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 新增和完善分析预警指标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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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税收风险预警指标

十条税收风险预警指标

十条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一)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

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2、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

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4、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

税收风险警告指标分析说明二

税收风险警告指标分析说明二

税收风险警告指标分析说明二十一、纳税人存货周转率与销售收入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存货周转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率;存货周转变动率=本期存货周转率÷上期存货周转率-1;销售收入变动率=本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1;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存货平均余额=(存货期初数+存货期末数) ÷2。

2、问题指向: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基本同步增长,弹性系数应接近1。

(1)当弹性系数大于1,且两者相差较大,两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少报或瞒报收入问题;二者都为负时,无问题。

(2)弹性系数小于1,二者都为正时,无问题;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

(3)当弹性系数为负数,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无问题。

3、预警值:1检查重点:指标分析:在流动资产中,存货所占比重较大,存货的流动性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流动比率。

因此,必须特别重视对存货的分析。

存货流动性的分析一般通过存货周转率来进行。

存货周转率(次数)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销售成本与存货平均资金占用额的比率,是衡量和评价企业购入存货、投入生产、销售收回等各环节管理效率的综合性指标.,其意义可以理解为一个财务周期内,存货周转的次数。

分析存货周转情况,如存货周转率加快,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针对疑点,应到仓库核实产成品验收、入库、发售相关记录,是否存在商品发出未及时确认收入,是否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分配福利、对外投资等视同销售的情况;检查售价偏低有无正当理由,是否将应税商品用于换取生产、消费资料等。

十二、纳税人收入利润率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纳税人收入利润率-全市平均收入利润率)/全市平均收入利润率。

收入利润率=本期营业利润/本期主营业务收入。

2、问题指向:收入利润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应判断为异常,需要查明纳税人有无少列收入、多列支出;收入利润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也应判断为异常,需要查明纳税人是否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有无利用免税企业转移利润。

国税新增和完善分析预警指标简要说明

国税新增和完善分析预警指标简要说明

国税新增和完善分析预警指标简要说明附件1:新增和完善分析预警指标简要说明一、理论销售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比对异常预警(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预警提示指标数据来源:金三系统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数据。

计算口径:1、计算公式:理论销售收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理论销售收入=[(货币资金期未余额+应收票据期未余额-其他应付款期未余额)〓360] 〔资金周转周期资金周转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期未余额)〔2] 〓360}〔主营业务成本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未余额)〔2] 〓360}〔主营业务收入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未余额)〔2] 〓360}〔主营业务成本2、仅对税务登记信息中,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分析。

预警条件:比例小于0或大于1.6为异常,发布预警二、货运专用发票与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比对异常预警(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预警提示指标数据来源:取自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的货运专用发票开具信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计算口径:1、对纳税人当期申报开具的货运专用发票明细数据,以“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栏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分户明细汇总,对当期和上推一个季度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内申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明细数据,以“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为查询条件进行分户汇总。

2、剔除货运专用发票中发货人纳税人与收货人纳税人一致,以及发货人的行业门类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纳税人信息。

预警条件:筛选“发货人纳税人识别号”和“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一致的纳税人信息,在其中进一步查找筛选存在“收货人纳税人识别号”,但是没有相同“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的相关纳税人信息进行预警,预警包括销货方纳税人、省内收货人纳税人、承运人、实际受票方。

纳税人常见涉税风险警告指标解释

纳税人常见涉税风险警告指标解释

纳税人常见涉税风险警告指标解释纳税人常见涉税风险预警指标解释2014-09-09 17:58:19| 分类:税收业务培训|举报|字号订阅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

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

十条税收风险预警指标

十条税收风险预警指标

十条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一)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

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2、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

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4、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

预警指标

预警指标

1.1.1.1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预警1、功能描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预警对象是状态为开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剔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等免税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的企业和外贸企业。

预警内容包括“销售额为0”、“月均销售额低于5000元”、和“税额为0”、“税负低于行业税负预警线”四部分。

2、数据来源数据主要取自综合征管软件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信息。

3、计算口径(1)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的出口销售额之和;(2)月均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的出口销售额之和,除以分析期申报月个数;(3)税负率=应纳增值税额/应税销售额×100%(4)四个户数之间不交叉,避免重复预警,按“销售额为0”、“月均销售额低于5000元”、“税额为0”、和“税负低于行业税负预警线”所列顺序确定异常户数优先级。

4、反映问题纳税人可能存在申报不实、不计少计销售收入或虚抵进项等问题。

解决方法:本项指标为季度考核指标,只要税收管理员辅导企业将考核的“销售额为0”、“月均销售额低于5000元”、和“税额为0”、“税负低于行业税负预警线”四部分内容落实到位即可解决。

1.1.1.2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预警1、功能描述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占比分析主要针对当期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的纳税人,一是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和当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二者比率的全面比较,分析纳税人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的合理性;二是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有问题的海关完税凭证大多来自省境外海关,因此将来自(山东)境外的海关完税凭证也作为主要分析对象。

