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造船厂乙炔气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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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厂爆炸起火致5人死亡初步原因查明

山东化工厂爆炸起火致5人死亡初步原因查明

山东化工厂爆炸起火致5人死亡初步原因查明首先,化工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是导致爆炸起火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能存在工人对设备操作不当,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在生产过程中,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可能未得到适当处理,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其次,化工厂的安全管理不严格也是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化工厂作为危险品生产和储存场所,应该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对工人进行充分的培训和指导。

然而,事故发生的化工厂可能没有能够提供充分的安全培训,导致工人缺乏必要的应急处理能力,也无法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

第三,缺乏有效的安全设施也是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化工厂应该配备防爆设备、高温报警器、喷淋系统等必要的安全设备,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起到及时的报警和控制作用。

然而,事故的化工厂可能在这方面存在不足,导致火灾无法及时控制,甚至发展为爆炸。

此外,由于中国化工行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一些化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可能在安全方面投入不足。

特别是一些小型化工厂,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安全保障设施和投资不到位,给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针对这起事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首先,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建立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企业按照规定操作。

其次,化工企业自身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同时,化工企业也应该加大对安全设施的投入,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最后,从长远来看,应该加大对研发和应用安全生产技术的投入,推动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水平。

总之,山东化工厂爆炸起火事故的初步原因主要包括违规操作、安全管理不严格、缺乏有效的安全设施和企业投入不足等。

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需要政府、企业和整个行业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管理和投入,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聊城一化工厂区爆炸事故初步原因查明

山东聊城一化工厂区爆炸事故初步原因查明

山东聊城一化工厂区爆炸事故初步原因查明首先,需要了解这起事故发生的化工厂区的情况。

该化工厂位于聊城市的一个工业园区,主要从事化工原料的生产和加工,通过一系列的反应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操作。

由于化工行业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要求厂区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事故的初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故障。

事故发生前,厂区内的一些反应设备出现故障。

这个设备可能存在隐患或老化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运行。

设备故障可能与维护不及时、设备老化、零部件损坏或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

2.工艺失控。

设备故障后,工艺的控制失去了平衡,导致反应物质的积聚和堆积。

由于无法及时排放或处置这些积聚物质,就会增加了工厂爆炸的风险。

3.安全管理不到位。

在事故调查中,初步发现化工厂的安全管理存在疏漏和不完善的情况。

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完善的安全标准、规程和操作规范、缺乏定期设备检查和维护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对潜在风险的忽视和处理不当,进一步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人为因素。

在工业生产中,人为因素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初步调查中发现,事故发生前可能存在操作不当、违反安全规定、无证作业和违章搭建等非法行为。

这些不安全的操作和管理不当的行为会削弱化工厂区的安全防线,增加了事故的风险。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落实责任,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排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同时,相关部门还对该厂区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加强工业安全管理是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关键。

厂区管理者应该重视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并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此外,还应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总之,山东聊城一化工厂区爆炸事故的初步原因已经查明,其中设备故障、工艺失控、安全管理不到位和人为因素是主要的原因。

乙炔生产爆炸案例

乙炔生产爆炸案例

乙炔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分析及安全控制江苏某医药原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医药中间体为主的企业,主产品1 ,4 - 丁炔二醇生产能力达3000 t/ a。

目前该公司有两台乙炔发生器,乙炔生产系统具有易燃、易爆等诸多危险、有害特性,如何实现乙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一直是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 乙炔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发生器加料口燃烧某厂发生器在加料时,由于第1 贮斗排氮不彻底,电石块太大,在加料吊斗内“搭桥”。

