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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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全面反映企业环境状况和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确保有效监控和管理企业环境风险的制度。

下面是一份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示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企业环境状况和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的准确记录和报告,便于上级、有关部门及内部员工对企业环境管理进行评估和监管,确保环境风险管控良好,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环境统计报表的部门和岗位。

三、报表种类和报送周期1. 环境污染防治报表:每年报送。

2. 环境风险整改报表:每季度报送。

3. 环境投入产出综合统计报表:每年报送。

四、报表内容和要求1. 环境污染防治报表内容:1.1 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废固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数据。

1.2 统计数据需详细记录各个排放源的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标准等信息。

1.3 对排放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对超标排放的原因分析、整改情况和有效性评估等。

1.4 报表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并附上必要的支撑材料。

2. 环境风险整改报表内容:2.1 主要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结果、风险管控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等。

2.2 统计数据需详细记录各项风险的评估结果、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和整改进展情况。

2.3 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4 报表要求准确、及时,并附上整改相关的支撑文件。

3. 环境投入产出综合统计报表内容:3.1 主要包括环境投入和环境产出的统计数据。

3.2 统计数据需详细记录包括环境投入的费用、资源、技术等和环境产出的指标、效益等。

3.3 报表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并附上相应的支撑文件。

五、报表制作和验收1. 报表制作:1.1 由各相关部门按照报表内容和要求收集、整理和填写相关数据。

1.2 报表应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查和核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报表验收:2.1 上级领导或专业部门负责人对报表进行审查和验收。

2.2 验收人员应对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K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08年统计年报)青海省统计局制定2009年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青海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一、总说明(一)为了全面反映我省环境的整体状况,搜集环境领域的综合统计资料,满足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制定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青海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青海统计制度的一部分,是青海省统计局对各州、地、市统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的综合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综合范围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包括由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州、地、市统计局报送的报表。

(四)本制度涉及的内容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城市环境、农村环境等方面。

(五)本制度中有关水利、城市建设、国土资源、农业、卫生、民政、环境保护、林业、气象、地震的业务报表,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基本情况统计报表省级数据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各州、地、市数据由州、地、市统计局搜集各州、地、市级有关部门数据后汇总报送。

(六)报送方式:本制度为年报,由各有关部门和各州、地、市统计局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方式报青海省统计局社会与贸易统计处,同时报送统计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0971—— 0971——(传真)邮寄地址::810008(七)本制度由青海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环境统计基层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基层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调查范围主要包括: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医院、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和城市污水处理厂。

凡在调查实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应填报本调查表。

(三)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分为年报制度和季报定期报表制度。

各表的填报单位为:1、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统计(环年基1-1表、1-2表),以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为基层填报单位。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的大型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

二级单位应按属地原则向当地环保部门(区县级)报送基层表,以正确反映工业污染的行业分布和地理分布。

2、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投资统计(环年基3表),以有在建污染治理项目的工业企业为填报单位。

在建污染治理项目不包括已纳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的项目。

3、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统计(环年基4表),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为基层填报单位。

4、城市污水处理统计(环年基5表),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基层填报单位,包括居民小区、度假区和工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装置。

5、医院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环年基6表),以辖区内县及县以上各类医院为基层填报单位,含妇产医院、专科医院、民营医院、中医医院,不含部队医院、疗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

6、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季度统计(环季基1表),以有污染物排放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为基层填报单位。

大型企业及其所属二级单位的填报要求同环年基1-1表。

(四)报告期及报送时间1、年报表的报告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底。

2、季报表的报告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

3、各项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直接向填报单位布置本报表制度的机关的规定执行。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水环境A01.降水量指评价区内的年平均降水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水利部门和气象部门都进行降水量的统计。

气象局主要针对城市,水利部门统计口径较全。

降水量在计量单位上又包括毫米和亿立方米,亿立方米反映降水总量的概念,毫米反映平均降水的多少。

A02.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不包括过境水量。

水资源总量等于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之和减去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重复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21.地表水资源量指评价区内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中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当地天然河川径流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22.地下水资源量指评价区内降水和地表水对饱水岩土层的补给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23.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指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的部分,即天然河川径流量中的地下水排泄量和地下水补给量中来源于地表水的入渗补给量。

