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四常见错误分析及解决对策
如何做好司法考试第四卷答题

如何做好司法考试第四卷答题?一、基本要求与方法技能1.法言法语、言简意赅。
涉及法学知识的专业化,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平时应加强法言法语的训练,同时加强法条的记忆,在平时学习中有意识的多使用法言法语。
2.逻辑严密。
运用专业的法律逻辑思维,即采用传统的演绎三段论,大前提是法条规定或是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原则,小前提是事实或材料,结论是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界定。
3.知识的体系化。
构建完整的法律学科体系,以刑法为例: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构成要件(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犯罪排除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既遂、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主犯、从犯、胁从犯;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共同犯罪与身份、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罪数形态(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量刑制度(累犯、自首、坦白、立功);分则内容(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
此外,不仅仅是某一个部门法内的体系化,更要注重部门法体系,整个法律制度、所有的部门法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要高屋建瓴地分析问题。
4.细节问题。
如字迹端正,卷面整洁,条理清晰,言简意赅,无错别字,字数上符合要求,时间上合理分配。
二、关于案例分析题由于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因法设题”,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然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
因此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题时的指导思想就应当是“因题找法”。
其基本步骤可以分为:(1)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
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
(2)确定考查的是该部门法中的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详细分析案情。
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例,可以将各种有法律意义的信息转化成图表形式,这样有利于我们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遗漏重要的答题线索。
司考卷四常见错误分析及解决对策_丁绍宽

司考卷四常见错误分析及解决对策丁绍宽对于大部分已经投入足够精力进行复习的考生来讲,司法考试前三卷的成绩差别不大,第四卷成绩却高低明显。
近几年司法考试的统计结果表明,第四卷的平均分跟前三卷相比,明显偏低,很多考生往往连一半分数(75分)都未考到。
显然,第四卷成绩的好坏往往成为司法考试成败的关键因素。
如何答好第四卷,避免技术性失分,充分发挥出应有水平,是新老考生最为关注的问题。
笔者作为全国司法考试阅卷委员会专家组成员,近两年来一直参与了司法考试第四卷的评阅工作,现就阅卷中发现的问题做一总结、剖析,以期对广大考生答好第四卷,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第四卷主要包括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两部分,下面分别进行阐述。
一、如何答好案例分析题(一)案例分析题常见错误分析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具体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近两年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常常因以下原因而失分:其一,部分题目卷面空白,根本没做,导致十几分或二十几分的整道题目完全失分。
这是最令人痛心的情形,出现这种情形的考生十有八九是通不过司法考试的,究其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种是答题时间安排不合理,在其它题目上耗时过多,以至有可能会答的题目根本没有时间作答;第二种是复习不够充分全面,这道题正好出到了自己复习的“盲点”,看完题后,脑子一片空白,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根本不知如何作答。
其二,弄清楚了题干中所交代的各种法律关系,但对相关考点把握不够准确,受到题目里故意设置的干扰信息的迷惑,误入歧途而失分。
