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出境类保税货物报关程序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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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保税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保税货物安全管理,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保税货物安全、合规、高效地进出境。

2. 规范保税货物管理,防止走私、违规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三、管理职责1. 保税货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保税货物的日常管理,确保货物安全、合规存放。

3. 驾驶员、押运员等直接参与保税货物运输的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四、管理制度1. 仓库管理(1)保税仓库应设立专用区域,实行分区管理,明确各区域的用途。

(2)保税仓库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货物进出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货物保管制度,对货物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4)保税仓库应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运输管理(1)运输车辆应具备合法资质,驾驶员、押运员等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件。

(2)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装载货物,确保货物安全。

(3)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4)运输途中,驾驶员、押运员应密切关注货物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3. 报关管理(1)报关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报关手续合规、及时。

(2)报关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海关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报关资料。

(3)报关人员应与海关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海关政策动态。

4.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突发事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和货物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保税物流货物报关流程

保税物流货物报关流程

保税物流货物报关流程保税物流是指在特定区域内进行报关、存储、分拣、配送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物流业务。

下面是保税物流货物报关的一般流程,包括报关前准备、报关申报、报关放行和事后跟踪四个主要环节。

第一步:报关前准备在进行保税物流货物报关前,首先需要对货物进行全面排查、检验和分类。

这包括检查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规格、产地等信息,并进行必要的检疫、化验及其他相关的检测工作。

同时,还需要对货物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整理和准备。

这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产地证明等文件,以及必要的报关材料,如报关单等。

第二步:报关申报在货物准备工作完成后,下一步是进行报关申报。

首先,需要将货物信息录入海关的电子系统中,包括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产地、价值等。

同时,还需要填写货物的相关单据,如报关单、装箱单等,并将这些单据提交给报关员进行审核。

报关员将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规定,对单据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无误后进行申报。

第三步:报关放行报关放行是指海关审核通过,并批准该批货物的进出口手续的过程。

在报关放行环节中,海关将对货物的报关单据进行核查,包括对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产地、价值等进行审查。

同时,海关还将对货物进行必要的检验、检疫、化验等工作,以确保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

如果货物通过了核查和检验,则海关将会发布放行通知,货物可以正常出入境。

第四步:事后跟踪报关放行后,保税物流企业需要进行事后跟踪,以确保货物正常到达目的地。

这包括对货物的分拣、配送和签收等环节进行监管和监控。

同时,还需要将货物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客户,以便客户进行货物的跟踪和管理。

如果遇到货物异常、丢失或损坏等情况,保税物流企业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与海关、客户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解决。

综上所述,保税物流货物报关的流程包括报关前准备、报关申报、报关放行和事后跟踪四个主要环节。

这些环节的顺利进行,对于保税物流企业能否顺利完成货物的报关和出入境手续起着关键作用。

保税物流货物的监管模式通关流程

保税物流货物的监管模式通关流程

保税物流货物的监管模式通关流程保税物流是指在指定的保税区内对进口货物进行中转、加工、展示、配送等经营活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经营模式。

保税物流的监管模式有多种,如保税仓储监管、进出口加工监管、保税展示监管等。

下面将对保税物流的监管模式和通关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保税仓储监管模式及通关流程保税仓储监管模式是指将进口货物先入保税仓库进行储存和管理,待货物按需出库时再进行申报和通关的一种模式。

其通关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堆存:进口货物到达保税区后,需先进行堆存操作,将货物装入保税仓库,由保税区内企业自行管理、进行库存管理和仓储作业。

2.申报:企业在货物堆存后,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提供相关资料,如货物清单、发票、合同等。

海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核申报材料。

3.检验检疫:根据货物的特性,可能需要进行检验检疫手续。

根据海关的要求,企业需将货物送交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检验检疫,以确保货物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稽核:海关将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进行相应的稽核工作。

对于申报资料存在问题或疑点的,海关将进行核实和调查,企业需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5.放行:经过稽核后,海关确认货物符合相关要求后,会进行放行手续。

企业将根据放行单据取出货物,准备安排出库和配送等工作。

二、进出口加工监管模式及通关流程进出口加工监管模式是指将进口原材料或零部件送入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进行加工、组装,再将成品出口的一种监管模式。

其通关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进料:进口原材料或零部件抵达保税区后,由加工企业接收并进行进料操作,根据订单和生产安排进行分装、分配等操作。

2.加工:进料后,加工企业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加工、组装等生产工序。

加工企业需按规定进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3.规范化包装:加工完成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产品的包装。

