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3年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消费税的概念

合集下载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常考点:消费税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常考点:消费税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常考点:消费税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常考点: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

计税方法主要有: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三种方式。

(二)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1.消费税税目: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l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2.消费税税率: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1、实行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即消费税的销售额与增值税的销售额一致)。

销售额,即应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实行从价定率计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实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

实行从量定额计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数量X单位税额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

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税率+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
比例税率30%
贵重首饰 珠宝玉石
•与金、银、钻相关的首饰在 零售环节纳税,税率为5%
•与金、银、钻无关的首饰及 珠宝玉石在生产、进口、委 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 10%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首 饰征收消费税
鞭炮/焰火
汽车轮胎
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 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 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 轮胎。斜交轮胎按照3%的税率征 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小汽车
由动力驱动,具 有4个或4个以上 车轮的非轨道承 载的车辆,包括 乘用车和商用客 车。不包括电动 汽车。按照汽车 排气量分5档。 (1%-40%)


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
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1.从对应税消费品实施课税的具体环节看,现行 消费税对主要应税消费品都是在其生产经营 的起始环节(包括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征 收.(注: 对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
2.从消费税的具体征收项目看,我国选择了五种 类型的14种消费品作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主要涉及某些高档应税消费品或奢侈品、不 可再生的资源类消费品和危害人类健康和社 会生态环境的消费品。
2021/1/8
(二)现阶段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意义
1.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我国流转税体 系
2.有利于贯彻国家的产业与消费政策,对消 费、生产发挥引导和调节作用
3.有利于筹集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4.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水平上的 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及税率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概述

四、税目
(八)摩托车
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 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 50 千米/小时,发动机汽缸总 工作容量不超过50 ml的三轮 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四、税目
(九)小汽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 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 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 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 内的座位数在10~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 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四、税目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 夫球、高尔夫球杆和高尔夫球 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 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 范围。
四、税目
(十一)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 (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 000 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 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四、税目
三、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 要环节,因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点,在 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 转销多少次,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为了减少征 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四、税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确定征收消费税的有烟、酒和高档化妆品等15个税目, 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了若干子目。
(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 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 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 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四、税目
(二)酒
酒是酒精度在1°以上的各种 酒类饮料。酒类包括粮食白酒、 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 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 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税金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 如果消费税纳税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按17%的增值税税率使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 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按3%的征收率使用换算公式。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 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 和焰火;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如:白酒生产药酒、烟丝生产卷烟 (避免重复征税)
❖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如: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
一、有同类售价 应纳税额=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x适用税率
二、无同类产品售价
1、从价定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X 适用税率 1—消费税税率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消费税有哪些知识点

消费税有哪些知识点

消费税
一、定义
销售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消费税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主要指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出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和烟花、化妆品、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共计十五种商品,部分税目还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子目
二、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入。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三、主要特点
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的、有重点的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的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1页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考点一、税收的特征与分类特征一是强制性。

二是无偿性---三性核心三是固定性---征税范围与征收比例征税对象(1)流转税。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2)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

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有新人)(4)资源税。

资源税。

(5)行为税。

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

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营业税、财产行为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计税标准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征税人税务机关、海关。

纳税义务人法人或自然人。

征税对象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

不同的征税对象构成不同的税种。

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

与课税对象的区别。

(1)从价计征---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

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3)复合计征。

征税对象的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依据。

(卷烟、白酒)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税率(1)比例税率。

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2)定额税率(3)累进税率。

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全部数额达到哪一级,就按哪一级的税率征税。

第2页超额累进税率: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超率累进税率: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纳税环节生产、流通环节、分配环节。

纳税期限按期纳税;按次纳税。

纳税地点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

法律资料第三章消费税

法律资料第三章消费税
▪ 用应税消费品作为对中间人或购货方的奖励或报酬 。
第9页,共58页。
二、征税范围(3)
▪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交税;用
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要交税;
用于生产以外的其他方面的要交税;
▪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第10页,共58页。
二、征税范围(4)
一、从价定率法下的计税方法
▪ 2、特殊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 (1)包装物押金收入的纳税处理 ▪ 非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单独核算且未过期的,押
金不并入销售额中计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 不再退还的和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产品的销 售额中计税,其税率以所包装的产品为准——同 ? ▪ 酒类产品(啤酒黄酒应采用从量定额法所以要除外 )收到的押金,并入当期销售额中计税。
第34页,共58页。
三、复合法下的计税方法
▪ 1、适用情形 ▪ 卷烟、白酒 ▪ 2、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
×比例税率+应税数量×单位税额
第35页,共58页。
三、复合法下的计税方法
▪ 3、进口卷烟消费税计税方法
▪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进口条数×0.6 ▪ (1)确定税率时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
第16页,共58页。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从价定率法下的计税方法 ▪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 应税销售额=全部价款+部分价外费用 ▪ 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都是不含增值税
的销售额。
第17页,共58页。
▪ (2)计税依据的确定

财经法规教材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

财经法规教材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1.【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的特征。

税收具有三性,即征收上的强制性、缴纳上的无偿性和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2.【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的分类。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选择其在流转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加以征收的税,既包括商品销售收入额,也包括各种劳动、服务的业务收入额;在附加性质的税中,还以主税的税额为征税对象。

流转税主要是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发挥调节作用,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3.【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税法的分类。

凡是以税收征管过程中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收法律规范是税收程序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税法的分类。

税法按照法律级次划分,可以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收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5.【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6.【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低税率为13%。

7.【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4-17=178.【答案】2400元【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80 000×3%=2400元9.【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三种: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10.【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

50 000×50×36%+50 000×200×0.003=93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2013年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消费税的概念
2013年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小编整理了财经法规科目各章节知识点,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我国现行主要税种概述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消费税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征收三种方式。

(二)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出口不交,受托加工不交
【例题。

单选题】下列表述内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B.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D.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来说,应由委托方来交纳消费税,加工方不交。

【例题。

多选题】甲委托乙加工化妆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B.甲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C.乙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D.乙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甲委托乙加工,是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乙提供了加工劳务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