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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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原理

税收基本原理

税收基本原理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向个人和企业征收的一种财政手段。

税收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合法性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依法进行,税收法律规定了纳税人、纳税义务以及征收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政府必须依法公正地进行税收征管,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公平性原则:税收应该具备公平性,即纳税人应该按照其经济能力承担相应的税收负担。

通常情况下,高收入群体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税收,而低收入群体则享受相对的减免或补贴。

3. 经济效率原则:税收应该在尽量不影响资源配置的前提下进行征收。

高效税收体系能够减少税收的扭曲效应,提高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效率。

4. 适度原则:税收的征收应该适度,不能过高或过低。

适度的税收可以平衡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也能够保持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5. 稳定性原则:税收应该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以确保政府财政收入的可靠性和可预测性。

稳定的税收制度能够提供一个可持续的财政基础,为政府提供持续投资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税收的基本原理包括合法性、公平性、经济效率、适度性和稳定性。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税收的公正、合理和有效
执行,从而满足政府的财政需求,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经济学名词解释

公共经济学名词解释

1)帕累托效率是指如果社会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即任何重新调整都不可能在不使其他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而使任何一人的境况更好,那么,这种资源配置的状况就是最佳的,也就是具有效率的。

如果达不到这种状态,即可以通过资源配置的重新调整而使得某人的境况变好,而同时又不使其他任何一人的境况变坏,那就说明资源配置的状况不是最佳的,也就是缺乏效率的。

也就是经济活动上的任何措施,都应当使“得者的所得多于失者的所失”,或者从全社会看,“宏观上的所得要大于宏观上的所失”。

2、外部效应是指某些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的现象,即未在价格中得以反映的经济交易成本或效益。

当存在外部效应时,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决策所依据的价格,既不能精确地反映其全部的社会边际效益MSB,也不能精确地反映其全部的社会边际成本MSC。

结果:价格失真,从而使得社会资源配置发生错误,达不到帕累托效率的最佳状态。

3、纯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提供的且在消费上不具竞争性、受益上不具排他性的物品或服务。

4、公共支出(Public expenditures)指政府部门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耗费的资金总和及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过程。

公共支出数额反映政府介入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规模和深度,反映公共财政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5、预算决策机会成本分析的含义预算资金的机会成本指因这样一笔资金由私人部门转移到公共部门而导致的私人部门的效益损失。

预算决策的效率评估就是要以预算资金的社会机会成本作为评价公共预算决策效率的依据,即评估和比较同样一笔资金由公共部门和由私人部门使用所能达到的效益。

如果一笔特定的资金交由公共部门使用所能达到的效益,大于留在私人部门使用所能达到的效益,这笔资金的预算决策是具有效率的,否则,就是缺乏效率的。

6、公共收入(Public revenue)公共收入又称财政收入、政府收入,是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而取得的所有社会资源的总和。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一、税收的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及对其的理解1.定义: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对税收概念的理解⑴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⑵从物质形态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⑶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

⑷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⑸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特点: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调节总供求平衡;调节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⑹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本质1.税收本质的涵义: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3.税收本质的内涵⑴税收体现分配关系⑵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的。

(三)税收的三性特征及其关系1.三性特征:缴纳上的无偿性(核心);征收方式上的强制性;征收范围、比例上的固定性。

2.三性特征的关系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二、税法的概念及其分类(一)税法: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单选,填空(二)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效力分类:税收法律(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税收规章(税务管理部门制定)。

2.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税法的核心);税收程序法(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

3.按税法的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共同性问题);税收单行法(某一类问题)4.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一国范围内);国际税法(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三、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论税收的效率与公平税收是一种分配方式,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

国家征税是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在这个转移过程中,除了会给纳税人造成相当于纳税税款的负担以外,还可能对纳税人或社会带来超额负担。

所谓超额负担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支出,同时增加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二是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在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

税收的中性就是针对税收的超额负担提出的。

税收理论认为,税收的超额负担会降低税收的效率,而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从而提高税收效率的重要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而这两大原则的贯彻是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不断对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最终得到实现的。

