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绘制过程中的强条
结构施工图设计注意避免违反的几条规范条文

结构专业常见问题汇编一、混凝土结构图纸总说明中必须校核和注明的规范条文: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5条(强条)。
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和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3.1.1条(强条)。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3.0.2条(强条)另:GB50223-2008第3.0.3条要求重点设防类建筑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其中抗震措施包括抗震计算时的内力调整措施和各种抗震构造措施,具体体现在按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后确定建筑结构的抗震等级,并根据抗震等级进行相关的抗震计算和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但地震作用仍按原设防烈度相关参数计算。
对于特殊设防类建筑,除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外,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3.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和地基基础安全等级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8条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5.5条(强条)。
4.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或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注:a.《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1条,取值错误易造成违反第3.0.2条(强条)。
b.《建筑桩基设计规范》(JGJ 94-2008)第3.1.2条,取值错误造成违反第3.1.4条(强条)。
设计等级取值的正确性与否和沉降验算、单桩承载能力的确定、检测桩的数量等参数关系密切。
5.地下室或无地下室建筑电梯井地下部分的防水等级及其所采用的相应的防水措施。
注:《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3.1.4(强条)和3.2.1条(强条)。
6.建筑±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
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和容易忽略的强条1.doc

[feiq]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和容易忽略的强条12012年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针对近期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中比较常见、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
分别为:设计说明及统一做法表,总图,平面,楼梯大样,卫生间大样,墙身大样,门窗大样。
1、防水设计及保温材料选择:★在施工图中出现错误的图纸有:设计说明中的屋面防水设计说明、统一构造做法表中的屋面做法、墙身大样图中屋面檐口大样。
1.1倒置式屋面防水设计:执行标准:《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范》JGJ230—2010执行时间:2011年10月1日3.0.1倒置式屋面工程的防水等级应为Ⅰ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不得低于20年。
4.3.1 倒置式屋面的保温(隔热)材料要求:1. 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080W/(m·k)。
2. 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50kp。
3. 体积吸水率不应大于3%。
4. 使用寿命应满足设计要求。
5. 燃烧性能等级:应选择不然材料或难燃材料(严禁可燃材料、严控易燃材料)。
5.2.5 倒置式屋面保温层的设计厚度应按计算厚度增加25%。
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5mm。
★存在主要问题:·倒置式屋面防水等级和使用年限错误·倒置式屋面防水层层数不足、少于三层。
·倒置式屋面保温材料选择错误:吸水率大远远超过3%、抗压强度不足。
如有些设计使用矿岩棉板等,虽然满足燃烧性能等级,但体积吸水率大、抗压强度不足。
·保温隔热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错误·保温隔热材料设计厚度没有在计算厚度上增加1.25倍·泛水高度不足(不上人保温屋面女儿墙设计高度不足)★解决措施:1、倒置式屋面防水材料层数不应少于三层。
一般做法为:一刚二柔。
刚性防水层应符合规范要求。
深圳市要求:三道柔性防水层上附刚性保护层。
2、保温材料的选择:泡沫玻璃保温板3、倒置式屋面的排水坡度宜采用3%。
天沟、檐沟、汇水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
建筑施工标准强制性条文

1:工程测量规范5.3.43:境界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凡绘制有国境线的地形图,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国境界线的绘制规定.7.1.7:地下管线的开挖、调查,应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电缆和燃气管道的开挖,必须有专业人员配合下井调查,必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且应采取防护措施.7.5.6:当需要对下管线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进行更新或升级时,必须进行相关数据备份,并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10.1.10:每期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处理观测数据,当数据处理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即刻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1.变形量达到预警值或接近允许值;2.变形量出现异常变化;3.建(构)筑物的裂缝或地表的裂缝快速扩大;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说明:4.1.5 本条所列的地基均不是复合地基,由于各地各设计单位的习惯、经验等,对地基处理后的质量检验指标均不一样,有的用标贯、静力触探,有的用十字板剪切强度等,有的就用承载力检验。
对此,本条用何指标不予规定,按设计要求而定。
地基处理的质量好坏,最终体现在这些指标中。
为此,将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各种指标的检验方法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J789的规定执行。
4.1.6 对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为1.5%-1%,但不应少于3根。
说明:4.1.6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地基为复合地基,桩是主要施工对象,首先应检验桩的质量,检查方法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执行。
容易违反的强条

