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3.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客户投诉处理规范(2014年修订版)
(9.19-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要求 (1)第三章仪容仪表 (2)第四章行为举止 (3)第五章服务语言 (5)第六章电话礼仪 (7)第七章常用处事礼仪 (8)第八章服务纪律 (8)第九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礼仪,增强员工服务意识,提高全行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包括:营业网点负责人、柜员、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等。
第三条各级机构必须根据本规范对所辖营业网点的员工进行服务礼仪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营业网点员工必须接受职业道德教育,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风尚,能够自觉运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文明服务工作。
第五条营业网点员工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位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状况、业务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差异而歧视、怠慢客户。
对特殊群体等需要帮助的客户,应当尽量为其提供便利。
第六条营业网点员工应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以主动、热情、礼貌、友好的积极态度和文明形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仪容仪表第七条营业网点员工上岗期间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并以整洁、大方、修饰适度的良好仪容、仪表服务客户。
第八条仪容仪表规范,男员工稳重得体,女员工端庄大方,具体要求为:(一)服装:同一网点同一区域着装统一规范、整洁干净。
着夏装时,男员工衬衣入裤,女员工衬衣可不入裤不入裙;着马甲和西服时,男女员工均应将衬衣入裤,衬衣下摆不得外露。
男女员工着长袖衬衣时袖口须系扣,不得挽袖。
男女员工的袖口、领口处均不得露出内衣。
男员工着西服和衬衣时须系扣(西服最下边一粒扣为装饰扣可不系)。
(9.19-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

第二十一条努力实现语言无障碍服务。接待客户原则上使用普通话,但也可以根据地方习俗和客户特点灵活掌握。遇特殊情况,可使用特殊服务用语(如手语等);涉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为涉外客户办理基本业务所需的外语能力。
第二十二条与客户交谈,语意要准确、简洁、清楚、条理分明;语音、语速适中,吐字清晰;语态要亲切温和,语气要谦敬委婉。向客户介绍业务时,尽量避免使用令客户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
第一十六条坐姿要端庄。
(一)标准坐姿:入座时应保持上身挺直,坐在椅面1/2或2/3处,双目平视。男员工坐姿应双腿分开,不超肩宽,双手自然平放于大腿上;女员工坐姿应双腿并拢,右手搭左手平放于大腿上,若着裙装,就座前应用手将裙摆稍拢一下。
(二)柜台坐姿:入座时应保持上身挺直,坐在椅面1/2或2/3处,小臂的1/2或2/3自然搭于柜面。男员工应十指相扣拇指向上平放于柜面上,女员工应右手搭左手平放于柜面上。
(四)面部:男员工保持形象整洁,不得留胡须。女员工应淡妆上岗,色彩合理搭配,强调自然美,不得使用浓烈香水,不得在客户可视范围内化妆。保持牙齿干净,无食物残留。
(五)发式:发型符合职业要求,做到整洁、大方。染发应接近本色,不得挑染,不得留怪异发式。男员工头发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衣领,不得留长发,不得留长鬓角或剃光头;女员工头发应梳理整齐,前不过眉、后不过衣领,过肩长发必须盘于脑后,佩戴统一头花,发髻底部不得低于耳垂,不得有碎发,刘海应保持在眉毛上方。
第一十五条站姿要挺拔。站立时挺胸收腹,两肩自然放平,目光平视前方。在双手没有持物品时,男员工双手腹前交叉,右手半握,左手轻握右手手腕,双脚自然分开,脚外侧与肩同宽或其他标准站姿;女员工应右手搭于左手,大拇指藏于掌心,自然下垂于小腹,双脚成“V”字或“丁”字步。不得双手叉腰、双臂抱于胸前或放在背后、手插口袋、身体倚靠其他物体。
(9.19-3.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大堂经理服务规范(2014年修订版)

第四十一条客户投诉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一)关注柜台内外动向。当发现客户有投诉倾向(表示不满或抱怨)时,立即上前缓解客户情绪并帮助解决问题,避免客户与网点员工发生争执和冲突。
(二)虚心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对客户提出的投诉、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谦和诚恳的态度予以回应,做好沟通、解释和记录工作;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规范》要求,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第四十九条管理客户意见簿。每日营业终了检查客户意见簿,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规范》及时回复客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交由网点负责人对回复情况进行核定。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管理客户遗失物品。营业网点设立客户遗失物品登记簿,由大堂经理负责管理。在客户认领前,应妥善保管遗失物品。客户认领时,应在遗失物品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3.准备茶饮。客户入座后,主动为客户递送茶水、咖啡、饮料等。
4.配合客户经理工作,以便客户经理有更多时间与客户沟通交流。
(二)客户休息等候时的服务
1.大堂经理应帮助客户检查是否备齐相关资料,指导客户填写相关业务单据,帮助客户复印相关资料。
2.随时保持对休息等候客户的关注,通过客户神情、举止等判断客户是否需要服务或关照。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总结当日工作,填写大堂经理工作日志相应内容。
第五十四条
第一十五章
第一十六章
第五十五条本规范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3.给予VIP客户同行人员同等的关注和优质服务,并注意从中挖掘更多的潜在中高端客户。
(三)客户离开时的服务
1.大堂经理看到VIP客户完成业务办理并有离开意图的时候,应主动予以关注,询问客户是否还有其它需求。
邮储银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邮储银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邮储银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处理投诉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优先化解原则: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优先满足消费者合理的权益诉求。
3. 快速高效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尽快反馈处理结果给消费者,确保及时解决问题。
