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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建设导则

上海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建设导则

上海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建设导则(试行)2018年5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推进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逐步消除“黑色污染”,并提升本市信息基础设施的能级水平,从而提高城市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规划;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设计;6.施工验收;7.工程监理。

本导则为试行版本,针对本市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涉及的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

本导则由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试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地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邮政编码:200125)。

主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健夏渊贾明许江冯智伟目次1.总则22.术语33.基本规定34.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路由规划54.1 一般规定54.2 架空线缆入地路由规划64.3 地下信息通信管道规划7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设计95.1 一般规定95.2 信息通信光缆105.3光配纤设施115.4地下管线126.施工验收136.1一般规定136.2信息通信管道146.3 信息通信线缆敷设及割接156.4架空线路拆除167.工程监理177.1 一般规定177.2 施工准备阶段187.3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19附录A 光缆标识牌要求20附录B缆线型管廊方案20本文件用词说明21相关规文件22条文说明231.总则263.基本规定264.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路由规划28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设计296.施工验收301.总则1.0.1 为推进本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逐步消除“黑色污染”,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加强共建共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而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市政道路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监理。

上海市道路综合杆技术要求

上海市道路综合杆技术要求

上海市道路综合杆技术要求(试行)上海市道路架空线入地与合杆整治指挥部二〇一九年六月前言为保障本市道路合杆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关于推进本市道路合杆建设工作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指导综合杆的设计、生产、验收和交付工程应用,上海市道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特制订《上海市道路综合杆技术要求(试行)》。

《上海市道路综合杆技术要求(试行)》是一个针对综合杆的专业技术要求,重点提出了综合杆的构成、式样、技术参数、试验测试、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在编制《上海市道路综合杆技术要求(试行)》过程中,编制组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见,合理确定了综合杆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由于综合杆生产和应用是一项全新工作,需要通过实践不断完善。

相关各方在本技术要求的使用中如发现问题或有更好的建议,可书面反馈至上海市道路架空线入地与合杆整治指挥部。

目 录1总则 (1)2 术语 (1)2.1 术语 (1)3综合杆基本组成 (2)3.1主杆 (3)3.2横臂 (3)3.3副杆 (3)3.4卡槽 (4)3.5灯臂 (4)3.6装饰 (4)4综合杆式样和主要承载性能要求 (5)4.1综合杆主要式样示例 (5)4.2接口要求 (7)4.3综合杆主要承载性能要求 (9)5综合杆产品基本工艺要求 (13)5.1一般要求 (13)5.2焊接 (14)5.3钢材焊缝质量检验及外观要求 (14)5.4铝材焊接质量检验及外观要求 (16)5.5制孔 (17)5.6制管及附件平整度 (17)5.7镀锌和其他处理 (19)5.8喷塑 (19)5.9防腐处理修整 (20)5.10整体公差 (20)6综合杆设计、检测和试验 (21)6.1一般要求 (21)6.2综合杆设计 (21)6.3综合杆检测检验 (21)6.4综合杆定型检测 (22)6.5现场移交检测检验 (22)7综合杆验收和移交 (22)7.1一般要求 (22)7.2验收测试 (23)7.3综合杆出厂文档资料要求 (23)7.4现场验收移交 (23)8包装、标记、运输、贮存和文件资料 (24)8.1包装 (24)8.2标记 (24)8.3运输 (24)8.4贮存 (24)8.5文件资料 (24)附录A杆体信息采集表 (26)附录B综合杆杆型式样图 (27)附录C综合杆抗弯承载力试验 (31)附录D综合杆各部件编号规则 (33)本技术要求用词说明 (34)规范性引用文件 (35)1总则1.0.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综合杆的基本组成、功能和性能、试验和检测、验收和移交、包装和运输等要求。

上海某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_secret

上海某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_secret

目录目录 (1)第一部分技术标标书总说明 (1)第一章编制说明 (2)第二章编制依据 (2)第三章工程建设目标 (2)第二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3)第一章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3)第一节工程概况 (3)第二节施工部署 (3)第三节施工测量 (4)第四节土方工程施工 (6)第五节护岸工程施工 (8)第六节排水沟施工 (14)第七节通道施工 (14)第八节护岸绿化施工 (15)第九节截污工程施工 (16)第二章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24)第一节质量方针和目标 (24)第二节质量保证体系 (25)第三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7)第三章保证工程安全的技术措施 (29)第一节安全目标 (29)第二节安全生产方针 (29)第三节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29)第四节综合保证措施 (30)第五节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30)第六节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31)第四章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32)第一节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2)第二节组织保证及责任分工 (32)第三节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3)第四节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33)第五章工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措施 (35)第一节、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 (35)第二节对各专业分包商提供措施 (37)第三节对各专业承包商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 (38)第六章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38)第七章主要施工机械选用表 (42)第八章承包人代表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简介 (42)第九章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43)第十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43)第三部分附件 (43)第一部分技术标标书总说明第一章编制说明在此非常感谢上海xx区水利管理所所给予我们参加“xx(xx-xx)综合整治工程”竞标的机会,同时也感谢各位专家的辛勤劳动,你们对本标书提出的任何意见和建议,我们都将视之为对我公司的帮助和鼓励,努力提高自身的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加出色。

