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药典》对药品微生物检
《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及其方法学验证

微生 物 限 度 检 查 法 是 检 查 非 规 定 灭 菌 制 剂 及 其 原 、 料 受 微 生 物 污染 程 度 的 方 法 , 查 项 目包 括 细 菌 辅 检 数 、 菌 数 、 母 菌数 及 控 制菌 检查 。与 《 国药 典 》 霉 酵 中
20 0 0年 版 ( 下 简 称 2 0 以 0 0版 ) 比 ,0 5版 微 生 物 限 度 相 20 检 查 法 在 以 下 几 方 面 进 行 了增 修 订 。 1 标准的制订原则 :
2 标 准的分类 :
微 生物 试 验 的 结 果 易 受 试 验 条 件 的 影 响 , 别 是 特
药 品 中 含 有 对 微 生 物 生 长 有 抑 制 作 用 组 分 时 表 现 较 为 突 出。 因 此 , 进 行 微 生 物 限 度 检 查 时 , 保 证 在 检 验 在 应 条 件 下 的样 品 浓 度 不 足 以抑 制 污 染 微 生 物 的 生 长 , 以 保 证结 果 的 准 确 性 。所 以 任何 产 品 的 微 生 物 限 度 检 查 法 均需 验 证 , 认 所 采 用 的 方 法 适 合 于 样 品 的 微 生 物 确 限 度 检 查 , 可 使 用 。为 此 ,05年 版 < 国药 典》 录 方 20 中 附
维普资讯
2 0 年 6月 08
《 国 药 典 》 生 物 限 度 检 查 法 及 其 方 法 学 验 证 中 做
6 5
《 国药 典》 生 物 限度 检 查 法及 其 方 法 学 验 证 中 微
肖庆 青
( 西 省 医药 学 校 江西 南 昌 300 ) 江 320
中 的微 生 物 限 度 Fra bibliotek 查 法 增 加 了方 法 验 证 试 验 的要 求 。
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24~48h
紫红胆盐葡 萄糖平板
10-1
无菌落
18~24h
有菌落
报告未检出
10g/10ml/ 100cm2供试品
3.耐胆盐革兰阴性菌定量检查操作示意图
以TSB为稀释液制供试液
一定量 肠道增菌肉汤
20~25℃, 2h预增菌
1ml
24~48h
紫红胆盐 葡萄糖平板
报告结果
10-1
18~24h
(六)梭菌的检查
梭菌 增菌 培养 基
供试液的制备
书写检 验记录
哥伦比亚琼脂培养基分离
1.梭菌检查程序
无菌落生长
过氧化氢 酶试验
配培养基和稀释液
最终结果判断
有 菌 落
确证 试验
10g/10ml/ 100cm2供试品
2.供试品梭菌检查操作示意图
各10ml
分别接种
一份80℃保温10min后迅速冷却
10-2
10-31ml10-110-210-3
各管加1ml
查可能菌数表
9ml 稀 释 液
有/无菌落
(二)大肠埃希菌检查
大肠埃希菌作为检验供试品是否受粪便污染的指示菌。
2015年版《中国药典》规定经口及呼吸道服给药的制剂,每1g、1ml或10cm2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TSB 增菌 培养
30℃~35℃
3~5d
1.平皿法
(1)基本程序:
数据 处理
结果观察与计数
书写检 验记录
平板 接种
需氧菌 的培养
供试液 的制备
配培养基和稀释液
倒置 培养 3~5d
30~35℃
TSA
不少于 0.1ml
中国药典检测细菌检测的方法

中国药典检测细菌检测方法一、培养基制备1. 按照中国药典规定,选择适当的培养基配方,并进行制备。
2. 培养基应新鲜、无菌,符合质量标准。
二、细菌接种1. 将待测细菌接种在适宜的培养基上,接种量应适宜,以保证细菌的正常生长。
2. 接种后,将培养皿放置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进行培养。
三、培养与观察1. 定期观察细菌的生长情况,记录生长时间、菌落形态、颜色等特征。
2. 根据需要,对细菌进行革兰氏染色、生化反应等实验,以确定细菌的种类和特性。
四、计数与报告1. 对培养皿中的菌落进行计数,记录每个培养皿中的菌落数。
2.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计算细菌的抑菌浓度或抗菌活性,并报告结果。
五、抑菌剂效价测定1. 选择适当的抑菌剂,按照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制备。
2. 将抑菌剂加入到含有待测细菌的培养基中,观察细菌的生长情况。
3. 根据抑菌剂对细菌生长的抑制程度,计算抑菌剂的效价。
六、抗菌谱测定1. 选择多种不同种类的细菌,分别接种在适宜的培养基上。
2. 将待测抗菌药物加入到含有细菌的培养基中,观察细菌的生长情况。
3. 根据抗菌药物对不同细菌的抗菌活性,确定抗菌药物的抗菌谱。
七、敏感试验1. 选择多种不同种类的细菌,分别接种在适宜的培养基上。
2. 将待测抗菌药物加入到含有细菌的培养基中,观察细菌的生长情况。
3. 根据抗菌药物对不同细菌的最小抑菌浓度或最小杀菌浓度,确定抗菌药物的敏感程度。
八、耐药性检测1. 选择具有耐药性的细菌,进行耐药性检测。
2. 将待测抗菌药物加入到含有耐药性细菌的培养基中,观察细菌的生长情况。
3. 根据抗菌药物对耐药性细菌的抗菌活性,确定抗菌药物的耐药性情况。
九、抗生素协同作用测定1. 选择多种不同的抗菌药物,分别加入到含有同一种细菌的培养基中。
2. 观察不同抗菌药物组合对细菌生长的抑制情况,计算协同指数或抑菌浓度加权指数。
3. 根据协同指数或抑菌浓度加权指数的大小,判断不同抗菌药物之间的协同作用情况。
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