4. 诚信守信原则: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地回答,不隐瞒、不回避,保持诚信守信的态度。
5.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消费者投诉信息的机密性,确保投诉过程的保密性,避免泄露消费者隐私。
6. 整体效果原则:在处理消费投诉时,要注重整体效果,不仅要解决当前问题,还要从根本上改善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 反馈机制原则:建立消费投诉的反馈机制,及时向消费者和相关相关部门汇报投诉的处理情况,接受监督和审查。
8. 学习改进原则:总结处理投诉的经验教训,不断进行学习和改进,提高处理投诉的能力水平。
(9.19-3.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服务质量检查办法(2014年修订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检查办法(2014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服务检查的组织 (1)第三章服务检查内容 (2)第四章服务检查的实施 (3)第五章服务检查的评价 (3)第六章附则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衡量和评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的服务水平,为服务管理提供分析、决策依据,提高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含同级邮政代理机构,下同)的服务检查及管理,同时适用于营业网点的服务自查。
第三条各分支机构应制定适合辖内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检查和考核激励办法。
第二章服务检查的组织第四条各分支机构应建立服务检查制度,制定年度服务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向上级管辖行报备。
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应根据实施情况按年度进行修订。
第五条检查分类(一)按照检查的实施人员分为内部检查和外部检查。
1.内部检查包括自查、互查、上级检查等。
2.外部检查包括监管部门或同业检查、聘请义务监督员检查和委托第三方神秘人检查等。
(二)按照检查的实施方式分为明查、暗访和调用监控录像检查。
1.明查、暗访指网点的现场检查。
12.调用监控录像检查指通过监控系统方式实施的远程非现场检查。
第六条检查标准1.内部检查及我行直接委托的外部检查(主要包括聘请义务监督员检查和委托第三方神秘人检查等),采用本办法规定的检查标准。
2.由监管部门或同业组织实施的外部检查,采用外部检查标准。
第七条各分支机构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形式,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种类型的检查活动,并及时分析和总结,全方位了解和评价辖内营业网点的服务情况。
第八条各分支机构应积极参与、配合跨行、行内跨区域的服务检查活动。
第九条检查频次要求一级分行对辖内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对辖内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
营业网点服务检查人员对本网点的服务质量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营业网点服务规范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质量考核细则(2014修订)本细则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2014年修订版)》要求,结合总行、省行各项检查标准,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如下:一、适用范围1.本细则适用于全区所有一类网点。
2.本细则的奖励和考核内容为各营业网点、部门及员工日常工作中的涉及到服务质量的行为。
二、奖励的内容和标准1.被地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500元;省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800元;国家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1000元。
2.对市分行受理的上门、来电、来信以及95580的表扬,每次奖励50-300元。
3.积极协调处理重大服务投诉、避免投诉升级的,或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意见建议、受到客户表扬或肯定的,奖励100-300元。
4.为保证服务质量,降低投诉率,特设立“委屈奖”。
给予员工在柜面服务中,因客户、银行自身流程等问题造成客户对员工误解、谩骂、投诉,而员工能够耐心解释、主动道歉,始终坚持文明服务的,根据员工受委屈程度,酌情奖励100-300元。
5.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全省排名在前10(含)名的网点,每次奖励1000元,同时奖励支行长300元,支行相关服务管理人员200元。
全省排名在前50(含)名的网点,每次奖励500元,同时奖励支行长200元,支行相关服务管理人员100元。
6.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营业网点有创新举措、新颖的服务行为,省行根据创新举措的实施效果给予加分,每分奖励100元。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一)对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处罚的内容和标准1.一类处罚标准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一经发现直接考核责任人2000-5000元,并给予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劳务人员清退回劳务输出单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网点负责人予以解聘,责任县(市、区)支行实行问责制,予以追究考核。
(1)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批评并要求查处;被地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或知名网站曝光批评,给邮储银行造成严重损害,已经查实。
(9.19-3.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2014年修订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2014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应急处理要求 (1)第三章应急处理预案 (2)第四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下称“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秩序,预防或减少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见银协发〔2009〕51号)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见邮银发〔2012〕1717号)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营业网点应对服务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三条营业网点应根据本预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