我公司在经过仔细考察本标段的施工现场和交通状况等情况后,立即组织了拟任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进行针对分析,着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Q_321084 KXW01-2017智慧路灯标准

Q_321084 KXW01-2017智慧路灯标准
6 检验规则 6.1 钢杆应经本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 6.2 出厂检验 6.2.1 每根钢杆都必须进行出戶,检验每批抽检数不少于 2 根。 622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的 42、43、4.41、453、4.5.4、4.6 中的材料厚度。 623 出厂检验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应加以修复,直至合格。 6.3 型式试验
4.4 焊接质量 4.4.1 焊缝不得有影响强度的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和针孔状气孔,
并且无折皱和中断等缺陷。 4.4.2 焊缝探伤要求应符合 GB/T11345 的评定标准。
4.5 涂层防腐保护 4.5.1 本产品以热镀锌和油漆为防瘸保护层 4.5.2 热浸锌层厚度:金属件壁厚小于 5m 时不应低于 65μm 等于或大于 5m 以
mm
260×260~1000×1000
注:圆锥形公称高度为(3~12)m,多边凌锥形可分节插接,组成公称高度为≤40m 的钢杆,特殊规格可按用户要求制造中。
4 要求
4.1 钢杆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钢杆各型式结构尺寸,见附录 A。 4.3 允许偏差
4.3.1 钢杆轴线的直线度误差不得大于杆长的 0.3%。 4.3.2 钢杆直杆:连同接地部分:±0.5%:连同法坐板:士 0.6% 4.3.3 钢杆悬臂杆:连同接地部分:±1%;连同法兰板:±1.2%。 4.3.4 圆锥形钢杄其截面圆度误差不超过 5‰。 4.3.5 多边棱锥形钢杆其间距偏差应小于 1%
上时,不应低于 86 4.53 涂覆层应在渗铝钢表面覆盖完好和连续,不出现假滲、漏渗、扩散型不出
现裂纹和剥落等缺陷。 4.5.4 油漆层应均匀光洁,色质基本一致无明显色差、露底、气泡、皱皮及流
挂现象。

上海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正式稿)

上海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正式稿)

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试行版)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沪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2.3前言本指南是在现行公路路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规范、标准基础上,总结我公司近年来建设实践经验编制的。

本指南着重从工序、技术、工艺和管理的角度对现行规范、标准做进一步补充,旨在消除质量通病、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路基施工标准化,确保公路路基工程质量。

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指南。

为使其更符合公路建设实际和更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希望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反馈我公司,以便修订时参考。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2 编制依据 (1)第二章便道与便桥 (2)2.1便道 (2)2.2便桥 (2)第三章施工准备 (3)3.1 一般规定 (3)3.2 测量放线 (3)3.3 场地清理 (6)第四章一般路基施工 (7)4.1填方路基 (7)4.2挖方路基 (9)4.3预压土 (9)4.4拼接路基 (10)4.5灰土路基 (10)4.6涵、台背回填 (11)第五章路基排水 (12)第六章特殊路基处理 (13)6.1 水泥搅拌桩 (13)第七章路基防护 (14)7.1原材料质量要求 (14)7.2锥、护坡 (15)7.3排水边沟 (15)7.4挡土墙 (16)7.5附属工程施工总体要求 (17)第八章涵洞、通道 (18)8.1 圆管涵 (18)8.2 箱涵、通道 (18)第九章路基整修 (19)9.1 路堤整修 (19)第十章路基监测与观测 (19)10.1监测仪器设备 (19)10.2路基沉降观测 (20)10.3路面沉降观测 (20)10.4监测要求 (20)第一章总则1.1目的及适用范围1、目的为总结公投公司公路路基建设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进一步规范路基施工的各项工序操作,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路基施工标准化,克服质量通病,促进公路路基施工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制定该标准化施工要求。

上海及成都多杆合一设计对比研究

上海及成都多杆合一设计对比研究

上海及成都多杆合一设计对比研究发布时间:2022-12-20T05:46:37.791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2年15期8月10批次作者:金绍晨*[导读] 随着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的逐步开展,配合新基建建设的政策背景金绍晨*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092摘要:随着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的逐步开展,配合新基建建设的政策背景,“多杆合一”已成为当下城市精细化治理的一大趋势。

