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危重病人报告及管理规定
危重病例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

危重病例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一、引言危重病例是指病情危急,危及生命的病情,需要紧急救治和关注的病例。
对于危重病例的管理和报告制度,是医疗机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病人的生存率和抢救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重病例的管理和报告流程,加强资源调配,提高救治效果,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权益。
二、管理制度(一)收治和初步评估1. 患者报到时,接诊医生应按照一诊三查的程序进行初步评估,明确病情危重程度,并决定是否入院留观或立即转诊至危重病房。
2. 危重病房医生应及时接收转入病人,并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处理,确定是否需要重症监护,并及时安排相关检查和治疗。
(二)重症监护与团队合作1. 危重病房应配备足够的重症监护设备,并组建由主治医师、护士长、药剂师、临床检验医师、影像科医师等组成的危重病房治疗团队。
2. 治疗团队应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分工和配合,确保病人得到全面的诊疗服务。
(三)危重病例会诊和病例讨论1. 危重病例会诊制度:对于复杂危重病例,应及时组织会诊,包括内科、外科、心内科、呼吸内科等相关专科的专家。
2. 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案例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例讨论,以提高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
三、报告制度(一)临床报告1. 危重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疗管理部门报告,包括病人基本情况、治疗措施和效果等。
2. 报告内容应如实、全面、客观,注明病人的诊断、治疗和转归情况。
(二)医疗质量报告1. 定期报告:医疗机构应制定定期的医疗质量报告制度,对危重病例的救治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2. 遗留问题报告:对于救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向医疗管理部门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三)不良事件报告1. 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对病人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不良结果。
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危重病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报告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结果以及防范措施等。
重点病人管理制度

重点病人管理制度(一)重点病人范围A类(疑难危重病人):危重、疑难、效果不佳、入院后发生严重并发症、手术后病情尚未稳定及应用新技术、新疗法的病人。
B类(投诉纠纷病人):有医疗纠纷或医疗缺陷造成不良后果的病人,涉及司法案件的病人。
C类(干部著名人士):正局级以上干部、省级劳模、外宾、知名人士等病人。
D类(突发成批病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甲类、SARS,禽流感,AIDS等)病人。
(二)管理要求1.各临床科室应将重点病人按上述分类,于每日上午上班后2小时内在网上上报,出现重危抢救病人或严重并发症时应及时报告医务处。
报告时间从确定为重点病人之日始至该病人部署重点病人范围止。
2.科主任、护士长应掌握重点病人的诊疗护理方案及效果,督促、检查各级医务人员对重点病人诊疗护理措施的落实,及时调整和加强诊疗护理方案及措施。
3.有关职能处事应每日了解全院各科重点病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所在科室沟通、处理。
4.夜间、双休或节假日期间,总值班应了解重点病人的主要情况,主动帮助科室解决矛盾和困难,对抢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挥,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通报情况。
5.经管医师除常规查房外,对A类病人上,下午至少各增加一次巡视;值班医师对A类病人应作重点巡视与观察,发现重要的或处理棘手的问题应立即向经管医师及护理组通报,并同时报告科主任.对重点病人应做好床边交接,晨会应报告重点病人情况。
6.入院3天内未确诊的应在入院五天内完成科内讨论和专科会诊,若仍不能确诊的在入院一周内完成院级会诊;危重病情难以控制的应及时开展科内讨论、专科会诊和院级会诊。
7.遇本科处理有难度或需他科协同诊疗的病人,应尽早邀请会诊;拟转科转院的应在有关科室会诊的基础上找患方谈话后转科转院。
8. 经管医师应根据病情提出合理的护理级别和要求,对生命体征不稳定或病情难以控制的应尽早考虑监护。
9. 医务人员应及时掌握重点病人及其家属的思想状况和需求,在符合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
危重病人报告及管理规定

危重病人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1、入院前一般情况良好,治疗过程中突发意外危及生命安全的.
2、严重心脏病、呼吸衰竭等难治性危重病,入院后家属对治疗过程或效果有意见,存在纠纷隐患的.
3、产科患者分娩或剖宫产手术中出现意外的.
4、各种手术中发生麻醉或手术意外的.