演练结束后要有演练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演练时间、演练内容、参加人员和评估情况等。
第二章应急处理要求第四条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有效措施,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
第五条营业网点对所发生的服务突发事件应及时、如实地向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报告,不得拖延,不得漏报、瞒报。
第六条服务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一)网点名称、地点;(二)事件发生的时间;(三)事件的种类,包括:挤兑、业务系统故障、抢劫、火1灾、营业网点遭到围攻、扰乱营业网点秩序、营业网点客流量激增、客户突发疾病、客户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客户遗失物品、媒体报道、客户被锁在自助银行内、自助设备被改装等;(四)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包括:财产、资金、凭证等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五)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对事件的控制程度;(六)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七)其它有关内容。
第七条突发事件结束后,营业网点应对事件的原因、经过、处理措施等进行分析总结,针对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漏洞及时进行整改。
分析总结材料应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
第八条营业网点应归档保存突发事件报告和分析总结材料。
第三章应急处理预案第九条挤兑应急预案当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时,应采取如下措施:(一)营业人员发现挤兑迹象,应立即向网点负责人报告。
(9.19-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

(9.19-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要求 (1)第三章仪容仪表 (2)第四章行为举止 (4)第五章服务语言 (6)第六章电话礼仪 (7)第七章常用处事礼仪 (8)第八章服务纪律 (9)第九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礼仪,增强员工服务意识,提高全行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包括:营业网点负责人、柜员、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等。
第三条各级机构必须根据本规范对所辖营业网点的员工进行服务礼仪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营业网点员工必须接受职业道德教育,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风尚,能够自觉运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文明服务工作。
第五条营业网点员工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位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状况、业务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差异而歧视、怠慢客户。
对特殊群体等需要帮助的客户,应当尽量为其提供便利。
第六条营业网点员工应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以主动、热情、礼貌、友好的积极态度和文明形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仪容仪表第七条营业网点员工上岗期间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并以整洁、大方、修饰适度的良好仪容、仪表服务客户。
第八条仪容仪表规范,男员工稳重得体,女员工端庄大方,具体要求为:(一)服装:同一网点同一区域着装统一规范、整洁干净。
着夏装时,男员工衬衣入裤,女员工衬衣可不入裤不入裙;着马甲和西服时,男女员工均应将衬衣入裤,衬衣下摆不得外露。
男女员工着长袖衬衣时袖口须系扣,不得挽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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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规范(2014年修订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网点投诉处理流程 (2)
第三章投诉管理要求 (5)
第四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统一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客户投诉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社会公众因对服务或产品的内容、过程不满而产生的抱怨、争议或纠纷。
客户投诉是反映银行服务水平的重要信息来源,是提高服务竞争力、持续改进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客户投诉按受理渠道分为上级机构转办投诉和网点受理投诉。
上级机构转办投诉包括总行95580客服中心、监管机构及社会服务监督部门(组织)、信访等渠道反馈的客户投诉。
网点受理投诉包括口头投诉、意见簿投诉(设计标准详见《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第3部分:网点内部视觉形象》)、来电投诉、信函投诉等。
第四条客户投诉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紧急两类:
(一)一般投诉指按照正常投诉处理流程,可以及时有效加以处理的投诉。
(二)紧急投诉指投诉事件较为复杂,可能引发社会公众、主要媒体关注,并涉及服务或产品的具有普遍性的投诉,以及上级机构转办的各类紧急投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投诉:
1.涉及账户资金安全,可能给客户造成潜在损失的;
2.客户再次投诉的;
3.三人或三人以上群体投诉的;
4.已在或可能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的;
5.由监管部门转发的。
第五条网点客户投诉处理遵循原则
(一)首问负责制原则。
第一位接到投诉的员工应在其处理权限内负责该问题的解决,不得推诿、拒绝、搪塞客户的投诉或拖延处理,直至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客户。
若超出其处理权限,应及时将投诉问题转交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协调、解决,并由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客户。
(二)属地解决原则。
网点发生客户投诉就地解决,及时化解、消除客户的不满情绪,避免投诉升级。
(三)客户信息保密原则。
在整个投诉处理过程中,加强对投诉客户身份和投诉资料的保密和保管,避免出现外泄现象。
(四)资料保存完整的原则。
所有投诉记录及有关资料需保存完整,建档、归档、以备查阅。
(五)限时处理原则。
网点在接到投诉后,必须及时联系客户,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投诉处理。
(六)客户满意原则。
投诉处理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客户满意为目标,避免投诉升级。
