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批量变更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批量变更篇)
目录
目录 (1)
一、批量转入 (2)
二、批量转出 (4)
三、查询变更结果 (5)
.
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批量缴费变更的申报手续。
一、批量转入
(一)安装控件
第一次操作此功能必须先下载导入控件,点击栏目后程序会自动弹出下载对话框,点击“确定”,进行下载安装。
点击“保存”:
下载完毕,点击“运行”,运行前必须先关闭浏览器,如未关闭,则提示:
关闭浏览器后继续安装,安装成功,将出现如下页面:
❖友情提示:
具体IE设置可参阅“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年度工资申报篇)下的第三点“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二)操作步骤:
1.模板下载:可下载相应的批量转入模板
2.导入文件:根据模板填入批量转入信息后,单击“导入文
件”按钮,导入需批量转入人员的信息
3.单击“批量转入”按钮,即可完成批量转入操作
二、批量转出
操作步骤:
(一)模板下载:可下载相应的批量转出模板
(二)导入文件:根据模板填入批量转出信息后,单击“导入文件”按钮,导入需批量转出人员的信息
(三)单击“批量转出”按钮,即可完成批量转出操作
三、查询变更结果
单击“确定”按钮,可以查询相应的批量变更信息。
单击“详细”,可查看批量变更的详细信息
单击“导出全部结果”按钮,可对变更详细进行导出。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2)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目录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2)二、变更汇总表 (2)三、缴纳通知书 (4)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 (5)五、打印缴费凭证 (6)六、单位欠缴信息 (7)七、单位缴纳信息查询 (8)八、单位支付信息查询 (10)九、补打印柜面核定表 (12)为方便参保单位查询与日常变更业务相关的信息,同时规范社保中心系统向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提供的缴费证明等资料,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或打印单位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基本信息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费通知书等资料。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显示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如社会保险登记年月、社会保险登记证信息等。
二、变更汇总表单位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当月变更相关信息。
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预申请的,于次日9:00后即可查询并打印;26日及之后申请的,次月1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
提别提醒: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一)点击“申请”按钮。
系统将在“已申请记录”栏目中显示单位申请的操作轨迹,“处理状态”初始状态为“未处理”。
系统于晚上自动生成相关信息,成功后将初始状态置为“已处理”。
单位次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相关信息。
(二)点击“申请结果打印”页面,选择查询条件后,按“确认”查询。
细”按钮可分别打印相关信息。
三、缴纳通知书为方便单位了解本单位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并打印最近六个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单位完成当月变更后,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下月社会保险费缴纳信息。
申请时间为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
提别提醒: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一)点击“申请”按钮。
系统将在“已申请记录”栏目中显示申请单位申请的操作轨迹,“处理状态”初始状态为“未处理”。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目录为进一步扩大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我们将事业单位持有“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纳入网上办事范围,主要包括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差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集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等单位类型的参保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部队属事业单位除外),单位可登录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新进、转入、补缴、转出、封存、启封变更等操作,同时提供撤销和各类查询等辅助服务功能。
具体登录网址、证书驱动程序安装和各类辅助查询功能详见网上操作手册概述篇和查询服务打印篇等内容。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首先事业单位录用的新进人员是属于编制内的人员,单位网上办理新进人员的年龄限定在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及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参保人员网上办理新进之前已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办理了个人初始化登记信息。
(二)操作步骤:、录入新进人员第二代公民身份号码,点击“确定”按钮。
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
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显示新进人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规则自动生成,单位经办人也可以对个人序号修改。
修改完成后应点击“校验”按钮,若该序号与单位内其他职工发生重复,系统将提示单位经办人调整序号。
个人序号只能录入0~9的数字,序号首位不能为0,最多为10位。
4、缴费起始年月:指此人本次缴费起始年月(含补缴月份)。
格式为四位的年份加两位的月份,如:201207,不得早于本单位的成立日期和申报当月之前的6个月。
5、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元):根据新进人员的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进行录入,可以保留到角,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目录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2)二、转入人员 (6)三、转出人员 (9)四、补缴人员 (10)五、封存人员 (13)六、启封人员 (14)七、缴费基数调整 (16)八、社会保险其他业务 (18)(一)撤销业务: (18)(二)申报表打印 (19)(三)核定表打印 (19)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各类缴费变更的申报手续。
若申报页面显示的户籍信息与单位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不一致,请携带该人员的相关户籍材料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或者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调整。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对于首次参加工作或从未建立过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的具有本市或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籍人士)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为该职工个人办理新进变更。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参保单位必须先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或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为新进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续。