A03.人均水资源量人口数采用统计部门年平均人口。

A04.用水总量指分配给各类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之和,不包括海水直接利用量。

按用户特性分为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用水四大类。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41.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

A042.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

A043.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

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牲畜用水在内。

A044.生态用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而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

A05.废水排放总量为工业废水排放量与生活污水排放量之和。

取自环保部门环境统计年报。

A051.工业废水排放量指报告期内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环境统计培训综合年报指标填报和解释

环境统计培训综合年报指标填报和解释
填报要求:根据实际使用量 和排放量进行填报
农业污染源指标包括:化肥、 农药、畜禽粪便、秸秆等
填报时间: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
填报方式:在线填报或纸质 填报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指标填报
填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填报内容:包括设施名称、地址、处理能力、处理量、排放量等 填报要求:数据准确、真实、完整,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填报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填报
新情况
可比性原则:确保数 据具有可比性,便于
分析比较
科学性原则:确保数 据符合科学规律,具
有科学依据
保密性原则:确保数 据安全,防止泄露和
滥用
审核方法:采用抽样、 交叉检查、数据验证
等方式进行审核
数据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数据采集: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 和准确性
数据清洗:对数据进行清洗,去除 异常值和错误数据
指标计算方 法:根据生 活污染源的 产生量、排 放量、处理 量等数据进 行计算
指标应用: 用于评估生 活污染源对 环境的影响, 为制定环保 政策提供依 据
农业污染源指标解释
农业污染源: 指农业生产 过程中产生 的污染物, 如农药、化 肥、畜禽粪 便等
农业污染源 指标:用于 衡量农业污 染源对环境 的影响程度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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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环境统计培训综合年报概述
年报的目的和意义
提供环境统计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反映环境状况,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促进企业环保工作,推动绿色发展 加强环境监管,保障环境安全
年报的编制范围和内容
编制范围:包括环 境统计培训综合年 报的编制范围,如 企业、事业单位、 政府部门等。

环境管理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管理统计报表制度

分析结果呈现:图表、文字说 明等
分析结果应用
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评估环境管理效果 监测和预警环境污染
持续改进方向
数据分析能力:提高数据分 析水平,发现潜在问题和改 进空间
报表数据准确性:加强数据 收集、整理和审核,确保数 据准确可靠
报表制度完善:根据实际需 要不断完善报表制度,提高
审核方法: 采用人工审 核和计算机 辅助审核相 结合的方法, 提高审核效 率和准确性
报送时间与方式
报送时间:每月XX日前
报送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在线报送
分析方法与指标体系
数据分析方法:描述性统计、 推论性统计、回归分析等
指标体系建立:明确目标、选 择合适的指标、确定指标权重 等
数据分析工具:Excel、SPSS 等
适用于所有行业和领域
适用于所有地区和城市
适用于所有环境管理统计 报表制度
报表类型
综合报表:汇总各单位环境管理 数据,反映整体环境状况
定期报表:按照规定周期填报, 及时反映环境管理动态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专项报表:针对特定领域或项目, 详细记录环境管理数据
临时报表:根据特定需求或突发 事件,临时编制的环境管理数据 报表
单击添加标题 报表内容与要求 报表审核与报送
环境管理统计报 表制度概述
报表编制流程与 时间节点
报表分析与利用
定义与目的
定义:环境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是指政府或企业为加强环境管理而 制定的一套报表制度
目的: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环境数据,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 依据,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组织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5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2 -目录一、总说明 (5)二、报表目录 (7)三、调查表式 (10)(一)综合年报表.............................................................. - 10 - 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 11 - 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2 -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6 -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0 -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2 -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3 - 各地区制浆及造纸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5 - 各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27 - 各地区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9 - 各地区工业锅炉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30 - 各地区发表调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31 - 各地区农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32 - 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33 - 各地区县(市、区、旗)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34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源基本情况.................................................... - 35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 - 37 - 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情况........................................................ - 38 - 各地区垃圾处理情况............................................................ - 40 - 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 42 - 各地区环境管理情况............................................................ - 44 - (二)综合季报表.............................................................. - 48 - 各地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9 - 各地区火力发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0 - 各地区水泥制造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1 - 各地区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3 - 各地区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4 - 各地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56 - (三)基层年报表.............................................................. - 57 -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8 -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62 -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64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66 - 制浆及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68 -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69 - 工业锅炉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70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72 -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73 - 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运行情况.................................................. - 75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运行情况.................................. - 78 - (四)基层季报表.............................................................. - 81 -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82 - 火力发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85 - 水泥制造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87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88 - 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90 -- 4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91 -四、指标解释 (93)五、附录 (142)各类代码..................................................................... - 143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环境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为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环保统计报表制度

