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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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一、总则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高效运行,明确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带班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施工现场及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

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二、带班职责企业负责人职责:定期巡视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和安全状况。

监督项目负责人履行职责,确保施工安全。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项目负责人职责: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人员按计划施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带班时间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施工现场带班。

项目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日带班。

四、带班内容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施工进度:了解施工进度,确保按计划推进。

质量控制:监督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人员管理:管理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确保人员到位。

问题处理: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五、带班流程计划制定:提前制定带班计划,明确带班时间、内容和目标。

现场巡视:按照计划进行现场巡视,记录发现的问题。

问题解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

信息反馈:将带班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总结改进:定期总结带班经验,不断改进带班工作。

六、带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带班时间、参与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记录方式:采用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记录保存:带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七、监督检查监督机制:建立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的监督检查机制。

检查内容:包括带班计划的执行情况、带班记录的真实性等。

检查频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八、考核与奖惩考核标准:根据带班计划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等进行考核。

奖励措施:对带班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惩罚措施:对未按规定履行带班职责的个人或团队给予惩罚。

九、培训与教育安全培训:定期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一、目的与背景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完成,提高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和组织本领,以及保障企业运营的正常进行,特订立本《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下的全部项目负责人。

三、管理标准1.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要求每个项目负责人在工作日内每周至少带班一天,每次带班时长不少于6小时。

2.项目负责人带班期间需要全程现场管理并负责协调项目构成员的工作,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定时完成项目目标。

3.在项目负责人带班期间,若有出差或休假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向上级部门申请调整带班时间,以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4.项目负责人带班期间需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并及时和项目构成员保持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5.项目负责人带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乐观搭配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布置。

四、考核标准1.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带班工作的考核,将以实际的工作表现为依据。

2.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进展情况、任务调配与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本领、沟通与解决问题本领等。

3.考核结果将以优、良、中、差四个级别进行评定,优秀(优)、良好(良)、合格(中)、不合格(差)。

4.考核结果将作为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之一,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差)的项目负责人,需要订立相应的矫正措施,并进行必需的培训和辅导。

5.考核结果将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本人进行反馈,并汇总到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及档案存档。

五、管理流程1.项目负责人将带班计划提前报告给上级主管,并征得其同意后,可依照计划进行带班工作。

2.项目负责人带班期间,需依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确保能够全程参加并有效组织工作。

3.项目负责人需在每次带班结束后,向上级主管提交一份带班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项目进展情况、问题与解决方案、组员工作表现等。

4.上级主管将依据带班报告进行评估和反馈,并对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绩效评定。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安委会成员。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企业在其资质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属项目、分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现场带班职责第五条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职责(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二)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三)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带班安全质量检查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企业负责人带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五)企业负责人带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六)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一)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例一、目的根据《___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____》(国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能够切实履行施工现场值班带班职责,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实施,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所有相关活动及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1.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的具体场所。

2. 项目负责人:指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负责人。

3. 带班检查:指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带队,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的活动。

4.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亲自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

四、项目部负责人现场带班职责项目部负责人应将保证安全生产视为首要职责,全面、准确地掌握当班期间的安全生产状况。

需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及危险源点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增加对重点区域和环节的巡查频次。

同时,应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规范。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险情,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消除,并坚决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应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对于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期限,并按时进行复查验收。

在遇到重大安全隐患或险情时,项目部负责人应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同时,应及时向公司生产、安全部门报告,以便进一步研究处理。

项目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对于现场发现的违章问题,应立即纠正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任何形式的违章指挥。

对于生产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如现场无法解决,应立即向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报告。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为了确保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和督促,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负责人。

二、制度内容1. 负责人轮流带班单位负责人轮流带班,确保每天至少有一位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和管理工作。

带班人员按照单位内部的值班轮换表进行安排,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替换或缺席。

2. 带班时间安排每位负责人带班时间为一天,从早上8点开始,到晚上6点结束。

带班期间,负责人需全天在现场,进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带班职责(1) 工作组织:负责人根据单位工作计划和安排,组织下属人员的工作,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和督促。

(2) 协调沟通:负责人负责部门各个岗位之间的协调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督促管理: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下属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4) 应急处理:负责人要负责单位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稳定。

4. 带班记录每位负责人在带班期间,需填写带班记录,记录下当天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带班记录应及时上报给上级负责人,供其了解工作情况。

5. 带班考核负责人的带班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其带班期间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其带班期间存在严重失职或管理不善的,予以批评和惩处。

三、其他事项1. 特殊情况下,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带班时间,但需提前报备并获得批准。

2. 所有负责人需提前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带班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3. 对于长期缺勤或请假的负责人,需提前安排好替代带班人员,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4. 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人共同遵守,如有需要调整或补充,需经过集体讨论和批准。

本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并在全体负责人集体会议上进行宣读和通知。

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2)范文如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3)为了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和线上线下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总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

第三条施工现场是指项目的施工作业活动场所。

第二章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的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制度。

明确工作内容、职责权限、考核奖惩等内容,严格定期考核。

并根据工程进展,制定每月项目负责人轮流带班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全面负责。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期间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附件1)。

出现下列情况时,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轮流带班生产:(一)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二)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三)各项工序进行典型施工时;(四)防抗沙尘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处置或灾后恢复生产和节假日时;本条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程的相关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检查落实技术、质检、安全等管理人员跟班作业,确保现场管理人员有效到位;(二)检查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三)巡视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指导一线人员作业,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四)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五)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等。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工程责任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二0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施工企业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方法的通知?及〔皖建委[2021]245号〕文件精神及本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内容如下: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制度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

2、本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负责。

3、企业负责人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工程的质量、平安、生产状况,以及工程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

4、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工程工程部存档备查。

5、当工程工程进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施工时,由工程负责人上报企业生产副总及工程部,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展带班检查。

如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进展带班检查。

6、当工程工程出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及当天带班领导应会同工程施工部到施工现场及时催促工程进展整改,消除险情和隐患。

7、各分公司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也按本制度执行。

二、工程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制度所称工程负责人是指公司所属各工程工程的工程经理。

2、工程负责人是工程工程质量平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3、工程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工程的管理工作。

4、工程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各自负责的工程施工现场进展带班生产,组织协调工程工程的质量、平安、生产活动。

企业负责人将对工程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进展检查。

5、带班生产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工程质量平安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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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2.1.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1.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2.1.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
撤离到安全地带。

2.2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2.2.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2.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2.2.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严禁违章指挥。

2.2.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

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2.2.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2.2.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2.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2.3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
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4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张金玉)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2.5相关要求
2.5.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5.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
公司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2.5.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2.5.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2.5.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2.5.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
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6考核规定
2.6.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6.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2.6.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2.6.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2.6.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
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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