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
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3篇)

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铁厂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炼铁厂各级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必须严守安全生产纪律,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条劳动者安全权益是炼铁厂最重要的利益,炼铁厂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以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不断完善炼铁厂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分析炼铁厂的安全风险,克服安全生产问题和顽疾。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要依靠单位内部监督,同时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要进行外部监督。
第六条炼铁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制度,依法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领导责任第七条炼铁厂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落实。
第八条炼铁厂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宏观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炼铁厂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条炼铁厂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单位责任第十一条炼铁厂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落实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炼铁厂负责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在设备选型、改造和运维过程中优先考虑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炼铁厂负责设立健全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炼铁厂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提供充足的安全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
第十五条炼铁厂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炼铁厂负责建立健全安全救援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和培训。
炼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炼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铁生产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炼铁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炼铁厂的生产区域,包括炼铁车间、原料车间、热风炉车间、除尘车间等。
第三条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炼铁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分配第五条炼铁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是厂长(总经理),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炼铁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厂长(总经理)担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炼铁厂的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都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九条炼铁厂的全体员工都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行为负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职责第十条厂长(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 组织制定和实施炼铁厂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2. 保证炼铁厂的安全生产投入;3. 组织炼铁厂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组织炼铁厂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处理;5.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 组织制定炼铁厂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1. 协助厂长(总经理)组织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2. 组织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3. 组织炼铁厂的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4.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1. 负责炼铁厂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2. 监督炼铁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3. 检查炼铁厂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 组织炼铁厂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炼铁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3篇)

炼铁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性,提高炼铁厂生产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炼铁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适用于全体炼铁厂内的生产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炼铁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炼铁厂应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炼铁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六条炼铁厂应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炼铁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八条炼铁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落实相应考核机制。
第九条炼铁厂应加强对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第十条炼铁厂应加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装备第十一条炼铁厂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器材、防护栏杆、安全标识等。
第十二条炼铁厂应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巡检与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三条炼铁厂应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的演练与检验,确保其可靠性。
第十四条炼铁厂应定期检验与维修安全装备,并按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装备。
第十五条炼铁厂应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设置明确的通行指示和警示标识。
第四章危险源与危险品管理第十六条炼铁厂应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炼铁厂对危险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第十八条炼铁厂应加强对危险品仓库、货车等进行巡查,确保危险品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炼铁厂应及时更新危险品清单,做好危险品的标识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炼铁厂应对危险品事故予以及时处置,防止事故扩散。
第五章火灾防控与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炼铁厂应建立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炼铁厂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二篇)