包装需符合出口国家的要求,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

附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征税工作,应当遵循准确归类、正确估价、依率计征、依法减免、严肃退补、及时入库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境物品进口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妥善保管纳税义务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1—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义务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第一节申报与审核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

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

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且对译文内容负责。

进出口减免税货物的,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主管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但本办法第七十条所列减免税货物除外。

第六条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关于商品归类、审定完税价格和原产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税则号列(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运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原产地、数量等。

第七条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2—补充申报。

纳税义务人认为必要时,也可以主动要求进行补充申报。

保税区货物出口报关、转关、操作流程

保税区货物出口报关、转关、操作流程

保税区货物出口报关、转关、操作流程一、报关流程(一)境外货物进区流程描述1.加工贸易所需进境料件、转口货物、仓储货物适用进境备案手续。

2.货物到达港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加工贸易进境料件在加工企业预录入,仓储、转口货物在仓库预录入),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送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送员证、提单(包括小提单)、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原产地证书、《进口信用证、托收承兑/付汇情况表》、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里书面交单申报手续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有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提货手续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内(二)区内货物出境流程描述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2.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加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

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三)其它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描述1.除加工贸易进境料件、转口货物和仓储货物外的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者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或者从境外通过保税区报关直接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适用进口报送手续。

2.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4.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6.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

保税货物报关程序

保税货物报关程序

保税货物报关程序一、加工贸易保税物资报关1、加工贸易保税物资进出境报关(见教材)2、结转加工(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3、加工贸易其他保税物资的报关(见教材100)4、加工成品复出口报关(补充部分)按照海关规定进口(料)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应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加工成品返销出口(或复出口)。

向海关申报复出口时,除应向主管海关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外,还应向出境地海关交验如下纸质报关单证:(1)〈〈出口物资报关单〉〉1式5份。

即差不多联3份,核销联1份,收汇核销联1份,如有出口退税则增加1份黄色出口退税专用出口物资报关单;(2)〈〈加工贸易登记手册〉〉;(3)发票;(4)装箱单;(5)装货单,经海关审核,对物资查验后,加盖放行章,交报关人凭以向装运部门申请装运物资出口;(6)出口收汇核销单(7)其他单证(如许可证等)。

经海关审核单证,查验物资,海关放行等海关监管手续后,承运人将物资运输出境。

然后海关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用〈〈出口物资报关单〉〉及黄色出口退税专用〈〈出口物资报关单〉〉交企业凭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二、合同报核三、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备案1、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含义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是指与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境外厂商在加工贸易合同项下以免费即不需境内经营企业付汇、也不需用加工费扣付或出口产品减价等方式偿还,而提供给境内经营企业的加工生产所必需的设备。

依照有关规定,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可享受特定减免税的待遇,免税进口,海关监管期限为5年,到期退运,不退运的办理留在境内的相应手续。

2、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合同备案(1)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范畴凡符合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规定,为《海关进出口税则》第84至90章所列,除飞机、船舶、汽车、摩托车、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照相机、复印机、程控交换机、微型运算机及外设、机、无线寻呼机、机、电子运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以外,同时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上述商品费单独进口的零配件,均可向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备案手续。

保税货物入出库流程

保税货物入出库流程一、保税货物入库流程:1.备案资料准备:货主或承运人准备相关的进口保税货物备案材料,包括海关单一窗口备案申请表、保税货物入库申报单、报关委托书、销售合同、发票等。

2.申报备案:按照海关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备案资料提交给海关,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手续。

3.海关查验:海关根据备案资料,对进口保税货物进行查验,包括货物及托盘外观检查、货物清单核实等。

4.货物入库:通过海关查验合格后,将货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库,包括将货物移至指定仓库、进行库存登记等。

5.仓单登记:根据入库的货物,仓储企业按照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仓单登记手续。

6.监管系统备案:仓储企业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将入库的保税货物纳入监管系统,实现货物的追踪和监管。

7.税款支付:在入库后,货主需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税款。

二、保税货物出库流程:1.备案资料准备:货主或承运人准备相关的出口保税货物备案材料,包括海关单一窗口备案申请表、保税货物出库申报单、报关委托书、出口合同、发票等。

2.申报备案:按照海关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备案资料提交给海关,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手续。

3.货物出库:根据海关备案的出口保税货物,承运人按照相关规定将货物从保税仓库中取出。

4.海关查验:海关根据备案资料,对出口保税货物进行查验,包括货物及托盘外观检查、货物清单核实等。

5.报关申报:按照海关要求,承运人将出口保税货物进行报关申报,并向海关提供相应的报关资料。

6.海关放行:海关对报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给予放行,货物即可离境。

7.税款返还:在货物出境后,货主按照规定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税款。

保税货物入出库流程的具体操作根据不同地区和海关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流程的介绍。