在结构配筋阶段应注意强条问题,以下为以往项目中常见的系列强条条款,绘图时应予以注意、避免:
构件
强条事项及施工图常见错误
梁
非框架梁支座上部实际配筋不足计算钢筋量
最小配筋率应按构件全截面面积计算。
集中标注中上部钢筋仅标注架立筋,原位标注中将上部钢筋遗漏。
一端支承于剪力墙上或框架柱上,另一端支承于梁上,仅前者标注上部钢筋,后者采用集中标注中的架立筋,不满足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转换柱应沿柱全高加密,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和6倍纵向钢筋直径的较小值。
KZ剪跨比λ<1.5时,应加强抗剪构造。补充构造配置交叉斜筋
转换柱和剪跨比λ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强条)。并控制体积配箍率>1.2%,9度一级不应小于1.5%。很容易违反。
抗震等级为三级时,轴压比大于0.3的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上一层剪力墙也应设约束边缘构件。
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箍筋直径未取Φ10。
一端支承于剪力墙上或框架柱上,另一端支承于梁上,与墙柱相连端应进行箍筋加密。
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纵向钢筋直径≤Φ16时,箍筋间距未采用6d。
当框架梁高小于400mm时,箍筋间距不能满足hb/4的要求。
框架梁两端均支承于墙上或柱上,未设加密区,尤其是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框架梁。
框架柱每侧面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长宽比较大的框架柱容易不满足)
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框架柱未设加密区。
楼梯柱未设加密区,一般需全高加密。
汽车坡道、观众席台阶、前厅大台阶、错层或夹层等形成的短柱未全高加密。
转换柱箍筋配箍特征值应比同等级普通框架柱要求的数值增加0.02采用,且箍筋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5%。
建筑施工图设计强条说明一

建筑施工图设计强条说明一(2019年2月第一版)编注: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中某些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内容,采用设计图形图样的方式是难以表达清楚的,此时必须采用文字语言的形式予以补充说明。
但对于此类规范条文,设计者不便于按规范中的文字原封不动地照抄照搬,而应结合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将其变成设计师自己的专业设计语言方可使用。
以下是建筑专业设计常见的通用《规范》中“无法或难以用设计图形图样表达清楚的强制性条文规定”内容,按照现行有关《规范》将其集中统一列出,供设计者在具体工程设计时选用,并纳入设计说明的相应章节条款中。
一、《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1、(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室外楼梯)等临空处设置的防护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存放(食品、食料、种子、药物)等房间,其存放物与楼地面直接接触时,严禁选用有毒的材料作楼地面,材料的毒性应经有关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存放吸味较强的食物时,不得采用散发异味的楼地面材料。
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2013年版)1、本(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2、本(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
3、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必须为A 类。
4、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达到E1级要求。
5、本(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6、本(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其限量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时,严禁投入使用。
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
建筑施工图中容易违反的强条问题12-18

住宅首层楼梯间的公共通道净宽度不足1.200m.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5.2.1条 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 不应低于2.00m。
《高规》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 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 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 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 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只设一个安全出口的单元式住宅户门 为甲级防火门,窗槛墙高度大于1.2m。《高层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6.1.1.2条。而我们在 设计中通常把单元式住宅与塔式住宅概念混淆不清,把户 门设为乙级防火门,窗槛墙高度为大于0.8m。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 时,应采取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5.2条
《建规》 7.2.3条
除住宅外,其它建筑内的厨房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窗。 我 们在幼儿园及小学设计中大多都设有食堂,对厨房与 其它用房的门窗(如消毒间和更衣室之间的门窗)都用了 夹板门,未做任何处理的铝合金窗是不符合规范要求
住宅空气声计权隔声量,楼板不应少于 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房间的楼板不应 少于55dB),分户墙不应小于40dB,外窗不应 小于30dB,户门不应小于25dB。《住宅建筑规 范》GB50368-2005第7.1.3条 经查阅相关资料,加气砼砌块100mm厚为47dB, 120mm厚为48~50dB,180厚为52~54dB,硬木 质板门约为27dB,1厚钢板门为25dB,双层内 填吸声材料木门为32dB,而我们往往在设计中 对商住楼等不同使用功能的楼板,从上面资料 所知是不满足隔声量55dB的(楼板按120厚考虑, 只有48~50dB),所以我们在设计中应在该处特 别注明商店与住宅之间做吸声吊顶(由二次装修 做)
建筑施工图违反强条问题解读