三是为了分清主次,重点关注抵扣税额较大的纳税人,及时对问题疑点较为突出的纳税人进行预警。

2、数据来源数据主要取自综合征管软件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信息和纳税人采集报送的海关完税凭证明细信息;通过将海关完税凭证代码中的口岸信息与系统事先维护的海关口岸代码比对,确定海关完税凭证是否来自山东省境外。

十条税收风险预警指标

十条税收风险预警指标

十条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一)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

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2、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

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4、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

税收风险预警指标说明资料

税收风险预警指标说明资料

税收风险预警指标说明资料1.税收风险预警指标是一种用于提前识别企业或个人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潜在税务风险的指标体系。

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帮助税务部门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税收管理,防范风险,优化税收收入。

2. 指标分类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2.1 纳税人信用指标纳税人信用指标主要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状况、交纳税款的及时性、申报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包括: - 纳税人的注册资本和实际经营状况; -纳税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 纳税人是否主动申报纳税义务; -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是否齐全准确。

2.2 经营风险指标经营风险指标主要从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包括: - 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 企业是否存在重大财务风险; - 企业的资产负债风险程度。

2.3 行业风险指标行业风险指标主要从不同行业特点和规模进行评估。

包括:- 行业的监管政策;- 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 - 行业的市场前景和发展趋势。

2.4 地区风险指标地区风险指标主要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税收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包括: - 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 - 地区的税收收入占比; - 地方政府的税收管理能力。

3. 指标计算方法3.1 纳税人信用指标计算方法纳税人信用指标可通过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情况和税款缴纳信息进行统计计算。

3.2 经营风险指标计算方法经营风险指标可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行统计计算。

3.3 行业风险指标计算方法行业风险指标可通过对不同行业的市场状况、监管政策和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得出。

3.4 地区风险指标计算方法地区风险指标可通过对不同地区的经济数据、税收数据和政府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得出。

4. 应用场景税收风险预警指标可应用于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工作中,帮助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也可应用于企业和个人自身税务管理中,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税务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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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增和完善分析预警指标简要说明一、理论销售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比对异常预警(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预警提示指标数据来源:金三系统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数据。

计算口径:1、计算公式:理论销售收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理论销售收入=[(货币资金期未余额+应收票据期未余额-其他应付款期未余额)×360] ÷资金周转周期资金周转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期未余额)÷2] ×360}÷主营业务成本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未余额)÷2] ×360}÷主营业务收入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未余额)÷2] ×360}÷主营业务成本2、仅对税务登记信息中,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分析。

预警条件:比例小于0或大于1.6为异常,发布预警二、货运专用发票与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比对异常预警 (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预警提示指标数据来源:取自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的货运专用发票开具信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计算口径:1、对纳税人当期申报开具的货运专用发票明细数据,以“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栏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分户明细汇总,对当期和上推一个季度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内申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明细数据,以“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为查询条件进行分户汇总。

2、剔除货运专用发票中发货人纳税人与收货人纳税人一致,以及发货人的行业门类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纳税人信息。

预警条件:筛选“发货人纳税人识别号”和“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一致的纳税人信息,在其中进一步查找筛选存在“收货人纳税人识别号”,但是没有相同“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的相关纳税人信息进行预警,预警包括销货方纳税人、省内收货人纳税人、承运人、实际受票方。

三、存货余额连续三个月为负数预警(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预警评估指标数据来源:金三系统中资产负债表中相关数据计算口径:根据发布指标的季度所属期,确定动态年度所属期(数据分析期不跨年度)。

例如:预警的所属期2013年一季度,其对应动态年度所属期为2013年1-3月;若预警的所属期2013年二季度,其对应的动态年度所属期为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依次类推。

预警条件:筛选动态年度所属期内连续3个月存货≤-10000元的疑点企业。

例如:预警的所属期2013年二季度,即2013年2-6月份,包含任意连续的三个月存货均≤-10000元,即对该企业发布预警。

四、存货与往来款项结转异常预警(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预警评估指标数据来源:金三系统中资产负债表中相关数据计算口径:1、当期数据取发布指标的所属季度最后一个月份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据,即每年的3、6、9、12月资产负债表数据。

2、上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期未数据,根据发布指标的季度所属年度确定。

例如:以预警的所属期2013年第四季度为例,其对应的上年度数据是2012年12月份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据。

预警条件:1.存货当期年初数据与上年度12月份期末数据差距≧10000元。

2.往来款项当期年初数据与上年度12月份期末数据差距≧10000元,具体为:应收账款年度结转差额、应付账款年度结转差额、其他应收账款年度结转差额、其他应付账款年度结转差额、预收账款年度结转差额、预付账款年度结转差额,其中任一项≧10000元,即为异常。

3.年度内该指标仅对企业预警一次,即前期已经出现过存货与往来款项结转异常预警的,以后季度不再进行预警。

五、现代服务业人工成本(费用)占比分析(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分析指标数据来源:金三系统中相关数据: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应税销售收入;财务报表利润表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登记库中的营改增现代服务业类企业;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