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中国药典2020》是中国药典委员会颁布的一部关于药物质量和药品标准的权威性指南。
其中,无菌检查法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本文将从无菌检查法的定义、目的、步骤、设备和评价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使读者对该法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无菌检查法的定义无菌检查法是指对药品或其他生物制品是否存在微生物污染的一种检查方法。
通过对样品进行无菌条件下的培养和观察,判断样品中是否有病原微生物或其他有害的微生物存在。
二、无菌检查法的目的无菌检查法的目的是确保药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无菌状态,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检查药品是否受到任何微生物污染,能有效预防细菌感染、交叉感染和其他相关疾病的发生。
三、无菌检查法的步骤1.准备工作:无菌检查需要准备一批无菌培养基、试管、平板和其他无菌实验器具。
2.取样: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从待检测样品中取相应的样品量。
3.培养:将样品转入无菌培养基中,放入培养箱或孵化器中进行培养。
4.观察:培养一定时间后,对培养基进行观察。
根据培养基上是否有生长的微生物形态,判断样品是否存在微生物污染。
5.结果评价:根据无菌检查法所规定的评价标准,对观察结果进行判断,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四、无菌检查法所需设备1.培养箱或孵化器:用于提供适宜的培养温度和湿度条件,以促进微生物的生长。
2.无菌工作台:提供无菌的工作环境,防止外界微生物的污染。
3.试管、平板、培养基:用于收集样品、培养微生物和观察微生物生长情况。
4.显微镜:用于观察培养基上的微生物形态。
五、无菌检查法的评价标准无菌检查法根据不同药品的要求,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来判断检查结果。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无菌:表示样品中不含有任何生长的微生物。
2.无菌状态:表示无菌状态有可能受到微生物污染,但在检查时没有检出任何微生物生长。
3.微生物计数:表示检查结果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微生物,但其数量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产生影响。
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

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原创版】目录1.概述2.检查法内容3.实施方法4.注意事项5.结论正文1.概述《中国药典 2020》是我国药品行业的权威标准,对药品的研发、生产、质量控制以及药品的审批上市等环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中,无菌检查法是药品质量控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关乎到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对《中国药典 2020》中的无菌检查法进行详细解读。
2.检查法内容无菌检查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原理:通过检测样品中微生物的数量,判断样品是否符合无菌要求。
(2)检查方法:包括直接涂片法、薄膜过滤法等。
(3)检查标准:根据药品的类型和用途,规定了不同的无菌标准。
例如,注射剂要求无菌,而口服制剂则要求微生物限度符合标准。
3.实施方法在实施无菌检查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样品的采集和处理:采集样品,进行适当的处理,如灭菌、稀释等,以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2)检查操作:根据选定的检查方法,进行无菌检查。
例如,直接涂片法是将样品涂抹在培养基上,观察培养基上是否有微生物生长;薄膜过滤法是将样品通过薄膜过滤器,然后将滤膜在培养基上进行培养,观察培养基上是否有微生物生长。
(3)结果判定:根据检查结果,判断样品是否符合无菌要求。
4.注意事项在进行无菌检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采样:采样应具有代表性,以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2)器具:检查过程中使用的器具应严格灭菌,防止外源性微生物的污染。
(3)环境:检查环境应符合无菌要求,避免环境中的微生物对检查结果的影响。
(4)结果判定:结果判定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避免主观判断导致的误差。
