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精1】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退货等环节的药品追溯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四条药品追溯管理应当遵循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本公司设立药品追溯管理组织,由质量管理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追溯管理的组织实施,对药品追溯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药品追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业务部负责药品采购、销售等环节的追溯信息采集和记录,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储运部负责药品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追溯信息采集和记录,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药品追溯管理相关的财务核算和审计工作,确保药品追溯管理的财务合规。
第三章药品追溯管理内容第十条药品追溯管理系统应当包括采购管理、储存管理、销售管理、运输管理、退货管理等环节。
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确保其合法合规。
采购过程中应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价格等信息。
第十二条储存管理:仓库管理员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第十三条销售管理:销售部门应准确记录药品的销售流向,包括购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四条运输管理:运输部门应根据药品的运输要求进行运输,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退货管理:退货部门应对退货药品进行验收,确认退货药品的质量、数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药品追溯信息。
第四章药品追溯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本公司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追溯信息的实时采集、传输、存储和查询。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模板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的采购、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全过程追溯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四条本公司应当配备相应的追溯管理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药品追溯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章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第五条本公司应当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包括计算机管理环节、条形码扫码入库环节、票据、货款资金流向追溯环节、物流追溯环节、采购、销售流向查询环节等。
第六条药品追溯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一)对药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进行实时记录;(二)对药品的批次、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进行标识和管理;(三)对药品的采购、销售流向进行查询和追溯;(四)对药品的质量问题进行追踪和处理。
第七条药品追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药品追溯管理措施第八条本公司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九条采购环节:(一)采购部门应当对供货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二)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三)采购部门应当将采购的药品信息录入药品追溯系统,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储存环节:(一)仓储部门应当对药品进行分类、分区存放,确保药品的安全储存;(二)仓储部门应当对药品的储存环境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稳定;(三)仓储部门应当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和检查,确保药品的合格储存。
第十一条销售环节:(一)销售部门应当对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二)销售部门应当对销售的药品进行包装和标识,确保药品的清晰可辨;(三)销售部门应当将销售的药品信息录入药品追溯系统,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药品追溯系统管理制度

药品追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药品追溯系统建设应当遵循信息化、规范化、全程化、协同化原则,实现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链条追溯。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第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建立和完善药品追溯系统,确保药品追溯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条药品追溯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一)生产追溯:记录药品生产批次、生产日期、生产数量、生产工艺、质量检验等信息;(二)流通追溯:记录药品出库、运输、销售等信息;(三)使用追溯:记录药品使用单位、使用日期、使用数量等信息;(四)不合格药品召回:记录不合格药品的批次、数量、流向等信息;(五)数据管理:对药品追溯信息进行存储、查询、分析和处理;(六)信息共享:向政府部门、上下游企业、医疗机构等提供药品追溯信息。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如条码、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签名等,提高药品追溯系统的技术水平。
第八条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建立和完善药品追溯系统,确保药品追溯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通过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从生产到经营的追溯。
第十条医疗机构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应当建立和完善药品追溯系统,确保药品追溯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从经营到使用的追溯。
第十二条药品追溯系统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标准,与国家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相衔接。
第三章药品追溯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地记录和保存药品追溯信息。
第十四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对药品追溯信息进行定期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文件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文件一、总则为加强药品追溯管理,防范和化解药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追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流通、使用在我国生产、流通的所有药品的追溯管理工作。
三、追溯体系建设1.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管理体系,包括信息采集、信息保存、信息查询、信息应用等环节。
2.药品追溯管理系统应包括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从生产制造到流通销售以及使用环节的信息都应得以记录和追溯。
