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复试见证取样制度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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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样制度(7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7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XXXXXX发电项目见证取样制度XXXXXXXXXXXX项目部2016年11月01日批准:年月日审定:年月日编写:年月日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1、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2、见证要求: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本工程见证人员为:贺晨.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a.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b。

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4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4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取样工作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取样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以及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下面是一个见证取样工作制度的示例,总计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取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取样工作的人员,包括见证人员、取样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员。

第三条:取样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准确、可靠的样本,用于实验室分析或其他科学研究工作。

第四条:取样工作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实施。

第二章:取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取样工作由专门的取样小组组织和管理,该小组由负责人员、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组成。

第六条:负责人员负责整个取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第七条:取样人员负责具体的取样操作,包括取样器材准备、现场取样和取样样品的封装和标识等。

第八条:见证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取样工作的过程,并签署取样记录,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和可靠。

第三章:取样工作的流程与要求第九条:取样前,必须对取样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准备,包括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样品的种类及数量等。

第十条:取样前必须对取样器材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器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取样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取样地点必须清洁、无害和符合要求,确保取样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取样时必须注意样品的保存和保护,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其他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取样样品必须按照规定包装和标识,并填写相应的取样记录和取样任务书。

第四章:取样工作的质量控制与评估第十五条:取样工作必须建立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体系,确保取样过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质量控制是指通过相应的措施和方法,控制取样过程中的各项关键参数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质量控制必须进行取样器材的校准、取样过程中的监测和现场记录的评估等。

第十八条:质量评估是指通过抽样检验和验证等方法,对取样样品的质量进行评估和判断。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根据已编制的《见证取样细则》和相关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要求,编制本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制度。

凡国家现行检验规范规定和地方规定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材料试验人员共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共同送样。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它包装上作出标志和封志。

标志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并由见证人和取样人签名,见证人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送检单位填写的委托单位应有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专用章。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

监理的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材料、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应见证取样、送检复试的材料:(1)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砂、石、外加剂、水泥、砌筑块材等;(2)装饰装修部分工程材料:水泥、外窗、饰面砖、砂、石、龙骨型材、硅酮结构胶密封胶、室内花岗石、防水材料等;(3)屋面工程材料:钢材、砂、石、保温材料、防水卷材等;(4)节能工程材料:屋面挤塑聚苯板、外墙聚苯板、粘结材料、加强网格布、锚栓、外窗、中空玻璃等;(5)水暖电卫工程材料:给水管材、塑料管道、阀门管件、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漏电保护器等;上述材料物资的材质、复试报告施工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试验结果和结论,将一、二次报验资料、附件及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一并登记保存,并复核实际进场材料数量、牌号的一致性。

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按公司统一要求实施,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

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制度(范本5篇)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一):见证取样制度:要求及程序一、要求1.见证人员务必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透过建设单位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务必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2.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3.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一致。

4.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

②建筑企业试验室应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计量认证书,cmA章。

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二、程序1.授权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2.取样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务必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齐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送检检测单位在理解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4.试验报告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状况,应在24小时内上报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应注意的是,对检验报告有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必须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见证取样制度(二):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控制工程总体或相应部位的施工质量,通常要依据有关的技术标准,用规定方法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构件抽取必须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测检验,并根据其结果来决定所代表部位的质量。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检测范围、数量、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我公司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中严格按规定执行,并制定以下见证取样制度:
1、现场抽样实行见证取样,必须采用文件规定中检验报告统一用表。

2、对有复试要求的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有关的证明书应齐全有效,符合规定要求,并且外观质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对规范规定的施工试验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4、见证取样人员应有建设单位书面授权通知书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5、见证取样单应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及见证人员的签字。

6、见证抽样、送样工作,实行总监工程师责任制,并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抽样、送样的行为负法定责任。

7、在建设单位委托下,项目总监应制定抽样、送样工作岗位职责,指定专人操作。

凡发生抽样、送样见证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监理公司及项目总监的责任。

8、项目监理部应按照物资清单与实务逐项核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及数量。

需要复试的材料,由项目部监理见证人员对送样品进行监理送样。

9、送样样品应遵照材料试验,取样规定的方法进行采集,送样品应在相应资质并经认证的实验室进行试验。

10、经复试合格的物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中签字予以放行,承包单位对物资进行“合格”标示,并负责保管和使用。

11、经检查复试不合格的物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中签署“不合格不得使用”的意见。

承包单位对物资进行“不合格”标示,防止混用、错用。

采购单位对不合格的物资及时退场。

12、对使用中发现怀疑的物资应重新检验,按重新检验的结果决定使用或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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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复试见证取样制度工程名称:姜山镇东光村东光家园一期住宅工程
编制(监理工程师):日期: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日期: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 12月 10 日
姜山镇东光村东光家园一期住宅工程
施工阶段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建筑工程中所用到的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

为此针对本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所用到的材料编制本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内容分工程概况及用材特点、编制依据、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见证人员的职责六个部分。

一、工程概况及用材特点:
姜山镇东光村东光家园一期住宅工程, 建设单位为姜山东光村新村建设办公室。

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24148 m2。

本工程由浙江高专建筑院有限公司设计,采用砼沉管灌注桩基础;
二、编制依据:
1、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和试验规范、规程、方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5、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
1、水泥;
2、回填土击实度;
3、建筑用石;
4、建筑用砂;
5、混凝土试件;
6、砌筑砂浆试件;
7、钢材;
8、钢筋焊接;
9、砌墙砖;10、钢筋保护层厚度;
11、开关;12、插座;13、电线;14、 PPR管;15、UPVC管;16、SBS防水卷材;17、JS防水涂料;18、PU聚氨脂防水涂料。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
1、水泥: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数量至少12㎏。

2、回填土击实度:每500㎡取一组样。

3、建筑用石: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选取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
的石子共15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数量不少于60㎏。

4、建筑用砂: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数量不少于10㎏。

5、混凝土试件:在交货地点取样,按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 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抗渗试件每5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超过500 m3每500 m3取样一次。

6、砌筑砂浆试件:
(1)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标号的砂浆,每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每组6块)。

如砂浆标号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砂浆试验用料可从同一盘搅拌机或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3)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成型试件。

7、钢材:钢材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

其验收批量、取样数量和方法见表。

注:当钢材不足以上验收批数量时,仍按一验收批验收。

8、钢筋焊接及钢筋机械连接:
(1)钢筋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2)电渣压力焊以300个接头为一批。

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
个拉伸试件。

(3)钢筋气压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9、砌墙砖:
(1)烧结普通砖同一厂家在一致条件下生产的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也按一批计。

每批取15块做试验。

(2)烧结空心砖同一厂家在一致条件下生产的3万块为一批,不足3万块也按一批计。

每批取15块做试验。

10、钢筋保护层厚度: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2)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的悬挑梁类、板类所占比例不宜少于50%。

(3)对选定的梁类,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应对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4)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结果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

10、开关、插座:
3000 m2以下工程各取一组样,3000 m2以上的工程各取2组样,每组样10个单件
11、电线:绝缘电线3000m2以下的工程抽一个样,3000 m2以上的工程抽两个样,每
个样的线径不同,每个样抽取长度为25 m。

12、给、排水UPVC管材、管件3000 m2以下工程抽一个样,3000 m2以上的工程抽两个样,每个样取三段,每段2 m长,管件共抽取10个单件。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有权要求取样按规范进行操作。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部门资质认可和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

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证书”。

4、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建筑原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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