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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培训心得感悟范文6篇

关于律师培训心得感悟范文6篇

关于律师培训心得感悟范文6篇律师培训心得感悟1经过一年的理论,我增长了见识,逐步锻炼成为一名根本可以独立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人员,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历,明确了自己的目的———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律师。

现对实习期间个人工作总结如下:一、参与办案、积累经历一年的实习生涯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参与每一件可以接触到的案件当中,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及时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并于规定期限内提交法庭,协助律师按时参加案件庭审活动,结案后及时整理案卷归档等工作。

掌握了最根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学会了起早常用的法律文书、理解了如何分析^p 案情、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沟通。

特别是参加了律协举办的实习律师培训,对我帮助很大,受益匪浅,让我在短期内提升了自己。

二、坚决信仰、追求成功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详细律师业务,我对律师的职业标准有了更深化的理解和认识,律师的诚信以及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尤为重要。

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效劳,是任何时候都应该坚持的信念,因为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一辈子只能遇到一次,在他们心里,案件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所以律师必须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并全面细致的分析^p 案情,考虑案件的影响因素,提出实在可行的解决方案。

随着社会的飞速开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

对于如今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才能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根本素质。

非常感谢我所认识的每一位资深律师及每一位共同讨论问题的同仁,是大家的帮助才有了我今天的成长,虽然我在这一行刚刚起步,我正在努力,相信我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一名让当事人信任的律师。

律师培训心得感悟21月,我进入了律师事务所实习。

光阴似箭,一年的实习期在忙繁忙碌之中已经接近尾声。

回忆一年前进所的第一天,拿着司考成绩单、刚从大学毕业的我满心欢喜,可以进入事务所实习,我的心中充满了感谢和幸运。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3篇)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3篇)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3篇)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一:实习律师培训体会今年春节过后我到常鸿所实习,三月取得北京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成为一名首都实习律师。

经过半年多的实习,深感陷入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不能全面系统地了解广泛的律师业务,也不能静下心来及时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得失。

迷茫困惑之际,第二十九期北京市申请律师职业人员培训在我学习生活了三年的法大研究生院开班了。

经过一个月的资深律师培训授课、海淀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庭审观摩,结合半年多的实习经历,我增强了对律师业的认识,受益颇多。

一、关于中国律师的历史。

自1912年9月16日民国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确立律师制度算起,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建立一百周年。

如果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零星律师制度和实践忽略不计,自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算起,律师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真正确立和发展不过三十余年的时间。

作为新世纪的首都准律师,我深感律师制度创设不易,决心从现在和自身做起,珍惜律师声誉,爱护律师形象,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律师业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关于律师职业形象。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构成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个行业中,我们在同样的课堂上经过了法学本科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共享同样的宪政信仰和法治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法治国家的建设。

法官出庭必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检察官和公证员也属于国家机构从业人员,有着行业共同的制服,只有律师分布于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出庭是否穿着律师袍也并无强行性规定。

在法庭上,律师的形象如何同庄严的国徽相映衬,同法庭的氛围相符合,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如何与社会其他职业的形象明显区分,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实践中,事务律师基本能做到统一穿着职业正装,这与事务律师将自身定位为高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事务律师一般在规模化、团队化、公司化管理的大型律所执业有关。

实习律师培训工作心得5篇

实习律师培训工作心得5篇

实习律师培训工作心得5篇袍也并无强行性规定。

在法庭上,律师的形象如何同庄严的国徽相映衬,同法庭的氛围相符合,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如何与社会其他职业的形象明显区分,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实践中,事务律师基本能做到统一穿着职业正装,这与事务律师将自身定位为高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事务律师一般在规模化、团队化、公司化管理的大型律所执业有关。

而出庭律师,由于主要接触基层民众,平时生活中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往往关注不够,以致出庭时着装较为随意,和法庭上的法官、检察官形成了鲜明对比,难免有损律师在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对此,我认为,在工作时间,律师应当穿着职业正装,出庭时律师至少应当穿着职业正装,有条件的应当穿着律师袍出庭。

三、关于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实践中,委托人往往是通过亲友或之前客户介绍找到我们的,有的委托人是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业,有的委托人则文化水平不高或情绪控制意思表达能力较弱。

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很多基层民众一生中几乎没和律师打过交道,甚至没有见过一个律师,思想观念中却存在“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律师就是那个和法官混得熟帮当事人疏通关系的人”的愚昧观念,见到律师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你和法官熟吗?”同时,紧接着的第二句话则是“这官司能打赢吗?”一些律师由于生计所迫或者商业逐利心理驱使,为了能签下合同揽到业务,将《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置之脑后,对潜在的委托人大肆吹嘘、大包大揽,不恰当地提高了委托人对律师的期望值,接下案子后发现委托人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中存在重大障碍,不得不教唆委托人伪造证据材料,甚至对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严重破坏了律师在法官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作为__社会中一个年轻的职业,律师应当在同潜在委托人进行业务洽谈时,引导公众对法律、司法和律师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从而参与到法治建设中。