其三,看懂了题目,但平时实战训练不够,没有养成解析案例分析题的正确思路,掌握正确的做题方法,下笔写起来,罗哩罗嗦,眉毛胡子一把抓,写得很多,却不得要领。
犯了通常所说的“答不到点子上”的错误,费力又不讨好。
其四,没有仔细、全面、连贯的审题,便仓促下笔作答,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于是再返回来重新分析题目,否定前面的答案,这样一来,不光浪费有限的答题时间,而且导致试卷答题次序颠倒,箭头乱飞,涂改严重,卷面效果一塌糊涂。
司考《四卷》论述题常见错误分析

司考《四卷》论述题常见错误分析2017年司法考试已拉开序幕!司法考试栏目发布“司考《四卷》论述题常见错误分析”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1.对题目主旨把握不准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
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
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中反映中心意思的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法律关系进行论述。
2.论述不集中,论点过于涣散这是答论述题的大忌。
论述题的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而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考生回答一道论述题往往不会超过1000字。
在短短的1000字内,能够把一个论点逻辑而缜密地论述充分已属不易。
然而有许多考生在答题时很容易忽视这一点,往往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注重语言的前后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的答案自然得不了高分。
因此,如果考生想要得高分,就一定要在下笔之前确定一个论点,然后围绕这个论点展开论述。
3.论述语言不专业,理论深度不够这是非法学专业考生常常会犯的错误,司法考试作为选拔高层次法律人才的考试,其主观题的回答必须体现其法律专业的特性,不要让阅卷老师觉得这只不过是一篇普通的社评,而不像是一篇法律专业人员写的文章。
因此,需要考生拥有一定的法学语言表达能力。
论述过于肤浅,这是很多考生得不了高分的重要原因。
经过各个科目的系统复习之后,对于论述题中所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考生大概都可以列举出来。
然而这只是论述的第一步,而且往往也不是最重要的得分点。
如果要取得高分,需要考生实现理论上的升华,而理论上的升华就必须将材料中的问题与理论法学结合起来,也只有这样,考生的答题质量才可以上升一个档次。
4.不分段,没句号这是答题中的细节问题,但却是非常致命的地方,因为阅卷老师是在疲劳和烦躁中看你的卷子,而你的整篇文章从头到尾只有一段话或者只有一个句号,即使再有耐性的老师也不会去仔细在黑压压的文字中去寻找你的论点、论据和论证。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及几点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及几点注意事项2016年关于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及几点注意事项答题策略:目前,从题型上看司法考试题目分为两大类,一是客观题,二是主观题。
客观题部分现时司法考试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 单项选择:这是送分题,千万不要手软,一般要拿分85%以上。
2. 多项选择:这是一个大项。
答错一个即前功尽弃,故要求在60%左右。
3. 不定项选择:基础知识要掌握住。
客观性试卷对策:1.答题顺序,一般我们主张考生从头答起,这样也体现了考试的规律,即先易后难的出题思路,但是现在考试人员往往在开头给你出一两个难题,对于这种题目要采用排除法,选出一个合适或者说自己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因为刚开始答的是单选题,因此,答案也较容易得出正确地答案。
另外,从时间安排上,要掌握先紧后松的答题策略。
在改变答题顺序,也有人主张从尾做起。
这是对每一大项(单选题、多项选择等)而言。
“考试最重要的是心理”,由于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按常规从头到尾答题,故出题者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使考生的心理在开始立即崩溃,刚培养的自信心理就被冲垮了。
而我从尾到头答题反而觉得挺轻松。
因为就算难题在后面,我都有了心理准备,越往前就越觉得心情舒畅。
但是这种方法,要和平时的训练结合在一起,否则,如果临场突然采用,势必会适得其反。
2.充分利用开始考试前的时间,这是指听录音磁带讲解考生须知以及考场纪律的一段时间。
我们有些人往往循规蹈矩地听着这些没用的东西,因为这些你应该在考试前已经知道,不需要在这时才去了解。
我会利用这15分钟的黄金时间,不动声色的打开试卷,马上阅读。
3.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因为这些题目试卷(不是答题卡)考场收回后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担心在试卷上写东西有什么后果(答题卡上当然不行了!)。
