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部门、生产班组:根据锡安(20xx)24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安委明电(201 1)8号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监管,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重伤以上工伤事故,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以锡政发(20xx)19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为重点,在公司内部开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行动,一是利用单位内部安全信息简报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二是利用办公会议、班组安全教育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三是结合“安康杯”活动,组织安全论文征集工作。
通过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凝聚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共识,以营造全员关心、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行动。
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的主线,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是安全工作重要一环,由于生产班组在生产一线,重点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即:从班前教育会、工属具的例行检查、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至作业毕的的检查,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的要求。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6•【字号】锡政办发[2008]52号•【施行日期】200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52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三月六日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07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明显下降,亿元GDP死亡率持续下降。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经贸、安监、监察、公安、质监、建设、交通、总工会等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30•【字号】锡政发[2003]102号•【施行日期】2003.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锡政发[2003]102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1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如下: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相关的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对安全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和监督检查,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市危化品的综合管理。
二、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参加重大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而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行政责任追究,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024有关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有关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基本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2.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3.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共治格局。
三、具体措施1.开展全面排查(1)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类企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无遗漏。
(2)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高风险领域的排查力度。
(3)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作用,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2.严格整治措施(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停产整顿,直至安全隐患消除。
(3)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宣传教育(1)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
(3)组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热情。
4.建立长效机制(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2)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实施1.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2.各级政府、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1.准备阶段(1月-2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排查阶段(3月-6月):全面开展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整治阶段(7月-10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六、预期成果1.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2024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国决定在2024年实施“三项行动”,即事故隐患治理行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行动。
下面是2024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事故隐患治理行动1. 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
各级政府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全国范围内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存在的火灾、爆炸、坍塌、中毒、触电等安全隐患。
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跟进整改,确保消除隐患。
2. 完善事故隐患整治机制。
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整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事故隐患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 加强隐患治理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事故隐患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企业和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认识,增强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1.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各类企业和工作场所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安全风险。
3.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级政府要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行动1. 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推进安全生产知识普及。
通过各种途径,推广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
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一、工程概况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本工程为江苏省某市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新建一座大型工业厂房、附属设施及厂区道路等。
工程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0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计划于2023年12月竣工。
工程主要包括以下施工内容:1. 土建工程:地基处理、主体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暖通、电气等;2. 安装工程:设备安装、管道敷设、电气设备安装等;3. 道路工程:厂区道路、停车场、绿化等。
二、周边环境本工程位于某市工业园区,周边环境如下:1. 地理位置及交通:项目地处市郊,交通便利,附近有国道、省道及城市快速路;2. 周边企业:周边有多个同类企业,不存在重大危险源;3. 水源及排水:项目附近有河流,水源充足,排水条件良好;4. 供电:附近有变电站,可满足项目施工及生产用电需求;5. 通信:周边通信设施完善,可满足项目通信需求。
三、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及目标1.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结构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管理,成立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如下:(1)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2)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3)各施工队伍:负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安全管理工作;(4)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2.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1)确保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确保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3)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实现安全生产目标;(4)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合规性;(5)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人为事故。
四、施工方案根据工程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制定以下施工方案:1. 土建工程施工方案- 地基处理:采用CFG桩复合地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过程中遵循国家相关规范,确保结构安全;- 建筑装饰:选用绿色、环保、节能的装饰材料,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给排水、暖通、电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保证系统运行稳定、安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专项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锡建质安[2017]25号【发布部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17.06.08【实施日期】2017.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锡建质安〔2017〕25号)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有效压降我市近期建设工程的事故多发态势,确保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可控,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传[201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年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计划的安排部署,5月19日至5月26日,我局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开展了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督查,主要是结合“江苏发展大会”期间安全和空气质量保障要求、二季度全市安全生产考核的要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的要求、近期发生事故的总体原因分析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企业在建项目的复查要求,重点对施工企业高处坠落风险控制、深基坑及开挖深度3米以上的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落实及现场管控情况、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控制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
