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上海《基坑工程技术规范》之欧阳与创编

第1章总则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0.1为使上海地区的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建筑、市政、港口、水利工程的陆上以及临水基坑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测。
1.0.3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开挖深度、主体结构类型、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及施工条件,并结合工程经验,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检测和监测。
1.0.4本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制定。
1.0.5基坑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第2章术语、符号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1 术语2.1.1基坑 foundation pit为进行工程基础的施工,在地面以下开挖的坑。
2.1.2基坑工程 foundation pit project为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而采取的围护、支撑、降水、挖土等工程措施的总称。
2.1.3围护墙 retaining wall围在基坑周边、能承受作用于基坑侧壁上各种荷载的墙体。
2.1.4基坑支护结构 structure of support and protectfoundation pit基坑工程中采用的围护墙及支撑(或锚杆)等结构的总称。
2.1.5基坑周边环境environment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等的总称。
2.1.6水土合算 calculate together with water pressureand soil 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合并,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2.1.7水土分算 calculate separate with water pressureand soil 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分开,分别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上海《基坑工程技术规范》之欧阳引擎创编

第1章总则欧阳引擎(2021.01.01)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0.1为使上海地区的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建筑、市政、港口、水利工程的陆上以及临水基坑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测。
1.0.3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开挖深度、主体结构类型、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及施工条件,并结合工程经验,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检测和监测。
1.0.4本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制定。
1.0.5基坑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第2章术语、符号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1 术语2.1.1基坑 foundation pit为进行工程基础的施工,在地面以下开挖的坑。
2.1.2基坑工程 foundation pit project为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而采取的围护、支撑、降水、挖土等工程措施的总称。
2.1.3围护墙 retaining wall围在基坑周边、能承受作用于基坑侧壁上各种荷载的墙体。
2.1.4基坑支护结构 structure of support and protect foundation pit 基坑工程中采用的围护墙及支撑(或锚杆)等结构的总称。
2.1.5基坑周边环境environment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等的总称。
2.1.6水土合算 calculate together with water pressure and soil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合并,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2.1.7水土分算 calculate separate with water pressure and soil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分开,分别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上海基坑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基坑规范篇一:上海市基坑工程监督实施细则上海市基坑工程监督实施细则沪建安质监[20xx]第065号一、一般规定1、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基坑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本监督细则适用于本市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基坑工程监督工作。
基坑工程监督内容包括支护结构(含边坡)、基底加固、支撑体系、地下水控制(降水、排水、止水、回灌)、土方开挖和监测等。
2、基坑工程报监后,监督机构应根据基坑工程的规模和等级确定符合条件的主监员负责监督工作。
主监员应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基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编制基坑工程监督方案,将基坑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作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法,使基坑工程的处于受控状态。
基坑工程监督方案应在首次监督工作会议上向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公布。
3、基坑工程的监督采用节点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基坑工程一般情况下以下监督控制点应到场监督:①基坑开工前、②基坑开挖前、③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巡查、④基坑工程发生险情的到场监督和质量事故的处理、⑤基础施工至±0.00及支撑结构已拆除、逆作法施工时底板全部完成。
对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米且小于5米的基坑工程,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巡查可视具体情况简化处理。
4、基坑工程监督过程中,要加大对责任主体行为和基坑实体质量的检查力度,掌握施工动态,落实整改消项,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基坑工程开工前的监督基坑工程开工前,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的下列行为作检查重点:1、建设单位①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等有关手续;②建设单位对基坑工程的现状、相邻设施、相邻工程及管网的情况的调查、处理和移交交底情况;③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的发包;④图纸会审、勘察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⑤深基坑工程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预案;2、勘察、设计单位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②勘察设计交底及变更;3、施工单位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特殊工种上岗证等);②分包单位资质及总包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③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制定与审批;④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⑤建筑材料、构配件、(大型)设备和预拌混凝土等的检验;⑥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⑦场地布置和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