5.结论无菌检查法是药品质量控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药典 2020》对无菌检查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药品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中国药典微生物超标

中国药典微生物超标问题的探讨
中国的传统医药文化源远流长,中药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盛誉。
然而,近年来,中国药典中的一些药品被发现存在微生物超标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中药的品质和声誉,也对公众健康构成了威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微生物超标。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料、设备、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会有微生物的污染。
如果这些微生物的数量超过了一定的标准,就被称为微生物超标。
微生物超标可能会导致药品的质量下降,甚至引发严重的安全问题。
那么,为什么中国药典会出现微生物超标的问题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控制不到位。
一些制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卫生标准,导致微生物污染。
2. 原料质量不过关。
中药的原料大多来自自然,如果没有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处理,就可能携带大量的微生物。
3. 药品储存条件不佳。
一些药品在储存过程中如果没有得到妥善的保护,可能会受到微生物的侵袭。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
首先,制药企业应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确保药品不受微生物污染。
其次,应该加强对原料的筛选和处理,减少微生物的来源。
最后,应该改善药品的储存条件,防止微生物的生长。
总的来说,中国药典微生物超标是一个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的问题。
只有通过不断的改进和努力,才能保证中药的品质和安全,让中医药文化继续发扬光大。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蓝色字体表示新增内容,红色字体表示删减内容)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和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以及药品的特殊性而制订的。
药品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药用原料、辅料及、中药提取物及中药饮片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和原辅料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2.用于手术、严重烧伤、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3.非无菌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制剂、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见表 1。
表 1 非无菌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制剂、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给药途径需氧菌总数(cf u/g、cf u/m l或cf u/10c m2)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 u/g、c fu/m l或cfu/10cm2)控制菌口服给药①固体制剂液体及半固体制剂103102102101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1g 或1ml);含脏器提取物的制剂还不得检出沙门菌(10g 或10ml)口腔黏膜给药制剂齿龈给药制剂鼻用制剂102101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1g、1ml 或 10cm2)耳用制剂皮肤给药制剂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1g、1ml 或10cm2)呼吸道吸入给药制剂102101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或 10ml ) 阴道、尿道给药制剂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1g 、1ml 或 10cm 2);中药制剂还不得检出梭菌(1g 、 1ml 或 10cm 2)直肠给药 固体制剂103102 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1g 或 1ml )其他局部给药制剂102102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1g 、1ml 或 10cm 2)注 ①化学药品制剂和生物制品制剂若含有未经提取的动植物来源的成份及矿物质还不得检出沙门菌(10g 或 10ml )。
