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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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doc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0脊柱手术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D表示,余以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__年6月5日正式实施,20__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确保手术患者医疗安全,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发生错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按要求执行《术前讨论制度》,术前讨论明确手术目的、手术方式及手术切口位置。

二、凡手术部位设计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或多平面部位(脊柱)是,应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三、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前一天,手术医师必须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标识(用蓝色或紫色的油性记号笔在切口位置画“+”)。

非经皮手术患者,手术医师在患者手术部位的相应体表部位做标识。

四、特殊情况下的标识1、骨科:开放性骨折的手术部位有纱布、石膏等包扎固定物时,标识在包扎物表面。

2、耳鼻喉科:标识于手术侧耳后体表时,分别以“T”代表“喉”,“E”代表“耳”,“N”代表“鼻”。

3、眼科:标识于患侧眉上方正中,以“▽”表示。

4、口腔科:眶部、颧部、耳部、鼻部、眶下部、唇部、颊部、咬肌部、腮腺部、颏部、颏下部、颌下部等部位,标识于各分区体表。

5、泌尿外科:膀胱、前列腺等部位,标识于耻骨区体表。

6、妇科:腹腔镜手术在近脐孔用“↑”标识;阴式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用“↓”标识。

五、1 岁以内的婴儿进行标识可能会留下永久性痕迹,因此不允许 1 岁以内的婴儿皮肤上进行标识。

当患者拒绝在皮肤上进行手术标识时,也不允许在皮肤上进行手术部位标识。

以上两种情况以及其他情况不能进行人体体表标识时,必须在病历上用示意图来进行手术切口标识。

六、医生应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手术切口标识。

若患者神志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应在直系家属或受委托人在场时行手术切口标识。

七、手术医师必须在手术前准备完毕后才能下达手术医嘱,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该患者进行手术前准备。

经查对有疑问时,应立即向手术医师反馈,必要时向其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八、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即将手术患者的相关信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汇编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汇编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0.脊柱手术11.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手术标识制度

手术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避免手术部位错误,根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2版)》、《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2023版)》等,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手术部位标识标准(WS/T813-2023)》制定本制度。

各手术科室必须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一、标识原则:1.主刀医师对确保在正确的手术部位进行手术负最终责任。

2.患者和/或家属、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宜参与标识。

3.患者由接送人员转运到手术室前,病房护士核实,应标识而未标识的患者不能转运,核对正确后送达手术室交接区。

在交接区手术室护理人员再次核对并确认标识情况。

在手术室内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遵循三方核查制度。

4.涉及左右侧的器官(如:左右侧的眼、耳、鼻腔、胸壁、肺、肾、附件等)、多重结构(如:四肢、足趾、关节等)和多节段部位(如:脊柱等)以及非正常解剖部位的器官或组织的手术,在患者身体的相应位置分别进行标识。

5.患者消毒前,手术部位标识应清晰可见。

6.不做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a.需紧急抢救手术时;b.单孔自然腔道内镜手术(消化道内镜、支气管镜、膀胱镜、宫腔镜等);C.开放性骨折、损伤;d.经人体自然腔道(阴道、尿道、直肠)的手术;e.心脑血管介入;f.唯一正中的器官或组织。

二、标识人员:主刀医师或经主刀医师授权执行手术部位标识的手术医师。

三、标识时间:进入手术室之前完成手术标识。

四、标识工具:外科手术皮肤记号笔。

五、标识方式:1.在手术部位上以标识,直径23cm;2.一般标识于体表;3.眼科手术标识于患侧眉弓上方正中;4.口腔手术可在相对应的面部皮肤进行标识;5.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识于包扎物上;若在进入手术室之前已去除包扎物,宜在患处标识。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1、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2、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3、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4、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5、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6、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XXXX医院
手术部位标识核查流程图。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促使临床医师准确掌握患者信息,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保证手术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医院特别制定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二、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示,以“+”号作为识别标示。

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共同确认。

三、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好标记。

各科手术部位标示及要求:1、普外科——以记号笔标示“+”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腹腔镜手术在近脐孔处以“⊙”标示,涉及双侧结构的还应在体表部位注明“R”或“L”。

