体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样的,可以到文中了解。
一、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评定标准(一)》至《评定标准(六)》的质量等级标准及评定方法归纳分述如下:1、《评定标准(一)》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
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2、《评定标准(二)》~《评定标准(四)》对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主要检查项目与一般检查项目。
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一般检查项目的实测点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其余基本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在合格的基础上,有50%及其以上的检查项目达到优良标准(其中主要检查项目必须达到优良)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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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其在工程完工之后并不是可以直接对工程进行交接的,一般来讲都是双方都是需要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但如何才能判断水利工程质量是合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来告诉大家答案。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
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
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四)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六)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申请甲级资质的,还需提交近三年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
第七条审批机关收到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检测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检测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检测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审批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第九条《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原审批机关应当重点核查检测单位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场所的变动情况,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条检测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检测单位发生分立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第十四条检测单位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分包质量检测业务。
第十五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实施。
检测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检测单位应当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单位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条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并对质量检测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单位及其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二)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转包、违规分包;(四)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五)是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质量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六)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检测单位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检测单位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单位的检测能力;(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5日内作出处理,在此期间,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试样和检测资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二十六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检测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三)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五)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六)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的;(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八)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
第二十八条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二)明示或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三)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条检测人员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一)不如实记录,随意取舍检测数据的;(二)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三)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2000年1月4日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建管〔2000〕2号)同时废止。
相信大家也已经明白了,大家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才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还有,我国对于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还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大家也可以阅读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