生物制品原液微生物限度标准

生物制品原液微生物限度标准
生物制品原液的微生物限度标准主要依据《中国药典》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制定。
以下是具体的标准:
1. 对于非无菌的生物制品,其微生物限度标准通常包括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以及控制菌的检查。
2. 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标准:对于每1ml生物制品原液,细菌数不
得超过1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数不得超过100cfu。
同时,对于每1g生物
制品原液,细菌数不得超过10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数不得超过1000cfu。
3. 控制菌检查的标准:对于生物制品原液,应按照《中国药典》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控制菌检查,如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控制菌检查应为阴性。
4. 对于有特殊用途或规定的生物制品,如用于免疫治疗的制品、基因治疗制品等,其微生物限度标准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此外,在生物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应遵循无菌操作规程,采用经过验证的无菌工艺和设备,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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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中国药典》即将公布,新修订的《中国药典》对药品微生物检验和检定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次修订是对《中国药典》多年来固有的微生物检查系统进行根本性的调整,着重解决药品微生物相关检查方法及微生物限度标准与欧美等药典的协调统一问题。
宏观变化一:全面与国际接轨
以无菌检查法为例
从上述无菌检查法的比较中我们不难看出,新药典参考EP7.0、USP35、JPXV 标准,修订中国药典的微生物标准;参考欧美日药典标准修订菌数标准表达方式;以需氧菌总数替代细菌数、耐胆盐的格兰阴性菌替代大肠菌群等等,并增加新的概念:如含菌量较低的供试品细菌总数测定使用最大可能数法、分散均匀并非一定要溶解等等,同时新药典引入的偏差调查概念和内容更具体等等方面说明,微生物检验技术与国际标准要求接轨已成定势。
微观变化二:实验环境的修订
2015年版药典中对无菌检查环境洁净度规定:无菌检查应在B 级背景下的A 级单向流洁净区域或D级背景下的隔离器中进行。
限度检查要求在受控洁净环境下的局部不低于B级单向流空气区域进行。
环境的提升,除了对药品检测设备硬件的要求提高,还有验证和维持环境要求的提高。
洁净或无菌室应配备独立的空气机组或空气净化系统,以满足相应的检验要求,包括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压力、照度和噪声等都应符合工作要求。
空气过滤系统应定期维护和更换, 并保存相关记录。
微生物实验室应划分成相应的洁净区域和活菌操作区域,同时应根据实验目的,在时间或空间上有效分隔不相容的实验活动,将交叉污染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活菌操作区应该配备生物安全柜,以避免危害性的生物因子对实验人员和实验环境造成的危害。
实验室环境监测要求提高,增加人员进出表面微生物的监测,以降低人员操作时带来的风险。
对微生物室使用的消毒剂和清洁剂进行验证,从而有效控制微生物,保证无菌环境达到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需要加强人员在环境监测时的操作规范,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而且实验人员应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培训,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微生物在实验室内部污染。
微观变化三:培养系统的修订
例如下表:
计数用培养基的修订
控制菌所用培养基的修订
微生物限度方法适用性试验中的修订
从上述表格比较不难看出:培养基系统的修订提升了培养基的灵敏度及微生物的检出率,对培养基的质量控制和人员的检验操作要求均提高。
实验室应对培养基的适用性、灭菌方法、菌株纯度和活性(包括性能)、试剂的质量等进行监控。
用于环境监控的培养基须特别防护,以防止外来的污染物带到环境中及避免出现假阳性结果。
试验菌株的质量保证和基本操作技术均有待提高,包括菌悬液的配制、菌种的鉴定、表型描述、革兰染色、重要生化试验等。
微观变化四:药典整合后编制的新通则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9201—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9206——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