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工程量计量)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涉及水利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量。
定义
- 工程量清单:根据施工图纸或技术协议编制的,反映工程建设实体的工程量清单。
- 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各种工程量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
规则
1. 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编制,计量单位应明确、规范、统一、准确。
2. 工程量计量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实际工程情况,全面、准确、公平、合理计量。
3. 工程量计量时,应根据测量、验收等资料及时编制、审核计量单,计量单必须由工程监理审核签字并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4. 工程量计量应贯彻限额管理原则,确定每月计量范围,每月计量范围应当以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建设资金来源与施工进度等因素予以确定。
5.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每月约定一次计量日期,计量日期不能变更;如当月施工项目超过限额或不能按期计量的,可以按照计量原则,提交下月执行。
超过累计计量限额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定》(214-2014)进行处理。
结论
本文规定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的基本原则,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统一施工期间计量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一、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修改与补充第100 章总则第100章费用(除保险、外电工程外)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和变更总价,除非新增互通、新增连接线(5公里及以上)导致建设规模增加,允许其第100章费用变更,变更金额严格按照第100章费用乘以新增互通、新增连接线清单小计价与标段合同清单小计价比例计价,工程保险、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规定计列。
第101 节通则本节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项计量规则应按表101 的规定执行。
第102 节工程管理本节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项计量规则应按表102 的规定执行。
表102 工程管理第104 节承包人驻地建设本节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项计量规则应按表104 的规定执行。
表104 承包人驻地建设第106 节外电工程本节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项计量规则应按表106 的规定执行。
表106 外电工程第107 节包干项目风险金本节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项计量规则应按表107 的规定执行。
表107 包干项目风险金第200 章路基本章工作内容土石方总量、土石成分比、清淤工程、石方开挖、岩溶处治由承包人包干使用,超过费用视为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分摊在其他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量,具体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相关条款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第202 节场地清理本节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项计量规则应按表202 的规定执行。
第204 节填方路基本节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项计量规则应按表204 的规定执行。
第205 节特殊路基处理本节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项计量规则应按表205 的规定执行。
第300 章路面第315 节泥结碎(砾)石路面本节工程量清单项目分项计量规则应按表315 的规定执行。
表 315 泥结碎(砾)石路面第 400 章桥梁、涵洞简支梁桥(含先简支后连续、梁板简支桥面连续等)原则上不允许改变梁板形式和调整跨径,如因承包人要求发生的该两类简支桥梁变更,增加费用的不因该项调整合同总价,减少费用的据实计量;因特殊地质原因(如大型溶洞)导致需要调整桥梁跨径的,经湖南省官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时上报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确定变更方案和计量原则。
甲方工程计量计价制度规范

甲方工程计量计价制度规范一、总则1. 本规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特点制定,旨在规范甲方工程项目的计量与计价行为,保证工程投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咨询单位必须遵守本规范,并按照本规范的要求执行计量与计价工作。
3. 本规范适用于甲方所负责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二、组织管理1. 甲方应设立专门的计量计价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计量与计价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
2. 甲方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
3. 甲方应建立和完善计量计价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等。
三、计量管理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编制,并经过严格审核。
2.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调整应及时反映在工程量清单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3. 工程量的计算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标准执行,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进行计量,并由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
四、计价管理1. 计价依据应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定额、指标以及市场价格信息,确保计价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2. 合同价格应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调整机制。
3. 对于材料、设备采购,甲方应建立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和供应商评审体系,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4. 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于变更和索赔项目,应有明确的计价依据和审批流程。
五、监督与考核1. 甲方应定期对计量计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执行规范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
3. 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计量计价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如使用专业的计量计价软件等。
