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创新创业政策法规
成都高新区出台十大政策 支持移动互联网创业

成都高新区出台十大政策支持移动互联网创业成都高新区出台十大政策支持移动互联网创业成都高新区(微博)出台国内首个移动互联网产业专项政策,此举将加速IT要素流动助推成都打造世界级IT产业基地·在移动互联网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任中高级职务的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到成都高新区创业,可按企业规模和性质获得100万元~5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在行业内具代表性、平台性的优秀企业,总部从四川省外整体迁入成都高新区的,可获3年房租补贴、高管人员一次性补贴、重点产业项目培育资金支持;·企业组团到一线城市、高校密集省会城市招聘,可获50%活动经费补贴;·投资机构帮助引进移动互联网企业,可获企业投资额度5%奖励;·受此引导和驱动,全球移动互联网产业优质资源将加速涌入成都,“IT西进”格局将得到巩固和深化,加快成都打造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进程。
9月24日,成都高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都高新区加快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已于近日获得通过,上述《政策》从公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据悉,这是国内首个由地方政府发布的针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政策,也是成都高新区继今年6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后,针对该领域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政策》中的十条具体措施,从资金、人才和服务等方面入手,旨在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和要素聚集,在引进外地优秀企业、项目、人才的同时,激发本地企业的创新发展。
支持创业直奔高端“《政策》的重点是基于未来IT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成都的IT产业基础,把移动互联网产业作为引领成都高新区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培育扶持,核心是支持创新、创业。
”在9月2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策划局、经贸发展局、科技局、投资服务局、创新中心、软件推进办公室和天府软件园等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悉数出席,共同对《政策》作出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在成都创业,有哪些扶持创业政策呢?创业补贴能拿多少?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创业补贴政策相关文章。
成都出台十条最给力人才新政对个人资助最高5000万2月14日,由成都市委外宣办组织的“成都人才新政十条”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会中,成都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对近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成委发〔2016〕1号)(以下简称“成都人才新政十条”)进行了解读。
据悉,成都这次出台的“人才新政十条”,是历年来分量最重、含金量最高的人才政策,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力度达到中西部领先水平,甚至走在了全国前列。
例如,对个人的综合资助最高可达5000万元,对团队的综合资助最高可达1亿元。
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就引进、培育、扶持、服务人才等四大关键环节,提出了针对性强、改革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十条重大举措,将有力助推成都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努力把成都打造成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为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专设“伯乐奖” 拓宽渠道筑巢引凤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敬斌介绍说,“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大幅提高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和人才资助标准,引导全市设立总额不少于20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实施分类分层资助,按照人才类别和水平,将引进人才分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高级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20万元的资金资助。
人才落地的区(市)县也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从引进人才的方式来看,如何有效地去“行政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才,加快促进人才聚集蓉城,是“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努力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敬斌表示,“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专设“伯乐奖”,全面激活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引才,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资金。
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一、引言成华区作为成都市的一个重要区域,在科技创新方面一直备受关注。
为促进科技创新,成华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上全面评估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并对这些政策进行全面的解析和总结。
二、政策扶持成华区对于科技创新给予了大力扶持,具体体现在多个方面:1. 资金扶持成华区设立了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向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还设立了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初创企业和项目的发展。
这些资金的设立,为科技企业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创业园区建设成华区积极打造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发展创业园区,提供了良好的孵化和服务平台。
创业园区不仅提供了低成本的办公场所,还提供了一系列的创业辅导和资源对接服务。
这为初创企业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3. 优惠政策成华区对于科技企业给予了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为科技企业减轻了负担,提高了创新研发的积极性,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以上是成华区对科技创新所出台的一些政策扶持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的发展,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总结与展望总体而言,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措施较为全面和具体,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资金分配不均、政策执行不到位等。
成华区未来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政策的实效性,以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个人观点方面,我认为成华区在科技创新政策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还有改进的空间。
希望成华区在未来能够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科技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科技创新取得更大的成就。
成都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

成都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成都高新区是中国西部地区最重要的科技产业集聚区之一,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环境最好的地方之一。
为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成都高新区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成都高新区注重创新创业环境的打造。
高新区积极构建创新生态圈,建设了一大批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提供了创新创业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和服务。
同时,高新区加大了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建立了人才优势政策,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人才支持。
其次,成都高新区通过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方式,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高新区设立了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
此外,高新区还推出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包括科技创新补贴、知识产权购买补贴等,进一步降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再次,成都高新区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
高新区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产业创新。
高新区设立了产业联盟,组织企业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通过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高新区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平台。
最后,成都高新区关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高新区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揽子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法律咨询等。
高新区建立了风险防范和支持机制,协助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成都高新区不仅大力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优势。
在成都高新区的推动下,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总之,成都高新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政府通过提供创新载体和资源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关注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等措施,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了高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四川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

四川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为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化全省创新创业环境,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对从国(境)外、省外来川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符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优先纳入省“千人计划”,最高给予个人2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和团队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并在岗位激励、项目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持续支持。
探索外籍人才担任新型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相关驻外机构负责人制度。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创新创业业绩显著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可直接授予其名誉教授、特聘教授等荣誉称号或聘为特聘研究员,不纳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允许引进的外籍创新创业人才,依托在川企事业单位领衔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享受省内科研活动同等政策支持。
国内外来川创新创业人才,对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经评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可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设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等配套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鼓励市(州)、县(市、区)、产业园区和企业向引进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租房补贴。
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三、扩大企事业单位引进创新创业人才自主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具体条件实施聘用。
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在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已满编超编的,可按程序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
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政策支持措施