3.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促进追溯管理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信息采集与记录1.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收集、保存和上传药品生产、贮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记录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并按时上传到追溯管理系统。
3.药品追溯管理系统应具备完整的信息采集和记录功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信息查询与应用1.药品追溯管理系统应提供信息查询功能,方便监管部门、药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以及消费者查询相关信息。
2.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药品追溯管理系统对药品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消费者可以通过药品追溯管理系统查询购买的药品生产、流通等情况,保障自身用药安全。
六、追溯管理的责任1.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好信息采集、保存、上传等相关工作。
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信息记录、上传等相关工作。
3.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追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有效落实。
七、激励与惩戒1.对于履行好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进行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2.对于违反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予以惩戒,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追溯管理的监督1.本制度由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追溯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促进药品追溯管理工作的推进。
《药品追溯体系质量管理制度[5篇]》
![《药品追溯体系质量管理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7e4abcccfc4ffe473368abf1.png)
《药品追溯体系质量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药品追溯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追溯体系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
强化企业主体质量责任,以落实药品追溯管理为基础,用适宜的方法识别药品,确认药品类别及状态,对购进、销售药品流向进行控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制定制度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
公司药品购进、储运、销售管理。
4、内容4.1、建立以计算机系统为药品追溯管理系统,按照设定的程序开展采购、储运、销售等工作,从而使药品在采购、储运、销售环节中质量得以安全和管控风险,实现药品追溯管理。
2、企业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追溯管理第一责任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管理制度。
4.3、企业药品追溯管理应按照要求配备有药品采购、储运、销售设备,要保证药品从生产经营到销售终端可追溯性;冷链药品等法规规定的特殊品种的药品追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对药品追溯体系管理实施监督,药品质量标准检查、抽验、投诉与查询、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做到信息可查、可追溯。
4.5、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应贯穿整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药品采购必须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供需关系,对供货方的资质以及提供的药品资料要严格审查,并建立档案。
4.6、计算机系统对供货方和采购药品品种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实时更新,做到可查询药品来源和可追溯,不能追溯药品来源的,发现问题及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暂停业务往来,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4.7、收货验收人员负责采购到货药品的管理,核对票据,核实来货药品的真实性;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对不能确定药品追溯来源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
4.8、在库药品保管、养护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利用计算机系统检索查询,确保在库药品的账物相符合质量安全。
4.9、药品在复核出库时要在计算机系统中操作执行,每一笔销售单均应核准;做到票(据)货相符。
药品追溯体系管理制度

药品追溯体系管理制度1、目的: 为落实企业药品追溯体系的主体责任,以具体产品为指向,利用适宜的方法,识别药品类别、确认药品状态,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并查寻原因。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3、范围:本公司经营的所有产品在公司流程内的来源去向。
4、目标:围绕产品追溯,要达成以下3个目标:能够明确追溯产品经营流程中业务联系人员、本公司经办人员和联系方式。
能够完整真实地追溯产品在本公司内的汇款采购、收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销售、运输记录、回款记录。
能够确认产品实物状态。
知道在库数量、销售数量、不合格品数量、生产批号、质量状况。
5、方法和措施:针对人员的追溯5.1.1 对于供货商,公司采购人员应该收集整理供货单位业务联系人员的准确详实的联系方式、应该要求供货商开具的销售委托授权人员与实际业务联系人员身份信息一致。
公司内采购人员有查验核实供货商实际业务联系人员身份信息的义务。
5.1.2 对于购货单位,公司销售人员应该收集整理购货单位业务联系人员的准确详实的联系方式,应该要求购货单位开具的采购委托、收(提)货委托人员与实际业务联系人员身份信息一致。
公司内销售人员、库房管理人员有查验核实购货单位实际业务联系人员身份信息的义务。
5.1.3 对于本公司业务人员,行政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人员基础信息档案。
本公司发出授权委托书应与实际业务经办人员一致。
质管人员应在计算机系统中建立完善上下游业务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
“委托书授权人员和实际业务联系人员身份信息一致”应在质保协议条款中明确体现。
针对记录的追溯,以纸质记录和计算机系统记录展开5.2.1 基础信息的追溯,主要包括供货方主体资格审核档案、客户资格审核档案、品种资料合法性档案审核的追溯,由质量管理部门整理提供。
5.2.2 业务流程记录的追溯,主要包括采购、收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销售、运输等记录追溯,由各岗位具体负责人员整理提供。
卫生院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卫生院药品追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院药品追溯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所有药品的追溯管理工作,包括药品的采购、入库、配送、使用、销毁等全过程。
三、药品追溯管理责任及职责1. 卫生院院长:负责卫生院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全面实施及监督检查。
2. 药学部主任:负责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包括药品采购、入库、配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3. 质控主任:负责制定药品追溯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并指导各部门严格执行。
4. 药品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药品追溯管理的实施工作,包括药品的登记、核实、备案等。