基坑工程技术标准 上海 08-61-2018 上海

基坑工程技术标准上海08-61-2018 上海基坑工程技术标准概述一、编制目的本标准旨在规范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环保、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我国基坑工程的技术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基坑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其他地区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参照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1.基坑:指为建造地下工程而在地面上开挖的坑槽。
2.基坑工程:指涉及基坑设计、施工、监测、验收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工程技术。
3.支护结构:指为保证基坑开挖过程中坑壁稳定而设置的结构。
4.降水工程:指为降低基坑内地下水位而进行的工程。
四、基本规定1.基坑工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2.基坑工程应充分考虑场地地质、地下水位、周边环境等因素,确保工程安全。
3.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4.基坑工程的施工应采取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设计要求1.基坑工程设计应依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周边环境调查等资料进行。
2.支护结构设计应按照稳定性、变形控制、施工可行性等原则进行。
3.降水工程设计应根据地下水位、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降水方法、降水井布置等。
六、施工要求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等。
2.支护结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结构质量。
3.降水工程施工应遵循安全、环保、经济的原则,确保降水效果。
七、验收要求1.基坑工程验收应依据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监测资料等进行。
2.验收内容应包括基坑支护结构、降水工程、周边环境等。
3.验收不合格的基坑工程,应采取措施整改后重新验收。
八、事故处理1.发生基坑工程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事故处理结果应报相关部门备案。
本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原《基坑工程技术标准》同时废止。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基坑工程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基坑工程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2.07
•【字号】沪建标定〔2018〕83号
•【施行日期】2018.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基坑工程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沪建标定〔2018〕83号
各有关单位:
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基坑工程技术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TJ08-61-2018,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DG/TJ08-61-201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
上海《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第1章总则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0.1为使上海地区的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建筑、市政、港口、水利工程的陆上以及临水基坑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测。
1.0.3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开挖深度、主体结构类型、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及施工条件,并结合工程经验,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检测和监测。
1.0.4本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制定。
1.0.5基坑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第2章术语、符号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术语2.1.1基坑 foundation pit为进行工程基础的施工,在地面以下开挖的坑。
2.1.2基坑工程 foundation pit project为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而采取的围护、支撑、降水、挖土等工程措施的总称。
2.1.3围护墙 retaining wall围在基坑周边、能承受作用于基坑侧壁上各种荷载的墙体。
2.1.4基坑支护结构 structure of support and protect foundation pit基坑工程中采用的围护墙及支撑(或锚杆)等结构的总称。
2.1.5基坑周边环境environment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等的总称。
2.1.6水土合算 calculate together with water pressure and soil 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合并,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2.1.7水土分算 calculate separate with water pressure and soil 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分开,分别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上海基坑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第1章总则工程勘察设计现代建筑设计(集团)1.0.1为使地区的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地区的建筑、市政、港口、水利工程的陆上以及临水基坑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测。
1.0.3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开挖深度、主体结构类型、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及施工条件,并结合工程经验,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检测和监测。
