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产品贴牌生产合同(建议稿)
贴牌生产协议(推荐范本)

贴牌生产协议(推荐范本)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规定贴牌生产商为品牌方提供贴牌生产服务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一、协议目的1.1 贴牌生产商同意为品牌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规范和要求,提供贴牌生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包装、质检、物流等。
1.2 品牌方同意将其品牌授权给贴牌生产商,允许其以品牌方的商标、标识等进行产品生产及销售。
二、品牌方义务2.1 品牌方应提供详细的产品规格、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相关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2.2 品牌方应定期检查贴牌生产商的生产情况,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符合品牌方的要求。
2.3 品牌方应及时提供贴牌生产商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培训,以确保贴牌生产商具备生产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三、贴牌生产商义务3.1 贴牌生产商应按照品牌方提供的规范和要求,进行产品的生产、包装、质检等工作。
3.2 贴牌生产商应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品牌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和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3 贴牌生产商应定期向品牌方提供生产情况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数量、交货时间、质检情况等。
四、质量控制4.1 双方同意共同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4.2 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贴牌生产商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五、知识产权5.1 品牌方保有其商标、标识等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享有合法使用和授权他人使用的权利。
5.2 贴牌生产商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品牌方对商标和标识的使用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品牌方的知识产权。
六、保密条款6.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始终保守彼此间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6.2 本协议的保密条款不受限于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情况,将在相关信息不再构成商业机密后继续有效。
七、违约责任7.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致使对方受到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2023oem贴牌生产代工标准合同(详细通用版)

OEM贴牌生产代工合同(详细通用版)第1条合同背景本合同由供方(简称为“供方”)与需方(简称为“需方”)根据彼此的权益和义务达成一致,受到法律保护。
第2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供方向需方提供贴牌生产代工服务,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条合作内容1.供方将根据需方的要求提供贴牌生产代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控制等。
2.供方将按照需方的要求生产产品,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需方的品牌标准。
3.需方将提供必要的产品规格、要求和相关文件资料,并协助供方完成生产。
4.双方应当在合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4条产品交付和验收1.供方应按照约定的交付期限将产品交付给需方。
2.需方有权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3.若产品在验收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或其它严重问题,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要求进行重新生产或修复。
4.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供验收结果,并与供方协商解决争议。
第5条价格和支付条件1.供方和需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前明确产品价格和支付条件,并写入合同中。
2.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产品款项。
3.如需方未按时支付产品款项,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支付滞纳金或其他相关费用。
第6条保密条款1.双方应对彼此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2.双方应建立合理的保密机制,防止保密信息被泄露或不当使用。
第7条质量保证和责任1.供方应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承诺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供方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货、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等。
3.需方应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及时通知供方,并配合解决相关问题。
第8条知识产权1.供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如因供方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导致需方遭受任何损失,供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oem贴牌生产代工合同(详细通用版)

OEM贴牌生产代工合同(详细通用版)1. 合同简介2. 贴牌产品贴牌方向代工方提供具体的贴牌产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日期等相关事项。
双方应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上述产品清单。
3. 生产要求3.1代工方应按照贴牌方提供的样品、图纸和规格要求进行生产,并保证生产出的产品符合贴牌方的质量标准。
3.2代工方应确保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持有效证照,以确保生产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4. 产权保护4.1 贴牌方保留贴牌产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4.2代工方在贴牌产品生产过程中所获取的贴牌方的技术知识和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贴牌方书面许可,代工方不得擅自使用、泄露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3代工方不得将贴牌产品作为自有品牌进行销售,亦不得将贴牌方的商标或其他标识擅自用于其他产品。
5. 交付与验收5.1双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提前联系,以确保交货时间的准确性。
5.2代工方应向贴牌方提供发货通知,并在发货前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5.3贴牌方在接到产品后应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代工方提出,并要求代工方立即进行整改。
6. 付款方式6.1贴牌方和代工方应商定财务条款,并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付款方式、金额、支付时间等相关事项。
6.2双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有延误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 违约责任7.1若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按照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8. 争议解决8.1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相关争议给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8.2 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9. 合同变更与解除9.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签字生效。
9.2双方同意,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
贴牌OEM生产合作合同

贴牌OEM生产合作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公司乙方:公司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净水机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6、乙方应提供产品尺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水路原理图、电路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它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品牌”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对于甲方所有或甲方买断的模具,不允许乙方提供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只能在相应订单范围内采购、生产,并保证全部销售给甲方,不得销售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见附件:产品采购计划单】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含增值税发票),具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oem贴牌生产合同

oem贴牌生产合同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代工合同(一)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 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OEM产品贴牌生产合同协议书范本 通用版(2024两篇)