四、药品采购追溯管理1. 采购前的资质审核:卫生院应对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进行审核,包括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等。
2. 采购过程管理:药品采购应依法办理采购手续,确保药品的来源清晰并留有有效的购货凭证。
3. 药品验收管理:对于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药品的数量、质量、包装等符合要求。
4. 采购记录管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五、药品入库追溯管理1. 入库前的验收及登记:对于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和登记,确保入库的药品符合要求。
2. 药品存储管理:对入库的药品进行妥善的存储管理,包括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的监控。
3. 入库记录管理:对入库的药品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六、药品配送追溯管理1. 配送前的质量检验:对配送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2. 配送记录管理:对配送的药品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七、药品使用追溯管理1. 用药记录管理:对于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等信息。
2. 药品治疗效果监测:对于药品的治疗效果进行监测,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 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对于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药品追溯规定管理制度

药品追溯规定管理制度一、药品追溯法律法规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药品追溯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其中,《药品管理法》规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都必须进行追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了药品注册申请人必须提供药品生产全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生产全过程可追溯。
二、药品追溯标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行业协会制定了一系列药品追溯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如何建立和实施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其中,国家药品追溯标准规范包括《药品追溯数据标准》、《药品追溯信息系统标准》等,规定了药品追溯所需的数据样本、数据格式、数据传输方式、信息系统技术要求等内容;行业协会还发布了一些行业标准,如《医药行业企业药品追溯管理规范》,指导企业如何建立和实施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三、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建立为了规范药品追溯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各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企业应编制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文件,包括药品追溯工作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信息采集、录入、查询、报送等具体工作内容;建立药品追溯信息系统,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和查询;开展药品追溯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严格遵守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四、药品追溯制度执行为了确保药品追溯工作有效进行,药品监管部门定期对企业的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纠正和整改,督促其改进管理,提升追溯工作水平;对严重违规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同时,药品监管部门还要定期公布追溯工作成果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升。
总之,药品追溯规定管理制度是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和实施不仅有利于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还有助于提升医药行业形象,促进医药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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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追溯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经营全过程追溯体系,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28号令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经营全过程追溯系统的管理。
四、责任部门:质量部、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
五、内容:1、公司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2、药品追溯系统由计算机管理环节,票据追溯环节,物流追溯环节,采购、销售流向查询环节,财务款项检查环节统构成。
3、通过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控制,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可追溯,保证药品质量。
4、系统追溯:建立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应当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5、票据追溯:仔细核对相关票据,确保票,账,货,款一致,实现可追溯。
5.1随货同行单追溯:药品到货后,收货验收人员应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随货同行单(票)应与公司留存的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的一致,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5.2发票追溯: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供货单位提供的发票。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销售药品,应当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6、物流运输追溯:6.1公司购进的药品必须送达公司仓库,经收货员核对购进记录后方可收货。
6.2公司销售的药品必须送达客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医疗机构的药库,并做好签收记录。
6.3委托运输要做好详细记录,发货前通知客户做好收货准备,约定收货时间。
过了收货时间后要跟踪收货情况,确保药品送达。
可采用电话、传真、微信、QQ等跟踪方式。
7、购销流向追溯:7.1采购、销售药品应当建立采购、销售记录。
7.2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7.3销售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7.4根据药品采购记录和销售记录定期向供应商,客户核实药品流向情况,确保药品采购,销售流向记录真实、合法、可追溯。
8、款项追溯:财务人员对照采购记录、销售记录、供销单位已经备案的印章印膜、清单发票票样、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等材料,核对款项来源流向,确定款项流向和药品流向一致,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9.通过以上数据流向、药品流向和票据凭证流向的审核与对照,确保实现药品的可追溯性。
#1、目的: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全链条追溯体系,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追溯系统的管理。