环保统计报表制度

环保统计报表制度1. 前言环保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监测和评估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提供准确的环境保护数据而建立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环保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和程序。

2. 报表内容环保统计报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不同类型的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

- 能源消耗情况:包括电力、燃料等不同能源的消耗量。

- 环境投入情况:包括环保设施、环保设备投资情况以及环保人员培训和宣传工作情况。

3. 报表要求环保统计报表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准确性:报表中的数据应准确无误,反映企业实际的环保情况。

- 及时性:报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提交,以确保环保数据的及时性。

- 完整性:报表应包含所有必要的环保数据,不得遗漏或隐瞒任何重要信息。

- 格式统一:报表的格式应统一规范,便于数据分析和比较。

4. 报表流程环保统计报表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数据收集:企业应自行收集环保相关数据,确保数据来源可靠。

-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类,以便于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 报表编制:根据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完整准确的环保统计报表。

- 报表审查:报表应经过环保部门或专业人员的审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报表提交:报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提交给相关机构或部门。

5. 报表监督与评估环保统计报表制度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以确保其实际效果和合规性。

监督与评估包括以下方面:- 数据核对:核对报表中的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发现错误或不实之处需要及时纠正。

- 合规性审查:对报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报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 绩效评估:对报表中的数据进行绩效评估,分析企业的环保工作情况和改进空间。

6. 文件保管企业应妥善保管环保统计报表以及其相关文件,包括数据来源证明、报表修改记录等。

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安全性:报表和相关文件应保存在安全的环境中,防止遭到损坏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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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标解释1、《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基101表)季S1表中相同的指标参照基101表的指标解释。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已经取得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法定代码。

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

二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作为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填报组织机构代码。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时,除填写联合企业(独立核算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外,还应在九位方格后的括号内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

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内对二级单位编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统一编制。

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各地市级环保部门可赋予临时代码并严格控制临时代码的发放,做到发放的临时代码不重复。

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临时代码共八位码,前四位为所在市(地、州、盟)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填写,第五位为汉语拼音G(代表工业源),后三位由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编码,从001~999。

校验码由计算机根据组织机构代码校验规则自动生成。

【单位名称】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二级单位的名称。

如企业名称变更(含当年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曾用名)。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是根据章程或有关文件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由6位数码组成,代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区县,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企业要根据详细地址对照代码表填写在方格内。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是民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

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市、旗、区)、乡(镇)、以及具体街(村)和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

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企业地理位置】填写本企业地理位置的经、纬度。

以排放口位置为准,如存在多个排放口,可以企业办公地点位置或企业正门位置替代。

【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及其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企业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登记注册类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企业规模】指按企业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二项指标为划分依据。

企业规模代码和名称如下:1.大型2.中型3.小型4.微型在划分规模时,企业应按国家统计局制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确定规模并填写代码,划分标准见下表。

大、中、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行业类别】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分类。

一个企业属于哪一个工业行业,是按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一般按在工业总产值中占比重较大的产品及重要产品)把整个企业划入某一工业行业小类内。

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将行业小类代码填写在方格内。

【开业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月;合并或兼并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或最早开业时间)填写;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

各单位所在流域必须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

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各地如有本编码未编入的小河流需统计使用,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按照本编码的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并可扩展至第9~10位,如无扩编码应在9、10 位格内补“0”。

【排水去向类型】按《排放去向代码表》进行填写,具体如下:A 直接进入海域;B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C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D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E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F 直接进入污灌农田;G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H 进入其它单位(非集中式污水处理厂);L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K 其他。

如果企业有多个排口且排水去向同时存在排入污水处理厂(包括E、H、L)和排入环境(包括A、B、C、D、F、G、K),排入污水处理厂(包括E、H、L)的填写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名称和代码;其余的填写排水量最大的排水去向类型和代码。

【排入的污水处理厂】企业排放废水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名称及其组织机构代码,可向当地环保部门咨询。