5、其它危重情况医师认为需要报告的患者.
二、报告的程序
1、一旦发生意外或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主管医师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尽快会诊,积极抢救,并对病情统一认识,达成一致意见,由主管医师立即如实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取得患者或其家属书面同意.
2、在及时处理和抢救患者的同时,应立即电话上报医务科夜间上报院总值班,并同时填写书面的病危重通知书一式三份,分别交患者家属、医务科和附在病历中.
三、报告的处理
1、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下科室对危重患者进行访视,重点患者向主管院长汇报.
2、病危重通知书应及时收回保存在医务科,医务负责派人对危重患者进行随访,并登记抢救结果.
四、危重患者的管理
1、各科在医师交班本上应重点对危重患者进行交接班,记录内容.
2、医师下班前除做好病历记录外,必须将危重患者情况及治疗、观察重点记录在交班本上,向值班医师以书面及床头两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危重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工程师必须查看患者,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记录在病历中.对治疗有困难者,应请求科主任进行全科会诊,讨论治疗抢救方案.
3、除危重患者所在科室外,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给予充分配
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危重、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危重、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 凡新入院病情危重病人或住院期间病情恶化(包括明确诊断而预后不良的病人),主管医师除立即汇报上级医师并积极安排抢救措施外,还要及时填写“病危通知书”一式两份。
一份交家属或组织持有,藉以加强口头交待外,另一份上报医务处备案,以便院领导及时了解情况,采取必要的安排。
2 病情危重病人的家属或组织,可持通知书随时来院探视(每次不得超过2 人),但以不影响病人休息,不妨碍医护进行工作为限。
3 病情危重病人的家属或组织来院了解病情时,主管医师应负责地介绍病情,对可能发生的所有变化、转归及预后,均需详细交待清楚,并提出需要配合的事宜。
同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尽量加以解答和解决。
4 对严重病危病人,必须及时地、积极地进行治疗,千方百计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必要时,医院领导出面组织紧急会诊,指导抢救或设特别护理等安排。
5 危重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应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将病人的诊断、抢救经过以及死亡原因等情况,向家属或组织进行详细交待。
同时填写死亡报告单上报院部医务处备案,另外按格式要求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一联由医院留存,二联交派出所由卫生部门定时收集,三联由派出所保存,四联待病人家属结清住院手续后,再交家属持证办理殡葬手续。
6 凡属死亡病例均应抓紧时间进行死亡讨论,科内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院部派人列席。
会上检查有无差错、事故,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业务水平,改进诊疗护理工作。
如有问题应进行差错、事故登记并上报医务处。
听候处理。
危重病人管理规范

危重病人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危重病人是指病情严重、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有生命危险的患者。
对危重病人进行规范管理,能够提高抢救效果,降低病死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危重病人管理的规范。
二、危重病人管理的原则1. 早期识别和干预:通过监测生命体征、评估病情,及时发现危重病人,采取及时有效的干预措施。
2. 综合评估和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3. 多学科合作:建立多学科协作的团队,包括医生、护士、药师、营养师等,共同制定和执行治疗计划。
4. 持续监测和评估:对危重病人的生命体征、病情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病情交流和信息共享:及时将危重病人的病情信息与家属沟通,并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信息共享。
三、危重病人管理的流程1. 早期识别和干预a. 建立危重病人筛查制度,包括对入院患者进行初步评估,以及对病情变化的监测。
b. 设立危重病人评估表,包括常见的生命体征指标、症状评估等内容。
c. 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的识别能力,及时发现病情变化。
d. 对危重病人进行早期干预,包括给予氧气、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等。
2. 综合评估和个体化治疗a. 对危重病人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b.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c. 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并执行预防措施,如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压疮等。
3. 多学科合作a. 建立危重病人管理团队,包括医生、护士、药师、营养师等。
b. 定期召开团队会议,讨论危重病人的治疗方案,协调各学科之间的工作。
c. 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治疗效果。
4. 持续监测和评估a. 对危重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持续监测,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
b. 定期评估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如疼痛评估、神经系统评估等。
c. 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医院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医院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一)“危急值”的定义“危急值”,(Critical Values)是指当这种检验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目的量.“危急值”信息,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病人意外发生,出现严重后果。