1.0.4本规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制定。
1.0.5基坑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和规程的规定第2章术语、符号工程勘察设计现代建筑设计(集团)2.1 术语2.1.1基坑 foundation pit为进行工程基础的施工,在地面以下开挖的坑。
2.1.2基坑工程 foundation pit project为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而采取的围护、支撑、降水、挖土等工程措施的总称。
2.1.3围护墙 retaining wall围在基坑周边、能承受作用于基坑侧壁上各种荷载的墙体。
2.1.4基坑支护结构 structure of support and protect foundation pit基坑工程中采用的围护墙及支撑(或锚杆)等结构的总称。
2.1.5基坑周边环境environment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围的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等的总称。
2.1.6水土合算 calculate together with water pressure and soil 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合并,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2.1.7水土分算 calculate separate with water pressure and soil 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分开,分别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上海市标准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上海市标准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篇一: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 J08-40-2010【2.1.12】水泥土搅拌法:以水泥作为固化剂的主剂,通过特制的深层搅拌机械,将固化剂和地基土强制搅拌,使软土硬结成具有整体性、水稳定性和一定强度桩体的地基处理方法。
【2.1.13】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使用水泥浆作为固化剂的水泥土搅拌法。
【2.1.14】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使用干水泥粉作为固化剂的水泥土搅拌法。
【10.1】一般规定【10.1.1】水泥土搅拌法分为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
【10.1.2】水泥土搅拌法适用于处理正常固结的淤泥与淤泥质土、粉性土、素填土、粘性土以及无流动地下水的饱和松散砂土等地基。
当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小于30%、大于70%或地下水的PH值小于4时不宜采用干法。
【10.1.3】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在建筑工程中不应采用干法。
上海市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DG/T J08-40-2010- 1 -【10.1.4】水泥土搅拌法形成的水泥土加固体,可作为竖向承载的复合地基、围护挡墙、被动区加固、洞门加固、防渗帷幕等;加固体形状可分为柱状、壁状、格栅状或块状。
水泥土搅拌法可以与堆载顶压真空预压法及刚性桩联合使用。
【10.1.5】确定加固方案前应查明加固区域内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包括填土层的厚度和组成;软土层的分布范围、分层情况、含水量、塑性指数和有机质含量;地下水的侵蚀性等资料。
【10.1.6】设计前应进行拟处理土的室内水泥土配比试验。
针对现场拟处理的主要软土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固化剂、外掺剂及其掺量,为设计提供各种龄期、各种配比的强度参数。
对竖向承载的水泥土强度宜取90d龄期试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对承受水平荷载的水泥土强度宜取28d龄期试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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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0.1为使上海地区的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建筑、市政、港口、水利工程的陆上以及临水基坑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测。
1.0.3基坑工程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开挖深度、主体结构类型、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及施工条件,并结合工程经验,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检测和监测。
1.0.4本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制定。
1.0.5基坑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第2章术语、符号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1 术语页脚内容12.1.1基坑foundation pit为进行工程基础的施工,在地面以下开挖的坑。
2.1.2基坑工程foundation pit project为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而采取的围护、支撑、降水、挖土等工程措施的总称。
2.1.3围护墙retaining wall围在基坑周边、能承受作用于基坑侧壁上各种荷载的墙体。
2.1.4基坑支护结构structure of support and protect foundation pit基坑工程中采用的围护墙及支撑(或锚杆)等结构的总称。
2.1.5基坑周边环境environment around foundation pit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等的总称。
2.1.6水土合算calculate together with water pressure and soil 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合并,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2.1.7水土分算calculate separate with water pressure and soil pressure将作用于围护墙体与土体界面处的水压力及土压力分开,分别计算支护结构上的作用效应。
2.1.8复合土钉支护composite soil nail of support and protect由土钉与被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以及混凝土护面等组成的结构。
2.1.9水泥土重力式墙self-vertical wall of cement-soil页脚内容2由多列连续搭接的水泥土桩形成的重力式结构。
2.1.10排桩式墙tied pile-wall由单列钢筋混凝土桩形成的结构。
2.1.11型钢水泥土搅拌墙shaped steel cement-soil mixed diaphragm wall在连续搭接的水泥土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结构。
2.1.12地下连续墙diaphragm wall以机械施工方法在地面以下成槽后浇灌钢筋混凝土,或放入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形成的地下墙体。
2.1.13内支撑结构support structure in foundation pit基坑内部由钢筋混凝土或钢构件组成的用以支撑基坑侧壁的结构。
2.1.14土层锚杆anchor bar in soil layer在土中钻孔,插入钢筋或钢索并灌注水泥浆,使其形成一端与围护墙相连,另一端固定于土层内的受拉杆体。
2.1.15两墙合一become one with retaining wall and load-bearing wall基坑围护墙兼作主体结构的地下室外墙。