操作人员采用吊斗撞击加料口,致使吊钩脱落。

于是现场挂吊钩,同时启动电动葫芦开关,结果引起燃烧,操作人员脸部和手部烧伤。

原因分析:乙炔气遇到电动葫芦开关火花引起燃烧。

案例2:乙炔发生器爆炸安徽某厂乙炔工段1# 发生器活门被电石桶盖卡住,操作人员进入贮斗内处理时突然发生爆炸,死亡3 人。

原因分析:人进入发生器内处理被卡住的活门时,致使大量空气进入贮斗内,用工具敲击电石时产生火花,乙炔气与之接触后发生爆炸。

案例3:乙炔发生器发生爆喷燃烧广西某厂乙炔工段当班操作人员发现乙炔气柜高度降至180 m3 以下,按正常生产要求,此时发生器需要添加电石,于是操作人员到三楼添加电石,1 # 发生器贮斗的电石放完后,又去放2 # 发生器贮斗的电石,当放出约一半电石物料时,在下料斗的下料口与电磁振动加料器上部下料口连接橡胶圈的密封部位,突然发生爆喷燃烧。

站在电磁振动器旁的操作人员全身被喷射出来的热电石渣浆烧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操作人员在放发生器贮斗的电石时,没注意到乙炔气柜液位的变化,致使加入粉料过多,产气量瞬间过大,压力超高,气压把中间连接的胶圈冲破,大量电石渣和乙炔气喷出,并着火。

案例4 :乙炔发生器加料口爆炸湖南某厂乙炔站1 # 发生器加料口爆炸起火,随后2 # 发生器加料口和贮斗胶圈的密封处也发生爆炸起火,电石飞溅到一楼排渣池,产生乙炔气导致起火,为此发生器一、三、四楼都起火。

操作人员紧急处理时,乙炔气又从2 # 冷却塔水封处冲出,不久便被一楼的火源引爆,冲击波将东、西、北三方围墙冲倒,周围的9 人受伤,其中1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有2 人为重伤。

乙炔事故典型案例

乙炔事故典型案例

乙炔事故典型案例乙炔是一种常见的工业用气体,常用于金属加工、焊接以及切割等工艺。

然而,由于其具有高度挥发性和易燃性,乙炔事故时有发生。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乙炔事故案例。

某工厂使用乙炔进行金属焊接作业,该工作区域为封闭的车间。

事故发生在一个晴朗的夏日下午,当时有四名工人正在焊接作业。

在这一天,由于工作量较大,工人没有留意到乙炔气瓶上的压力已经接近极限。

其中一名工人正在进行焊接作业时突然听到了一声巨响,紧接着剧烈的爆炸发生。

爆炸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波和火焰,一时间整个工作区域被火海吞噬。

三名工人当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不幸的是一名工人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实施紧急撤离后,工厂的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并成功扑灭了大火。

经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乙炔气瓶压力过高:由于工作量大,工人没有及时检查乙炔气瓶的压力,导致压力已接近极限,极易引发爆炸。

2. 未使用合适的阀门和调整器:焊接作业中,乙炔气体需要通过阀门和调整器进行调节和控制,以确保稳定的气体流量。

然而,在这次事故中,工人没有使用正确的阀门和调整器,导致气流不稳定,产生爆炸。

3. 不当的存储和保管:乙炔气瓶存放时需要注意防止摩擦、颠簸和高温等因素,以免引发泄漏和爆炸。

然而,由于工人的疏忽,乙炔气瓶没有得到适当的保管,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这起乙炔事故给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存储和保管乙炔气体至关重要。

工人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相关设备。

此外,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培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检查,都是预防乙炔事故的重要措施。

总之,通过这起典型的乙炔事故案例,我们应该认识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乙炔作为一种常见的工业用气体,广泛应用于金属加工、焊接和切割等工艺。

然而,由于乙炔具有高度挥发性和易燃性,乙炔事故时有发生,给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乙炔爆炸事故案例

乙炔爆炸事故案例

山东某造船厂乙炔气爆炸事故案例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3年8月11日15时15分,山东省某造船厂可燃气体发生爆炸事故,死亡8人,重伤5人,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

该厂为香港太原船厂有限公司制造7号和8号两艘750立方米的平底泥驳,已进入下水前的扫尾工程阶段。

作业到15时10分左右,8号泥驳右舷船台下的乙炔发生器的乙炔胶管接头突然脱离,船上失去乙炔无法作业,这时该厂工人李某与毛某下船去接乙炔管路,留在船上的刘某手持焊炬准备点火。