检查过程坚持“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原则,直接采用“安监通”的GIS模块进行导航,并坚持问题导向,同时在“无锡市质量安全工作微信群”即时上传检查问题意见以及问题图片说明,做到第一时间立即通知属地管理部门督促施工现场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共计抽查了22个建筑工程项目,提出安全整改意见107条,其中涉及安全防护隐患49条、起重设备隐患37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地区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还不够深入,事故呈现多发、易发的管理态势,部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还存在较多盲区,综合归纳有以下几方面:(一)部分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未在岗,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认真落实带班检查制度,未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要求,企业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内容和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目标是:严厉打击和整治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三年的整治行动,力争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率双下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展。
二、整治重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将聚焦以下几个重点领域:1.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治:重点打击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对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进行严格整治,推动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达到更高水平。
2.重大危险源整治: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等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确保危险源的安全运营。
3.安全生产责任制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
4.隐患排查治理整治: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加大对生产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生产的隐患源头。
5.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技术支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三、整治措施为了实现上述整治目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计划和具体任务,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媒体报道等方式,增强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安全意识,共同构建社会安全生产氛围。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惩罚和整改,确保监管措施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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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省政府、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通知》(苏安办[2009]13号)的部署要求,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消防安全、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减少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认真执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分工安排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水上交通内河由市交通局负责。
化工专项整治:由市化治办牵头负责,市经贸委、环保局、质监局、安监局等配合。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经贸委、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安监局、人防办配合。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安监局、房管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局和水利局等有关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配合。
渔业整治:由市农林局牵头负责,市海事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
农业机械专项整治:由市农机局负责,市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民爆物品专项整治:由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安监局配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配合。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无锡质监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水利、铁路、民航、电力、尾矿库、烟花爆竹、冶金铸造分别由各行业领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牵头实施。
四、主要内容(一)综合内容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9、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10、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相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道路交通:以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等四项示范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停上下客、非客运车辆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涉牌涉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推进“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开展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治理,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农业机械通行安全;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督促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GPS监控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和省市两级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建设一批事故少、秩序好、标志标线规范齐全的安全文明示范路;整治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变型拖拉机(电动自行车等);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收费站等配备相应的抢险救援器材,开展演练,增强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危化品车辆事故等的综合处置能力;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加强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
水上交通:组织开展桥梁防碰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饮用水源地及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有害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登记备案工作;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安全隐患。
化工专项整治:严格化工生产企业产业政策准入门槛。
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流动的通知》、《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审核审批程序,加强综合审查和事前把关;督促指导加快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继续加快化工集中区(域)的清理确认工作,抓紧完成区域环评和安评等手续;加快集中区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化工集中区管理制度,规范化工集中区管理,为区外企业搬迁入园创造良好的环境;制订完善的搬迁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和有序推进区外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入园;认真收集汇总各地关闭企业和搬迁改造企业所达到的污染减排效果,及时汇总报送相关信息;继续完善化工行业长效管理机制;总结吸收各地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好的做法及有效措施,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化工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化工行业管理迈上新台阶。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专家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针对化工生产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作业现场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擅自建设、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设项目许可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关,严格许可证的审查发放。
加快推进涉及危险工艺化工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进程,提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地铁、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江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
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或者人员密集场所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火分区符合要求,高层建筑管道井、幕墙、风管等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烟、封闭楼梯间符合要求,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运行正常;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齐全,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科学适用并定期组织演练。
农业机械: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和农机维修网点的检查整顿,对违规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在维修网点进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行为,从严处罚,取缔违法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建设,严格属地管理,严把农机驾驶人员考试关、农业机械登记关和检验关,全面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整合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建立农机驾驶人员违法记分和安全学习日制度,促进农业机械人员驾驶操作技能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意识的增强。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渔业船舶实行进出港签证;加强对太湖、长江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强化滆湖养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渔船船东互保制度,提高渔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特种设备:重点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的监督检查。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推进民爆企业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的本质安全措施落实;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等。
水利:加强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大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开展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铁路:加强旅客列车“三品” (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提高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质量及维修水平;推进道口设备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工作;查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行为;加强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线路栅栏封闭等的设置和管理。
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
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确保电力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厂网协调,合理调度,保证迎峰度夏稳定供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开展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