对于涉及保税货物的企业,应在了解具体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流程合规顺利。

保税区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3.设备退出区外,不必填写报关单,但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保税区海关
办理销案
出口应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须缴纳出口关税,
保税加 进区 ※海关不签发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进出区 工货物进
报关 出区
报进口,根据货物不同流向,填写不同的进口报关单
出区
1.进出区都要向保税区海关备案
2.设备进区,不填写报关单,不缴纳出口税,海关不签
设区备进出进出区
发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设备是从国外进口已征进口 税的,不退进口税;
境内
2.进出区报关
(2)进出区外发加工
保税区
进区(在区内海关备 案,加工出区后核销, 不填报关单,不纳税)
境内
出区(在区外加工地 海关加工贸易备案, 申册或建册,设台账)
2.进出区报关
(3)设备进出区
保税区
⒈进出区向保税区 海关备案,不填报 关单,免税
⒉退出区外报保税 区海关销案
境内
报出口,填写出口报关单,提供有关许可证件。
基建物资。 ②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
品及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等物资、设备,但交通工具和生活用 品除外。
③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 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2.进出区报关
(1)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区
保税区
进区(报出口,填 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区(报进口,填 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保税区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 保税区的含义
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
保税区的报关程序
境内
进区 出区 境内
保税区
出境 进境
境外

保税仓库和保税货物进出境报关流程

一、申报。

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持下列单证向海关申报:(1)《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

报关单上须加盖“保税货物”印章并注明货物存入某地保税仓库;(2)经主管海关核发的《保税仓库登记证书》。

办理《保税仓库登记证书》的手续为:申请建立保税仓库的单位经理人,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填写的《保税仓库申请书》及省以上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营有关业务的批件,向主管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并派员实地调查,认为符合条件后,批准建立保税仓库并颁发登记证书;(3)如进口货物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出口商品种类表的,须提交商检证书。

保税货物如需复运出境报关时,应向海关递交下列单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2)原进口时由海关盖印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海关查验放行。

上述单证经入、出境地海关查验无误后予以放行,其中,入境时,由海关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签章,将二份《进口货物报关单》随进口货物带交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经理人于货物入库后,在上述报关单上签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关存查。

货主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进口货物,应按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货物运抵后,再按上述办法办理入库手续。

说明(1)货主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进口货物,须按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的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

即由申请人填制由海关统一印制的《转关运输货物准单》,一式三份,加属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应为货车装载清单,也是一式三份,向入境地海关申报并交验有关货运单证。

海关核准并签收关封后将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并加注关封编号的《海关运输货物准单》,连同关封一起交承运人,随同货物带交指运地海关,并按一般货物的海关手续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随附其他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

(2)保税货物经批准正式销售于国内市场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海关补办进口报关手续并交纳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由海关签印放行。

保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第三节 保税物流货物
保税物流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 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 称为保税仓储货物。
监管模式如图所示
1. 保税仓库 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 2. 出口监管仓库 3. 保税物流中心 A 型 保税物流货物 1. 保税物流中心 B 型 物理围网监管模式 2. 保税物流园区 3. 保税区 4. 保税港区



5、该项加工合同内剩余料件的结转,应符合下 列规定: A、应在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工厂的情况 下结转 B、应在同样的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 的情况下结转 C、应向海关提供申请结转的书面申请、剩余 料件清单等单证和材料 D、应办理正式进口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和 缓税利息
(3)其他保税加工货物报关
纳税暂缓
监管延伸
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无论是地点,还是时间,
都需要延伸。
地点:运离进境口岸海关场所后,进行加工、装配的地点均
是海关监管的地点 。 时间:进境起,提取货物后至完成仓储、加工、装配后复运 出境或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
核销结关
确认成品是否由进口料件生产,以及进出数量是否 平衡。

1、本案例涉及的委托加工在海关管理中称为:



A、跨关区外发加工 B、跨关区异地加工 C、跨关区深加工结转 D、跨关区联合加工


2、本案例涉及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应 由: A、申华公司到嘉顺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 申请办理 B、申华公司在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C、嘉顺公司在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 理 D、嘉顺公司到申华公司所在地主管海 关申请办理
单选题
公司生产A型号的显示器外壳,每个显示器外 壳中所含的ABS塑料粒子的重量为1千克,在生产 过程中的工艺损耗率为20%。该公司向海关申报A 型号显示器的ABS塑料粒子单耗时,其单耗值应报 为: A. 0.80千克/个 B. 1.00千克/个 C. 1.20千克/个 D. 1.25千克/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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