如果律师一味迎合委托人,放弃法律立场和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定位,将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信访”不“信法”。

实习律师培训学习心得个人总结

实习律师培训学习心得个人总结

实习律师培训学习心得个人总结实习律师培训学习心得个人总结7篇对于实习律师培训学习心得个人总结,你会写吗?来看看吧。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使我们今后少走弯路。

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收集的实习律师培训学习心得个人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习律师培训学习心得个人总结精选篇1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当我们即将离开象牙塔的时候,就要时刻做好面对社会面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准备。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

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__律师事务所。

在__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

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对我而言十分的陌生。

__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她。

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她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

在她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

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做取证和开庭准备工作等等。

通过实习,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执业经验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师实务方面。

以前在学校主要是在理论上进行法律学习,实际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机会很少。

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就不一样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参加法庭审理等,从中学习很多律师执业工作的经验和技巧。

以前学习过法律文书写作,知道起诉状的格式写法,但真正应用到具体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样把诉讼请求写得准确精练,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怎样把事实理由写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这都不是简单套用格式就能得来的。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5篇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5篇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5篇实习生活虽然短暂,但在每个实习生心中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你在实习中得到了什么巨大收获吗?把实习心得写下来并和我们分享吧。

下面是为大家收集有关于实习律师培训心得,希望你喜欢。

#674897实习律师培训心得1本人非常荣幸参加了自治区律师协会举办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首先感谢自治区律师协会提供求知的平台和贴心的服务,良好的组织安排赢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

其次,感谢众多在百忙之中前来授课的司法厅领导、律协领导、资深律师等,你们丰富的学识、广博的阅历、深厚的法学涵养、活泼的教学方式不仅为学员们提供了营养丰富的法学知识大餐,更让我们深刻的感悟到了法律共同体坚守的法治精神与秉承的济世情怀,你们的努力,不仅让学员们汲取了知识与技能,而且感悟到了做人做事的道理。

对于你们卓有成效的管理与服务,深表感激。

此次培训,让我获益匪浅、感触良多,总结如下:一、恪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

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不仅要认真学习,还要深刻体会,它是每一位执业律师必须遵从的职业操守,是执业律师的底线要求。

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既是律师协会的告诫,也是律师法的要求。

破坏执业纪律,无视执业道德,不仅要受到行业处罚,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

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我们必须始终铭刻在心。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

律师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良好的自身修养,深厚的法学功底,才是律师的立足之本、执业之基、力量之源,而这一切的获得,离不开日积月累的学习,离不开点点滴滴的修行。

年轻律师要准备3-5年的时间,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搞好专业功底,提升自身素质。

三、坚定执业信心。

坚持“律师梦”就是坚持“中国梦”,律师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参与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律师业的兴旺发达,将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

作为一名即将开始执业的实习律师,我们更要信守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始终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执业的立足点与出发点。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5篇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5篇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5篇精选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一)刚进入律师行业,心情很激动也很迫切,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熟悉相关业务,迅速成长起来,可以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实践,才发现刚入行的心态虽然积极但却过于急迫,以致过于理想化了。

因为,在工作实践中,通过跟随老律师具体办案,才发现自己有太多不足,比如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书本知识要转化为专业能力,没有一定量的实践显然不可能。

再如,一个具体案件,从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了解案件,以及写好起诉书,出庭等方方面面,都感到自己做的不足,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虽然,我们所的几位老律师都热情的给予我指导、帮助,但总感到还是零碎了些,心中急切希望能有一次系统的培训与学习,以便掌握更多相关知识,并切实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恰在此时,云南省律师协会发出通知,开展相关的实习人员培训,我感到真是一场及时雨,于是开始认真的学习。

我们的的培训分为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网络课程的学习,省律协请了法律各专业领域的教授、专家、律师给我们授课。

内容丰富、实用,对我们专业能力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由于授课教师众多,我再次就不一一详述了,只就印象最深的两门课,谈谈自己的体会,一门是隋彭生老师讲的《民法与律师实务》课。

隋老师讲课风趣、生动,往往将深奥的民法理论、原理融入具体的案例之中,让人印象深刻,这种深入浅出的授课方法,得到许多实习人员的好评。

比如隋老师讲买卖合同中,风险的转移,就用买卖耕牛为例,十分形象的可视化的说明,买卖合同中,一般情况下,风险是随交付而转移的。

像这样的例子,在隋老师的授课中,比比皆是,对我们帮助很大。

另外一门是刑诉课,这门课我们过去参加司法考试时,也学过,但角度并不完全相关联、相一致。

其中,授课老师重点谈到了一名律师,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自身应注意的事项,也包括了如何规避执业风险,如何正确处理好于委托人、公诉人、法官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对我的实际工作起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有关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三篇

有关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三篇

有关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三篇有关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1在实习期满一个多月后,我终于有幸参加了河北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本期省直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培训班,通过三天的集中培训学习,被老师们精彩的授课深深地折服,同时我对律师行业的理解也产生部分新的认识。

