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自贸区检察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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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潼关:抓亮点 创品牌 让检察阳光触手可及

陕西潼关:抓亮点 创品牌 让检察阳光触手可及

78区域Region陕西潼关:抓亮点 创品牌 让检察阳光触手可及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以“三有”争创为抓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文︱梁春强今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三有”争创、“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等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小案情系大民生、小事彰显大担当、小院争创大作为”的工作理念,积极能动履职,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打造精品亮点,争先创优进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能动履职,“四大检察”提升监督质效在刑事检察方面,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潼关建设。

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1件56人。

依法批准逮捕17件33人,不捕8件15人。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件27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15件23人,不起诉4件5人。

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纠正23件次,已纠正21件,纠正漏捕1人,监督立案3件4人,监督立案率133.33%。

监督撤案1件,监督撤案率100%。

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5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16件22人,适用率77.78%,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人;民事检察方面,该院突出对审判违法、民事执行领域、虚假诉讼的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件,其中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3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3件。

法院采纳2件,另外1件拟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2件;切实加大支持起诉力度,支持起诉1件农民工讨薪案件,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行政检察方面,潼关县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79继续加大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发出行政检察建议4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发出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件,均得到法院采纳;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该院加强办理涉生态环保领域、国资国财领域、食药品安全领域、民生民利、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1.12•【文号】高检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1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已经2024年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意义1.检察业务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的重要保障机制。

加强检察业务宏观管理,通过理念引领、政策引导、指标评价,牵引检察业务整体向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加强个案管理,通过个案过程管理、结果评判,强化业务办理与管理并重,办理中有管理,管理促进办理、管理保障办理,有效提升个案办理质效。

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充分认识自身在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切实把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作为全院、全员的共同责任,把检察业务管理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高检发[2017]12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17.12.04【实施日期】2017.12.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高检发[201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论断,提出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强调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新创业、服务社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意见》的要求,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现通知如下: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须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守正创新奋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经验与总结

守正创新奋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经验与总结

守正创新奋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经验与总结守正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经验和总结。

守正即是守住初心使命,坚守法治原则,始终保持政治的清醒与正确。

创新即是在守正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勇于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守正不仅要求检察机关在各项职能中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还要强调政治性与针对性。

检察机关要紧密围绕国家政治方向,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同时,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大力打击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动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检察机关要善于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

例如,通过建立电子档案系统,提高信息共享和传递的效率,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和管理;利用大数据分析,开展犯罪预警和分析,提高预防犯罪的能力;借助互联网,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提高对公众舆论的引导能力。

同时,还要积极开展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检察工作的现代化。

另外,守正创新还需要加强人才建设和队伍建设。

检察机关要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

同时,通过制定各类培训计划和政策,激励检察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此外,还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培养忠诚、敬业、担当的检察人员队伍。

总之,守正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经验与总结。

只有在守正基础上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能,为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做出更大的贡献。

守正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经验与总结,其核心在于坚守法治精神、强调政治性和针对性、积极运用科技手段以及加强人才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践和探索。

以下将进一步探讨这些方面的具体经验和总结。

首先,坚守法治精神是守正创新的基础。

法治是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石,也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0.28•【分类】工作报告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10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全面加强新时代涉外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涉外执法司法质效持续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明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开创了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新局面,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审理当事人、标的物、法律事实等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涵盖刑事、民商事、海事、知识产权、行政等各审判领域,以及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国际司法协助案件。

因涉港澳台案件一般参照涉外审判程序处理,故这次一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涉外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涉外审判工作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幅攀升。

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从2013年的1.48万件,增长到2021年的2.73万件。

二是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国际分工日益深化,涉跨境电商、跨境破产、企业和资产跨境并购、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中欧班列运单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亟需明晰交易规则、规范行为界限、平衡各方权益。

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引言:行政检察是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保障机制。

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又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关键力量。

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紧密联系,其衔接工作也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本文就此提出一些见解和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行政检察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作用。

一、加强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检察的能力联动机制是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的关键。

为此,要建立健全检察与执法联合周密研判机制,制定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方案。

同时,要明确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

加强联动机制,可以在保障执法公正的同时,强化督促检察的作用,从而更好地维护公正权益。

二、加强信息交流,完善行政检察的职责信息交流是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的重要途径之一。

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信息交流机制,增强信息沟通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同时,要加强信息技术的投入,提高行政检察处理信息的能力。

有效的信息交流,可以让行政检察在及时掌握情况的同时,加强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是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的保障措施之一。

在督促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检察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通过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规范,可以更好地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执法能力建设是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的基础工作。

要注重加强干部培训、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水平。

只有在执法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才能更好地推进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

结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千丝万缕的。

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不仅可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更能够发挥行政检察在监督和保障方面的作用。