1、“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医技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2、医技科室及时准确的检查、检验报告可为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诊疗服务。
(三)“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1、心电检查(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缺血。
(3)急性心肌损伤。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律失常。
①心室扑动、颤动。
②室性心动过速。
③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④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⑤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室率心房颤动。
⑥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⑦二度Ⅱ型及二度Ⅱ型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
⑧心室率小于40次/分的心动过缓。
⑨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2、医学影像检查(1)CT检查①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②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③脑疝、急性脑积水。
④颅脑CT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⑤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CT,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与近期片对比超过15%以上。
⑥肝内古位性病变。
⑦急性胆道梗阻。
⑧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⑨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
(2)内镜检查①食管或胃底重度静脉曲张和/或明显出血点和/或红色征阳性和/或活动性出血。
②胃血管畸形、消化性溃疡引起消化道出血。
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危重患者管理制度(一)对于特级护理或一级护理的患者,护理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
(二)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地做好危重患者的护理记录,并有责任护士签名。
(三)加强床旁巡视,观察患者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应及时通知医生并给予相应处理。
(四)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抢救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保持患者皮肤清洁、无异味,无血、痰、便污染及胶布痕迹,保持患者卧位舒适。
(六)保证患者床单位整洁,定期更换被服,有污染时及时更换。
(七)责任护士掌握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护理方案等做到“八知道”。
(八)保证各种通道畅通并妥善固定,意识不清、躁动的危重患者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患者的医疗护理安全,避免坠床、外伤、烫伤等情况发生。
(九)严格执行患者意外登记、上报、记录制度。
(十)熟练掌握急救仪器的使用,并了解其使用的目的及报警的排除,仪器报警时能及时判断处理。
(十一)患者发生紧急情况时,护士应沉着、熟练地应用紧急状况下的应急预案。
(十二)做各种操作前后要注意洗手,危重患者使用的仪器及物品要专人专用,采取有效的消毒隔离措施,预防医源性感染。
危重病人护理常规1、危重患者入院后,护士应立即将其安置在抢救室并平移至床上,给予舒适的卧位。
2、立即给予氧气吸入,测量生命体征,必要时心电监护及留置导尿。
3、迅速建立静脉通路,严格掌握输液速度及配伍禁忌,合理安排输液顺序,正确执行医嘱。
4、密切观察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等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备齐各种抢救物品及药品,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生,随时准备配合抢救。
认真做好护理记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
5、保持呼吸道通畅:定时翻身叩背,及时清除呼吸道内分泌物,意识障碍者头偏向一侧,必要时行气管内插管、气管切开或呼吸机辅助呼吸。
6、保持各类管道通畅,应注意妥善固定,安全放置,防止扭曲、受压、堵塞、脱落。
严密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质、量,并做好记录。
7、确保病人安全:对谵妄、躁动或意识障碍者应注意安全,合理使用保护性用具;牙关紧闭、抽搐的病人,可用牙垫,防止舌咬伤。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核心制度)
1、对危重、抢救病人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向病员家属或授权委托人发出《病危通知书》,告知病情的危险性,并在病历中作好谈话记录。
2、抢救过程中,各级医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到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对疑难及诊断不明的病人,须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组织会诊。
3、抢救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由专人负责或成立抢救小组或专门抢救班子,紧急或特殊情况则由现场的最高职称或最高年资者组织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组织院内会诊,指定专人床旁守护,作好记录,详细交接班。
4、重大的抢救工作,应向科主任汇报,组织全科力量进行抢救,若需要多科配合,须及时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抢救班子联合抢救.
