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救助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司法救助推进会发言材料

司法救助推进会发言材料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来自司法救助推进会的代表,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有关司法救助的主题。
司法救助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我想先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司法救助的基本情况,然后再从我个人的角度谈一谈关于司法救助的一些思考。
司法救助,顾名思义,就是为那些无法承担诉讼费用、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的措施。
它的核心目标是确保人民平等参与司法程序,并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司法救助制度所涵盖的范围和形式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宗旨是相通的。
首先,我想谈一谈司法救助的重要性。
在我们的社会中,贫富差距日益加大,法律意识薄弱的群体面临着更多的法律风险和诉讼难题。
他们由于经济困难、文化程度低或其他原因,无法获得足够的法律保护,往往成为司法公平、司法正义的牺牲品。
因此,司法救助的推进和完善是当务之急。
其次,我想谈一谈司法救助的改进方向。
在司法救助领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是司法救助的覆盖范围问题。
目前,司法救助仍然以刑事案件为主,解决民事纠纷的社会救助较少。
我们应该推动司法救助机构的专业化和一体化,提供更多的救助项目,确保各类案件都能得到及时的救助。
其次是司法救助评判标准的透明性问题。
司法救助评判标准应该明确、公开,避免裁量过大,确保救助资源的公平分配。
最后是司法救助组织体系建设问题。
司法救助机构应该进一步完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法律救助服务。
再次,我想谈一谈个人对司法救助的思考。
从我近年来参与司法救助工作的经验来看,我深深感受到司法救助对于弱势群体的重要意义。
很多时候,他们不是缺乏法律意识,而是缺少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和机会。
我们必须深化司法救助制度改革,通过加强司法救助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与律师、社工等专业人士的合作,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2023年市司法救助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2023年市司法救助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市司法救助工作现场会的召开,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经验、共同探讨问题的平台。
在座的各位都是市司法救助工作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司法救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对大家的辛勤付出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几年,市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
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稳定和和谐的社会基本稳定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不断加强司法救助体制建设,提高救助工作质量,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司法救助工作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进步,救助对象的结构和需求也在发生变化,部分地区出现了司法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同时,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救助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一,导致救助工作的不平衡和不充分。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的重点和瓶颈,加强合作共享,不断提升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首先,我们要加强救助对象的分类救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救助对象的类型多样化,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复杂。
我们要根据救助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救助措施和政策,实现分类施策,确保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全面了解救助对象的身份和情况,为他们提供更加精准和贴心的救助服务。
其次,我们要加大对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
公众对于司法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还不够,一些人对救助对象持有偏见和歧视,导致了一定的社会压力。
因此,我们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司法救助的重要性和作用,倡导社会关爱、包容与支持。
同时,要完善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宣传效果。
第三,我们要加强救助工作的能力建设。
司法救助工作的本质是为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依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前一阶段,我们召开了全市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估检查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迎检准备工作,市长组织召开了碰头会,各镇(街道)行动迅速,开展了全面自查,对加分项、扣分项风险点进行了精准剖析,民政局安排全体班子和业务骨干沉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督导,找出来了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也发现了个别镇(街道)的个性问题,也立行立改了一些问题,下一步主要是抓实整改,在整改的过程中再自查,再整改。
就这项工作,我强调4点意见。
一、思想再解放,认识再提高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正式启动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特殊之年。
我们当前所面临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规格一样,任务很重、要求很高。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在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助力共同富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这次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聚焦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抓实问题整改,做到全面梳理、条条对应、查漏补缺,做到通过这次迎检切实推动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在原有成效的基础上有拓展、有提升。
二、定位再准确,宣传再加强通过近期镇(街道)自查、民政部门指导督查,各镇(街道)普遍存在群众对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和救助标准知晓率低、村(社区)低保公示栏缺失或内容更新不及时、分散特困人员"四方协议"签订不规范、"三差”问题依然存在、村级困难群众救助档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发现问题了就要彻底解决,要让社会救助政策更好的惠及困难群众,就必须有效提升居民对民政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认同感和满意度。
各镇(街道)要立即谋划和启动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整理好村级困难群众救助档案,统一规范村级公示栏,通过市级媒体、各类公众号开展"撒网式"线上宣传、"零距离”入户宣传等集中宣传活动,某处镇(街道)社工站、村(居)两委干部、党员都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为辖区居民开展惠民便民政策宣传讲解,提高政策知晓率。
司法救助讲话稿1

司法救助讲话稿1第一篇:司法救助讲话稿1各位同志们上午好:我主要从司法救助的内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自己的一点想法对策这三个方面来谈一下我的观点。
一、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底公布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司法救助”是这样定义的: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或免交。