2.1.16逆作法construction method from ground down由地面开始逐层往下的地下结构施工方法。
2.1.17流土running soil页脚内容3在地下水渗流作用下,土体颗粒随地下水渗流而发生的移动现象。
2.1.18管涌piping flow在地下水渗流作用下,土体中的细小颗粒随渗流水通过粗大土颗粒之间的孔隙,发生移动或被带出的现象,也称为潜蚀。
2.1.19地下水控制ground-water controlling为基坑工程施工及保证周边环境安全而采取的排水、降水、止水或回灌等措施。
2.1.20井点降水well-point ground-water lowering在基坑周围埋设深于坑底的井管,利用抽水设备连续抽水,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的降水方法。
2.1.21隔水帷幕waterproof curtain为阻止地下水流入基坑,在基坑开挖前,沿基坑四周设置的隔水围护壁。
2.1.22盆式开挖excavation of the basin挖除基坑中心部分的土,保留基坑周边的土坡,形成盆状土坑的挖土方式。
2.1.23岛式开挖excavation of the island保留基坑中心部分的土,挖除基坑周边的土,形成岛状土坑的挖土方式。
2.1.24时空效应effects of time and space基坑开挖的空间尺度与无支撑围护墙体的暴露面积和时间对基坑变形产生的影响。
2.2 符号页脚内容42.2.1土的物理力学指标a─—土的压缩系数;c、c u──土的粘聚力;c'──土的有效粘聚力;c。
──土的次固结系数;c v─—土的竖向固结系数;c h─—土的侧向固结系数;c cu土的总应力粘聚力;————C u─—土的不均匀系数;(c u)v─—十字板不排水抗剪强度;d10──土的有效粒径,土粒累计质量百分数为10%的粒径;d30──土的中间粒径,土粒累计质量百分数为30%的粒径;d50──土的平均粒径,土粒累计质量百分数为50%的粒径;d60──土的界限粒径,土粒累计质量百分数为60%的粒径;e─—土的天然孔隙比;E s─—土的压缩模量;E ─—土的回弹模量;页脚内容5I L─—土的液性指数;I P─—土的塑性指数;K v─—土的竖向滲透系数;K h─—土的侧向滲透系数;P c─—土的先期固结压力;ω─—土的天然含水量;ρ——土的质量密度;G─—土粒的比重;γ——土的重度;w ——水的重度;φ、φu──土的内摩擦角;φ'──土的有效内摩擦角;φo──水泥土挡墙底土的内摩擦角;φcu──土的总应力内摩擦角。
2.2.2土压力系数和材料系数E ──材料的弹性模量;B L ──支撑构件的抗弯刚度;页脚内容6K a──主动土压力系数;K o──静止土压力系数;K p、K ph ──被动土压力系数;K B ──内支撑的压缩弹簧系数;K H——土侧向压缩弹簧刚度;K V——土竖向压缩弹簧刚度;kH─—土的侧向基床系数;kV──土的竖向基床系数;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实测值;P a──主动土压力强度;P o──静止土压力强度;P p──被动土压力强度;P w 1──基坑内地下水位处的水压力值;P w 2──围护墙底端处的水压力值;μ──土的泊松比;2.2.3作用、作用效应和承载力F a──墙后主动土压力设计值;页脚内容7F P──墙前被动土压力设计值;G d──作用于水泥土自立式围护墙上的竖向荷载设计值;M d──作用于水泥土自立式围护墙上的侧向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M RL──抗隆起力矩设计值;M SL──隆起力矩设计值;M RC──抗倾覆力矩设计值;M OC──倾覆力矩设计值;P cz──承压水层顶板上复土的自重压力设计值;P wy──承压水层的水头压力设计值;q──地面均布超载设计值;W──墙体自重设计值;2.2.4几何参数a──荷载离基坑边的距离;A ──围护墙中水泥土墙体部分的断面面积;A──土钉截面积;b ──荷载分布宽度;B──水泥土围护墙的墙体宽度;页脚内容8d ──桩或钢筋的直径;d nj──土钉注浆体直径;D──围护墙插入坑底以下的深度;h o──基坑开挖深度;H──水泥土围护墙的高度;Δh w──基坑内外地下水位之差;l──土钉长度;S V──土钉竖向间距;L──基坑的最大边长;U──格栅型水泥土围护墙的格子周长;α──地表斜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α──土钉与水平面的倾角;β──土钉支护斜面坡角;δOH──围护墙顶的水平位移。
2.2.5计算系数K──复合土钉支护的稳定系数;K HL──墙底抗滑安全系数;页脚内容9K L──抗隆起稳定性安全系数;K Q──抗倾覆稳定性安全系数;K WZ──墙底地基土承载力安全系数;K S──抗渗流或抗管涌稳定性安全系数;K Y──抗承压水头稳定性安全系数;K D──坑底稳定性安全系数;第3章基本规定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3.0.1 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分为三级:1 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12米或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时,属一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2 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米,属三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3 除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均属二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
页脚内容103.0.2 根据基坑周边环境的重要性程度及其与基坑的距离,基坑工程环境保护等级划分为三级。
当基坑位于地铁、隧道等大型地下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或邻近城市生命线工程、对周边场地位移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工程设计、施工与监测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3.0.3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基坑使用要求与基坑规模等因素,通过技术与经济比较确定。
基坑支护结构不得超越用地红线。
基坑支护结构常用类型如下:1 放坡开挖;2 复合土钉支护;3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4 板式支护体系。
3.0.4 无支撑基坑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超过一年,有支撑基坑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超过二年。
兼作支护结构的主体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应满足相关结构设计规范要求。
3.0.5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 基地红线图,基地周边地形图;3 基地周边相关建(构)筑物、管线的调查资料;4 建筑总平面图,主体工程建筑、结构图。
3.0.6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支护体系的方案比较和选型;页脚内容112 基坑的稳定性验算;3 支护结构的强度计算和变形计算;4 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技术要求;5 降水技术要求;6 土方开挖技术要求;7 基坑监测要求。
3.0.7 基坑支护结构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计算或验算要求。
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结构在永久使用阶段的设计,尚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验算:1) 支护结构和地基稳定性验算:包括支护结构的抗倾覆,抗滑移,抗渗流(或抗管涌)稳定性,地基的抗滑动以及抗隆起等稳定性验算;2) 结构构件承载能力计算:所有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能力计算。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或验算:1) 支护结构和基坑的变形计算,并满足支护结构正常使用和环境保护等级所对应的变形控制指标;2) 支护结构有耐久性要求时,应验算结构构件抗裂性或计算裂缝宽度满足限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