一、税收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一)税收效率原则是指用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取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并通过税收分配促使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现代税收理论一般把税收效率原则概括为3个方面:1、资源配置角度:税收分配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使社会从可利用的资源中获得最大利益。

2、经济运行角度:税收分配要有利于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微观经济效益的提高。

政府征税是将私人经济部门占有和使用的资源转移给政府部门的过程。

如果税收分配不当,就会造成对市场经济的扭曲,影响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正确决策,给社会带来福利损失,形成所谓税收超额负担,因此,征税要遵循效率原则,使社会承受的超额负担最小,并形成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较大的所得(即效率)。

3、税务行政角度:在征税过程中征税主体支出的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要尽可能地最小。

(二)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历史上,也多有强调税收公平的论述。

税收四项原则

税收四项原则

税收四项原则:税收原则包括: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适度原则、税收法治原则。

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

在我国历史上,也多有强调税收公平的论述。

在现代社会,税收公平原则则更是各国政府完善税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但税收怎样才算公平,在不同时期,往往标准不同,理解也不同。

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转变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拓展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

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公平问题历来是影响政权稳固的重要因素之一。

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分配,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在征税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利益的对立和抵触,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自然就分外关注。

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偷逃税收严重时还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

税收的社会公平,最早指的是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

在税收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定额税和人头税的盛行(人头税和定额税即使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

亚当.斯密所指的公平则是税负的绝对公平。

它强调每个纳税人都应按同一比例纳税。

这就是说,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其缴纳的税收绝对额虽不同,但其承担的税负(或税率)是相同的。

反映到税制上就是实行比例税率。

亚当.斯密的公平原则,在强调按比例税率纳税的同时,还强调税收应对所有国民一视同仁,不应有免税特权的存在。

这其实是针对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作为封建残余大量存在的贵族阶层享有免税特权而提出来的。

从理论上说,绝对公平,无论是税额的绝对公平,还是税负的绝对公平,都要求普遍征税,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考虑,瓦格纳在其社会公正原则中,首先提出普遍原则,即征税要普及每个人,不应存在享有免税的特权阶层。

税法总论

税法总论

导论税收概述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一、税收的内涵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国家要行使职能必须有一定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

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发行国债、收费、罚款等等,而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另外,税收解决的是分配问题,国家参与社会再分配的形式,体现了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国家通过征税,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纳税人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因此,征税的过程,实际上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

分配问题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配的主体;二是分配的依据。

分配的主体为国家;;而分配的依据,国家的强制力。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税收的必要性:公共欲望的满足和公共物品的提供。

·公共欲望:公众可以共同享有的需求,每个个体的享有不影响其他个体的享有,即不具有排他性,只能通过政府途径或公共经济部门来得到满足。

满足公共欲望也是现今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比如对教育的需求,对医疗的需求等。

·公共物品:因为公共物品不同于私人物品,各类主体对公共物品均可获得等量的、相同的消费,因此,各类主体对公共物品既都需要,又都不愿独自投资,“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这个问题。

那么,公共物品就只能由公共经济部门去提供,从而使提供公共物品成为国家或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二、税收的特征(“三性”)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

三性的统一。

三、税收的职能(一)分配收入的职能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税收分配收入的职能包括两个方面,即获取财政收入和收入的再分配。

获取财政收入:国家通过税收获取财政收入,用于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求。

财政学知识点汇总

财政学知识点汇总

财政学知识点汇总财政学是一门研究政府收支活动及其对经济影响的学科,它涵盖了广泛的知识领域。

以下是对财政学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汇总。

一、财政的概念与职能财政,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

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发展三大职能。

资源配置职能是指通过财政手段,将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到不同的领域和地区,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例如,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能够引导资源流向这些领域,促进经济的发展。

收入分配职能旨在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政府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对低收入者给予补贴,从而缩小贫富差距。

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要求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如财政支出和税收政策,来维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并促进经济的长期发展。