第一,律师要在循序渐进过程中找准自己的专业化方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日益迅速,法律服务市场的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社会将会逐渐淘汰百科全书式的全面发展律师,所以没有精准的专业定位,没有优于其他律师的专业能力,律师在将来的市场竞争中将没有立足之地。

第二,律师要在发展过程中寻求团队合作和行业合作。

律师服务市场竞争激烈是不争的事实,但合作绝不是异想天开,在专业化和团队化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单兵作战必将被社会所淘汰,没有合作,律师只能在短期内跑得快,但长期来说却无法跑得更远。

第三,律师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

律师业务能力即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没有源源不断的知识摄入,仅仅只靠当前掌握的一知半解是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的,司法考试仅仅只是一块敲门砖而已,同时,律师也要掌握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知识积累,做到一专多能。

第四,律师要讲政治,紧随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

司法部新文件已对律师进行明确定位,律师是自由的,但律师也是不自由的,律师决不能任意妄为、肆无忌惮,要时刻谨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不越雷池半步。

第五,律师要时刻注意防范执业风险。

谷景生老师在授课中提到,执业律师尤其是新执业律师,一定要时刻不忘来自于各方面的执业风险,包括法律惩处风险、民事赔偿风险、人身风险和收费风险,并告诫我们某些类型的案件和当事人是需要时刻注意的。

第六,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注意礼貌和礼仪。

律师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职业,但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不是律师的全部,社会交往中律师一定要注意仪容仪表和礼貌用语,为当事人留下美好的感官印象对我们后期的谈判和合作将有巨大的利好作用。

当然,谷老师的睿智、高老师的务实、甄老师的严谨、孙老师的幽默、牛老师的沉稳、张老师的尽责、李--的谦虚和高老师的热心及其他老师的精彩授课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是我追随的动力,我定将在以后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努力奋进,不忘本心,砥砺前行。

实习律师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实习律师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实习律师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实习律师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使我们今后少走弯路。

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习律师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习律师学习心得体会1在历时3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术语、程序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

实习不仅使我在专业知识方面受益匪浅,在其他方面也获益良多。

比如在为律师整理准备材料时,我学会了如何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访客来电时,我学会了礼貌地待人接物;在与同期的实习生一同完成翻译、文件归档的工作时,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收获颇丰,既增加了对行业的了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时又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

更重要的是,短暂的实习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

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而实习恰恰使我认识到了一些课程的价值,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自己忽视的课程。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

由于时间短、专业知识不扎实、经验不足等,使我对这次实习留下了一些遗憾和困惑。

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们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教给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实习律师学习心得体会2一、优秀的律师必须是优秀的人,优秀的人必有优秀的人品优秀的律师不仅业务精湛、案源广阔、社会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应是“品质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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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培训的学习心得体会作者: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周争锋深圳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

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

一位同样是实习律师的网友让我写点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好让其学习和参考一下,希望能对他有点帮助。

我就随手写了这点东西,对网友也算是有个交代,对自己也算是个提高的过程吧。

我的这点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车时思考和构思的,今天来办公室后才把它整理出来,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一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从第一天李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要一门精,不要样样都懂,样样又都不行。

好多律师都好拿英美、香港来举例,证明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

直到后来一位律师讲到台湾律师的情况时,说人家台湾的高雄平均每2个半律师就有一个所,且大多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

我就在想,为什么台湾会和英美,香港不一样呢?难道台湾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吗?显然不是。

那是什么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两者区别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处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适用上要证明问题或者说论证某一观点时的论证方法不同——前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后者者习惯用演绎形式。

归纳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

归纳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

它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

它是从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

透过大量的现象来抓本质,将一定的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

大陆法系则是演绎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

这样的论证问题方法的差异表现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判例法,大陆法系则是成文法。

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

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

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

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

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

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

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

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

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

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

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

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

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

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

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

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

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

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

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

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

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

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作者: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周争锋深圳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

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

一位同样是实习律师的网友让我写点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好让其学习和参考一下,希望能对他有点帮助。

我就随手写了这点东西,对网友也算是有个交代,对自己也算是个提高的过程吧。

我的这点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车时思考和构思的,今天来办公室后才把它整理出来,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一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从第一天李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要一门精,不要样样都懂,样样又都不行。

好多律师都好拿英美、香港来举例,证明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

直到后来一位律师讲到台湾律师的情况时,说人家台湾的高雄平均每2个半律师就有一个所,且大多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

我就在想,为什么台湾会和英美,香港不一样呢?难道台湾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吗?显然不是。

那是什么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两者区别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处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适用上要证明问题或者说论证某一观点时的论证方法不同——前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后者者习惯用演绎形式。

归纳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

归纳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

它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

它是从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

透过大量的现象来抓本质,将一定的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

大陆法系则是演绎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

这样的论证问题方法的差异表现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判例法,大陆法系则是成文法。

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

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

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

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

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

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

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

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

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

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

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

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

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

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

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

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

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

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

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

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

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

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作者: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周争锋深圳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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