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科室工作工作职责责任(1)
财政局科室工作职责

财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职责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预算科研究拟订县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源建设情况掌控;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研究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审核批复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汇编县级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设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
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行政政法科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教科文科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制订归口管理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决算。
农业科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资金,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关于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关于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加快推进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工作职责,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指导,逐步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
下面是带来的,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双发[202x]23号)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变化及部分单位机构级别调整的通知》(双发[202x]24号)文件精神,设立***县财政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增加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1、研究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规定,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2、加快推进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工作职责,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逐步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
3、划入原国有资产管理局、原财政监督局的职责。
4、划入原县税费改革办公室的职责。
5、划入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原国库集中支付局原承担的行政职能。
(三)加强和调整的职责1、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按照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二、主要职责(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意见。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
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篇一:开发区财政局岗位职责开发区财政局岗位职责篇二:财政所工作(gōngzuò)职责财政(cáizhèng)所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fǎlǜ)、法规和政策,认真编制全办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方案。
2、多渠道开拓财源,协助地税部门抓好辖区税收征管(zhēnɡ ɡuǎn)工作。
3、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标准预算外资金管理,使其逐步(zhúbù)走上法制化、标准化轨道。
4、对全办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展定期核查,加强管理,建立台帐,定期盘点核实,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5、严格执行有关资金审批程序,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展检查和监视。
6、负责对全办村级财务人员进展管理、辅导培训,定期核查村级财务。
7、完成区财政局及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三: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开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视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进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a href=""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昂推跛暗恼魇展芾恚还芾硐缯蛘撬笆杖搿?/p>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效劳〞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视管理工作。
财政局综合股工作职责01

财政局综合股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能
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彩票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供给单位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负责收费立项审批及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的管理工作。
(一)做好全县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做好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等工作。
强化财政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挤占和挪用。
(二)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做好彩票公益金资金使用及项目预算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全县供给单位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工作,对全县供给单位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变动、工资变动及财务进行监督管理。
(四)做好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工作。
(五)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收费立项审批及基金征收管理工作。
(六)做好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工作,提高财政监管收入、控制支出能力,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应收尽收、支出合理。
(七)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专管员的主要岗位职责

财政专管员岗位职责(一)负责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
(二)负责管区范围内各项财政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工作,并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各类财政补贴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协助做好“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要求填写并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负责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不准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
(五)负责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优抚救济、救灾救济、村医补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发放对象的核实,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审查核实所管辖行政村申报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勘。
(七)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对重点项目资金要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参与所管辖行政村财政资金项目如一事一议、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等项目评估问效,提出改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合理建议。
(八)负责组织所管辖行政村新农合、新农保基金的征收管理。
(九)负责协调所管辖行政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及时督促村报帐员按时按规报帐,保证村级财务民主、公开、透明、规范。
(十)协助做好所管辖行政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核实和动态管理。
监督所管辖行政村村级债务情况,防止发生新债。
(十一)协助做好所管辖行政村农民负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涉农收费的监管工作,防止乱收费。
(十二)负责所管辖行政村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三)负责所辖管行政村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公开公示工作,补贴性资金应在发放前和发放后在所属村组自然湾进行公开公示。
项目类资金应在资金下达和工程完工后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开公示。
(十四)负责自查和协助上级对所管辖行政村各项涉农检查,对惠农补贴自查面需达50%以上,对强农建设项目自查面需达100%。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涉及驻点村的其它各项工作。
关于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双发[2015]23号)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变化及部分单位机构级别调整的通知》(双发[2015]24号)文件精神,设立***县财政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增加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1、研究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规定,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2、加快推进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工作职责,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逐步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
3、划入原国有资产管理局、原财政监督局的职责。
4、划入原县税费改革办公室的职责。
5、划入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原国库集中支付局原承担的行政职能。
(三)加强和调整的职责1、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按照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二、主要职责(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意见。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
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和部门预算,汇总全县部门决算和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财政局行财科工作职责

财政局行财科工作职责行财科科长工作职责在局长的领导下,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科内行政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制订本科年度内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科内工作人员正确处理财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负责部门预算的试点工作,提出试点计划;5、负责行政公检法及教科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和经费开出标准,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6、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决算的汇总及上报工作,编制所分管单位的年度预算草案;7、负责行政公检法、教科文年度预算执行工作及预算追加有关事宜;8、负责区级会议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开会、财政审批、结算”的管理办法;9、负责区级政府采购有关的考察认定工作,并提出采购计划;10、负责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工作;11、负责福利彩票销售有关事宜;12、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13、负责科内信息的报送工作;14、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财科工作职责在局长的领导下,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科内行政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制订本科年度内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科内工作人员正确处理财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负责行政公检法及教科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和经费开出标准,扩大部门预算的试点范围;5、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决算的汇总及上报工作,编制所分管单位的年度预算草案;6、负责行政公检法、教科文年度预算执行工作及预算追加有关事宜;7、负责区级会议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开会、财政审批、结算”的管理办法;8、负责区级政府采购有关的考察认定工作,并提出采购计划;9、负责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工作;10、负责福利彩票销售有关事宜;11、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12、负责科内信息的报送工作;1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财政所工作职能

财政所工作职能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
二、负责镇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确保全年财力收支平衡;
三、负责统筹镇范围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加强财源建设,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四、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镇会计事务;
五、负责管理镇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镇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六、负责镇范围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村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
七、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参与镇范围内建设项目招投标;
八、负责涉农补贴、补助的发放管理;负责家电下乡和摩托车下乡补贴发放工作;
九、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
十、负责承办镇党委、政府及区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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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预算科
研究拟订县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源建设情况掌控;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研究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审核批复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汇编县级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设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
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行政政法科
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教科文科
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制订归口管理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决算。
农业科
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资金,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企业科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研究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资和价格改革等政策问题;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参与外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承办外债项目审批事项;管理和监督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整顿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政策问题。
经济建设科
牵头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管理本级粮食等专项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民营经济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参与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和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会计科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会计集中核算。
法规税政科
组织实施上级财税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核县级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担税源调查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解释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局
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授权经营、资产评估等工作;管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本运营和资本保值增值状况;管理国有股股权,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监管产权交易市场,指定公物拍卖机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管理全县财政有偿资金;清理盘活财政呆滞资金和资产;加强财政投资债务管理;开展房地产业务;配合实施国有资产运营。
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及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以及土地综合利用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
非税收入管理局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收缴、监督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项目的核定工作;核定和编制县直部门非税收入年度收入计划;负责非税收入的解缴入库和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负责土地出让金征地成本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住房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
财政监督办公室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财经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负责对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考核。
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
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编制农业两税收入计划,组织贯彻实施农业税制改革,检查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农业税收票据和装具等。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事项实行集中管理;负责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结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集中核算单位的账务处理、会计档案管理等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实施会计监督。
乡镇财政管理中心
负责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总预算会计、乡镇预决算审核,审核乡镇支出计划;负责制定乡镇公用支出定额标准;负责票据的审验管理;负责监管乡镇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