(七)明确责任原则。
明确投诉责任,网点被投诉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网点负责人和大堂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网点投诉处理流程
第六条基本流程
按照“受理记录-调查处理-处理结束”的基本流程进行处理(见附件1)。
(一)上级机构转办投诉
接到上级机构转办投诉工单,由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单》(以下简称“处理单”,见附件2),并及时根据处理单内容进行调查。
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马上回复客户进行解决。
不能立即解决的,要与客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和进度,并约定回复时间。
投诉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回复客户并将投诉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至派发单位。
回复派发单位的内容应包含投诉内容、调查情况、处理情况、整改措施等。
上级机构转办的原件作为处理单附件一并保存。
(二)网点受理投诉
1.口头投诉
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一遍。
对能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
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进行处理。
对于受理的投诉,受理当日进行初步的调查核实,查清客户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以及产生的原因。
初步调查完毕后,网点投诉处理人员应根据情况进行直接处理或报告。
(1)网点可以自行解决的,要向客户说明情况,约定回复时间。
网点投诉处理人员要填写处理单,将处理结果报告网点负
责人,经同意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户。
(2)网点无法自行解决的,要向客户说明情况,约定回复时间,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处理人员要填写处理单,并将相关材料(包括关键证据、谈话记录及报告意见)报告上级机构管理人员,并进行电话确认。
网点投诉处理人员要及时跟进,投诉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户。
(3)如发现客户有明显的信访、诉讼倾向的,应稳妥处理,必要时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处理。
2.意见簿投诉
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应每日查阅意见簿,及时了解客户意见建议,并对投诉作好记录,客户留有联系方式的,应回复客户。
对于客户的意见建议应在24小时内将处理结果或处理进度回复到意见簿上。
对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应及时处理;对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及时报上级机构处理。
投诉处理完毕,应做好相应登记。
3.电话投诉
(1)营业网点接到客户电话投诉
a.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投诉内容。
对能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
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处理;
b.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接到转交的客户投诉后,应积极提
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尽量当时给予答复;
c.当场不能答复的,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记录后参照口头投诉处理流程处理。
(2)客户在营业网点现场拨打95580客服电话,并将电话转交营业人员接听时:
a.受理人员在确认对方为95580客服中心后,应认真如实解答相关问题;
b.受理人员应积极与客服中心共同妥善处理投诉,不得拒绝接听或强行挂断电话,严禁在客户面前与客服中心人员发生争执;
c.对于无法立即答复的,应约定处理时限,并根据要求留下网点投诉受理人员姓名、工号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客服中心再次联络。
第三章投诉管理要求
第七条回复客户时限要求
(一)一般投诉
1.能立即答复的要当场予以答复;
2.对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在与客户约定的时限范围内进行反馈;
3.对网点无法自行解决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并及时跟踪投诉处理情况;
4.意见簿回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小时。
(二)紧急投诉
1.对于现场突发的紧急投诉,营业网点应马上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机构;
2.上级机构或其他单位转来紧急投诉,营业网点应在2小时内初步回复客户,并在24小时内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对于无法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的,可先电话反馈,书面反馈时限不得超过48小时。
第八条回复客户的方式
回复客户包括电话、上门拜访、传真、信函等方式。
(一)回复客户以电话、上门拜访为主要方式。
1.电话回复原则上选择工作时间,除紧急情况或经客户事先许可外不得在夜间回复客户。
回复应使用对外公布的服务监督电话或办公电话,有条件的应保留电话录音。
回复时应先向客户表明身份。
2.上门拜访回复应事先和客户约定时间、地点,并由两名工作人员着工装,持有效工作证件进行。
(二)传真、信函回复方式须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并将内容报告上级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投诉的统计分析
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每月对本网点受理的客户投诉及处理反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做出书面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客户投诉的主要问题、相关特点及其规律;
(二)客户投诉反映的我行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金融产品或服务、系统运行、操作行为等存在的有关缺陷、瑕疵、风险隐患及其产生原因;
(三)解决客户投诉问题及防范化解相关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四)典型客户投诉案例及重大客户投诉问题分析。
第十条投诉档案管理
营业网点应将意见簿、客户投诉信函、95580客服中心投诉工单以及投诉受理、处理记录、投诉分析等资料归档保存,保管期限为三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范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规范(试行)》(见邮银发〔2009〕147号)同时废止。
附件:1.网点投诉处理流程图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单
附件1
网点投诉处理流程图
附件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