六、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甲方负责解释。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建筑工程量进行计算和测算的统一规范。
这些规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
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量计算主要包括工程总量计算和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两个方面。
工程总量计算是指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总体计算和评估,包括建筑面积、体积、长度等指标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各个分部分项进行独立计算,包括各个构件、设备、装饰等的数量和规格确定。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还提供了详细的测量和计算方法,包括测量精度要求、计算公式、计量单位等。
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和设计图纸,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量取和计算。
此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还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分类和编码系统,以方便工程量的管理和统计。
根据规则的要求,每个项目都会被赋予唯一的编码,方便对工程量进行识别和跟踪。
总之,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建筑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提高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依据。
经典资料——GB50862-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惯教材

经典资料——GB50862-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惯教材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13”规范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
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定额计价方法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
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
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
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
第三节工程施工计量

第三节工程施工计量一、引言工程施工计量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量进行核算并计算工程款的过程。
工程施工计量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管理环节,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工程施工中,合理、准确地计量可以及时发现工程量和费用的误差,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本节将详细介绍工程施工计量的基本原则、计量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帮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施有效的工程施工计量工作。
二、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是工程施工计量的基本原则。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计量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计量,不得虚报、瞒报和篡改工程量数据。
只有真实的工程量数据才能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可信的依据。
2、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是工程施工计量的核心原则。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计量时,要遵守合同约定并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公正的核算和计量,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精确可靠原则精确可靠是工程施工计量的重要原则。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计量时,要尽可能细化工程量标准和计量单位,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精确可靠的数据才能为项目的后续管理和结算提供依据。
4、保密原则保密原则是工程施工计量的保障原则。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计量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计量数据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单位,确保工程量和费用数据的保密性。
三、计量方法1、实物计量法实物计量法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工程施工计量方法。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实地测量、计算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实物工程量进行计量。
实物计量法主要适用于土建工程、基础工程等实体工程量的计算。
实物计量法的步骤包括:一是现场勘测,通过实地调查和测量,确定工程量的范围和数量;二是材料进度确认,将已使用和已安装的材料量进行记录和确认;三是实地勘查,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行确认和核算;四是编制计量单,将现场核算的工程量数据填入计量单,形成最终的计量结果。
工程量计算规范

工程量计算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对工程量进行合理、准确、规范的计算方法和要求。
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项目的招投标、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提供参考和依据。
一、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基本原则:1. 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计算,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计算方法进行工程量计算,确保计算结果的统一性和可比性。
3. 工程量计算要符合实际施工情况,合理考虑施工方法、工器具的使用等因素。
4. 工程量计算要公正、透明,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二、工程量计算的内容和要求:1. 工程量计算包括工程的各项主要数量,例如土方工程量、混凝土工程量、钢筋工程量、砌筑工程量、安装工程量等。
2. 工程量计算要按项目划分,每个项目都需要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3. 工程量计算要详细明确每个项目的计量单位和计算公式。
4. 工程量计算要按照工程施工的顺序和流程进行,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合理安排。
三、工程量计算的程序和步骤:1. 预算编制: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对工程量进行初步计算和估算,确定工程的总量和分项工程量。
2. 分项计量:按照工程的各项分部工程进行计量,确保每个分项工程的计算准确和合理。
3. 汇总计量:将各个分项工程量汇总,得出整个工程的总工程量。