5、医技科室及其它有关科室须积极配合,全力协助,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抢救工作。
6、科室或病区的抢救药品、器材定点定位放置,班班交接清楚,专人负责。
定期做好清洁、消毒、清理、补充等工作。
7、根据病员病情和参加抢救的人员,主管医师应在临时医嘱中写‘大’、‘中’、‘小’抢救级别。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和内容,抢救结束后及时书写抢救记录,如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同时,在《抢救登记本》上按要求如实及时登记。
8、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负责到人,严格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9、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及报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及报告制度一、急危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利己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出现检验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
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置的病情。
二、各科室的抢救设施和器械须有专人负责,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设备要求齐全、有效,药品数量充足、种类齐全,实行“四定”(定位放置、定量补给、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抢救的设备和药品不得挪用或外借。
三、科主任、护士长市临床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四、对病情危重,可能危及生命的患者均需积极组织抢救,由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就病情危重性向家属或委托授权人交代病情、治疗情况及预后,了解患者家属的意见,发出病危通知书,医师和家属双方签字,完成告知义务。
急危重患者涉及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患者,应及时请专科医师会诊,并由现场主持抢救的最高资质的医师主持多学科会诊。
根据会诊意见由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如落实救治科室存在争议,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确认。
任何医师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参加抢救,会诊科室医师须共同参加抢救,不得离开,擅自离开或拒绝参加抢救的医师对其行为引起的相应后果承担责任。
五、在抢救中,各级医护人员应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对疑难及诊断不明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组织会诊。
六、医生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特别重大的抢救工作,应向科主任汇报,由全科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若需多科配合,应及时向医务科汇报,以便组织抢救小组。
七、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设备、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记抢救药品的编号、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
病危病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病危病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病危病重患者的生命安全和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护理服务,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病危病重患者的护理工作。
第三条病危病重患者是指生命体征不稳定或病情紧急、生命威逼较大的患者。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病危病重患者的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院前救助第五条当病危病重患者需要院前救助时,医院应配备合格的救助车和救助人员,确保快速抵达现场。
第六条救助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遵从医院的救助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救助车上应携带必需的急救药品和设备,以应对病情急剧变动的需要。
第三章院内护理第八条病危病重患者应优先布置入住重症监护室或特需护理病房,确保获得全天候的监护和治疗。
第九条重症监护室和特需护理病房应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24小时供应全面的监护和护理服务。
第十条病危病重患者的护理工作应严格依照医嘱和护理计划执行,确保规范和科学的护理过程。
第十一条病危病重患者的护理应重视团队协作,医生、护士、检验师、药师等应紧密搭配,共同订立治疗方案和护理计划。
第十二条护士应及时记录病危病重患者的生命体征、护理措施和病情变动,确保护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护士应定期进行护理交接,确保病危病重患者的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全都性。
第四章患者家属管理第十四条患者家属要听从医院的管理和布置,敬重医护人员的工作,不得干扰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患者家属的教育,使其了解病情的严重性和紧急性,搭配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患者家属可通过医院指定的渠道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但不得干扰医疗护理工作。
第十七条患者家属应遵守医院的探视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探视,应事先征得医护人员的同意。
第五章护理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医院应对病危病重患者的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护理技能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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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危重病人报告及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危重病人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1、入院前一般情况良好,治疗过程中突发意外危及生命安全的。
2、严重心脏病、呼吸衰竭等难治性危重病,入院后家属对治疗过程或效果有意见,存在纠纷隐患的。
3、产科患者分娩或剖宫产手术中出现意外的。
4、各种手术中发生麻醉或手术意外的。
5、其它危重情况医师认为需要报告的患者。
二、报告的程序
1、一旦发生意外或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主管医师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尽快会诊,积极抢救,并对病情统一认识,达成一致意见,由主管医师立即如实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取得患者或其家属书面同意。
2、在及时处理和抢救患者的同时,应立即电话上报医务科(夜间上报院总值班),并同时填写书面的《病危(重)通知书》一式三份,分别交患者家属、医务科和附在病历中。
三、报告的处理
1、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下科室对危重患者进行访视,重点患者向主管院长汇报。
2、《病危(重)通知书》应及时收回保存在医务科,医务负责派人对危重患者进行随访,并登记抢救结果。
四、危重患者的管理
1、各科在医师交班本上应重点对危重患者进行交接班,记录内容。
2、医师下班前除做好病历记录外,必须将危重患者情况及治疗、观察重点记录在交班本上,向值班医师以书面及床头两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
危重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
上级工程师必须查看患者,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记录在病历中。
对治疗有困难者,应请求科主任进行全科会诊,讨论治疗抢救方案。
3、除危重患者所在科室外,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给予充分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