自2018年开始,全国各地遍地开花,陆续发布“多杆合一”相关标准,大力推动相关建设工程,经过若干年运行,均已取得一定成果。

然而纵观这些“多杆合一”的标准规范,虽在建设总体要求上的目标方向保持一致,但具体实施内容因地制宜,各有优势。

本文拟根据笔者工程经验,针对上海、成都两座城市的综合杆设计方案,从综合杆杆型、综合杆式样、综合箱类型、综合箱设计、管道设计、管理模式等方面着手,进行综合杆设计的优缺点对比分析,期望为后续拟开展多杆合一工程的城市提供借鉴,同时为后续相关标准的进一步修编提供参考。

关键词:多杆合一;综合杆;标准规范;对比研究0引言现阶段,北京、深圳、上海、杭州、成都等一线城市均已经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尝试运用“多杆合一”技术[1],且均已取得一定成效。

多个地区已制定出相关政策、法规、试行导则等文件[2],部分地区发布文件汇总如表1所示。

其中上海市早在2018年3月便发布了《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试行)》,成为了市政工程中运用“多杆合一”技术的引领者,结合三年建设经验,上海市对前期技术导则进行了深入修改,于2021年8月正式发布了《综合杆设施技术标准》[3],其他城市紧随其后,在参考先进经验、综合考虑属地实际建设需求的情况下,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标准。

为了了解当前各地“多杆合一”工程建设情况,笔者根据实际工程经验,对上海及成都的“多杆合一”设计进行了总结,并结合实际感受进行了部分对比,后续其他城市若拟开展相关工程建设,或者部分标准、导则拟进行进一步修编,则可结合文章中不同对比研究成果有选择性地进行借鉴。

上海市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标准

上海市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标准

上海市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标准上海市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标准一、前言上海市作为中国的先进城市之一,其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的整治标准也在不断优化和完善。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上海市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旨在帮助读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一问题。

二、概述上海市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标准是指对城市中道路上的各类信息通信架空杆线设施进行规范和整治的标准。

这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信、广电、路灯、交通信号等各类杆线设施。

而其整治标准则是为了提升城市景观,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通畅和美观,以及满足信息通信设施的需求。

三、深度探讨1. 确定整治范围要确定上海市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的范围。

在城市道路规划中,需要明确哪些区域属于整治范围,包括哪些类型的道路和哪些类型的信息通信架空杆线设施需要进行整治。

这需要结合城市整体规划,进行合理的分级、分类、分区确定。

2. 制定整治标准需要制定详细的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标准。

这包括但不限于杆线设施的高度、密度、布局、颜色、外观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对设施的实质性要求和技术指标。

根据道路类型的不同,可制定不同的整治标准。

3. 强化管理与监督再次,强化管理与监督是保障整治标准实施的关键。

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管理流程和监督手段,加强对整治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治标准得以切实贯彻落实。

4. 规范建设和维护在整治标准的基础上,还需规范杆线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加强对设施建设的前期规划、选址和设计的审核,严格控制建设质量。

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加强对设施的日常巡视、维修和更新,确保设施长期安全、稳定和有效运行。

四、广度探讨上海市道路信息通信架空杆线整治标准的优化与实施,不仅仅是城市管理和建设的一项技术工程,更是城市文明程度和科技水平的重要体现。

它关系到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市民生活环境的质量、城市形象的塑造,乃至城市智慧化建设的推进。

01 《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试行)2018年3月

01 《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试行)2018年3月

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试行)2018年3月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道路杆件及相关设施设置,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创造有温度、可感知的城市环境,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规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布设要求、综合杆、综合机箱、附属设施设计、城市家具布设要求。

本导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邮政编码:20002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管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电科(上海)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东华大学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上海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人员:袁文平唐海雯董茂强吴军盛勇李攀王秀玲张敏王文彪唐术熙张胜王天华林涛汤峰金益桓朱圣庆周齐亮杨衍瑞倪锦华刘阳范敏佶宋树德刘博林澄昀杨凤菊徐爱峰李晨源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 总体要求 (3)3.2 杆件整合 (3)3.3 机箱整合 (4)3.4 设备整合 (5)3.5 城市家具整合 (5)4 布设要求 (6)4.1 一般要求 (6)4.2 杆件布设要求 (7)4.3 机箱布设要求 (7)4.4 城市家具布设要求 (8)5 综合杆 (10)5.1 一般要求 (10)5.2 工程设计要求 (10)5.3 杆件设计要求 (10)6 综合机箱 (13)6.1 一般要求 (13)6.2 工程设计要求 (13)6.3 综合机箱设计要求 (13)7 附属设施设计 (15)7.1 供电设计要求 (15)7.2 管线设计要求 (15)7.3 接地设计要求 (16)8 城市家具布设要求 (18)8.1 一般要求 (18)8.2 人行道设施 (18)8.3 交通管理设施 (19)8.4 公交服务设施 (20)8.5 公共服务设施 (21)附录A 杆件布设场景示意图 (23)A.1 典型路口布设区域杆件布设示例 (23)A.2 典型路段布设区域杆件布设示例 (29)A.3 典型横断面杆件布设示例 (30)附录B 杆件样式 (32)附录C 城市家具布设平面示意图 (40)1 总则1.0.1 为推进道路杆件及相关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和规范化设置,构建和谐有序的道路空间,塑造城市景观风貌,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编制本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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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
(试行)
2018年3月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道路杆件及相关设施设置,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创造有温度、可感知的城市环境,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规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布设要求、综合杆、综合机箱、附属设施设计、城市家具布设要求。

