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内幕交易
《证券法》内幕交易条款

《证券法》内幕交易条款
内幕交易是指在未公开的信息基础上买卖证券的行为。
《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的相关条款,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 内幕信息的定义:内幕信息是指未公开、与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业务有关的重要信息,或者尚未公开但已经落实的重大事项。
2. 内幕交易的禁止:任何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包括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人员等。
3. 内幕交易信息的披露: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内幕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证券交易人员也应当及时向自己所在单位报告内幕信息,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
4. 内幕交易的处罚:对于违反内幕交易规定的行为,证监会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同时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内幕交易是严重违法行为,需要加强监管和法律制裁,保障市场公平公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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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过关必做1200题(含历年真题)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过关必做1200题(含历年真题)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二节公司法第三节合伙企业法第四节证券法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第一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第二节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第三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四节从业人员管理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第一节证券经纪第二节证券投资咨询第三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第五节证券自营第六节资产管理业务第七节证券公司信用业务第八节证券公司场外业务第九节其他业务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第一节证券一级市场第二节证券二级市场内容简介本书是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科目的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本书遵循最新考试大纲的章目编排,共分为4章,并根据大纲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精选了约1200道习题,其中包括部分近年机考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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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打造学员好评内容全质量佳助考生一次顺利通过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一、选择题(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1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9年6月真题] A.法律主体主要包含自然人、组织和国家B.法律关系客体包含人格C.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与内容构成D.对于自然人来说,有权利能力一定有行为能力【答案】D查看答案【解析】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与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法律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三类。
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人身、人格、精神成果、行为。
D项,对自然人来说,有权利能力并不一定有行为能力。
2下列属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的是()。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历年真题必背考点总结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历年真题必背考点总结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涉及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级:第一个层级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级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级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第四个层级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2017年8月】2.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018年5月】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017年4月】4.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018年3月】5.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不能再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6.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017年2月】7.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017年11月】8.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2)公司的经营范围;(3)公司的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017年2月】9.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总结: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本章重要考点举例:公司的种类;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规定;证券发行与交
易活动禁止行为;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内幕交易行为;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
公告,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
本章重要章节:第三节和第四节,具体如下:
第三节证券法
1.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2.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
3.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4.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
5.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
6.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
7.内幕交易行为、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第四节基金法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权利和义务。
2.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
3.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
帮考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三

年帮考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三————————————————————————————————作者:————————————————————————————————日期:2《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是()。
A.知情人员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B.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泄露该信息的行为C.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D.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正确答案是:D帮考网解析:内幕交易是指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内幕交易包括下列行为:(1)知情人员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
(2)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
(3)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4)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
考点:内幕交易行为2、下列关于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B.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C.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D.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正确答案是:B帮考网解析: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戢。
考点: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3、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的罚款。
A.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B.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C.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D.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正确答案是:A帮考网解析: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编造

第七节证券欺诈二、内幕交易(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老鼠仓,2020新增)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操纵市场(一)操纵证券市场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2020重大修订)(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6)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7)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8)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量化交易(2020新增)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进行程序化交易的,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四、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2020新增)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知识考点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知识考点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一、处罚方面5%~15%①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料等取得公司登记的,对该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5%~15%的罚款;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资产的, 5%~15%的罚款;③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5%~15%的罚款。
3~30 万①提交的会计报告材料中虚假记录或隐瞒重要事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3~30 万的罚款;5~50 万①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50 万的罚款;②违反公司法规定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5~50 万的罚款;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固有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的,处理5~50 万元的罚款(直接负责人是3~30 万罚款);5~20 万①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关闭,并处以5~20 万罚款;二、数字信息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 万的,必须采用承销团;2、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一般为10 年或 15 年,开放式基金无发行规模限制3、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决定既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债务的担保,也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的担保。
4、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 3 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5、证券记忆所终止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6、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 3 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予以公告;7、协议收购,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达成30%时,继续收购的,应到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8、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 年以上;9、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元,必须是实缴资本。
最新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内幕交易行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内幕交易行为导语: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
内幕交易是指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内幕交易包括下列行为:(1)知情人员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
(2)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
(3)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4)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
内幕人员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管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发行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它包括: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书、打字员,以及其它可以通过履行职务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2.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人员、投资顾问等专业人员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权或者监管权的人员,包括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发行人的主管门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商、税务等有关经济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等4.由于本人的职业地位、与发行人的关系或者工作联系,有可能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新闻记者、编辑、电台主持人以及编排印刷人员等。
我国《证券法》第74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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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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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行为
内幕交易是指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内幕交易包括下列行为:
(1)知情人员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
(2)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
(3)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4)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