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商务规〔2020〕1号柳州市城中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0•【字号】柳政办[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11〕15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有利于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我市服务业的发展,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我市由第二产业主导型城市向第二、第三产业共同主导型城市转型,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加强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发展服务业的要求,通报服务业发展信息,协调解决服务业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园林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柳州海关、市现代服务业局等部门,以及柳北区政府、柳南区政府、城中区政府、鱼峰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供销社、市工商联、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成。
副市长焦耀光为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品文、市商务委主任顾章伟为召集人。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柳政办〔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7日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22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财资环〔2023〕1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44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广西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有关部署,合理使用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大力发展柳州市油茶产业,实现油茶“扩面”“提产”,打造油茶产业发展示范样板,为高质量发展油茶产业作出积极贡献,巩固拓展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16•【字号】柳政办〔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16日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供需对接、双向发力的原则,组织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牵引、产品供需对接五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柳政规〔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柳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2日柳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处非联函〔20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42号)和《广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处非发〔20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将社区网格员等非公职人员纳入奖励对象范围,鼓励社区网格员积极参与线索举报。
本办法适用于举报人以来信、走访、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对本市内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予以相应奖励的行为。
第四条举报奖励工作按照地方金融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柳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处非办)负责市本级奖励资金的审核与发放,城区、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承担此项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举报线索的受理、审核,并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线索向市处非办提出举报奖励申请。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3.05•【字号】•【施行日期】2024.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相关县(区)财政局:根据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以及《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柳乡振发〔2023〕8号),现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指标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
二、各县(区)要按照《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补充通知》(桂财规〔2023〕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21〕89号)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脱贫县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57号)有关规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柳政办〔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8日柳州市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市经济稳增长的部署要求,全力实施好工业、数字经济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开好局,奋力实现“开门红”,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力争2024年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工业投资增长15%左右。
二、工作措施(一)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建立正增长、负增长、新建投产、拟上规四张企业清单,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按当季度产值增长或恢复情况分级分类给予资金支持,用于支持企业扩大用工、采购生产物料和加强安全生产,以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利用节假日增加排产等。
1.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生产,鼓励订单充足、有扩大生产潜力的重点工业企业增加排产,对当前生产形势好、2023年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力争推动300家以上正增长的重点企业实现生产提速。
2.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帮助生产订单不足、要素保障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协调解决融资、订单、原材料、用工等困难问题,对当前面临经营困难、2023年产值增速为负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2023年一季度实现增长或环比2023年四季度实现增长5%以上,或2024年一季度产值增速同比或环比实现降幅收窄10个百分点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力争推动500家以上增长低迷的重点企业实现生产加快恢复。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正文:----------------------------------------------------------------------------------------------------------------------------------------------------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2010年10月18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桂发〔2010〕25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工业强市,富民兴柳”总体发展思路,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在全区率先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重大意义。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事关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业强市,富民兴柳”总体发展思路,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加快实施柳州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战略、“创新调整、产业升级,三年四千亿、工业再翻番”战略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市经济总量迈上千亿元新平台,进入了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阶段。
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柳州市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矛盾仍然突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产业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弱、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压力大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刻不容缓。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2•【字号】柳政办〔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2日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尤为重要。
一、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判断、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深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求变,坚定向海图强,加快开放发展,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和广西副中心城市,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二)预期目标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以上,实际工作中向着国家、自治区确定的年度目标努力。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进出口总额增长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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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商务规〔2020〕1号柳州市城中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及重要性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有效解决第三产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柳政规〔2020〕4号)文件精神,制定《柳州市城中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给新入库的企业给予奖励,旨在解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服务业经济体上规(上限)难题,鼓励小微企业上限(上规)入统,引导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常态下柳州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柳发〔2015〕9号)、《柳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柳政规(2020)4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柳州市城中区加快服务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奖励对象、扶持政策、评选程序、职责分工以及其他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主要说明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二)奖励对象
我区奖励的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的要求,奖励对象为在柳州市城中区登记注册的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主要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等行业服务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上述企业应依法纳税,年度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
(三)扶持政策
我区制定的奖励办法对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奖励金额,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个体工商户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内容涵盖首次纳入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服务业法人企业提速发展奖励、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创新奖励、在
柳州市城中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奖励、为城中区经济做贡献奖励等五个方面扶持奖励,明确了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等。
(四)评选程序
按照自行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公开、兑付奖励的程序开展
(五)职责分工
奖励评选工作由城中区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开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六)其他要求
企业的统计数据均以报送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数据为准;若企业年内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标准的奖励;同等条件下,在项目申报、其他补助资金安排、评级创优、资格认定等方面对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行政策倾斜。
本办法奖励资金从上城中区财政专项用于奖励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资金中安排。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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