2、骨科——以记号笔标示“+”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示。

3、耳鼻喉科——以记号笔标示于手术侧耳后体表分别以“T”—“喉”,“E”—“耳”,“N”—“鼻”。

4、脑外科——以记号笔标示于患侧头皮。

5、胸外科——以记号笔标示于患侧腋中线,若病变位于纵膈,以记号笔标示于胸骨正中。

6、眼科——以记号笔标示于患侧眉上方正中,以“▽”表示。

7、妇科——以记号笔标示“+”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腹腔镜手术在近脐孔处以“⊙”标示,涉及双侧结构的还应在体表部位注明“R”或“L”;阴式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以“↓”标示。

8、产科——剖宫产横切口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以“—”标示,剖宫产竖切口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以“︱”标示。

9、泌尿外科——输尿管镜手术在患侧腹股沟处以“C”标示;膀胱镜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以“B”标示;前列腺气化电切术在耻骨联合上方以“P”标示;经皮肾镜手术在患侧腰背部肾区处以“⊙”标示。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目的:为提供患者安全医疗环境,确保患者手术部位正确性,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患者、实施错误的手术,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十大目标(2022版)》、《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三、适用范围:手术科室四、职责:(一)医务科负责督导检查与考核;(二)科主任负责检查落实;(三)手术科室医务人员负责监督执行;(四)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流程。

五、内容:(一)标示时机:急诊手术:接诊后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择期手术:手术前一天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前,需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二)标示原则:1、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才能在皮肤上标记手术记号。

2、凡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乳房、卵巢、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标记手术部位。

例如左右侧乳房手术、左右侧腹股沟手术等,不管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等,均需执行手术部位标记。

(三)标示方式:1、手术患者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统一使用医院配备的手术部位标记专用记号笔。

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用箭头“↑”标记,标记位置位于切口的一侧,箭头“↑”应指向切口,距切口2-3cm为宜。

手术部位标示时应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特殊手术部位标示及要求:定位手术以手术定位时标记位置为准。

3、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四)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操作1、手术医师确认患者的手术部位后,以记号笔标记。

2、患者达到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护士应核对患者手术部位标识。

未标记手术部位的,通知手术医师至术前准备室,完成手术部位标记后再进入手术间。

3、患者送至手术间后,在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持安全核查表;麻醉医师持病历;巡回护士持通知单并查看病人腕带,三方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与标识及其他手术安全核查要求项目,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签字确认。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仪征市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手术医护团队正确识别手术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和手术方式等信息,防止识别差错造成的医疗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患者手术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1.临床医师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凡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都在手术部位做标记。

尤其对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必须对手术侧或手术部位做体表标识。

3.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在术前医患沟通中注明“手术部位确认为部位”并与家属确定。

4.择期手术患者于手术前一日由主刀医生或一助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后,由医生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做标识。

急诊手术诊断后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手术部位用记号笔做体表标识。

5.病房护士术前准备时应核对确认手术部位标识,如有疑问时,联系医生,查对确认。

6.手术室人员到病房接患者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同时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的体表标识,无标识者暂不接入手术室。

待手术医师标识清楚确认后方可接患者入手术室。

7.病人送至手术室后,巡回护士核查手术部位标识。

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识。

8.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认真查看即将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是否有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手术医师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9.医师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同时确认手术部位。

10.标记方式: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一直线;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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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卫生部的《患者安全目标》、《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办法》。

二、主刀医生在术前要确定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三、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由主刀医师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不掉色的黑色油彩笔以“+”字进行标识,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在手术部位的“+”标识旁另以蓝色油彩笔用“L”进行标记,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在手术对侧的相应部位以红色油彩笔”进行标记,以示警示。

责任护士对手术部位及切口标识进行确认核对后,用“NO
再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然后在标识旁用黑油彩笔签名。

四、病区护士将手术患者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时,由两名护士查看是否有手术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及时与主刀医师联系核实。

五、手术患者到达手术室时,由两名手术室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和红色油彩笔“NO”及蓝色油彩笔用“L”字图形体表标示,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和红色油彩笔“NO”及蓝色油彩笔用“L”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手术者为患者手术前,由手术者和一助共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应拒绝手术。

八、手术部位有纱布、石膏等包扎物时,标识在包扎物上方。

九、手术患者或家属拒绝做手术部位标识,或标识部位在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时,主刀医生要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进行替代。

十、本制度针对择期手术患者,急诊抢救手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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