本导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邮政编码:20002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管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电科(上海)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东华大学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
上海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人员:
袁文平唐海雯董茂强吴军盛勇李攀王秀玲
张敏王文彪唐术熙张胜王天华林涛汤峰
金益桓朱圣庆周齐亮杨衍瑞倪锦华刘阳范敏佶
宋树德刘博林澄昀杨凤菊徐爱峰李晨源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3.1 总体要求 (3)
3.2 杆件整合 (3)
3.3 机箱整合 (4)
3.4 设备整合 (5)
3.5 城市家具整合 (5)
4 布设要求 (6)
4.1 一般要求 (6)
4.2 杆件布设要求 (7)
4.3 机箱布设要求 (7)
4.4 城市家具布设要求 (8)
5 综合杆 (10)
5.1 一般要求 (10)
5.2 工程设计要求 (10)
5.3 杆件设计要求 (10)
6 综合机箱 (13)
6.1 一般要求 (13)
6.2 工程设计要求 (13)
6.3 综合机箱设计要求 (13)
7 附属设施设计 (15)
7.1 供电设计要求 (15)
7.2 管线设计要求 (15)
7.3 接地设计要求 (16)
8 城市家具布设要求 (18)
8.1 一般要求 (18)
8.2 人行道设施 (18)
8.3 交通管理设施 (19)
8.4 公交服务设施 (20)
8.5 公共服务设施 (21)
附录A 杆件布设场景示意图 (23)
A.1 典型路口布设区域杆件布设示例 (23)
A.2 典型路段布设区域杆件布设示例 (29)
A.3 典型横断面杆件布设示例 (30)
附录B 杆件样式 (32)
附录C 城市家具布设平面示意图 (40)
1 总则
1.0.1 为推进道路杆件及相关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和规范化设置,构建和谐有序的道路空间,塑造城市景观风貌,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编制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架空线入地区域的合杆整治,包括道路杆件、箱体及城市家具的整治,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应参照执行。

1.0.3建设单位在实施合杆整治工作中,应遵循能合则合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1.0.4道路杆件、箱体及城市家具的整治除应符合本导则要求外,尚应满足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 术语
2.0.1综合杆:道路上可搭载照明、交通、监控、通信等多类设施的杆件。

2.0.2综合机箱:综合杆上交通、监控、通信等多类设施配套的集成机箱。

2.0.3路口布设区域:道路交叉口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综合杆布设区域。

2.0.4路段布设区域:路口布设区域之间的综合杆布设区域。

2.0.5路口人行道:人行道转角处,圆角弧线切点之间的人行道,及行人安全岛为路口人行道;当停止线在切点外侧时,则以停止线为起始点。

图2.1公共设施带与路口人行道示意图
2.0.6公共设施带:宽度大于2m的人行道上专用于布设各类公共设施的特
定区域。

2.0.7城市家具:设置在城市公共空间中的公共服务、公交服务、交通管理、
人行道铺装设、信息服务等各类公共设施的总称。

3 基本规定
3.1 总体要求
3.1.1道路照明灯杆作为道路上连续、均匀和密集布设的道路杆件,应作为各类杆件归并整合的主要载体。

3.1.2按照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和多头合一的要求,对各类杆件、机箱、配套管线、电力和监控设施等进行集约化设置,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3.1.3综合杆以及杆上设施、综合机箱和各类城市家具等应进行系统设计,一路一设计,色彩、风格、造型等应与道路环境景观整体协调。

3.1.4 综合杆、综合机箱及配套设施应合理预留一定的荷载、接口、机箱仓位和管孔等,满足未来使用需要。

3.1.5 应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减小综合杆杆径和箱体体积,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及安装、维护和管理的便捷性。

3.1.6 合杆整治道路范围应包含整治道路相交的路口布设区域。

3.2 杆件整合
3.2.1道路上设置的主要杆件包括:道路照明灯杆、交通标志标牌杆、信号灯杆、监控杆、路名牌杆、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牌杆、电车杆、公交站牌杆、停车诱导指示牌杆等。

3.2.2 在综合考虑各类杆件布设要求的前提下,应合杆设施如下: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监控、路名牌、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牌等,见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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