OEM产品贴牌生产合同协议书范本通用版(二)协议书编号:XXXXX合同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鉴于:1. 甲方为某OEM产品的品牌或授权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销售渠道和品牌影响力;2. 乙方为专业的生产工厂,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设备条件;3. 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共同开展OEM产品的贴牌生产合作;第一条:产品介绍1.1 产品名称:1.2 产品型号:1.3 品牌名称:1.4 规格参数:1.5 数量要求:1.6 技术要求:1.7 交货日期:第二条:质量要求2.1 生产方保证所生产的产品具备与贴牌方提供的样品或要求一致的质量,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2 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不合格情况,贴牌方有权拒收,并要求生产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生产、赔偿等;2.3 生产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达到行业标准,并提供相关质量检测报告。
第三条:价格及结算方式3.1 产品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的合同金额为准;3.2 结算方式: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为XX方式,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和结算单据。
第四条:交货方式和时间4.1 交货地点:XXX;4.2 交货方式:XXXX;4.3 交货时间: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为XX年XX月XX日,如有变动需提前通知对方并另行协商。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方案、生产工艺等任何保密信息,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2 双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竞争法和商业道德规范。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约定的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2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七条:合同终止7.1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继续续签新合同;7.2 在合同期间,若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相应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
OEM代加工及贴牌生产合同协议书范本 全面

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甲方(供应商):【甲方(供应商)名称】地址:【甲方(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甲方(供应商)联系人】电话:【甲方(供应商)联系电话】传真:【甲方(供应商)传真】邮编:【甲方(供应商)邮编】乙方(客户):【乙方(客户)名称】地址:【乙方(客户)地址】联系人:【乙方(客户)联系人】电话:【乙方(客户)联系电话】传真:【乙方(客户)传真】邮编:【乙方(客户)邮编】鉴于:1. 甲方拥有一定的生产和加工能力,并愿意为乙方提供OEM代加工及贴牌生产服务;2. 乙方有一定的市场销售渠道和品牌推广能力,希望通过与甲方的合作实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3.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OEM代加工及贴牌生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1.1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要求和规格进行生产加工,并将乙方的品牌标识与产品结合。
1.2 乙方将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1.3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合作期限】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2 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加工,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3 如乙方对产品的规格和质量有任何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过双方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价格和付款方式3.1 产品价格以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双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付款期限】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3.2 付款方式为【付款方式】,乙方应按时付清货款,并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
第四条知识产权4.1 甲方在OEM代加工及贴牌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技术、工艺和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2 乙方通过本次合作所获得的产品相关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4.3 双方在合作期间应予以保密,并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和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加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oem贴牌生产代工(合同)(详细通用版)