二、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公共产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或服务。

非排他性意味着无法阻止任何人消费该产品,非竞争性则是指一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

典型的公共产品如国防、治安等。

由于公共产品的特性,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往往存在失灵,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

公共选择理论则研究在政治市场中,选民、政治家和官员等如何做出决策。

它探讨了政治决策的过程和机制,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投票悖论、寻租行为等。

三、财政支出财政支出是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而花费的资金。

它包括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购买性支出是政府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政府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公务员工资等。

这类支出直接影响社会的总需求和总供给。

转移性支出则是政府单方面的资金转移,如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等。

转移性支出对社会收入分配产生重要影响。

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职能范围、财政政策目标等。

四、财政收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税收、国债、收费等。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财政学第九章 税收基本理论

财政学第九章  税收基本理论
2. 税收为什么具有强制性 3. 税收的强制性是相对的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无偿性 1、无偿性的概念: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收 就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税人,也不 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和代价。 2、税收为什么要具有无偿性 3、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三)固定性 1、固定性的概念: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 形式,事先规定对什么征税及征税的额度, 这些事先规定的事项对征纳双方都有约束力 而不能随意变动。 2、税收的固定性也是相对的
以纳税人的特殊行为 (需要特别抑制的行为) 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资源税、土地使用税 等
印花税、屠宰税、筵席 税等
(二)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可分为直 接税和间接税。
本分类法旨在分析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关系。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三)按税收的计量标准分类,可将其分 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1、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 依据的税类。
❖ 1.税收行政效率原则
❖ 行政效率原则是指筹集和管理税收的有 效性,这种有效性是以税收征收成本最 少为标准判断的,要求以尽可能少的征 收成本取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
❖ 税收的行政效率是检验税收本身的效率, 可以通过一定时期直接的征税成本与入 库的税收收入之间的对比进行衡量。
(二)税收效率原则的内容
四、税收中性问题
(一)税收中性的概念
❖ 1.概念
❖ 税收中性是指政府课税不应干扰或扭曲 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 人经济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
2.含义
❖ 税收中性包括两层含义:
❖ 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 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 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
❖ 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 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 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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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税收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其具体表现则为税收的作用。

税收作为政府的一种分配行为,在性质上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分配范畴,因此,税收的职能作用,也只能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中来考察。

一、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税收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

税收与经济的紧密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经济决定税收和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这是前提。

经济是税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税收分配的范围和程度,并从根本上决定新税种的产生、发展和更替。

商品生产、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使商品课税成为可能,而跨国经济的发展又促使税收分配范围的国际延伸,国际税收也随之产生和发展。

不仅如此,不同税种的构成、不同税制模式的选择,也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如今,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快,知识经济发展迅速,这些无疑都预示着税制将随经济的发展而面临新的创新和发展。

税收依赖于经济,只是一个方面。

从税收研究角度讲,更重要的还在于另一方面,即税收对经济具有反作用。

随着税收分配的广度和深度的增加,税收职能也随之拓展,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也不断扩大。

这主要表现在税收的财政地位的不断提高和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的日益加强。

正因为如此,税收也随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

二、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职能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首要职能,有的将其简称为税收的财政职能或财政收入职能。

由于税收分配是一种无偿分配,税收收入又具有及时、充裕、稳定、可靠的特点,因此,税收一直都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特别是在现代经济中,绝大多数国家的财政收入的80%以上都是通过税收筹集的。

税收的财政职能决定了税收在财政中的重要地位。

税收与财政同属于分配范畴。

虽然税收是财政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财政分配关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

这种独特的地位,不仅表现在税收具有独特的调控功能,而且税收活动对财政的意义重大。

首先,税收是财政最重要、最稳定的收入来源。

税收分配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的特点,收入可靠稳定,也无须像国债收入那样还要偿还。

而多税种、多税目、多层次全方位的课税制度,为广泛地大量地聚集财政资金提供了条件;税收的按年、按月、按旬、甚至按日征收,均匀入库,也有利于财力调度,满足日常财政支出。