计算口径:1.人工成本(费用)与应税销售收入比例=当期人工成本(费用)/当期应税销售收入*100%2.人工成本(费用)占总成本(费用)比例=当期人工成本(费用)/当期总成本(费用)*100%六、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金额与申报销售收入比对异常分析(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分析指标数据来源:金三系统中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业户,下同)登记信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发票购货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金税三期系统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销售收入。

计算口径:1.年度购进货物金额(含税)=(年度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税额)+年度购进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差额=购进货物金额(含税)-年度增值税申报销售收入×(1+3%)3.对差额≥0的业户进行列示,剔除购进货物发票金额为0的业户。

4.差额占比=差额/购进货物金额*100%。

七、小规模纳税人电量(费)与收入比率分析(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分析指标数据来源: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纳税人用电量信息;根据金三登记库中名称含“供电”并行业明细为“电力供应”的企业纳税人识号;防伪税控系统中电力供应企业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税额;金三系统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收入。

计算口径:1、耗用电量比率=当期耗用电量/当期销售收入*100%2、购入电费比率=当期购入电费/ 当期销售收入*100%3.指标筛选行业为所有制造业、采矿业的一般纳税人八、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占比分析(按月)(新增)指标类别:增值税分析指标数据来源: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维护全国税务登记信息库;省内本级税务机关企业信息;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税务登记信息;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防伪税控系统中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中本期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全部抵扣税额份数、税额取自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二)相关数据;在省内税务登记信息中检索“营改增”纳税人标志,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明细时,根据销方纳税人识别号检索否属“营改增”企业,并加以标识。

计算口径:1.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占比=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全部抵扣税额*100%2.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同比增减=(本期税额-上年同期税额)/上年同期税额*100%3.全省平均占比值为根据查询属期自动汇总计算平均。

九、陆路运输企业购进成品油占比分析、陆路运输企业购进成品油占比异常预警(完善)完善内容:在对实施营改增后的陆路运输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成品油发票金额与企业当期成本费用配比的基础上,一是增加了对陆路运输企业购进的成品油发票金额与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进行比较;二是增加了从生产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与当期配比的成本费用进行比较;三是增加了从生产企业成品油发票金额与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进行比较;四是从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和当期成本费用中分别剔除了陆路运输企业外包承运取得运费发票金额,对比较分析结果进行列示,同时筛选出存在“成品油购进金额占当期成本费用比例异常偏高”、“成品油购进金额占当期应税销售额比例异常偏高”、“购进生产企业成品油金额占当期成本费用比例偏高”、“购进生产企业成品油金额占当期应税销售额比例偏高”疑点的纳税人发布预警,进一步落实是否存在隐瞒收入或虚抵进项问题。

计算口径:1.筛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道路运输业的“交通运输陆路”企业纳税人识别号。

陆路运输服务:按金三系统中税(费)种核定信息中的征收品目为101016101陆路运输服务2.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信息中,例如3季度,应为1-9月份的抵扣信息。

以“销方税号”为查询条件,在“成品油生产企业档案信息”、“成品油经营(商贸)企业档案信息”和全国(除山东)外的成品油经销企业中查找筛选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销方税号”与上述两个档案信息表中成品油生产企业或成品油经营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将此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以“购方税号”(即该纳税人识别号)为索引归集,筛选出购方税号与交通运输陆路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一致的纳税人,计算此类纳税人发票信息中“金额”项的累加和,即“当期陆路运输企业成品油购进金额”。

4.将陆路运输企业外包承运取得运费发票金额在企业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和当期成本费用中剔除。

以陆路运输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为索引查找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中本期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发票金额,即外包承运取得运费发票金额。

5.当期陆路运输企业购进成品油占当期成本费用比例=当期陆路运输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当期成本费用-外包承运取得运费发票金额)×100%当期陆路运输企业购进成品油占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比例=当期陆路运输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外包承运取得运费发票金额)×100%当期陆路运输企业从成品油生产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占当期成本费用比例=当期陆路运输企业从成品油生产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当期成本费用-外包承运取得运费发票金额)×100%当期陆路运输企业从成品油生产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占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比率=当期陆路运输企业从成品油生产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外包承运取得运费发票金额)×100% 当期成本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预警条件:1、当期陆路运输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占当期成本费用比例>50%2、当期陆路运输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占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比例>35%3、当期从成品油生产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占当期成本费用比>20%;4、当期从成品油生产企业购进成品油金额占当期陆路运输服务项目应税销售额比>12%;5、对于当期(每季度)购进成品油金额>10万元陆路运输企业,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均预警。

十、货运专用发票抵扣进项占比分析、货运专用发票抵扣进项占比异常预警(完善)完善内容:本指标由原来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分析及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预警(已停用)指标优化完善而来,数据来源由原来CTAIS2.0数据调整为金三系统数据。

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货运专用发票抵扣的监控分析,以便税源管理机关及时掌握辖区内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货运专用费发票和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数据来源:1.进项抵扣累计数据取自金税三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2行进项税额项第2列(本年累计)和第4列(本年累计)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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