无障碍专用厕所的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未留有不 小于0.5m的墙面宽度。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7.4.1条第4款 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
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
门窗大样中,首层住宅公共大堂入口门未按轮椅通行门设置, 未设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门下部未设0.35m高的护门板。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7.4.1条第5款 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窗、横执把手和 关门拉手,在门扇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住建规》7.2.2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 小于1/7
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楼梯井处栏杆不宜加设幼儿扶手,应改在靠墙一侧设。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第3.6.5条一 第3.6.5条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 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应注明栏杆翻边的宽度(不应成为可踏面,且阳台、屋顶 防护栏杆高度应≮1200)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3.7.4 第3.7.4条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 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 于0.11m。
阳台栏杆防护示意
低窗台护栏高度示意图(住宅h=900)
防护栏杆应防止儿童攀登 《住宅设计规范》4.2.1 ……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住宅建筑规范》5.2.2 ……栏杆设计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飘窗护栏横向水平栏杆,不予计入净高中 《住宅建筑规范》5.1.5 外窗窗台距离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总结

形柱的配筋。
换 梁受力复杂 , 且在 结构中十分重要 , 故转换梁纵 筋、 腰筋 、 箍
建筑 节能
L o W c A R B o N W o R L D 2 0 1 7 / 1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中易违反 的强制性条文总结
沈 靓 (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 徽 合肥 2 3 0 0 0 9 )
【 摘 要】 总结 归纳 混凝土结构施工 图中易违反 的强制性 条文, 并 指出结构设计中易忽视 的环节 , 为结构施工 图设计人 员提供 参考和 预警 , 提高
受剪承栽力。
3 结 语
笔 者 通 过 大 量 工 程 经验 。归 纳 罗列 出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中
( 3 ) 平 板 式 筏 基 受 冲切 、 受剪 承 载 力要 求 , 《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设计规范》 8 . 4 . 6条 、 8 . 4 . 9条 。易违 反 此 条 的 环 节 : 当筏 板 变厚 证 工 程 安 全 提供 参 考 和 预 警 。 度时 , 如柱墩处 , 应 验 算 柱 墩 对 筏 板 受 冲切 承 载 力 和 筏 板 . 5 . 1条 、 l 1 . 3 . 6条 、 1 1 . 4 . 1 2条 , 《 建 筑 抗 震设 计规 范 》 . 3 . 7条 、 6 . 4 . 3条 , 《 高 层 建 筑 混 凝 土 结 构 技 术
力特 征 值 按 正 常使 用极 限 状 态下 作 用 的标 准 组 合 验 算 :桩 身
承 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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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施工图绘制过程中的强条:一、框架梁及连梁:1.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高规表6.3.2-1规定的数值。
(注意:表中最小配筋率支座均大于跨中,设计时从严控制,支座及跨中钢筋的配筋率均取大值(按支座要求取值)。
(注意:最小配筋率计算时应取梁全截面计算)2.梁端截面的底筋和顶面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3.梁端箍筋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高规表6.3.2-2的要求;当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注意:配筋率计算时应取梁有效截面计算,梁有效截面高度按下表计算。
梁端纵向筋包括底筋及面筋。
)梁有效高度计算表(单位:mm)4.采用梁平法配筋时梁编号应注意:凡与墙、柱连接的梁(包括一端与墙、柱连接)应编框梁号即“KL”5.剪力墙连梁的抗震等级同剪力墙。
连梁应按“LL”进行编号,沿连梁全长箍筋的构造应符合高规第6.3.2条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构造要求。
6.框筒梁上、下纵筋的直径均不应小于16mm,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腰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7.转换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转换梁上、下部纵筋的最小配筋率,特一、一、和二级分别不应小于0.60%、0.50%和0.40%。
(注意:最小配筋率计算时应取梁全截面计算)2)离柱边1.5倍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梁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加密区箍筋的最小面积配筋率,特一、一和二级分别不应小于1.3ft/fyv、1.2ft/fyv和1.1ft/fyv。
3)偏心受拉的转换梁的支座上部纵向钢筋至少应有50%沿梁全长贯通,下部纵筋应全部直通到柱内;沿梁腹板高度应配置间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6mm的腰筋。
二、剪力墙:4.1.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筋的配筋率,一、二、三级时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时不应小于0.20%。
(设计统一按0.25%控制)。
(注意:最小配筋率计算时应取墙全截面厚度计算)(以下均同)2.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筋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并应至少双排布置。
各排分布筋之间应设拉筋,拉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600mm。
3.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筋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0%,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4.框架剪力墙应设计成双向抗侧力体系;抗震设计时,结构两主轴方向均应布置剪力墙。
5.框架核心筒结构的周边柱间必须设置框架梁。
三、柱:1.柱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高规表6.4.3-1的规定值,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表中数值应增加0.1。
(注意:尤其应注意“T”、“L”型异形柱每侧纵筋配筋率的复核)。