(二)操作步骤:1、录入新进人员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
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
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显示新进人员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息,请您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
若基本信息有误,请您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钮,重新录入公民身份号码。
3、是否属于居住证人员:仅限于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勾选此项。
勾选该项后还必须输入居住证号码(居住证开头前两位字母需大写)。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汇总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汇总“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目录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2)二、转入人员 (6)三、转出人员 (9)四、补缴人员 (10)五、封存人员 (13)六、启封人员 (14)七、缴费基数调整 (16)八、社会保险其他业务 (18)(一)撤销业务: (18)(二)申报表打印 (19)(三)核定表打印 (19)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各类缴费变更的申报手续。
若申报页面显示的户籍信息与单位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不一致,请携带该人员的相关户籍材料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或者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调整。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对于首次参加工作或从未建立过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的具有本市或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籍人士)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为该职工个人办理新进变更。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参保单位必须先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或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为新进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续。
(二)操作步骤:1、录入新进人员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
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
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显示新进人员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息,请您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
若基本信息有误,请您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钮,重新录入公民身份号码。
3、是否属于居住证人员:仅限于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勾选此项。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查询打印服务篇)目录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 (2)二、变更汇总表 (2)三、缴纳通知书 (3)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 (4)五、打印缴费凭证 (5)六、单位欠缴信息 (6)七、单位缴纳信息查询 (6)八、单位支付信息查询 (9)九、补打印柜面核定表 (11)为方便参保单位查询与日常变更业务相关的信息,同时规范社保中心系统向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提供的缴费证明等资料,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或打印单位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基本信息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费通知书等资料。
一、单位社保基本信息显示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如社会保险登记年月、社会保险登记证信息等。
二、变更汇总表单位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当月变更相关信息。
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预申请的,于次日9:00后即可查询并打印;26日及之后申请的,次月1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
提别提醒: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一)点击“申请”按钮。
系统将在“已申请记录”栏目中显示单位申请的操作轨迹,“处理状态”初始状态为“未处理”。
系统于晚上自动生成相关信息,成功后将初始状态置为“已处理”。
单位次日9:00后可查询并打印相关信息。
(二)点击“申请结果打印”页面,选择查询条件后,按“确认”查询。
(三)按“打印在职汇总表”、“打印养老汇总表”以及“下载明细”按钮可分别打印相关信息。
三、缴纳通知书为方便单位了解本单位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查询并打印最近六个月“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四、预申请缴纳通知书单位完成当月变更后,可通过申请的方式查询并打印下月社会保险费缴纳信息。
申请时间为社保月度变更起始日至变更截止日前一日(一般为每月5日至25日)。
提别提醒:本功能产生的为非正式表,相关数据仅供单位核对参考。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概述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概述篇)目录一、系统要求 (2)二、流程框图 (3)三、业务简介 (3)(一)申请证书 (3)(二)业务申报 (4)(三)打印报表 (6)(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 (6)(五)网上申报业务审核处理 (6)(六)网上申报业务撤销 (6)四、寻求帮助 (7)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实施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全面推行一证通用数字认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建立了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的网上服务,实现了单位“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快速办理社保业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一、系统要求操作系统:Window XP、Vista 、Window7。
以上系统均要求32位版本web浏览器:IE7.0、IE8.0、IE9.0其他要求:需要安装Adobe Reader(可到官方网站免费下载)二、流程框图三、业务简介(一)申请证书单位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相关说明),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的服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获取数字证书和初始登录密码。
友情提示:为确保信息安全,单位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或通过数字证书助手软件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详见“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操作说明)单位在安装使用数字证书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通过认证中心提供安装光盘中帮助说明等内容获取帮助;也可登录“法人一证通”门户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上海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服务电话962600进行咨询。