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一、总体要求炼铁厂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炼铁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并实施了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确保全厂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二、总体职责1. 厂长(厂长助理)厂长(厂长助理)是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厂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
(2)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处理和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控制事故损失。
2.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监督和指导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稳定。
(4)及时报告和处理部门的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保证及时报警和救援。
3. 班组长、工段长班组长、工段长是炼铁生产线上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安全生产岗前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3)定期检查和巡查作业场所,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督促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操作安全。
4. 员工员工是炼铁厂安全生产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擅自改变工艺和操作方式。
(2)配合班组长、工段长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主动发现和报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4)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检测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工作要求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
2.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铁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炼铁厂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炼铁厂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建设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运行。
第三条炼铁厂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与划分第四条炼铁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级:(一)炼铁厂的领导班子成员、各级管理人员;(二)炼铁厂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三)炼铁厂的生产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与划分第五条炼铁厂的领导班子成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厂长是炼铁厂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领导班子成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维护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对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三)领导班子成员、各级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炼铁厂生产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一)炼铁厂生产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当认清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自觉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并按照炼铁厂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
(二)炼铁厂生产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勤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隐患整改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机制第七条炼铁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来履行相关责任。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减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加强事故的防范措施,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炼铁厂所有的员工,包括行政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等。
第三条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炼铁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是炼铁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纲领。
第四条炼铁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力。
第五条炼铁厂应当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炼铁厂厂长为炼铁厂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炼铁厂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炼铁厂厂长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炼铁厂厂长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措施,并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炼铁厂厂长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享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提出安全生产改进措施。
第十条炼铁厂厂长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十一条炼铁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炼铁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炼铁厂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负责对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四条炼铁厂应当设立安全检查组,定期对炼铁厂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炼铁厂安全生产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和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炼铁厂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七条炼铁厂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八条炼铁厂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3篇)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的作用,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炼铁厂实际情况,特成立炼铁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委会组织机构:主任:厂长副主任:安全厂长、生产厂长、设备厂长成员:安全科、办公室、生产科、设备科与各车间(工段)正职。
二、责任划分:1、主任负炼铁厂安全管理全面领导责任。
2、副主任负炼铁厂安全管理的主要领导责任。
3、安全科负主要管理责任。
4、各车间、科室独立工段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副职负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
主管生产设备的副职负本单位安全直接管理责任。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2)一、总则炼铁厂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为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二、安全生产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层责任企业领导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有以下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2)确保落实安全生产预算,安排足够的经费投入安全设施和设备;(3)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人才支持;(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6)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并进行深入调查和总结。
2. 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是对炼铁厂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门,负有以下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对炼铁厂安全生产的监督,严格执法;(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3)协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技术和管理指导;(4)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进行惩罚。
3. 管理人员责任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有以下责任:(1)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政策的实施;(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员工遵守;(3)安排人员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4)监督生产过程安全,及时处理安全问题;(5)对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档模板范本一、前言为了确保炼铁厂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文档将重点介绍炼铁厂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包括管理体制、安全生产方案制定、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等方面。
二、管理体制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试;3.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建立安全生产信息记录系统,对每个作业环节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三、安全生产方案制定1.明确安全生产方案制定流程,建立安全生产文件管理系统;2.对安全生产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实施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技术论证和审批,方案应得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认可;3.实施安全生产方案后,应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根据执行结果进行总结,对安全生产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四、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生产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确保全面、专业、及时的检查;2.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并建立台账记录;3.对存在隐患等重大问题,要求直接停止施工、停产或停机处理;五、事故调查1.尽快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调查;2.排除现场其他人员,收集证据和信息,制定详细调查方案;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
六、总结本文档详细介绍了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管理体制、安全生产方案制定、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于维护企业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必须严格执行。
如下为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是一份针对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详细介绍,内容涵盖了管理体制、安全生产方案制定、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内容。
如下为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的组织领导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方案制定、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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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45051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及所属各部门。
3 管理内容和要求3.1 执行原则3.1.1 本制度规定了炼铁厂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有的责任。
3.1.2 各部门在生产经营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主要领导全面负责。
3.1.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1.4 各级领导及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规及标准。
3.2 术语3.2.1 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和全体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3.2.2 “三同时”:基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引进)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3.2.3 “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4 职业危害: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或工作环境中所特有的危险因素对其具体造成的伤害。
3.2.5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3 管理职能3.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炼铁厂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炼铁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3.3.2 各部门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3.3.3 生产技术科是炼铁厂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是炼铁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3.3.4 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 管理规定3.4.1 各级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4.1.1 厂长3.4.1.1.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对炼铁厂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支持并督促副职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4.1.1.2 每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领导有关成员积极开展工作,按月听取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研究改进措施,做出决策并检查决策执行情况。
3.4.1.1.3 审定申报炼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重大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具体措施。
3.4.1.1.4 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
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
本部门无力解决的, 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4.1.1.5 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引进技术及设备时,均需按规定负责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产等环节同步进行。
3.4.1.1.6 组织对炼铁厂工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3.4.1.1.7 对实现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决定予以表彰或奖励。
3.4.1.1.8 按国家规定合理配置炼铁厂安全工作机构,保障专业管理人员的整体性、稳定性和素质的不断提高。
3.4.1.2 分管生产工作的副厂长3.4.1.2.1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厂长管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安全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3.4.1.2.2 组织领导职工学习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4.1.2.3 每月召开一次炼铁厂安全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对例会决定的事项,组织贯彻落实。
安全例会要有记录,下发会议纪要。
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必须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和要求。
3.4.1.2.4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4.1.2.5 组织作业区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操作检查。
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 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在报告的同时应有可靠的临时性措施。
3.4.1.2.6 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4.1.2.7 组织、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3.4.1.2.8 发生工伤事故,应察看现场,按国家规定上报的同时,主持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制度确定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4.1.3 分管设备工作的副厂长3.4.1.3.1 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3.4.1.3.2 组织领导分管部门对炼铁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和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负责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3.4.1.3.3 定期组织设备动力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和工业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3.4.1.3.4 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及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及时组织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在采取可靠防范措施的同时,按权限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
3.4.1.3.5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在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
3.4.1.3.6 负责组织和审核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报审。
3.4.1.3.7 主持所分管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会议。
3.4.1.3.8 负责组织、督促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3.4.1.3.9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4.1.3.10 参加所分管部门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4.1.4 分管行政生活工作的副厂长3.4.1.4.1 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检查所管辖部门负责人落实安全职责。
3.4.1.4.2 定期主持分管部门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会议。
3.4.1.4.3 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搞好全厂文明生产、抓好职业卫生大检查,负责对分管部门的重大隐患整改的组织落实。
3.4.1.4.4 负责审批本部门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及职业安全教育等工作计划。
3.4.1.4.5 负责组织好本部门防暑降温食品、药品的供应,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噪声、辐射作业人员体检和女工保护工作。
3.4.1.4.6 对本部门制冷设备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和使用,保证制冷设备的正常运行,落实制冷、维修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3.4.1.4.7 负责组织本部门消防安全、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和管理,负责审批本部门消防安全、消防器材、治安保卫等工作计划,对重大隐患、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3.4.1.4.8 负责对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监督和管理。
3.4.1.5 总工程师3.4.1.5.1 对炼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职责。
3.4.1.5.2 在组织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大修工程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试制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4.1.5.3 审定本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及标准,制定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3.4.1.5.4 负责审查部门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及安全培训工作。
3.4.1.5.5 参加本部门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伤亡事故负责。
3.4.1.5.6 负责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4.1.6 作业长(包括配有操作岗位的职能部门负责人)3.4.1.6.1 对本作业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根据法规和有关规定,支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作业长开展工作。
3.4.1.6.2 作业场所的布置,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的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操作场所符合定置管理规定的要求。
3.4.1.6.3 主持编制和落实本区域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经批准由本作业区施工的项目,应安排人力、物力按期落实,属有关部门或对外承包的项目,应督促按期实施。
3.4.1.6.4 坚持经常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职业病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按权限向厂长(或上级领导)提出报告。
例会决定的事项应有正式文字记录。
3.4.1.6.5 经常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的制度,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3.4.1.6.6 组织各类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改善作业条件,加强对所属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
3.4.1.6.7 定期对各岗位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