(注意:最小配筋率计算时应取柱全截面计算)2.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直径和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1)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高规表6.4.3-2的要求。
2)一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框架柱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且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柱根外最大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框架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或柱中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3.转换住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柱内全部纵向筋配筋率应符合高规第6.4.3条中框支柱的规定。
2)转换住箍筋应采用复合螺旋箍和井字复合箍,并应全高加密,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和6倍纵筋直径的较小值。
3)转换住的箍筋配箍特征值应比普通框架柱要求的数值增加0.02采用,且箍筋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5%。
4.错层处框架柱应符合下列要求:1)截面高度不应小于6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箍筋应全高加密。
2)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采用,一级应提高至特一级,但抗震等级已经为特一级时应允许不再提高。
四、非抗震构件(板、普通楼面梁及基础梁):1.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混凝土规范表8.5.1规定的数值。
(注意:最小配筋率计算时应取构件全截面计算)五、地基与基础:1.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地基规范第3.0.2条的要求。
2.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抗力限值应符合地基规范第3.0.5条的要求。
3.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4.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5.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按地基规范表5.3.4规定采用。
(应在设计总说明中注明)。
6.山区(包括丘陵地带)地基设计,应按地基规范第6.1.1条的规定对设计条件分析认定。
7.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应符合地基规范第6.3.1条的要求。
8.在建设场区内,由于施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在形成滑坡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对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建筑物安全使用的滑坡,应及早采取综合整治措施,防止滑坡继续发展。
9.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
当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性土时,设计采用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应满足处理后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技术要求。
10.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11.扩展基础设计应符合地基规范第8.2.7条的规定。
12.平板式筏基的板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的要求。
13.平板式筏基应验算距内筒和柱边缘ho处截面的受剪承载力。
当筏板变厚度时,尚应验算变厚度处筏板的受剪承载力。
14.梁板式筏基底板应计算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其厚度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受剪切承载力的要求。
15.梁板式筏基基础梁和平板式筏基的顶面应满足底层柱下局部受压承载力的要求。
16.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
17.桩基沉降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下列建筑应进行沉降验算:(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2)体形复杂、荷载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3)摩擦型桩基。
2)桩基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允许值,并应符合地基规范表 5.3.4及桩基规范表5.5.4的规定。
18.柱下桩基础独立承台应分别对柱边和桩边、变阶处和桩边连线形成的斜截面进行受剪计算。
当柱边外有多排桩形成多个剪切斜截面时,尚应对每个斜截面进行验算。
承台厚度应满足柱(墙)对承台的冲切和基桩对承台的冲切承载力要求。
19.当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20.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超挖。
基坑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施工垫层,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总说明中注明)21.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必须遵循先撑后挖的原则。
(总说明中注明)。
22.基槽(坑)开挖到底后,应进行基槽(坑)检验。
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
(总说明中注明)23.复合地基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
(总说明中注明)24.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
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底下3倍桩身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总说明中注明)25.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向承载力检验。
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
(总说明中注明)26.应按照地基规范第10.3.8条的规定提出对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要求。
(总说明中注明)27.应按桩基规范第3.1.3条的要求进行相关计算。
28.应按桩基规范第5.2.1条的要求进行桩基承载力计算。
29.应按桩基规范第5.4.2条的规定计入桩侧负摩擦阻力。
30.挖土应均衡分层进行,对流塑状软土的基坑开挖,高差不应超过1m。
(总说明中注明)31.在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回填土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对称进行。
(总说明中注明)六、其它:1.请对结构设计总说明进行以下检查:1)请检查结构设计说明中对钢筋屈服强度的要求是否正确,正确要求应为: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部分工程说明中错误地要求为不应小于1.3)。
2)请检查是否列出了挑檐、雨篷等构件的施工检修荷载为1.0KN。
3)请检查是否列出了楼梯、看台(如有)、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活荷载标准值,若已列出,请检查是否为1.0KN/m。
4)请检查是否注明了主要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
5)请检查是否注明了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