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叶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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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保障装饰工程的安全进行,维护工作人员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装饰工程的工作人员,包括设计师、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1.3 本制度的执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且每位工作人员都有安全管理责任。

1.4 公司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和修订,确保其始终安全有效。

二、安全责任2.1 公司法人及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3 设计师要对各类施工图纸进行安全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规和安全要求。

2.4 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2.5 施工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2.6 各级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控制措施3.1 设计阶段:3.1.1 安全设计理念要贯穿于整个设计方案,包括材料的选择、结构的设计等。

3.1.2 设计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在图纸中明确标注。

3.1.3 设计人员要与技术人员密切合作,确保设计方案可行性和安全性。

3.2 施工阶段:3.2.1 按照设计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划分,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3.2.2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等。

3.2.3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3 外部管理:3.3.1 公司要与相关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确保装饰工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3.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四、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4.1 工作人员在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上报,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2 如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当地安全监管机构。

装饰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装饰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原则;3. 严格执行,持续改进的原则。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装饰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安全管理各项工作;2. 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3. 各施工班组设立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1)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明确安全目标、措施和责任;(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能考核,确保具备相应技能;(4)对施工场地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5)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施工结束后的安全管理(1)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能考核,确保具备相应技能;(4)对施工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全面负责,确保施工安全;2.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责任人的安全职责;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5.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全)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全)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全)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地规范装饰工程的施工人员的行为,避免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负责人及职责1、装饰公司负责人须对公司所有装饰工程的安全进行负责。

2、装饰工程项目经理在项目中负责安全管理事务,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3、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要在搜查中履行监测安全事务的职责。

4、施工方负责安全组织的突出,向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报告。

第三章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必须规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警卫。

2、当施工必须在城市市区、机场、文化活动场地、工厂、学校等公开场所时,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并遵循安全管理规范。

3、当施工中必须使用吊装设备时,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前应经过安全检查并取得签字同意。

4、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否则不得使用。

5、施工过程中任何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必备的安全规定,否则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使用。

第四章废弃物处理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由专门处理公司处理。

2、废弃物必须有有效的处理方式。

3、有害物质和易燃物必须被妥善处理,不能对环境造成损害。

第五章预防措施1、施工时必须遵照工程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施工时须准时、准确、安全的执行施工计划。

3、施工作业时必须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之前必须进行仔细了解场地,预防工程意外的发生。

第六章安全教育1、装饰公司负责人必须向项目经理等工程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建设单位也必须在项目中向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有具体的计划和内容,并记录每位员工的学习情况。

第七章安全奖惩1、对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事故责任的,必须受到批评和惩罚。

2、同样,对于出现过出色工作和交付的人员,必须奖励。

第八章其它1、在装饰工程安全管理中,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装饰公司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看重安全保障,维护施工安全和项目的完成。

装饰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装饰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装饰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 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项目部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

3. 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

2.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

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安全带等。

6. 施工现场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7. 施工现场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用电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8. 施工现场应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9. 施工现场应加强高处作业管理,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10. 施工现场应加强特种作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 施工现场应加强施工现场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12. 施工现场应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四、安全教育培训1.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新、维修等。

3.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装饰装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高处作业: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符合高处作业要求;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高处作业管理。

5. 火灾预防: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6. 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7. 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脚手架、防护栏、围挡等。

8. 施工现场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确保施工人员安全通行。

四、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

4. 事故总结: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装饰工程施工活动,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装饰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4. 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审批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七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施工过程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查明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我们旨在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装饰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饰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装饰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装饰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装饰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装饰工程项目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施工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确保环境保护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三)不得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四)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五)不得在施工现场乱扔垃圾、乱堆乱放。

第十四条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章奖惩第十八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装饰工程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制定《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装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公司安全责任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装饰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装饰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推广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文化水平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定正副主任,具体负责公司装饰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装饰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分工、措施措施、考核评价等内容。

第八条装饰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谁操作谁负责”。

第九条公司装饰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条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完善、有效。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公司装饰工程项目负责人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施工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第十二条公司装饰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三条公司要定期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培训、交流和学习,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最新技术、政策和标准。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四条公司装饰工程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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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工程管理中心日期2020/3/12 审核日期2020/3/12 批准日期2020/3/12
修订记录
第 1 章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河北新发地集团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进程,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依照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原则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做好各项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注重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原则,将安全职责逐级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安全管控的关键节点。

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现行制度、相关管理文件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北新发地集团所有开发项目。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之处,按照高标准执行。

五、安全组织架构、职责和管理要点
1、安全组织架构
(1)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控
(2)第一级为集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第二级为各项目公司。

2、集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
(2
集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集团各项重大安全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批准集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章、规程和管控标准;拟定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和协调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处
理,对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工程管理中心(质量安全组)是集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工程安全管理具体实施单位。

3、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1)工作职责
负责按照新发地集团地产板块总部要求,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遵照集团地产板块总部
六、安全事件的处理
1、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目的
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安全事件,必须预先制订安全应急预案,以确保科学规范应对安全事件的行为,提高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2)实施要求
1)各项目公司须参照集团《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通过风险分析和评估,根据安全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后果严重程度的不同,制订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确定各预案的学习及演练频次,并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2)项目公司须制订安全应急预案的年度培训、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
工作,培训、演练记录应填写完整,并及时归档保存。

3)项目公司须督促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预先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工作,记录应填写完整,并及时归档保存。

2、安全事件的分类
安全事件是指在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装修、开业筹备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对人员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生产秩序的事件。

安全事件包括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其它安全事件。

(1)安全事故
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包括火灾、触电、坍塌、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

(2)安全隐患
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隐患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隐患、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

(3)其他安全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因当地项目公司直接责任原因,造成办公区或售楼处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办公秩序的事件;因自然灾害、疫情、社会冲突等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严
重影响经营秩序的事件。

(4)安全事件等级分类
根据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件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5人,或重伤≥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 万元的。

2)重大事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3人≤死亡<5人,或5人≤重伤<10人,或300万元≤直
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3)较大事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1人≤死亡<3人,或1 人≤重伤<5人,或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4)一般事件:发生安全事故,轻伤10(含)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3、安全事件的处理
(1)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2)当安全事件发生时,项目公司应立即成立安全事件处理小组,组长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职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经理组成。

(3)安全事件处理小组全面负责处理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报告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及集团相关领导;召开安全事件处理会议;布置事件处理工作;启动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事件信息传递、处理决策、资源调配和现场工作指导等。

(4)处理原则
1)遵循“业务归口,属地管理”的原则。

对安全事件的处理,由安全事件处理小组组长组织,
将处理报告上报集团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2)遵循“制度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制度规定,明
确岗位、责任到人、随时报告、绝不迟缓。

3)遵循“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

发生安全事件后,针对现有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具进行整合资源,确保统一指挥。

4)遵循“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

安全事件处理小组成员应确保信息通畅、口径一致、
执行及时,各环节紧密衔接。

(5)当发生涉及保险理赔事项的安全事件时,项目公司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按保险合约约定时间内,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

(6)安全事件处理必须坚持“事件原因不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7)安全事件处理小组会同事件发生责任单位所属公司进行调查,形成事件调查报告上报集团。

项目公司须责成责任单位,按报告要求的整改时限内及时完成整改,安全事件处理小组负责监督安全事件的整改处理,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七、罚则
1、发生安全事件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查实原因后,确认相关责任单位、责
任人的责任,并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2、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3、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如在检查工作中发现项目公司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
向项目公司下发工程安全管理通报,并在该项目公司年度目标责任状中扣减2分。

4、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时,如责任人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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