【受纳水体】填报企业废水直接排入水体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

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

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

排入市政管网的则填最终排入的水体代码。

各地如有本编码未编入的小河流需统计使用,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按照本编码的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并可扩展至第9~10位,如无扩编码应在9、10 位格内补“0”。

【年正常生产时间】指调查年度企业实际正常生产的小时数。

【工业用水量】指调查年度企业厂区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的水量,它等于取水量与重复用水量之和。

【取水量】指调查年度企业厂区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的水量中从外部取水的量。

根据GB/T 18220-2002《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工业生产的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如其他企业回用水量)或水的产品(如蒸气、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为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气、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也不包括对天然水、污水、海水、以及雨水、微咸水等类似水进行收集、处理后作为产品供应和利用而取用的水量。

工业生产活动用水包括主要工业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产(包括厂内绿化、职工食堂、非营业的浴室及保健站、厕所等)用水;不包括①非工业生产单位的用水,如厂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室、游泳池等的用水量;②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水量。

【重复用水量】指调查年度企业生产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水量,包括循环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级使用的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是企业内部对工业生产活动排放的废水直接利用或经过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不包括从城市污水处理厂回用的水量。

每重复利用一次,则计算一次重复用水量。

但锅炉、循环冷却系统等封闭式系统内的循环水不能计算重复用水量。

重复用水量的计算原则:1.开放原则。

即水的循环在开放系统进行,循环一次计算一次,但锅炉、循环冷却系统等封闭式系统内的循环水不能计算重复用水量。

2.“源头”计算原则。

对循环水来说,使用后的水,又回流到系统的取水源头,流经源头一次,计算一次。

循环系统中的中间环节用水不得计算重复用水量。

3.异地原则。

对于非循环系统,根据不同工艺对不同水质的要求,在一个地方(工艺)使用过的水,在另外一个地方(工艺)中又进行使用,使用一次,计算一次。

在同一地方(容器)多次使用的水,不得计算重复用水量。

4.经过净化处理后的水重复再用,在任何情况下都按照重复用水计算【煤炭消耗量】指调查年度企业所用煤炭的总消耗量。

【燃料煤消耗量】指调查年度企业厂区内用作燃料的煤炭消耗量(实物量),包括企业厂区内生产、生活用燃料煤,也包括砖瓦、石灰等产品生产用的内燃煤,不包括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煤炭消耗量。

如转换为水泥、焦炭、煤气、碳素、活性炭、氮肥的煤炭。

【燃料煤平均含硫量】指调查年度多次监测的燃料煤收到基含硫量加权平均值。

【燃料煤平均灰分】指调查年度多次监测的燃料煤收到基灰分加权平均值。

【燃料煤平均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调查年度燃料煤加权平均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燃料油消耗量(不含车船用)】指调查年度企业用作燃料的原油、汽油、柴油、煤油等各种油料总消耗量,不包括车船交通用油量。

【燃料油平均含硫量】指调查年度多次监测的燃料油含硫量加权平均值。

【焦炭消耗量】指调查年度企业消耗的焦炭总量。

【焦炭平均含硫量】指调查年度多次监测的焦炭含硫量加权平均值。

【焦炭平均灰分】指调查年度多次监测的焦炭灰分加权平均值。

【天然气消耗量】指调查年度企业用作燃料的天然气消耗量。

【其它燃料消耗量】指调查年度企业除了煤炭、燃油、天然气等以外,用作燃料的其他燃料消耗量。

其他燃料应根据当地的折标系数折算为标准煤后统一填报。

各地的能源折标系数由当地环保部门协调统计部门提供。

调查对象也可根据燃料品质分析报告,自行折标填报。

【用电量】指调查年度企业的用电量,包括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

【工业锅炉数】指调查年度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大于1蒸吨(含1蒸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总台数和总蒸吨数,包括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电的锅炉,不包括茶炉。

【其中35蒸吨及以上的】指调查年度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大于35蒸吨(含35蒸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总台数和总蒸吨数。

【其中20(含)-35蒸吨的】指调查年度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大于20蒸吨(含20蒸吨)小于35蒸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总台数和总蒸吨数。

【其中10(含)-20蒸吨的】指调查年度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大于10蒸吨(含10蒸吨)小于20蒸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总台数和总蒸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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