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的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信息来源:日期:2010-1-30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标准名称;-3.1-3.14(增加了14种术语的定义);-4.1-4.2(调整了分区和分级的有关内容);-5.(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和浓度限值);-7.(增加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 引用标准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 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 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 环境空气氰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定义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icular,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微米的颗粒物。
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是指我国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空气质量标准,是衡量空气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定,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要包括对空气中污染物浓度的要求,以及对空气质量评价的相关标准。
首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有明确的要求。
其中,对于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颗粒物(PM10和PM2.5)、臭氧、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浓度都有详细的规定。
例如,对于二氧化硫的日均浓度限值为150μg/m³,一氧化碳的日均浓度限值为4mg/m³,颗粒物PM10的日均浓度限值为150μg/m³,颗粒物PM2.5的日均浓度限值为75μg/m³。
这些限值的设定,旨在保护人们的健康,减少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
其次,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还对空气质量的评价做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标准,空气质量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六个等级。
在这些等级中,优和良称为达标,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为不达标,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为严重不达标。
根据不同的空气质量等级,相应的应对措施也有所不同,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在实际生活中,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实施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严格控制空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监管,是保障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其次,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引导公众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也是保障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
总的来说,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们的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空气质量。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编辑本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标准名称;-3.1-3.14(增加了14种术语的定义);-4.1-4.2(调整了分区和分级的有关内容);-5.(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和浓度限值);-7.(增加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编辑本段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icular,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微米的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Particular matter less than 10 μm,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季平均: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标准是指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域和用途需求,进一步细化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区域内人口较少、用途较为特殊的地区,如农村、郊区、林区、草原、湿地、远离人口密集区的工业区等。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标准设定了以下主要污染物的限值:
1. 二氧化硫(SO2):在农村、郊区、林区和其他无集中供热的地区,其年平均浓度不应超过60μg/m³,24小时平均浓度不应超过150μg/m³。
2. 一氧化碳(CO):在农村、林区和农田等非城市化地区,其年平均浓度不应超过1.5mg/m³,1小时平均浓度不应超过
4mg/m³。
3. 颗粒物(PM10):在农村、郊区、林区和其他无集中供热的地区,其年平均浓度不应超过70μg/m³,24小时平均浓度不应超过150μg/m³。
4. 臭氧(O3):在农村、郊区、林区和其他无集中供热的地区,其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不应超过100μg/m³。
5. 氮 dioxide (NO2):在农村、郊区、林区和其他无集中供热的地区,其年平均浓度不应超过40μg/m³,24小时平均浓度
不应超过100μg/m³。
此外,功能区二类标准还包括对其他污染物如铅(Pb)、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二恶英与二苯并噻吩(PCDD/Fs)等的限值要求。
这些标准的设定旨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确保这些特殊区域的空气质量符合相应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添加时间:[2004-05-27]创建人:管理员GB 3095-1996 (代替GB 3095-82)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1-18批准1996-10-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标准名称;-3.1-3.14(增加了14种术语的定义);-4.1-4.2(调整了分区和分级的有关内容);-5.(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和浓度限值);-7.(增加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 引用标准GB/T 15262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5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环境空气氰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定义1.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icular,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微米的颗粒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4.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5 浓度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各项污染物不允许超过的浓度限值,见表1。
表1 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浓度单位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2
1.00
苯并[a]芘
B[a]P
日平均
0.01
μg/m3
(标准状态)
氟化物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7①
20①
F
月平均
植物生长季平均
1.8②
1.2②
3.0③
2.0③
μg/(dm2·d)
注:①适用于城市地区;
②适用于牧业区和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区,蚕桑区;
③适用于农业和林业区。
6 监测
6.1采样
环境空气监测中的采样点、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执行。
0.05
0.15
0.06
0.15
0.50
0.10
0.25
0.70
总悬浮颗粒物TSP
年平均
空气质量分级标准

空气质量分级标准空气质量是指大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和组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
为了对空气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和监测,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空气质量分级标准。
空气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有利于监测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中国大陆地区的空气质量分级标准。
中国大陆地区的空气质量分级标准主要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五种污染物。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规定,空气质量分为六个等级,分别是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具体标准如下:一、优。
指空气质量好,基本无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基本无影响。
颗粒物浓度小于35μg/m³,二氧化硫浓度小于50μg/m³,二氧化氮浓度小于40μg/m³,一氧化碳浓度小于4mg/m³,臭氧浓度小于160μg/m³。
二、良。
指空气质量较好,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较小。
颗粒物浓度在35-75μg/m³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50-150μg/m³之间,二氧化氮浓度在40-100μg/m³之间,一氧化碳浓度在4-10mg/m³之间,臭氧浓度在160-200μg/m³之间。
三、轻度污染。
指空气质量轻微受污染,对部分人群健康有较小影响。
颗粒物浓度在75-115μg/m³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150-475μg/m³之间,二氧化氮浓度在100-200μg/m³之间,一氧化碳浓度在10-35mg/m³之间,臭氧浓度在200-300μg/m³之间。
四、中度污染。
指空气质量受到中度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颗粒物浓度在115-150μg/m³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475-800μg/m³之间,二氧化氮浓度在200-700μg/m³之间,一氧化碳浓度在35-60mg/m³之间,臭氧浓度在300-400μg/m³之间。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空气质量是指大气中各种污染物和气象要素的总体状况,是衡量大气环境质量好坏的重要指标。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是对空气质量进行分类和评价的标准之一,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存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制定的。
它包括了对大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的限定,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颗粒物等。
这些污染物是造成大气污染和影响人体健康的主要因素,严格控制它们的浓度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依据。
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有着严重的危害,长期暴露在污染严重的空气中会导致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甚至癌症等。
因此,制定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浓度,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
另外,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也是衡量城市环境质量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
量和工作环境。
而且,国际上也常常通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来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境保护政策和发展水平。
综上所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提高国家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大气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