4. 调整核定: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工程量进行调整和核定,确保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 编制计量清单:按照工程的分项工程量和总工程量,编制计量清单,明确每个工程量项目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公式。
6. 量差核算:将原始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对比,计算出工程量的差异和变动情况,进行量差核算。
7. 工程量计算报告:编制工程量计算报告,详细记录每个工程量项目的计算过程和依据,提供给有关方面进行审核和审查。
通过遵守工程量计算规范,可以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项目的招投标、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提供依据,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条文说明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 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 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以上两条为强制条文。 反映了灵活性,目的是将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表述得更准确和全面。 在实际编制时,如觉得按清单规范归并或综合较大的项目,可分别编 码立项,也便于工程结算。 特征描述的原则:(1)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2)若引用标 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更准确和全面,则可直接描述引用。
市政清单规范的缺项处理。 专业间的互相借鉴,便于立项。 具体运用时,如我省有关规定已明确的部分,按省规定。
例如以往规定:与建筑物配套的厂区或住宅小区道路、排水如按市政 标准设计,执行市政定额。
条文说明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 本规范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 拟定的招标文件;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可做为编写清单总说明时的依据。
2)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在“回填方”清单项目中增加了填方粒 径要求和填方来源、运距的描述。
附录A 土石方工程
3.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挖土方,将挖一般土方中“按设计图示开挖线以体积计算”
修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将挖沟槽、基础土方“原地 面线以下按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修改 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指施工组织设计图示尺寸),将 挖沟槽、基坑土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相统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技术规范工程量的计量第101节通则101.06 工程量的计量1.一般要求(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
(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
(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人书面指示进行。
(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或指示。
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5)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人在场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
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审查和保存。
(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人审核。
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并由监理人保存。
(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8)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9)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
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
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2.重量(1)凡以重量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人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
(2)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下条件:监理人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人作为依据。
(3)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
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固定、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
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
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
(4)金属材料的重量不得包括施工需要加放或使用的灰浆、楔块、填缝料、垫衬物、油料、接缝料、焊条、涂敷料等重量。
(5)承运按重量计量的材料的货车,应每天在监理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称出空车重量。
每辆货车还应标示清晰易辨的标记。
(6)对有规定标准的项目,例如钢筋、金属线、钢板、型钢、管材等,均有规定的规格、重量、截面尺寸等指标,这类指标应视为通常的重量或尺寸;除非引用规范中的允许偏差值加以控制,否则可用制造商的允许偏差。
3.面积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人指示计量。
对于面积在1m。
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
4.结构物(1)结构物应按图纸所示净尺寸线,或根据监理人指示修改的尺寸线计量。
(2)水泥混凝土的计量应按监理人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过0.15m×0.15m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0.03㎡一的开孔及开口不扣除,面积不超过0.15m×0.15m的填角部分也不增加。
(3)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如管涵等),除非图纸另有表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
5.土方(1)土方体积可采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prismoidal forrnula)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监理人可指示采用似棱体公式。
(2)各种不同类别的挖方与填方计量,应以图纸所示界线为限,而且应在批准的横断面图上标明。
(3)用于填方的土方量,应按压实后的纵断面高程和路床面为准来计量。
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在挖方或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体积差。
(4)在现场钉桩后56d内,承包人应将设计和进场复测的土方横断面图连同土方的面积与体积计算表一并提交监理人批准。
所有横断面图都应标有图题框,其大小由监理人指定。