其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司法救助只能发生在民事、行政案件中;第二,司法救助的对象是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强调的是经济困难;第三,救助的内容就是减、免、缓诉讼费用。
《规定》的出台,对司法救助的案件类型、救助对象,司法救助的申请及其审批程序,缓交诉讼费用的期限和减费比例等均明确作出了规定,正式确立了司法救助的法律地位。
自实施以来,大量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成为此项措施的受益者,同时,在树立法院审判工作良好形象等方面也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司法救助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一)《司法救助》概念理解不透。
审判人员对缓交、免交、减交及期限等一系列概念未能搞清,原因一是《规定》太过于原则,不便操作;二是有关审判人员没有好好学习、理解、掌握司法救助的内涵。
在审判实践中,不规范、程序出错的现象屡有发生。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审查把关不严。
《规定》第四条“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
由于《规定》中没有明确需哪一级的证明才为有效的证明,审判人员操作起来缺乏依据,难以把握。
当事人只要持有村一级的证明,一些审判人员就视为已提供了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致使有的当事人有能力支付不菲的律师费,另一方面又以贫困为由申请救助,跻身司法救助之列。
另外,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表中,审查、审核、批准几个环节都没有写明缓交到何时,多少数额,有谁负责收取等内容。
司法救助座谈会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司法救助座谈会,旨在进一步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代表司法救助工作部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司法救助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司法救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是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众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我国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我想结合工作实际,就以下几个方面谈几点看法: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司法机关要充分认识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司法救助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我们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司法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制度,规范救助程序我们要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要加强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我们要加大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司法救助政策、程序和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
我们要加强司法救助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救助服务。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仁,司法救助工作任重道远。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最后,预祝本次座谈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致辞

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致辞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社会救助工作会议,旨在探讨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
首先,我想借此机会表达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敬意,你们辛勤工作、无私奉献,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温暖和美好。
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扶贫攻坚和精准扶贫政策,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贫困人口数量大幅下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社会救助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挑战和问题。
首先,社会救助制度不够完善。
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存在一些贫困群体依然无法得到帮助的情况。
而城市中的创业者、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则常常陷入社保难题。
其次,社会救助工作基层执行不到位,一些地方的政策执行存在差异,导致部分尚未脱贫的家庭被遗漏。
再次,一些社会救助项目缺乏长效的资金来源和保障,难以持续推进。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以创新为动力,努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新发展。
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协调,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同时加大对城市贫困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注。
要落实好社会救助工作基层执行责任,建立统一监管机制,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资金方面,要探寻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模式,增加资金来源,保证社会救助项目的长期稳定性。
最后,我要重申,社会救助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不可或缺组成部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在此,我向所有为社会救助事业奋斗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和敬意,让我们携手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美好生活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24年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4年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很荣幸能够在2024年的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
首先,我代表市社会事务局向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向各级政府和各相关单位的帮助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激!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绩。
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在去年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制定出一系列科学规划和有力举措,增加了财政投入,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了工作机制,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我们在精准扶贫、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进展。
首先是精准扶贫工作方面。
过去一年,我们持续加大对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通过资金、物品、技术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
同时,通过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对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精准脱贫,确保了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次是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方面。
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加强了特困人员救助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确保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
同时,我们创新特困人员救助的工作模式,探索建立了“社会企业+特困人员就业”的新模式,在增加特困人员就业机会的同时,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再次是医疗救助工作方面。