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政策支持措施成都作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一直以来都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促进创业投资,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投入创新创业领域,成都市相关部门近日出台了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
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创业投资支持措施的实施对于成都市的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鼓励创新创业,扶持初创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成都市有望在未来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创新创业中心之一。
首先,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中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设立创业基金。
创业基金是支持初创企业和创新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可以帮助初创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其快速发展。
成都市相关部门将设立多个创业基金,覆盖不同领域和阶段的初创企业,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投资机会。
此外,成都市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是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帮助初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创新能力,加速成长。
成都市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其规模和影响力。
此外,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还包括税收优惠。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成都市相关部门将对创业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业热情。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机制,为初创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和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帮助其快速成长。
梳理一下本文的重点,我们可以发现,2024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是成都市相关部门为了促进创新创业而采取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这些措施将为成都市的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注入新动力,推动成都市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创新创业中心。
希望成都市相关部门能够不断完善,加大支持力度,为创新创业者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83ba4b7b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e1.png)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一)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充分发挥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逐步扩大两项专项资金规模。
市级其他专项资金和区(市)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对各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
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的中小微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三)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建立在政府采购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办法,认真落实“在政府年度采购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3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18%”的政策。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若采购小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应给予其6%-10%的价格扣除。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对小微企业占联合体股份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成都高新区创业有什么政策最近]成都高新区创业政策
![[成都高新区创业有什么政策最近]成都高新区创业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b094de53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b0.png)
成都高新区创业政策优惠01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概况:成都高新区孵化器面积已达到180万平方米,聚集了在孵企业4300家,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已经建立起“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创新创业载体。
02不同层次人才补贴:给予大学生创业者、海外高层次人才以不同的优惠支持、政策补贴。
03公共平台技术支持:成都高新区针对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等等,建立了完善的公共技术平台服务体系。
04融资体系的建立:成都高新区针对初创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建立了梯度的融资体系。
05开展创业辅导:成都高新区每周举行创业培训,针对专业领域培训和通用培训。
06创新创业氛围营造:定期举行创业沙龙和项目路演。
07下一步规划:打造全国最大的众创空间:25万平方米的蓉创广场。
成都再出十条创新创业政策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创新创业载体总量达400家孵化场地面积总量达2000万平方米天使投资资金总额超过200亿元创业导师和孵化器专业管理人才超过2000人在孵企业和团队超过30000家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新格局。
支持政策1、支持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引导和支持区(市)县、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国内外知名孵化机构等多元主体,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为创新创业载体,对其为提升孵化能力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发生的费用,经核定,给予费用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补贴。
2、支持新建创新创业载体对新建创新创业载体,经核定,按2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费补贴;对新认定的创业苗圃、创新型孵化器、专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视其发展规模、服务水平以及服务企业的数量,给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费补贴。
3、支持校院地共建创新创业载体支持中心城区依托高校共建环高校特色知识经济圈;鼓励近郊区县发挥产业和科教资源聚集优势,共建校院地科技创新产业园;引导远郊市县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定位吸聚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经费补贴,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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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创新创业政策法规
“出生证明”好开了
降低初创成本企业可集群注册
创业开公司,办营业执照是第一步,怎么能通过最简单的手续、最短时间让创业者以最低的成本迈出创业“第一步”?成都市试行的
企业集群注册制是最新的举措之一。
另外,成都市工商局还将试行“局所联动、全域通办”制度,企业、农专社在基层工商(市场监管)所就可以实现核名、受理、审核、打照、发照等“一站式”登记服务。
求助渠道更畅通
小微名录将具有扶持申请导航等功能
如果初创企业在运营中遇到问题,也将有更畅通的渠道求助。
据介绍,成都市工商局将依托成都市信用网建设本市小微企业名录,
实现小微企业库的查询和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以及对小微企业扶
持政策的集中公示和扶持申请导航等功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
公里”。
同时,如果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公司,也将享受新的便利。
“从过去的先注销个体户再新设企业改革为直接按变更程序办理,两种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可实现‘无缝切换’。
”黄维新说,
同步还将核发《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为其办理税费减免、资产
过户、行政审批变更等提供便利。
一、调整高校平台内创业补贴工作流程
同一高校由多个校区、创新创业平台且分布在不同区(市)县的,按属地原则由各校区、创新创业平台所在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
负责办理。
二、高校平台内创业补贴申报程序
(一)补贴对象。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
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
定申请创业实体补贴。
3.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
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对孵
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
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
对同一领创
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
(1)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
由本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团队负责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登记创业主体的,由本人申请
创业实体补贴;采用合伙制等方式登记的创业主体,由领办人申请创
办创业实体补贴。
(3)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受理机构。
在蓉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
3.申请材料。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创业项目应提供:本人(项目负责人)学
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
高校对学生入驻时间及孵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
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详见附件1)。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应提供以下材料: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
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
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团队创业的还
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含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号码)。
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站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
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
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
农
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
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4.审查和资金拨付。
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定期召开专家评审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参与,对孵化创
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初审完成后,在平台
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校区)将申请材料、
评审意见、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
区(市)县就
业局进行审核,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
由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发放至创业大学
生个人账户,不得发放现金。
三、加强信息管理
(一)高校基本信息备案。
各在蓉高校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填写《创业补贴经办机构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交市就业局创业促进处备案,市就业局将备案信息录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
(二)补贴对象信息录入。
各在蓉高校(校区、创新创业平台)在向区(市)县就业局申报创业补贴前,应将拟享受补贴创业项目、实体信息录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
(三)信息审核及发放。
高校(校区、创新创业平台)所在地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在《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内进行审核和资金拨付操作。
(四)信息系统更新。
市就业局定期将《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系统》内数据与《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作信息交互,实现省、市就业信息系统中创业补贴的信息一致。
四、加强资金预算
五、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