检察院创新工作举措

检察院创新工作举措

检察院创新工作举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需要不断创新工作举措。

下面是一些相关的参考内容:1. 加强侦查取证技术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现代社会存在大量的电子证据,例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消息等。

检察机关可以合理运用新型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和证据的权威性。

同时,也要加强对于这些技术的应用人员的培训和引导,确保技术手段的合法合规使用。

2. 推行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是增强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案件的信息、进展和结果。

通过案件信息公开,不仅可以增加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了解和参与,也可以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3.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职务犯罪是侵蚀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问题,需要检察机关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打击。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确保惩治职务犯罪的效果。

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法律素养。

4.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是保障人权,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检察机关可以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5. 加大反腐败力度。

反腐败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之一。

检察机关可以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查处,提高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效率。

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反腐败的风气。

总之,检察机关创新工作举措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技术应用、推行信息公开、打击职务犯罪、加强法律援助和反腐败工作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公信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作出更大的贡献。

协同发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协同发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协同发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坚持内部一体,从“独角戏”到“大合唱”发挥领导引领作用。

入额院领导在案件办理、工作方向、人员调配、方法适用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此,我们每周定期召开院领导例会,研究会商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问题,对一些重点工作作出部署,需要部门协调的,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办结情况反馈。

如在信访包案中,院领导带头,控申部门、民行检察部门参与,成功化解了杨信访多年的问题。

发挥案管枢纽作用。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案件受理的入口、案件办结出口、案件流程运转的中枢,负责法律文书审核、法律适用把关、办案程序矫正、案件走势研判等职责,是检察机关案件“大管家”。

三亚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案管部门职能,在做好业务流程监控、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制度层面推动规范发展,先后制定非公经济案件认定细则、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培育等多项制度,发布起诉书、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模板,印发检委会议题审核、制发检察建议注意事项等通知,为业务发展提供制度遵循、模板样本。

发挥部门牵头作用。

根据工作性质,我们将“案—件比”、检察建议回复率、移送线索立案率、诉前羁押率等指标明确牵头部门,细化落实措施,协力同步推进。

2023年各牵头部门通过召开研商会、分析会等措施,针对认罪认罚适用率不高、追赃挽损率有待提升等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推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持续向好。

二、坚持上下联动,从“局外人”到“剧中人”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通过建立上下一体、协作高效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有利于形成纵向指挥有力、运转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对于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级院加强对下级院指导,下级院强化向上级院请示,上下联动、双向发力,推动全面提升检察监督效能。

在请示报告中凝聚合力。

案件承办人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把握不准、办案遇到阻力等情况下,积极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发挥上级院审核把关、排除阻力的作用,推动高质量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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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自贸区检察工作机制
作者:杨皓
来源:《检察风云》2017年第18期
今年七月,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对上海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中所做的探索与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上海自贸试验区自2013年9月23日成立以来,上海市检察院相继成立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领导小组、派驻自贸区检察室。

自贸试验区于2015年扩区,自贸试验区的面积从最初的28.78平方公里扩大到目前的120.72平方公里。

随着面积的扩大,各类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于今年三月开始采用命名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新机制,其中一个命名检察官办公室专门对接自贸区相关刑事案件。

自贸试验区成立三年多来,上海检察机关与自贸区建设的各行政机关积极沟通,倾听多方需求与建议,立足检察职能,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适应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的检察工作机制,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这类机制也是可复制可推广的,为其他自贸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提供了有益经验。

重点打击涉外案件
据统计,从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涉自贸各类刑事案件合计649件823人,涉及逃汇、信用证诈骗、骗取出口退税、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等22个罪名,有力维护了自贸区稳定的治安环境和经济秩序。

专门对接自贸区刑事案件的浦东新区命名检察官吴菊萍告诉记者,“自贸区在很大程度上为境外贸易、外商投资、本外汇一体化运作等等方面提供了便利,这类政策贯彻了中央对于自贸区服务与保障的战略。

但同时不免会有不法分子利用这类政策便利以谋私利,构成犯罪行为。


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间,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卓某多次通过自贸区港口入境韩国生产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伙同王某等人租借别墅作为办公点及仓库,通过淘宝、QQ等网络途径对外销售上述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被人赃俱获。

经查,卓某、王某等人已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金额总计人民币1475万余元,当场扣押待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金额总计人民币2796万余元。

此案以被告人卓某、王某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日益活跃、壮大,自贸区的成立更是为其蓬勃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但自贸区跨境贸易自由并不包括对特许经营货品放宽限制经营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必须获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
质证书才能进行生产经营。

本案对该类行为的追责,向不法分子宣示了自贸区提供贸易便利的同时,决不放松对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关系百姓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等贸易行业监管。