15时15分,刘某由于没带打火工具,因而要求电焊工郑某用电焊钳打火引燃气焊,郑某即用电焊钳向左后方60公分处的尾浮力仓人孔盖前部点了一下,紧接着,尾浮力仓便发生了剧烈爆炸,正在尾浮力仓左侧甲板上工作和等待工作的13人全被高速向上翻折的尾浮力仓甲板甩向空中,郑也被翻落在船梯附近。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该厂生产指挥混乱,产生易燃物品与明火作业混合交叉,既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片面认为泥驳构造简单,全是钢板焊接而成不存在防火防爆的问题。

2.尾浮力仓是一个250立方米的密闭仓室,通风性能很差,在此空间内,混入约25千克以上主要成分为二甲苯和200号汽轮的可燃气体,大大超过了空气中含有这两种物质达到爆炸程度的最低极限。

3.当时尾浮力仓内气温高达41℃,造成了可燃气体的膨胀,并沿人孔盖处向外溢出,大量向外溢出的易燃易爆气体遇到电焊火花,便引爆了尾浮力包内的可燃气体。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技术和专业技术培训,坚决执行调度室的指令,杜绝易燃易爆作业和明火作业混合交叉的现象发生。

安监总局官方网站对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局官方网站对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3·18爆炸事故的通报

2015年3月18日,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明公司)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造成现场4名人员死亡、2人受伤。

海明公司隶属于山东润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滨州市沾化经济开发区,员工400人,主要产品为:双氧水、液氯、烧碱、盐酸、偶氮二异丁腈,双氧水产能为10万吨/年,2012年6月30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公司生产双氧水采用蒽醌法工艺,分氢化、氧化、萃取及净化等工序。

其中,氢化工段:2-乙基蒽醌工作液经过滤、预热,通过管道与氢气混合后进入氢化塔,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连续氢化生成氢化液,经再生过滤进入氢化液贮槽,送至氧化塔进行氧化反应,生成双氧水。

2014年下半年,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固定床内的催化剂效率下降。

2015年2月,公司对固定床中塔内的催化剂进行了更换。

3月13日复产开车后固定床出现偏流,工作液分布不均。

3月17日车间主任陈某联系催化剂厂家技术人员邓某到公司指导分析。

3月18日上午陈某、邓某等6人再次到装置现场,因固定床底塔与中塔构造相同,陈某安排2名维修工打开底塔人孔进入塔内对分布器尺寸进行查看。

9时46分许,底塔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氢化塔底塔与其他装置相连的3条管道(进料、出料和氢气尾气),只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处加装了盲板进行隔离,氢气尾气管道没有加装盲板,与上塔和中塔的氢气尾气管道相连通,致使氢气进入塔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海明公司有关人员与催化剂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违规进入塔体内实施作业,产生点火源引起爆炸。

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乙炔气瓶事故

乙炔气瓶事故

乙炔气瓶事故典型气瓶爆炸事故案例分析及经验教训我国气瓶爆炸致人伤亡、财产遭损的事故较多。

经查阅1990年至2000年《深冷技术》及个人行业情报笔记和有关报刊资料,仅仅了解到的致人死伤的气瓶爆炸就有47起,死亡74人。

未了解未记人的气瓶爆炸死亡事故肯定还有。

为吸取血的教训,也作史料记述,本文特以发生时间为先后,汇编了47起气瓶爆炸事故案例,作一个典型的气瓶爆炸实例分析(仅收入有伤亡的、重大的事故,并以氧气钢瓶为主,不涉及液化石油气钢瓶与液氯钢瓶),并归纳了几条教训。

