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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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4-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务费用核算中如何把握费用化和资本化问题

026-4-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务费用核算中如何把握费用化和资本化问题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 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注意: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 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 续进行。
注意: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生的借款费用,应当 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A104000表: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财务费用核算 中如何把握费用化和资
本化问题?
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回答:
一、资本化: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
二、费用化: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ND
回答:
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 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 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 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基于国际比较的借款费用核算分析

基于国际比较的借款费用核算分析

基于国际比较的借款费用核算分析【摘要】本文通过比较国际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英国财务报告准则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依次对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范围以及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量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提出借款费用准则中存在的问题,以期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借款费用准则制定的理论水平。

【关键词】借款费用资本化一般借款我国会计准则中关于借款费用的规定,经历了2001年和2006年的制定和修改,有关会计核算的处理及其相关规定的制定更加条理化和规范化。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等对借款费用核算的研究比较早,相对比较成熟。

纵观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在逐渐与国际准则趋同,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会计处理上的争议。

本文就我国借款费用准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借款费用的核算范围借款费用是借款人由于发生借款而付出的代价。

由于现在融资渠道多样化,企业不仅仅向银行借款,而且还通过其他方式,例如发行债券和融资租赁等,所以借款所发生的费用的核算形式也不仅限于银行借款利息。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借款费用的核算范围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和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规定,对于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资本化,一种是费用化。

对于上述发生的各种形式的借款费用,如果预期相关联的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在会计处理时就将预期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否则就作为费用进行确认。

二、借款费用核算的国际比较分析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着重规定了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问题,相对于2001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在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进。

但是,本文认为其中的有关会计处理却与会计核算的可比性、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核算原则相矛盾。

中外公司会计制度差异(3篇)

中外公司会计制度差异(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跨国公司越来越多,跨国经营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由于各国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各国会计制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这些差异给跨国公司的会计实务带来了诸多挑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外公司会计制度差异进行分析。

二、会计准则体系差异1. 国际会计准则(IFRS)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IFR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IASB)制定的一套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

IFRS旨在提高全球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国际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2. 美国会计准则(US GAAP)美国会计准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简称US GAAP)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FASB)制定的一套会计准则。

US GAAP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会计准则之一,对全球会计实务产生了深远影响。

3. 中国会计准则(CAS)中国会计准则(China Accounting Standards,简称CAS)是中国财政部制定的一套会计准则。

CAS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三、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差异1. 资产(1)无形资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较为宽松,如商誉、专利权等均可以确认。

而美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较为严格,商誉、专利权等部分无形资产不得确认。

中国会计准则则介于两者之间。

(2)固定资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美国会计准则采用加速折旧法。

中国会计准则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2. 负债(1)租赁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均采用总额法核算。

中外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中外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中外会计准则比较分析作者:栾迪金洋来源:《大经贸》 2020年第3期栾迪1 金洋21 大连康复疗养中心经济管理科 1160132 解放军第967医院采购管理科 116000会计准则是会计实践的经验总结,是会计工作的指导和规范,而国家之间因政治、经济环境的不同导致了各国会计准则的不同。

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除了需要考虑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以及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企业间的交易行为还不规范,国有企业关联交易极为普遍,价格往往成为利润操纵的一种手段,由于公平交易的缺乏,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也就存在较大的难度;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均还较小,上市公司数量不足,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还不能完全以投资者为主,因此在对会计目标的考虑上还必须兼顾国家宏观管理、投资者决策和公司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

这些因素也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产生较大的差别。

(一)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

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需要,但是,对公允价值一概加以否认的做法,与会计准则国际发展的趋势并不合拍。

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农业、企业合并、非货币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

(二)在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不少差异。

就我国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对比,存在下述差异:在存货准则对采购成本的计量上,国际上采用净价法,我国准则采用总价法;在现金流量表准则中,国际上同时允许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我国仅允许采用直接法;对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和股利,国际上允许在保持一贯处理的前提下可以归入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我国准则要求将支付的利息和股利列为筹资活动,将收到的利息列为投资活动;在固定资产准则中,国际上对非同类固定资产交换产生的固定资产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利得或损失,我国准则要求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允许确认利得或损失,对于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国际上允许计入当期并包含在经营活动损益中,我国准则要求列为营业外收支;在借款费用准则中,国际上没有对专门借款做出定义,我国准则对此作了定义,国际上允许资本化的对象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