OEM贴牌生产代工合同(详细通用版)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各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就OEM贴牌生产代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并对协议的履行和合作共同承担责任。
乙方(代工方):地质:联系人:方式:电子:甲方(委托方):地质:联系人:方式:电子:3. 合同内容3.1 产品描述委托方有意委托代工方进行OEM贴牌生产,并详细描述了所需的产品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要求等,具体说明如下:•产品名称:•产品规格:•产品数量:•产品质量要求:•技术要求:3.2 有效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止。
合同有效期内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经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补充协议。
3.3 交货期限代工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期限,按时生产和交付产品给委托方。
如代工方无法按照约定交货期限完成交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委托方,并经过双方协商确定新的交货期限。
3.4 价格与支付方式代工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产品规格、数量等信息,提供详细的产品报价单。
双方同意述方式确定最终的产品价格:1.基准价格:2.产品质量或供应量超出约定范围的奖惩机制:3.运费:4.税费:5.其他费用:委托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节点,按时支付订单款项给代工方。
支付方式可以是:1.预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方式:3.5 产品所有权产品在交付之前,代工方须确保产品及其相关配件的所有权归属于委托方。
委托方在支付全部订单款项后,将获得产品的所有权。
代工方必须保证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6 质量保证代工方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承诺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产品进行无偿维修、更换、退货等处理。
代工方对产品质量负有严格的控制和监督责任,确保产品达到委托方的要求和标准。
3.7 保密责任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解除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保证在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对对方提供的机密信息进行披露、商业使用或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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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产品贴牌生产合同合同编号:品牌方(下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生产方(下称“乙方”):广州小而麦手袋皮具厂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为了充分发挥各自企业资源优势,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下称“OEM产品”)的相关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托加工产品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OEM产品,产品上应标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等品牌标识。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OEM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OEM产品。
2、本合同期限内生产的OEM产品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OEM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二、产品价格和订货额1、甲方委托生产的OEM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按照本合同附件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其他文件执行。
2、本合同期限内,若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达到本合同签订时相应价格的 %时,双方应当协商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协商不成的,双方在原价格基础上增加 %核算相应货款。
3、年度订货额:甲方承诺,每一采购年度(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向乙方订购产品金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元。
该金额以实际支付的最终货款金额为准。
三、产品供货1、OEM产品铺货(1)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供应_10000_件OEM产品,价格¥_30元/件,规格、样式按照双方本合同附件约定执行。
该铺货OEM产品的价格总额¥_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2)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时,就该等铺货产品,乙方可以选择如下方式处理:A、对于包装完好无损的产品,按照退货处理;B、产品已售或发生缺损的,要求甲方按照上述铺货价格支付货款。
货款支付日期为合同解除或期限届满之日。
C、要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给付全部铺货产品的货款。
2、订单供货(1)甲方委托生产的OEM产品的规格、样式、数量、交货期等事项,按照双方届时实际下达的的采购订单或类似文件执行。
(2)甲方每次订货时,以采购订单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加工指令。
该等订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等订单未约定事宜以本合同为准。
(3)甲方每次下达订单时应当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或定金。
乙方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开始生产加工OEM产品。
在收到全部货款后,乙方交付指定的OEM产品。
(4)交货数量和时间以采购订单为准,乙方接到采购订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48小时内以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1、甲方到乙方指定仓库提货,或者由乙方委托物流运输公司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交货点,运费、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据实结算。
2、乙方按订购单等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
若乙方委托他人送货的,须在货物发出后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1、外箱包装、标贴、铭牌、合格证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所需材料和制版费用由甲方承担。
2、产品的工艺、生产流程按照乙方生产规定执行。
甲方采购OEM产品的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当面现场封存,各存一份。
六、质量要求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OEM产品各项指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产品来确定有争议产品的质量要求。
2、乙方交付的产品若发生质量损耗的(指磨损、擦痕等),甲方同意该等产品允许的合理损耗比例为%。
3、甲方自行提货的,若对产品质量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即时提出;由乙方委托他人交付的,甲方应在收货时当场提出,并与运输方共同签署书面的验收交接单据,作为货物交付存在异议的依据。
在甲方未能即时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经交付产品质量合格并符合甲方订货要求的OEM产品。
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后发生的一切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1、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
2、甲方每次订货时,先付所订批次产品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或定金,剩余款项在交货前向乙方支付完毕。
乙方在收到全部货款及相关费用后应立即向甲方交货。
八、品牌保证和承诺1、甲方确认其已经合法拥有商标及其相关权利,并将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2、在本合同期限内,若因办理生产许可/备案或其他因完成OEM产品生产加工所需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手续文件、商标注册证以及授权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迟延交付相关产品。
3、甲方保证其拥有商标,若因第三人就该商标提出异议或权利诉求的,则由此发生的争议事宜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得再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5、本合同期限内,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另行出售相应批次产品的,不视为乙方侵权。
九、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订货额的20%支付违约金。
2、对任一批次的订购产品,在下达采购订单后,甲方中途取消或调整订购产品的数量、规格或其他事项的,应当按照取消或调整产品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甲方在每一采购年度内采购产品未达到最低订货额的,应当按照该最低订货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若甲方连续75天,未向乙方订做产品的,除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甲方应当其所订购的OEM产品向乙方提供相关包装、商标标识或相关产品生产所需的资料。
否则,乙方有权顺延相应的交货期限。
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若逾期支付预付款/定金超过 7 天的,乙方有权顺延交货期限或解除该批次订单,但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若逾期 7 天仍未能付清剩余款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第三人另行出售该批次的OEM产品,预付款或定金予以没收。
(3)甲方应在支付剩余款项时一并将运费、保险费支付给乙方,甲方未能全额支付的,乙方有权拒绝办理该批次产品的托运手续,因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7、若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接受所订购的OEM产品的,则相应货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甲方承担,且每逾期一日按相应产品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
若甲方超过上述期限 7 天不接受产品的,乙方有权将相应产品另行出售,所得价款在扣除保管/运输费后由剩余款项的,归甲方所有;若另行出售款项,不足以支付给乙方货款的,可向甲方另行追偿。
8、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有存在本合同约定之违约情形,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未能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十、合同解除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完毕全部货款。
十一、不可抗力1、一方无法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因政府行为、暴乱、战争、罢工、停工、劳工短缺或其它劳工争议、交通中断、禁运、限制、火灾、爆炸、敌军或劳工的蓄意破坏、台风、水灾、地震、雾、流行病、制造商的原因、不可抗力导致厂家无法按时生产和供货、燃料和/或其它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的(下称“不可抗力”),不视为违约行为。
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无法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该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除非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导致无法通知的,否则任何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均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15日内将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资料送达另一方。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产品生产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续约。
十四、附则1、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为双方来往函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将函件送达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书面文件。
该等书面文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部分)甲方:乙方:(公章)(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