其次,税收有利于规范、明确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应是政府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最根本最规范的分配方式。

税收分配,不仅有利于政企分开,而且也有利于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第三,多税种多层次的税源分布,有利于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源分享,如今分税制已成为世界通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三、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反映了税收所具有的调节功能,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职能。

它使税收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

(一)税收调控目标税收作为政府调控手段之一,其调控目标自然与政府的总体经济目标相一致。

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是传统的四大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因此,它们也往往成为重要的税收调控目标。

当然,诚如诸多宏观经济学方面的论著所说的,这四大经济目标之间是存在一定矛盾的,因此,同时实现四大目标一般认为是不现实的。

实际上,在不同时期经济环境不同,政府的调控目标自然也有所侧重,如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稳定物价往往就成为主要的调控目标,而在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如何刺激经济增长则往往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

因此,就税收政策而言,其要实现的目标在不同时期也是有所侧重的。

上述四大经济目标,其提出的时间并不长,是在凯恩斯主张政府干预经济而出现宏观经济学上所谓的“凯恩斯革命”之后,但我们在这里之所以说它们是“传统”的经济目标,是基于近年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而言的。

上述经济目标是建立在以国民生产总值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工业发展观的基础之上的。

这种发展观存在一个重要缺陷,即其所指的经济增长没有考虑环境成本。

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正是对原来狭隘的经济增长目标的一种校正。

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目标不应再局限于以经济增长为核心,而应提高到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核心。

因此,可持续发展就应成为现代经济政策的最高目标。

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保护环境,促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这又在根本上有赖于先进技术的开发与运用。

因此,可持续发展以及由此而需要强调的环境保护和促进科技进步,就成为了现代经济政策因而也是税收政策的新目标。

此外,调节收入分配和协调地区间经济的均衡发展,也是税收调控的重要目标。

至于通过涉外税收政策鼓励吸引、利用外资,也通常是各国特别是经济发展中国家所追求的经济目标之一。

(二)税收调控手段为实现调控目标而可供利用的税收手段很多,但从原则上说,不外乎两种:增税和减税。

而具体的增税、减税措施则五花八门:开征新税、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减少优惠等等都能起到增税的效果;而税种停征、提高起征点或免征额、调低税率及实行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等等都具有减税作用。

无论是增税还是减税,都是一个相对概念,具体可以通过税负这一量化指标来衡量:税负提高,则增税;税负下降,则减税。

税收总量政策通过宏观税负的增减变化来反映,税收的结构政策则通过税负的区别对待来实现。

(三)税收调控机理调控政策之所以能起作用,是因为政策手段与政策目标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这种联系的实现过程就是通常所谓的传导机制。

税收调控手段——增税或减税,与各种税收调控目标之间也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简言之,增税,在总量上具有紧缩效应,在结构上表现为抑制性调节;减税,在总量上具有扩张效应,在结构上则表现为鼓励性调节。

税收之所以具有这种内在作用,是因为:第一,政府的储蓄、消费倾向与企业、个人的不同,因此,税款从企业、个人手中转向政府,势必影响社会的总储蓄、总消费水平,从而影响社会总供求水平。

第二,税收影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增税使纳税人税后可支配收入减少,减税则意味着税后可支配收入的相对增加。

因此,增税和减税所引起的税收成本的增减(对投资而言,无论是间接税还是直接税,税收实质上都是投资成本的一部分;就消费而言,无论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税收都是消费者承担的价格的一部分),势必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投资或消费行为。

第三,税收调控政策本身具有示范和引导效应,政府采取增税措施来实施调控,表明政府在总量上欲实行紧缩政策,或在结构上实施限制性政策,从而引导企业和居民的投资和消费行为。

特别是在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起步阶段,涉外税收政策的示范作用更为明显;涉外税收优惠往往成了实行对外开放,鼓励外资引进的象征。