4、责任:公司各部门。
5、内容:5.1、公司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5.2、药品追溯系统由计算机管理环节,药品电子监管上报环节,票据追溯环节,物流追溯环节,采购、销售流向查询环节,财务款项检查环节统构成。
5.3、通过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控制,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可追溯,保证药品质量。
5.4、计算机管理环节:建立符合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应当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5.5、药品电子监管上报环节:5.5.1药品电子监管码上传环节:按国家规定要求扫描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在入库,出库时扫描药品电子监管码,验收员扫描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入库信息,仓管员扫描药品电子监管码出库信息。
质量管理员负责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核销,并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确保可追溯到每一个最小销售包装。
5.5.2、省药监数据上报环节:所有药品采购、销售记录每周上传省药监数据上报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到每批次。
5.6、票据追溯环节:仔细核对相关票据,确保票,账,货,款一致,实现可追溯。
5.6.1随货同行单管理:药品到货后,收货验收人员应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随货同行单(票)应与公司留存的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的一致,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5.6.2发票管理: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供货单位提供的发票。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销售药品,应当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5.7、物流系统环节:5.7.1公司购进的药品必须送达公司仓库,经收货员核对购进记录后方可收货。
5.7.2公司销售的药品必须送达客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医疗机构的药库,并做好签收记录。
5.7.3委托运输要做好详细记录,发货前通知客户做好收货准备,约定收货时间。
过了收货时间后要跟踪收货情况,确保药品送达。
跟踪方式可采用电话、传真、微信、QQ等。
5.8、采购、销售流向查询环节:5.8.1采购、销售药品应当建立采购、销售记录。
5.8.2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5.8.3销售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5.8.4根据药品采购记录和销售记录定期向供应商,客户核实药品流向情况,确保药品采购,销售流向记录真实、合法、可追溯。
5.9、财务款项检查环节:财务人员对照采购、销售记录核对款项来源流向,确定款项流向和药品流向一致,做到票、账、货、款一致1、目的:制定药品追溯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可追溯体系的有效运作,确保药品经营活动的全程可追溯。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药品经营和药品追溯全过程。
4、职责:业务部、质量管理部、仓储部、财务部对本制度负责。
5、内容:5.1建立以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索证索票信息、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运输记录、验证、其他台账记录等票、证、记录为核心的药品追溯管理体系,以实现从药品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5.2电子追溯系统:电子追溯系统即公司使用的药品进销存管理软件,我公司现在使用的药品管理软件为0000医药管理系统。
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应当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5.2.1质量管理部应当在电子追溯系统中建立供货单位基础数据库,供货单位基础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信息:供货单位编码、供货单位全称、注册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营业执照编号及有效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及有效期、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2.2质量管理部应当按规定在电子追溯系统中建立药品基础数据库,药品基础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信息:商品编码、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包装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所属药品经营范围类别、贮存条件、养护周期、等内容,中药饮片还应当包含产地。
5.2.3 电子追溯系统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收货记录、验收记录、库存记录及销售、出库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方全称、药品数量、单价、金额、购销日期、相关操作人员等内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5.3购进药品前应当对供货单位的资质进行查验,确定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采购首营品种应当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5.4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随货同行单和发票。
5.4.1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金额、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销售员姓名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5.4.2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5.4.3随货同行单应按照电子追溯系统入库单流水号顺序逐月整理装订归档,并按规定至少保存五年;5.4.4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发票应按有关规定保存。
5.5收货人员应当按照药品收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收货时应查对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是否与供货单位留存的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样式一致,不一致的应拒收,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
5.6验收人员应当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对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及药品检验报告收加盖的质量管理专用章是否与供货单位留存的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样式一致,不一致的应拒收,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
5.7销售药品前应当对购货单位的资质进行查验,确定药品购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5.8出库复核人员应按照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出库药品逐批进行复核,确保配送药品票、账、货相符。
5.9药品运输环节按规定记录,特别是冷链药品要严格记录在途温湿度和药品交接情况,冷链运输设备具有报警功能。
委托运输药品按规定如实填写记录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溯。
记录至少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承运单位,采用车辆运输的还应当载明车牌号,并留存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