一旦横断面图得到最后批准,承包人应交给监理人原版图及三份复制图。
6.运输车辆体积(1)用体积计量的材料,应以经监理人批准的车辆装运,并在运到地点进行计量。
(2)用于体积运输的车辆,其车厢的形状和尺寸应使其容量能够容易而准确地测定并应保证精确度。
每辆车都应有明显标记。
每车所运材料的体积应于事前由监理人与承包人相互达成书面协议。
(3)所有车辆都应装载成水平容积高度,车辆到达送货点时,监理人可以要求将其装载物重新整平,对超过定量运送的材料将不支付。
运量达不到定量的车辆,应被拒绝或按监理人确定减少的体积接收。
根据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应在货物交付点,随机将一车材料刮平,在刮平后如发现货车运送的材料少于定量时,从前一车起所有运到的材料的计量都按同样比率减为目前的车载量。
7.重量与体积换算(1)如承包人提出要求并得到监理人的书面批准,已规定要用立方米计量的材料可以称重,并将此重量换算为立方米计量。
(2)将重量计量换算为体积计量的换算系数应由监理人确定,并应在此种计量方法使用之前征得承包人的同意。
8.沥青和水泥(1)沥青和水泥应以千克(b)计量。
(2)如用货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装运沥青材料,可以按经过检定的重量或体积计算沥青材料的数量,但要对漏失量或泡沫进行校正。
(3)水泥可以以袋作为计量的依据,但一袋的标准应为50kg。
散装水泥应称重计量。
9.成套的结构单元如规定的计量单位是一成套的结构物或结构单元(实际上就是按“总额”或称“一次支付”计的工程子目),该单元应包括了所有必需的设备、配件和附属物及相关作业。
10.标准制品项目(1)如规定采用标准制品(如护栏、钢丝、钢板、轧制型材、管子等),而这类项目又是以标准规格(单位重、截面尺寸等)标识的,则这种标识可以作为计量的标准。
(2)除非所采用标准制品的允许误差比规范的允许误差要求更严格,否则,生产厂确立的制造允许误差不予认可。
第201节通则201.01 范围本章为路基工程,其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及路基防护工程的施工及其有关的作业。
1.路基土石方工程包括:填方路基、挖方路基和特殊路基处理及其有关的作业。
2.排水工程包括:坡面排水的施工及其有关的作业。
3.路基防护工程包括:石砌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抗滑桩、河道防护及锥坡和其他防护工程的砌筑,以及其基础开挖与回填的施工作业。
第202节场地清理202.01 范围本节为公路用地范围及借土场范围内施工场地的清理、拆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作业。
202.04 计量与支付1.计量(1)施工场地清理的计量应按监理人书面指定的范围(路基范围以外临时工程用地清场等除外)进行验收。
现场实地测量的平面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量。
现场清理包括路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灌木、竹林及胸径小于100mm的树木、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草皮的铲除与开挖。
借土场的场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应列入土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2)砍伐树木仅计胸径(即离地面1.3m高处的直径)大于100mm的树木,以棵计量,包括砍伐后的截锯、移运(移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作业;挖除树根以棵计量,包括挖除、移运、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
(3)挖除旧路面(包括路面基层)应按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以平方米计量;拆除原有公路结构物应分别按结构物的类型,依据监理人现场指示范围和量测方法量测,以立方米计量。
(4)所有场地清理、拆除与挖掘工作的一切挖方、坑穴的回填、整平、压实,以及适用第203节挖方路基203.01 范围本节工作内容为挖方路基施工和边沟、截水沟、排水沟以及改河、改渠、改路等开挖有关作业。
203.05 计量与支付1.计量(1)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应以经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和土石分界的补充测量为基础,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经监理人核准的横断面面积进行计算,以立方米计量。
(2)挖除路基范围内非适用材料及淤泥(不包括借土场)的数量,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人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分别以立方米计量。
(3)除非监理人另有指示,凡超过图纸或监理人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4)石方爆破安全措施、弃方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临时道路和临时排水等均含入相关子目单价或费率之中,不另行计量。
(5)在挖方路基的路床顶面以下,土方断面挖松深300mm再压实;石方断面应辅以人工凿平或填平压实,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合同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可按上述(1)款进行。
改路挖204.01范围本节工作内容为填筑路基和结构物处的台背回填以及改路填筑等有关的施工作业。
204.06计量与支付1.计量(1)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为基础,以监理人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由承包人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等)分别计算,经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2)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含入报价之中,不另计量。
(3)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好土的挖运、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4)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计价中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利用土、石方的开挖作业在第203节路基挖方中计量。
承包人不得因为土石混填的工艺、压实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变化而要求增加额外的费用。
,(5)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借土场(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借土场的资源使用费、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等和填方材料的开挖、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6)粉煤灰路堤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储运(含储灰场建设)、摊铺、晾晒、土质护坡、压实、整型以及试验路段施工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土质包边土在本节支付子目号204-1一e中计量。
(7)结构物台背回填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运、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8)锥坡及台前溜坡填土,按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人验收的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9)临时排水以及超出图纸要求以外的超填,均不计量。
205.01范围本节工作内容包括:软土地区路基、滑坡地段路基、岩溶地区路基、膨胀土地区路基、黄土地区路基、盐渍土地区路基、风积沙及沙漠地区路基、季节性冻土地区路基和河、塘、湖、海地区路基的处理及其有关的工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