第四,在宏观税负不变的情况下,对某一方面开征新税或增税,意味着可以相应降低其他方面的税负;反之,对某一方面停征税收或减税,则其他方面需负担更多的税收。

因此,利用税收可以有效地校正经济的外部性问题,即通过征税(或增税)可以使外部成本内在化,如对污染征收污染税可以增加排污成本;通过税收优惠可以使外部性效益内在化,譬如对植树造林方面的税收鼓励,与正常税负相比,就相当于得到一笔补贴而增加收益。

从中也可以说明,税收政策对环境保护,进而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税收的调控作用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

正是由于与经济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税收才谈得上反作用于经济。

但这种反作用并不是被动的、消极的。

只有认识、掌握了税收与经济之间的内在规律,认清了税收调控的作用机理,才完全可以运用税收手段来调控经济,实现预定的政策目标。

现在,税收具有调控作用,已基本为人们所共识,税收也已成为政府的重要调控工具。

但对税收调控的作用范围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其中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税收调控的范围只局限于“市场失效”领域,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运作的领域则无须税收调控的存在。

但实际上,税收调控不仅在市场配置资源失效的领域发生作用,而且在市场能正常进行资源配置的领域也可以发挥作用。

那么,具体如何确认税收的调控范围呢?也就是说,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应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在什么情况下则需通过税收调控来引导资源的配置?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即在市场失效的情况下,需要税收调控发挥作用并不难理解,问题在于市场能正常配置资源的领域,是否需要税收调控。

从理论上说,选择配置资源的方式,从根本上取决于资源配置的效果和配置成本的比较。

在市场失效领域,市场配置资源往往效果不佳,因此需要政府调控;而在市场能正常配置资源的领域,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和通过政府调控配置资源,在理论上都可以达到良好的效果。

因此,问题在于资源的配置成本。

市场配置资源是存在成本的,它就是市场交易费用;同样,政府调控,包括税收调控也存在成本。

因此,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或者说,政府调控范围的确定,在理论上取决于资源配置所取得的效果和耗费的成本的相互比较。

但在现实中,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的关系远没有理论上所讲的那么简单。

因为,从理论上说,税收中性和税收调控,都是围绕更有效地配置资源,以使经济效率最高。

但现实情况错综复杂,评价某一税收调控措施对经济活动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困难的,换句话说,对不采取调控措施所出现的情况很难作出估计。

反之也一样。

也许,正由于这种复杂性,才没有使调控成为一种简单的机械控制,相反使税收调控体现出较大的弹性和艺术性。

通常,根据税收调控所涉及的范围的不同,税收调控政策可分为总量政策和结构政策。

税收总量政策旨在通过调节宏观税负来影响宏观经济总量,这类政策通常有:高(重)税政策、低(轻)税政策;增税政策、减税政策;扩张性税收政策、紧缩性税收政策、中性税收政策等。

税收结构政策则是通过有条件的税负差别对待来影响经济,以实现结构性调整,这类政策主要通过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

不过,税收总量政策与税收结构政策所产生的调控作用是不同的。

税收总量政策的调控作用主要体现在稳定经济增长方面:当经济增长过快、过热,出现通货膨胀时,通过提高宏观税负,实施紧缩型税收政策,以控制物价上涨水平,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反之,当经济出现衰退;失业率过高时,通过各种减税措施实施扩张性税收政策,以刺激经济的发展,扩大就业。

税收政策的稳定作用,一方面表现在税收对经济具有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由于累进税率等因素的存在,当经济高涨时,实际税负会自动上升,从而产生紧缩的效果;当经济低落时,则税负会相应下降,产生扩张性效果。

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相机抉择,在经济高涨时主动采取紧缩性税收政策,在经济低落时,采取扩张性政策,以此来调节社会总供求水平,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使经济处于相对稳定的增长状态。

此外,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迅速的今天,国内经济发展深受国际市场的影响,特别是一年多来的亚洲金融危机波及世界各地,影响深远,因此,如何避免国内经济遭受国际市场的震荡,以保证开放型经济的稳步发展是现代政府宏观管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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