(二)业务申报单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https://),插入数字证书并输入密码,点击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服务约定(电子版)。
若为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将自动获得“单位主管”权限(可对单位内其他“法人一证通”电子证书网上业务操作进行授权),可直接进行网上业务申报;若非首张签订“网上经办服务约定”数字证书的,须经“单位主管”数字证书授权后才能进行网上业务申报,具体授权操作如下:1、插入具有“单位主管”权限的数字证书,点击“单位主管审批”按钮进行授权。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目录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2)二、转入人员 (5)三、转出人员 (8)四、补缴人员 (10)五、封存人员 (12)六、启封人员 (14)七、缴费基数调整 (16)八、社会保险其他业务 (18)(二)申报表打印 (19)(三)核定表打印 (19)为进一步扩大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我们将事业单位持有“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纳入网上办事范围,主要包括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差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集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等单位类型的参保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部队属事业单位除外),单位可登录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新进、转入、补缴、转出、封存、启封变更等操作,同时提供撤销和各类查询等辅助服务功能。
具体登录网址、证书驱动程序安装和各类辅助查询功能详见网上操作手册概述篇和查询服务打印篇等内容。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首先事业单位录用的新进人员是属于编制内的人员,单位网上办理新进人员的年龄限定在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及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参保人员网上办理新进之前已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办理了个人初始化登记信息。
(二)操作步骤:1、录入新进人员第二代公民身份号码,点击“确定”按钮。
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
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显示新进人员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息,请您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
若基本信息有误,请您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钮,重新录入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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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网上缴费
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目录
一、单位如何办理数字证书网上申报? (2)
二、忘了登录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怎么办? (2)
三、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三险
(养老、医疗、工伤)。
(2)
四、本次社保网上缴费变更网上申报界面中是否可操作外来人员的相关变更吗? (2)
五、每月什么时间段可以操作单位管理参保人员的缴费变更网上申报。
(3)
六、办理网上申报新进,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后,系统提示“系统查无此人,请单位按有
关规定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并限制了后续的操作,该怎么办? (3)
七、网上申报的变更可以撤销吗? (3)
八、怎样了解网上申报的结果? (4)
九、如果单位同时有本市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需要办理社保业务,可以一并在网上申报
吗? (4)
十、如果新进、转入人员需在本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但由于个人已办理退工手续不再继
续缴费,该如何在网上申报? (4)
十一、如何修改参保单位数字证书持有人基本信息 (5)
一、单位如何办理数字证书网上申报?
回答:首先单位需至上海数字证书有限公司下属的数字证书一证通网点(具体办理手续详见申办要求),申请获取数字证书(usbkey)钥匙和密码。
输入网址后,根据电脑屏幕提示信息安装CA公司的驱动程序,完成后登录社保自助网上办事平台,插入数字证书,输入密码,登录后签订网上办事服务协议(电子版),通过后即可进入社保网上办事申报相关业务。
二、忘了登录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怎么办?
回答:若您是数字证书社保网上办事用户,由于忘了网上登录密码,您可以至就近数字证书一证通受理点办理重置密码。
三、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
回答:根据文件规定本市户籍人员或引进人才居住证人员或外省市城镇户籍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五险,外省市非城镇户籍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三险。
若发现系统记载的人员户籍户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及时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调整。
四、本次社保网上缴费变更申报界面中是否可操作外来人员的相关变更吗?
回答:可以。
本次单位通过数字证书网上申报的范围,不仅可进行城保一般人员网上缴费申报,还可以进行引进人才居住证的缴费申报和外来人员网上缴费申报。
五、每月什么时间段可以操作单位管理参保人员的缴费变更网上申报。
回答:单位管理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变更网上申报系统每月可操作的时间与柜面申报时间一致,一般每月5日(逢节假日顺延)9:00至每月26日(逢节假日提前)16:00结束。
若有调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在公告栏目中滚动提示。
六、办理网上申报新进,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后,系统提示“系统查无此人,请单位按有关规定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并限制了后续的操作,该怎么办?
回答:该提示是因为系统未查询到个人的基本信息,请先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就业管理机构完成用工备案登记手续信息录入后,单位即可办理新进变更网上申报。
七、网上申报的变更可以撤销吗?
回答:可以。
单位网上变更申报后,若发现有错,即可办理撤销处理。
八、怎样了解网上申报的结果?
回答:网上申报成功后,经系统审核校验通过,单位即可打印申报表、核定表。
若当月社保业务变更操作已截止,那么单位不可在当月重新进行申报。
九、如果单位同时有本市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需要办理社保业务,可以一并在网上申报吗?
单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上海社会保险服务网后,可同时办理本市人员社保相关业务和外来从业人员网上缴费申报。
十、如果新进、转入人员需在本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但由于个人已办理退工手续不再继续缴费,该如何在网上申报?
回答:单位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申报当月不缴费
1、办理网上新进、转入申报(具体操作详见:单位参保人员网上缴费申报操作手册,下同),请注意缴费起始年月的填写规范;
2、办理网上补缴申报;
3、办理网上封存申报,封存原因选择“当月不缴费”;
4、办理网上转出申报。
(二)申报当月缴费
1、办理网上新进、转入申报(具体操作详见:单位外来从业人员网上缴费申报操作手册,下同),请注意缴费起始年月的填写规范;
2、办理网上补缴申报;
4、次月办理网上转出申报。
十一、如何修改参保单位数字证书持有人基本信息
单位经办人员插入具有“单位主管审批”权限数字证书后,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单位主管审批”界面修改单位内其他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公民身份号码、姓名、联系电话。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