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选项直接排除,就可以打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复查时省却不必要的时间。
5.珍惜自己的第一感觉。
法考备考中的常见错误

法考备考中的常见错误一、懒散的学习态度在法考备考中,懒散的学习态度是一个常见的错误。
很多考生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在考前突击几天就能应付考试,因此在备考过程中不够努力。
然而,法考是一项需要系统学习和深入理解的考试,简单的临阵磨枪并不能保证取得好的成绩。
因此,考生应树立正确的备考态度,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并且坚持执行。
二、不合理的复习安排不合理的复习安排也是法考备考中常见的错误之一。
有的考生过于追求速效,经常熬夜复习,导致精神不集中、记忆力下降,甚至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
相反,有的考生复习计划过于宽松,拖延时间,导致复习内容无法完全掌握。
因此,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复习进度,制定合理的复习安排,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和良好的学习状态。
三、片面追求记忆在备考过程中,一些考生过于注重对法律条文和法律案例的记忆,而忽略了对法律原理和理论的理解。
他们只是机械地背诵和记忆,而没有深入思考和分析。
然而,法考的目的是考察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只有对法律知识有深刻的理解,才能在解答题目时游刃有余。
因此,考生应注重理解和分析法律内容,而不仅仅是死记硬背。
四、忽视练习和模拟考试有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过于关注理论学习,忽视了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他们可能掌握了大量的理论知识,但在实际应用中却不够熟练。
而法考的题目大多是案例题和应用题,需要考生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因此,考生应在备考中加强练习和模拟考试,培养自己的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
五、心态不稳定在法考备考中,一些考生容易陷入焦虑和压力之中,导致心态不稳定。
他们担心无法掌握全部知识,害怕考试失败,这种焦虑和压力会对备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心态,保持积极的思维,对待备考的结果持平和的态度。
适当进行放松和调整,让自己能够更好地面对考试。
六、缺乏复习方法和技巧在备考过程中,一些考生缺乏科学的复习方法和技巧,导致复习效果不佳。
他们可能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或者没有正确地运用学习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是许多准备司法考试的考生关心的问题,法律教育网整理了关于司法考试卷四的一些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只要你问过参加过司考的朋友,大多数人都会向你感叹:“卷四题太多了,时间真的不够用”。
的确,卷四题量很大而且都需要用笔书写,这对许多习惯了打字的考生来说,确实是很头疼的事,这点从历届卷四答题的很多错别字就可以看出。
例如,2005年许多考生写不来“猥亵妇女罪”,有的写“唯懈妇女罪”、有的写“畏卸妇女罪”……甚至有人写不来,干脆写成“侮辱妇女罪”。
做卷四的题目,需要一定的答题技巧而且是必须的技巧。
首先、由于卷四的答题规则有了新的变化。
你一定要及时明白新规则而且同时改变以往习惯,这对特别是那些参加过几次没过而且还在使用02、03、04年教材的人来说很重要。
08年要求“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不得使用圆珠笔答题”,如果你考场上在要做题的时候,经监考老师提醒,才发现自己只带了蓝色墨水笔或者圆珠笔,势必影响考试情绪从而影响你答题的效果。
后悔的是:这点小问题原本可以轻易避免的,以此类推需要你注意的小问题还很多。
其次、由于卷四的案例分析题很多,而答题的时间又有限。
因此在答题的过程中,你很有可能遇见自己不能很快下笔回答的问题。
这时候,你一定要冷静,不要采取花很多时间思考或者干脆乱答的方式解决。
前者浪费掉你宝贵的时间,而导致你能答对的题白白丢分;后者导致你如果有多余的时间来思考回答,但由于已经乱答占了答题区域,而没有地方写正确答案,特别是今年明确规定不允许在“非规定区域”答题。
再次,卷四的论述题采取“稿纸”答题,你就应注意:如果你写了你认为不准确表达的字,需要改正过来,这时候你千万不要用笔涂黑这些字,因为用要求使用的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涂黑这些你想不用的字,会造成答题纸变得很难看,将本来正确适用的文字都抹黑了。
或许,只需轻轻在你想删除的文字中间画条横线就OK了。
司考“第四卷”案例分析题高分技巧

司考“第四卷”案例分析题高分技巧司考“第四卷”案例分析题高分的技巧。
在司法考试中,历届考生得分最少的部分一般是案例题。
事实上一个案例题就是数个小的法律关系组成一个或两个大的法律关系而已。
如果头脑清晰,概念扎实,对付案例题应不在话下。
