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8•【字号】榕政[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榕政〔20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政策减排,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长效机制,精心组织,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各项工作任务,其中涌现出一批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我市污染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鼓楼区人民政府、台江区人民政府、马尾区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长乐市人民政府为福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华能福州电厂等10家企业为福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企业;授予许雪琪等53名同志为福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再立新功。

“十二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将更加艰巨,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统一思想,迎难而上,求真务实,提速增效,为全面落实“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福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名单一、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共5名)鼓楼区人民政府台江区人民政府马尾区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长乐市人民政府二、污染减排工作先进企业(共10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富兴陶瓷有限公司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清市黎阳水务有限公司(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闽侯县盈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闽侯城关污水处理厂)福建学申投资有限公司(连江污水处理厂)福州德盛织染有限公司三、污染减排工作先进个人(共53名)翁齐文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雒满意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应杰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厂长李根泰华能福州电厂运行部副主任陈绍英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环保专工卓其泉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陈青民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安部副经理陈卫东快安污水处理厂厂长陈力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王英妹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生产科科长周建龙福州新发隆针织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为华长乐市华良染整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显志福建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经理助理陈榕连江污水处理厂办公室主任陈文其闽清恒丰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林雄旗罗源县雄丰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雪琦福州市委办公厅经济一处主任科员赖伟福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简福海福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科员陈敏福州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林晓珊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处科员祁明峰福州市污染减排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陈锈钦福州市污染减排办公室科员蒋金狮福州市发改委工交处处长池星云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处处长林玉清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用处高工洪国辉福州市经济委员会能源资源处主任科员邵勋福州市监察局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夏志刚福州市效能办督查处科员林影福州市财政局工交处科员杨航福州市统计局工交处处长陈峰福州市环境监测站站长李依安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孙盛鼓楼区环保局污管科科长林中杰台江区环保局局长郑祥光仓山区环保局局长薛振文晋安区环保局污管科科长陈其志马尾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王玉琦马尾区建设局市政管理处科员林健马尾区环保局副局长林爱光福清市建设局副局长薛行爱福清市环保局综合科科长陈冰照福清市环保局监测站站长李威长乐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航长乐市建设局城建科副科长陈征宇长乐市环保局监测站站长陈守建闽侯县建设局城建科科长杨春霖闽侯县环保局污管科科员唐家智连江县建设局副局长欧阳雪莲连江县环保局副局长吴忠武闽清县环保局污管科科长陈琳罗源县环保局污控科科长史瑜永泰县环保局副局长。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政务信息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的通知-榕政办[2012]7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政务信息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的通知-榕政办[2012]7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政务信息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的通知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政务信息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的通知(榕政办〔20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2011年,我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以服务领导决策为宗旨,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年度信息工作总结评比活动。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总结、评比类型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成绩显著单位、政务信息优秀工作者。

二、成绩显著单位评比条件(一)政务信息建设有创新、有突破,所提供的信息能紧贴中心工作和领导思路,时效性和适用性强,领导批示率高;(二)坚持“喜忧兼报”原则,如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为上级机关提供基层的真实情况;(三)所有参评单位须认真总结2011年信息工作情况,包括信息工作的建设、发展状况,特别要立足今年、把握明年,从创新机制入手,以重在提升、重在实效的实践精神,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四)及时、优质地完成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约稿任务;(五)信息网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干部队伍稳定。

三、优秀工作者评比条件(一)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较高,综合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较强,所在单位信息采用累计分数居上游;(二)从事信息工作一年以上。

四、评比方法和时间(一)政务信息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及优秀工作者评比综合考虑2011年各单位信息工作得分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情况、总结等有关材料报送情况、约稿应约情况及各单位信息工作建设发展状况等。

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

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

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30•【字号】•【施行日期】200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一、现状概况规划区现状户籍人口为163.4万人,常住总人口为234万人,市区存量住宅总建筑面积6650万平方米,外来人口当量系数按0.8折算,规划区内现状常住人口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0.25平方米/人。

按户均3.11人计算,规划区户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94平方米。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福州中心城区和马尾组团,规划总面积约225k㎡。

2、规划年限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福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规划的规划年限相衔接,本次规划年限为:2006年至2010年。

三、主要规划依据1、《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2、福建省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闽建房【2006】52号);3、福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5、《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

四、规划目标1、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建设投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以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求,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2、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为核心,结合市场需求,按照交通方便、环境优雅、生活舒适、配套齐全的要求,规划建设住宅区,使2010年本市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基本实现住宅成套化。