“人命关天的事,一定要慎之以慎,确保万无一失。

”望引以为戒,高度重度;预防为主,杜绝事故。

1. 气瓶爆炸伤亡事故实例(1)1990年3月22日,大庆油田建设公司第九分公司一中队在切割作业中氧气瓶突然爆炸,2人被炸死。

原因为以氢气瓶作氧气瓶进行充装,为化学性爆炸,瓶色漆色为深绿色,气瓶瓶阀型号为QF—30,出气口螺纹为左旋,该瓶是哈尔滨灯泡厂的氢气瓶,氧气厂未认真检查就给充装氧气。

(2)1990年7月12日,山东省莒南县玻璃厂发生氧气瓶爆炸事故,死2人,伤1人。

为化学性爆炸。

(3)1991年10月23日,在上海J1[沙县高南乡小梁山废品堆放处,某公司临时工黄某以十几元钱买下一只气瓶,又借管子钳等工具欲拆下另一只氧气瓶阀,没拧几圈就喷出一团雾气,黄某被击倒在地,反冲出去的氧气瓶把黄某身后20多米处的一妇女当场撞死。

无知闯下大祸!(4)1992年1月14日上午9时35分,抚顺某合资企业铆焊厂一只正在进行氧炔焊作业的氧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爆炸碎片击穿两只溶解乙炔气瓶,同时引发火灾,厂房、物品损坏,爆炸声震惊3公里以外的人。

两名工人耳膜击穿。

经分析氧气瓶中有积炭,含甲烷(7.7%,曾装过),属化学性爆炸。

(5)1992年6月4日下午2时45分,江西瑞金县沙洲乡制氧站氧气瓶爆炸,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车间损坏。

原因是瓶内混入乙炔气。

(6)1993年2月1日,扬州制药厂一操作工在开氢气瓶阀时发生爆炸,造成一人死亡。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由于设备、工艺条件、人为因素等原因引起的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失或产生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

这些事故不仅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还对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下面将列举一些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盘点,以期引起大家的注意。

案例一:江苏核电站事故2016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核电站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事故发生在电力公司的核电站,当时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时,由于未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造成电压突然增高,导致电击事故。

此事故暴露了企业的安全隐患管理不到位,工作程序流程不严格,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案例二:山东某化工厂爆炸2018年,山东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

该化工厂主要生产氨水,由于操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氨水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剧烈反应,引发爆炸。

此事故揭示了企业在装备设施维护不及时、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案例三:河北矿山透水事故2014年,河北省某矿山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7人死亡。

矿山发生透水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矿井排水设备故障以及管理不善,导致井下积水无法及时排除,最终引发透水事故。

此次事故揭示了矿山企业在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案例四:上海市消防演习事故2020年,上海市某企业进行消防演习时,因救援队员装备故障,导致一名队员从楼梯上摔下,丧失了生命。

此次事故反映出企业在安全演练中缺乏细致入微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以及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应对能力不足等问题。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有人为因素、设备原因、管理不善等诸多问题。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企业需要加强安全管理,改善设备运行状况,并对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此外,政府也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守法企业的奖励和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形成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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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造船厂乙炔气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3年8月11日15时15分,山东省某造船厂可燃气体发生爆炸事故,死亡8人,重伤5人,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

该厂为香港太原船厂有限公司制造7号和8号两艘750立方米的平底泥驳,已进入下水前的扫尾工程阶段。

作业到15时10分左右,8号泥驳右舷船台下的乙炔发生器的乙炔胶管接头突然脱离,船上失去乙炔无法作业,这时该厂工人李某与毛某下船去接乙炔管路,留在船上的刘某手持焊炬准备点火。

15时15分,刘某由于没带打火工具,因而要求电焊工郑某用电焊钳打火引燃气焊,郑某即用电焊钳向左后方60公分处的尾浮力仓人孔盖前部点了一下,紧接着,尾浮力仓便发生了剧烈爆炸,正在尾浮力仓左侧甲板上工作和等待工作的13人全被高速向上翻折的尾浮力仓甲板甩向空中,郑也被翻落在船梯附近。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该厂生产指挥混乱,产生易燃物品与明火作业混合交叉,既未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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