吴菊萍表示,“市民对于隐形眼镜这类日常用品的认识可能很普通,不觉得它是在销售上应该加以限制的医疗器械。

但事实上隐形眼镜确确实实是明文规定的特许经营货品,即使在自贸试验区内,也是需要按照原有监管规则严格执行才能进行销售行为。

上海自贸区努力打造‘开放度最高、便利化最优、法治化最好’的贸易环境,但是对于利用自由贸易和便利条件违法犯罪的行为决不姑息,对于违反行政监管和诈骗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在自贸区涉外案件中,利用跨境因素从事逃汇、骗汇及非法外汇买卖等这一类犯罪活动涉案金额巨大,也是自贸试验区涉外案件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自2015年11月起,被告人李某某等5名被告人经事先合谋,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注册多家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伪造、虚构的转口贸易单证等材料向银行办理购汇业务,采用以人民币在境内申购美元划转至境外,在境外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方式赚取境内外人民币汇率差价,从中非法牟利,涉案金额高达2.12亿美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70万余元。

命名检察官吴菊萍告诉记者,“这类案件专业性强,违法分子利用自贸区对于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本外币双向资金池等金融创新进一步深化、本外币一体化运作的自由贸易账户功能进一步拓展,投机取巧进行违法获益。

在办理这一类案件时,对于检察工作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一来工作人员必须结合自贸试验区特有的权利与规定来监管相关行为,二来又要与外汇管理局等相关行政单位密切沟通,掌握最新政策情况。


近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逃汇、骗汇案件的打击力度。

据统计,2016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共办理以虚假跨境贸易进行骗汇、逃汇等与自贸区改革相关刑事案件共63件64人。

目前,涉汇案件数量增多,查处难度加大。

为破解这一难题,上海检方将与有关方面专题研讨在新的外汇管理制度下,逃汇罪及骗购外汇罪等涉外汇类罪名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论证对涉自贸区走私、外汇案件课题研究及办案指引,最终形成相关涉汇犯罪法律适用指导意见。

关注新型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曾表示,“自贸区作为国家推进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既是先行先试的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到自贸区发展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新型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

2012年起,被告人于某作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提高该公司运营的某网站的用户数量,开发触屏版小说产品,将HTML格式的小说网页转码成WAP格式的网页供移动终端用户阅读。

后该公司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自行开发的“爬虫”软件,擅自复制、下载玄霆公司在其经营的“某中文网”上发行的《仙傲-雾外江山》等文字作品,再通过网站植入广
告获利。

经鉴定,某网站服务器内存储的文字作品中有588部与“某中文网”的同名小说存在实质性相似。

此案以被告单位、被告人于某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判處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移动终端阅读日渐成为主流阅读方式,与之关联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转码技术,即将针对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等PC端设备设计的HTML格式(超文本标记语言)的网页,转换成适用于手机阅读的网页(无线标记语言)的一种技术,以解决因手机屏幕小、多媒体处理能力弱而难以访问HTML格式网页或访问中用户体验不佳的问题。

在网页转码技术中,HTML格式的网页内容需存储在服务器内存或硬盘上才能进行处理转换,该过程在客观上必然会涉及对网页中的作品进行短暂、临时的“复制”“缓存”。

移动终端阅读服务提供者,在向用户提供作品搜索、转码服务过程中,须从技术上避免发生因临时存储超过必要限度而对作品的直接复制。

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他人作品,达到一定数量,将面临刑事处罚。

利用网页转码技术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查证难度较大,该案件的成功办理获评2016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例。

2013年颁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及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都明确要求加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

2014年9月26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局成立仪式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研讨会在沪举行。

2017年7月25日,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这代表着上海对于知识产权实现了全类别、全链条、全产业的保护。

自贸检察工作的未来与展望
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上海、天津、福建、广东等11个省市检察机关交流了自贸区检察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各自取得的成果。

各地检察机关就深化自贸区检察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各自贸区之间检察工作的合作与对接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并表示各方要深入开展合作对接交流,推动建立“1+3+7”自贸试验区检察工作对接交流平台,探索跨地区监察执法配合衔接机制,为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坚持法治先行,综合发挥好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推动自贸试验区形成规范的法治环境。

要坚持平等保护,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商事交易规则和惯例,鼓励创新创造,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要牢记自贸试验区建设核心是制度创新,发挥先发优势和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形成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新制度新经验。

要牢固树立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

TIPS:
自贸检察创新工作机制
1. 构建检察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机制,探索“行刑衔接”新模式。

2. 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研究法律适用及相关监管问题。

3.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会商合议办案,探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深化模式。

4.充分发挥检察工作“捕、诉、研、防一体化”的职能,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法治宣讲队伍。

5.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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