可为什么得高分的很少呢?通过对历年考生答卷的分析,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精彩链接:2012司法考试卷四题型及其应对策略从判卷人的角度答司考论述题司法考试案例题辅导:重大责任事故罪2012年司法考试《卷四》如何答好案例分析题一是,看完题后,思维混乱,分不清题干中交待的是什么法律关系,找不到做题的切入点;二是,把题读懂了,又不知如何写答案;三是,开始写答案了,又担心写得不够全面,惟恐漏掉闪光点,结果越写越多,时间根本不够用;四是,答到后面时发现前后矛盾,于是在试卷上涂改,越改越乱,卷面一塌糊涂;五是,遇关键性问题吃不准,而该问题又决定其他问题的解答,反复推敲,弄到最后,还差好几道题没做等等这一切都导致大部分考生在试卷四上栽跟头。
出现上述问题,我认为原因在于: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做题经验不足或做题方法不妥。
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1.通过在考前多做案例题,巩固已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积累做题经验、掌握基本的做题技巧,培养正确的做题方法和分析案例题的思路。
2.在平时练习时,必须坚持勤于动笔,不能只动脑不动手,也不可刚想到一个模糊答案就急于翻书求证,而应先写出答案,再对照参考答案部分,检查自己的对与错,判断自己分析问题的思路是否正确,以求举一反三。
应当牢记,所谓解题技巧都是靠平时多练习培养出来的。
3.做好案例题的步骤大致如下:①迅速查看题中所问,初步判断考查方向;②带着问题去看题干;③确定本题考查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
从历年考题来看,一般考查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专利法、继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公司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国际经济法等,交叉考查若干个部门法的案例题并不多见,即使有也只是以一个部门法为主,个别问题还涉及其他部门法。
2016年司考卷四复习及答题攻略

2016年司考卷四复习及答题攻略最近有很多考生都在咨询卷四的复习问题。
小编认为在现阶段也很有必要对卷四进行以下梳理。
一、卷四的复习应试误区;(一)案例分析题;1. 不少考生在复习中采用题海战术,认为题做多了,手熟了,自然能提高案例分析题的答题速度,知识点也应该不会有遗漏。
但却忽略了答题方法和技巧的总结,结果,事倍功半。
2. 搞不清楚案例分析题题干交待的各个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陷入一片混乱。
;3. 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问题,生怕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
从而导致做题速度过慢,做不完所有的试题。
;3. 分析题目的思路不清,急于下笔,结果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于是赶紧涂掉重写,一阵子忙乱下来,卷面上箭头满天飞,卷面效果一塌糊涂,从而影响卷面分数。
;4. 把过多的精力浪费在难题上,临到交卷的最后关头,只好仓促间作出取舍,草草应答。
;(二)论述题考试1. 由于没有合理地把握答题速度,前面的案例分析题占用时间过多,所以回答论述题时对题目缺乏仔细分析,下笔过于草率,头脑里没有完整思路,想到哪写到哪。
其结果无非两种:一是答案太罗嗦,层次不清,阅卷人很难清楚地了解考生的主要观点,分数自然就不会太理想;另一种情况是开始写得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展开论述,结果自己的主要观点都掏完了,字数却不够,于是在最后加上一些无关痛痒的论述和感慨,导致论述重点不够突出,影响分数。
;2. 答题时状态非常好,;下笔如有神;,生怕时间不够,不能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写出来,于是忽略了字迹的工整,结果无限的智慧和思想只能埋没在,龙飞凤舞;的答卷中,是真金,却没能发光。
;(三)司法文书写作;1. 在复习阶段,从各种渠道收集尽可能多的司法文书范本进行学习,生怕有所遗漏,结果哪种文书也没有掌握牢固,复习的投入产出比很低。
;2. 考试时遇到自己没有复习到的司法文书,就完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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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四常见错误分析及解决对策
司法考试第四卷主要包括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两部分,下面分别进行阐述。
一、如何答好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题常见错误分析
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具体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近两年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常常因以下原因而失分:
其一,部分题目卷面空白,根本没做,导致十几分或二十几分的整道题目完全失分。
这是最令人痛心的情形,出现这种情形的考生十有八九是通不过司法考试的,究其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种是答题时间安排不合理,在其它题目上耗时过多,以至有可能会答的题目根本没有时间作答;第二种是复习不够充分全面,这道题正好出到了自己复习的“盲点”,看完题后,脑子一片空白,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根本不知如何作答。
其二,弄清楚了题干中所交代的各种法律关系,但对相关考点把握不够准确,受到题目里故意设置的干扰信息的迷惑,误入歧途而失分。
其三,看懂了题目,但平时实战训练不够,没有养成解析案例分析题的正确思路,掌握正确的做题方法,下笔写起来,罗哩罗嗦,眉毛胡子一把抓,写得很多,却不得要领。
犯了通常所说的“答不到点子上”的错误,费力又不讨好。
其四,没有仔细、全面、连贯的审题,便仓促下笔作答,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于是再返回来重新分析题目,否定前面的答案,这样一来,不光浪费有限的答题时间,而且导致试卷答题次序颠倒,箭头乱飞,涂改严重,卷面效果一塌糊涂。
阅卷老师需很费力地才能找到你答题的得分点,卷面分数因此而受到影响。
其五,题目都回答了,但没有掌握基本的做题技巧,答题因标注不明而失分。
比如,一道案例分析题总共包含六个小问题,正确的答法是按照顺序依次作答,并且清清楚楚地标明第一个小问题答案在哪,第二个小问题答案在哪,第三个……第六个。
而有些考生在作答时除了标明第一个小问题外,对剩余问题不做任何标注,连在一起作答或做出的标注极不明显,两个问题之间去间隔无空行,给阅卷老师阅卷工作带来麻烦,有时会直接影响分数。
其六,知识点复习到了,也写出来了,但因为关键概念答错或核心词汇写错而被扣分。
比如,合同法中如果将“缔约过失责任”写成“违约过失责任”就会被扣分;2006年卷四第一题第六问中,很多考生因为“交通肇事罪”中的“肇”字不会写或写错而被扣分。
(二)做好案例分析题的步骤、方法与技巧
要答好案例分析题,首先要明白案例分析题是如何命题的。
案例分析题命题者一般都采用“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即从法条到案例的命题思路。
命题者往往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再找出该知识点所对应的可适用的法条,而后根据该法条来设计具体的案情和题目。
为了增加考试的难度,这些命题法条有可能跨度较大,综合性较强,从实体法到
程序法,从一个部门实体法到另一个部门实体法;案情设计上有时候故意增加些干扰考生正确作答的信息即“考试陷阱”来混淆视听,以此检验考生对法条、概念掌握的准确程度。
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考生答题时一定要养成“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首先判断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这点绝大多数考生都能做到。
近几年,案例分析题大多出现在如下几个部门法中:民法(包括担保法及其解释、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有的题目只是集中考一个部门法的知识点,有的题目则以一个部门法为主,略有交叉,个别问题兼及其他部门法的个别知识点。
2、其次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该部门法中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考生可根据该题目的具体问题设置来确定究竟所考查的是哪部分知识点。
如在民法试题中,你不仅要知道本题是考担保法,还要进一步确定是考人保部分还是物保部分。
如果是考物保部分,还应再进一步确定是考抵押、质押还是留置;如果是考抵押,再看是考抵押合同的效力还是抵押权的实现或是最高额抵押。
3、找到了要考查的具体法律制度,按照“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迅速在脑海中搜寻该制度所对应的相关法条。
找到该考查点所对应的法条,离正确答案就不远了。
4、找到所对应的法条后,先不急于作答,应仔细、全面地分析案情,避免有所遗漏。
一般而言,司法考试的题目都是命题者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设计出来的,又经过了命题委员会的特别审定,体现了较高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除非叙述案情之必需,不会有多余的、无关紧要的文字出现。
案情叙述中所给出的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是提供答题线索的,要么是用来干扰、迷惑的。
所以,考生一定要仔细辨析,去伪存真,排除干扰,确定“题眼”。
5、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前后兼顾,写下最终答案。
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合同法、继承法、公司法和程序法试题,考生一般不能仅在脑海中分析,最好在草稿纸上详细列出各方当事人的关系,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并对照案情检查有无遗漏的重要信息,这样才会避免因粗心大意而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