我们坚持将医疗救助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了医疗救助的力度,提高了救助的资金和范围,并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了医疗救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医疗救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对接,实现了互补共享,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和效果。
最后是临时救助工作方面。
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的制度和程序,加大了救助力度,确保了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
同时,我们注重救助与培训相结合,通过开展一系列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帮助救助对象更好地脱离贫困。
面对未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
司法救助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司法救助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尊敬的参会领导、专家学者、各界嘉宾、各位同仁:大家好!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份子,我深知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司法救助工作旨在捍卫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帮助那些在司法过程中因经济、身体或其他困难而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获得合法权益保障。
司法救助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泛,对象众多,任务繁重。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提高政策制定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工作质量,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确保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公正、公平的司法救助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逐渐显现,一些问题随之而来。
因此,我们的司法救助工作既面临压力,也具备机遇。
首先,司法救助工作面临的压力主要表现为工作量大、压力重。
随着司法救助对象的不断增加,工作量呈现出逐年攀升的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组织和协调,调动各方资源,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司法救助工作面临的压力还表现为工作复杂度高、难度大。
司法救助对象多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往往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涉及到生活、就业、教育等方方面面。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救助服务。
同时,司法救助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机遇。
首先,国家法治建设正在不断深入推进,各项法治措施不断出台,为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各项,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其次,社会力量的参与也为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
社会救助组织、公益机构等力量的参与能够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共同推动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
为了更好地应对压力,抓住机遇,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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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________ 市司法救助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8 页市司法救助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一、肯定成绩,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省委政法委提出建立司法救助体系的设想,决定先在我市进行试点,这是对我市政法工作的信任和鼓励。
自6月份以来,省委政法委领导十分关心我市的试点工作,多次亲临指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
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门听取市委政法委的工作汇报,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决定以市“两办”名义下发。
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同意市委政法委报告的意见,并解决了司法救助基金启动资金。
市委政法委积极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建章立制等工作。
黄岩区、三门县抓住试点的有利时机,积极筹措资金,成立司法救助基金,并已开始正常运行。
应该说,这次试点工作是成功的,成绩值得肯定,经验值得推广。
在此,我代表市委,对省委政法委的悉心指导和试点单位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全市各地和各级政法机关都必须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大力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一)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是我市政法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关注、重视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据我所知,在我国无论是学界的理论研究,还是各地的实践探索,大多将司法救助工作局限于人民法院。
这不仅不符合我国法定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国情,也不符合实践中公、检、法、司各家都需要实施救助工作的现实。
因此,各地和各级政法机关都要认识到,我们第 2 页共 8 页所要建立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是立足我市的司法救助工作实践,坚持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建立起涵盖公、检、法、司各政法部门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这是对常规思维模式的重大突破,是我市政法工作的一大创新。
(二)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是我市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
6月,我市召开全市法治建设大会,蔡书记代表市委全面部署了我市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7月,市委作出《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确定了“三五工作重点”,以此作为推进我市法治建设的抓手。
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就是我市法治建设的“五项机制”之一(即《意见》所称的“司法维权机制”)。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的目的所在。
就是说,通过实施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和人身安全保障,确保群众平等享有司法资源,平等行使诉讼权利,从而推动公平正义这一法治目标的实现。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正是这一本质要求的具体实践。
(三)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是我市司法救助实践的现实需要。
近几年来,我市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政法机关有关司法救助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了一批新类型的司法救助模式。
如:对经济困难执行申请人的救助、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对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的救助,等等。
这些救助在实践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据市委政法委调查,去年全市实施的各类司法救助金额达6多万元。
可以这样说,是群众迫切需要得到现行法律、法规无法为其提供的司法救助,催生了我市新类型的司法救助模式。
但是,我们要看到,我市司第 3 页共 8 页法救助工作也存在救助范围较为狭窄、救助经费难以保障、救助工作分散实施等不少问题。