五、规划指导思想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围绕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供应结构基本合理、房价基本稳定、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这一目标,着力调整住房结构,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完善住房供应机制,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以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及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分类保障政策,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十一五”基础测绘事业发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十一五”基础测绘事业发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十一五”基础测绘
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衔接意见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文字号】闽发改规划[2006]696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8.10
【实施日期】2006.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十一五”基础测绘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衔接
意见
(闽发改规划〔2006〕696号)
省测绘局:
7月26日,我委牵头组织召开了《福建省“十一五”基础测绘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衔接会议,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和我委规划处、数字办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牵头单位省测绘局关于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和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同志对规划文本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对规划组织编制工作和规划文本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如下衔接意见:
一、规划文本的名称应根据闽发改规划[2006]632号文予以规范表述为《福建省“十一
五”基础测绘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建议对规划文本中“前言”部分的内容进行改写,主要阐明规划的意义、编制依据和规划的功能作用等,并注明本规划的基期和规划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2.06•【字号】闽政[2005]4号•【施行日期】2005.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2005]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明确了本世纪头二十年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发展进入新一轮上升期、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增强的时代背景下编制的规划,也是我省提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当前,我省新一轮发展的基本构思、基本思路、基本态势、基本格局正在形成,呈现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

研究编制好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十一五”规划,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加快推进我省新一轮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编制最为关键的一年,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真正使“十一五”规划成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紧紧围绕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把福建建设成为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省份。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窗口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窗口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窗口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7•【字号】榕政综[2012]177号•【施行日期】2012.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窗口的通报(榕政综[2012]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组织开展的“十一五”100个城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被评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

为巩固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成果,推动我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社会氛围和关爱弱势群体的文明环境,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十一五”期间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对积极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的各行业窗口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保持先进,再接再厉,争创新的更大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坚持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我市无障碍建设,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更加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

附件:福州市“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窗口名单福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17日附件福州市“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窗口名单一、先进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老龄办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园林局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旅游局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福州市卫生局福州市邮政局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电信福州分公司福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先进个人俞放(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徐建国(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黄民强(福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林中(福州市老龄办)陈榕(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翁伟华(福州市旅游局)黄晓华(福州市财政局)林华(福州市白马河公园管理处)姚文芳(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潘卫东(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郑丽菁(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嶸(南昌铁路局福州站)郑振建(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杨剑雄(福州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叶红君(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金梅颖(电信福州分公司)柯建平(福建大剧院)刘依明(五一广场管理处)游发文(福州长乐机场)邱琦(福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施燕珍(福州市林则徐小学)林其忠(福州金山六期小学)陈祖钦(福州市盲校)张丽群(福建经贸会展中心酒店)吴璇璇(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三、先进窗口单位台江区福乐家园福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鼓楼区社会福利中心福建经贸会展中心酒店福州金辉大酒店福州大饭店闽江饭店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福州客运北站福州火车南站福州长乐机场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体育馆闽江公园管理处茶亭公园管理处华林邮政支局电信福州分公司枢纽营业厅电信福州分公司东街营业厅五一广场管理处福建大剧院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0•【字号】榕政办[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0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2007年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日福州市“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国质检质[2006]282号)、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福州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榕委[2003]1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名牌产品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的综合体现,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

我市“十一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为主线,提出了建设“工业强市”、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等一系列发展目标。

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对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今年,我市已将名牌战略工作列入福州市经济发展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龙头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实施名牌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加大对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和福州市产品质量奖企业的培育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实现“名牌强市”的目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4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4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4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选择评估重点中期评估的内容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

对《纲要》确定的37个主要规划指标,特别是14个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未来的趋势判断等。

(二)对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主要包括:1.对《纲要》提出的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建设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海洋经济、扩大内需、构建区域协调新格局、推进城镇化、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加快平潭开放开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创新型省份、实施教育和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生态省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2.对列入《纲要》中的重大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3.对《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三)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进行预测。

主要是对《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15年实现情况进行研判,明确是否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政办[2008]97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11
【实施日期】2008.06.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今年已进入“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按照《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市政府《关于落实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榕政文[2007]105号),以下简称《分工通知》)的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纲要》,是“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
伟蓝图,是市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加快建设“两个先行区”,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顺利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四个关键”实践要求、“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四求先行”实践方向,客观评价《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科学评价判断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二、评估的范围和重点
中期评估的内容侧重在以下几方面:
1、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

主要是对《纲要》确定的34个主要规划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

一是对《纲要》确定的27个预期性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结构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城镇化率、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总额、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县(市)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县(市)城污水处理率、国民受教育年限、累计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