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就是针对这种现状,整合现有救助工作措施,拓展司法救助范围,建立一整套“统一规范、体系完善、协调高效”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从机制建设入手,是抓好各项政法工作的有效途径。
这是被我市和各地政法工作实践反复证明了的道理。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也应该从机制建设入手。
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包括经济救助机制、法律援助机制、人身安全保障机制三个方面。
对这三个方面的机制建设,市“两办”《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已有具体要求,我不再重复。
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每个机制建设的重点。
(一)经济救助机制建设的重点。
这一机制建设的目的,是对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财力支持,使其打得起官司。
重点要抓好司法救助基金的管理使用,这是这一机制能否保持生命力的关键。
一是明确救助对象。
司法救助基金用于辖区内政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救助。
这一救助是对现行法定救助的一种补充,并不是要代替现行法定救助。
凡是现行法律、法规已有明文规定的救助,如对诉讼费的减缓免,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在司法救助基金的救助之列。
二是规范救助程序。
在现代法治社会,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司法救助基金的救助程序,既要体现“合理分权、相互制约”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管用分离,不能把救助权力集中到一个部门;又要坚持“高效便捷、相互配合”的原则,方便群众,易于操作,不能搞得过于繁琐。
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既要坚持“相同情形、相同救济”的原则,不能厚此薄彼;又要坚持“区别情形、区别对待”的原则,不能搞第 4 页共 8 页一刀切。
三是加强管理监督。
这是非常必要的,是对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的关心、爱护。
各地和各级政法机关既要加强内部的管理监督,又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会计等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督,用好每一笔救助金,发挥司法救助的最大效用。
(二)法律援助机制建设的重点。
这一机制建设的目的,是对法律知识贫乏的群众提供智力支持,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种争端,使其打得了官司。
重点要抓好:一是整合好现有的法律援助资源。
要按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以及律师等在各类诉讼中的地位、作用,把法律援助贯穿于各类诉讼的每一个环节,使群众能够较为便捷地获取所需的法律知识。
二是提供真实的法律知识。
不能出于某种需要,哪怕是十分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提供不真实的法律知识。
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职业道德问题,而且关系到法律能否在现实中得到良好的运行。
个别的无理上访事件,就是因为当事人获取的法律知识是错误的,甚至是受到所谓“高人”的“指点”。
当然,这些“高人”的“指点”,肯定是错误的法律知识。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开展“五五”普法,既是我市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种面上的法律援助。
不久前,我市已召开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三)人身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的重点。
这一机制建设的目的,是对已经或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证人、举报人、鉴定人提供安全保障,切实解决日益严重的“取证难”问题。
重点要抓好:一是强化打击力度。
报复证人、举报人、鉴定人的行为,不是单纯的侵犯了证人、举报人、鉴定人的合法权益,更为严重的是,干扰了政法机关正常的办案秩序。
因第 5 页共 8 页此,我们要充分运用各种法律、行政手段,加大对证人、举报人和鉴定人的保护力度。
对已经发生的报复证人、举报人、鉴定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强化预防措施。
各级政法机关要端正执法思想,切实转变办案方式,尽可能地降低证人、举报人、鉴定人受到打击报复的风险。
特别是对证人的保护,既要严格侦查阶段对证人的保密制度,又要落实好起诉、审判阶段证人公开后的保护措施。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
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现代传媒,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积极营造勇于揭露犯罪、敢于出面作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落实保障,不断提高司法救助水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是干好任何工作的必要要素。
司法救助工作也离不开这三个要素。
前面讲到的三个方面的机制建设,解决的是“有章理事”问题。
这里,我着重讲一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等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司法救助工作的领导,市委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组成的市司法救助工作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负责处理司法救助工作的日常事务。
市政法各部门也要成立司法救助工作小组,落实好本单位的分管领导、负责处室和办事人员。
各地都要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抓紧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好相关工作人员。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切实掌握、认真分析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情况,经常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拓宽基金筹集渠道。
市政府已同意建立台州市司法救助基金,第 6 页共 8 页规模为150万元。
目前,已落实启动资金80万元。
黄岩、三门两地均已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规模分别达到1万元和60万元。
其它县(市、区)都要执行好市“两办”《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按照县级司法救助基金启动资金不少于60万元的标准,抓紧落实。
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上旬前完成。
司法救助基金是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捐赠为辅的开放式的基金形式。
各级政府要加强司法救助基金缺额部分的拨款补足,保证每年年初基金总额不少于启动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
各政法部门要关心支持司法救助基金建设。
各地都要广泛宣传司法救助基金的目的、意义,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捐赠,不断壮大司法救助基金规模。
(三)重视完善提高工作。
虽然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试点时间短、可借鉴的经验少等原因,我们现在建立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肯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提高。
市委政法委要加强对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的研究,加大对各地的调研、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
各地和各级政法机关要及时发现机制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研究新情况,寻求新对策,逐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特别是要加强对证人、举报人、鉴定人的人身安全保障的研究,这是司法救助工作的弱点,也是司法救助工作的重点,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同志们,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各级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大胆实践,锐意创新,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为我市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 7 页共 8 页演讲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8 页共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