借款费用准则国际比较与启示

借款费用准则国际比较与启示

借款费用准则国际比较与启示作者:侯风亮来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3年第10期摘要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相较于旧的借款费用准则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资产范围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准则的规定更加合理化,并且更加趋向于国际会计准则。

当然借款费用处理方法的差异不仅仅只在于资本化和费用化的基本区别上,在其他的细节问题上各会计准则也存在着不少的差异。

本文的目的就在于找出这些差异,从这些差异中探析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有关借款费用规定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解决。

关键词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一、借款费用准则国际比较(一)与国际会计准则(IAS)的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3年修订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资本化》,并将其名称更改为《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IAS23),主张企业可以选择用基准处理方法将借款费用发生当期确认为期间费用或者用备选处理方法,所以在信息披露时要披露借款费用采用的会计政策。

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借款费用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借款费用的定义、范围不同。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IAS23所指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需要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另外还规定了哪些不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如:常规性生产或生产周期较短且重复大量生产的存货以及在购置时就已有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的资产。

此外,IAS23不适用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我国借款费用准则没有规定哪些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我国会计准则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于一致的,所以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是需要继续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改进的。

我国的借款费用会计准则在基本的处理原则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已达到一致。

(二)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SFAS)的比较。

1、借款费用的定义不同。

SFAS34中使用术语“利息费用”,并且不包括汇兑差额及安排借款产生的附加费用。

新旧准则借款利息资本化核算方法比较(精选5篇)

新旧准则借款利息资本化核算方法比较(精选5篇)

新旧准则借款利息资本化核算方法比较(精选5篇)第一篇:新旧准则借款利息资本化核算方法比较《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利息资本化核算方法与原企业会计准则相比有很大改变,主要表现在: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分别纳入会计准则;对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扩大到“相关资产”;对“相关资产”发生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与原会计准则不同。

本文举实例进行分析。

一、扩大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及其利息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从《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可以看出,新准则涵盖了企业发生的所有借款费用核算,在对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核算进一步完善的同时,对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借款费用核算也进行了规范。

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及其利息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有所扩大。

在新准则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在会计实务中,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生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等均可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而旧准则“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仅指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而对发生在存货等资产的借款费用则不能予以资本化。

在新准则中,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而在旧准则中,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并不纳入利息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二、完善了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确定方法新准则规定,为购建或生产相关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财务处理的异同

《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财务处理的异同

《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财务处理的
异同
郭泽凤
【期刊名称】《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3(24)3
【摘要】借款费用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过去存在着理论分散、规范性差等不足,在借鉴国际上已成熟的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新施行的借款费用准则,由于其新,必然在理论和实践上还存在着一定不足.为与国际经济接轨,完善、推广准则的实施,故对我国与国际准则在借款费用方面的异同作一比较.重点落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资本化的确认过程上.并对新准则的完善和推广提出了设想.
【总页数】2页(P110-封三)
【作者】郭泽凤
【作者单位】通化师范学院,计财处,吉林,通化,134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1.2;F812.2
【相关文献】
1.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异同及相关财务处理 [J], 张玉荣
2.辅助费用核算刍议--对《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一点看法 [J], 易佩富
3.修正性会计核算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中的运用与体现 [J], 李莉
4.浅谈《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引起借款费用资本化核算规定的变化 [J], 待建Min
5.企业会计准则系列讲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准则(下) [J], 李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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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财务处理的异同

《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财务处理的异同

《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财务处理的异同郭泽凤【摘要】借款费用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过去存在着理论分散、规范性差等不足,在借鉴国际上已成熟的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新施行的借款费用准则,由于其新,必然在理论和实践上还存在着一定不足.为与国际经济接轨,完善、推广准则的实施,故对我国与国际准则在借款费用方面的异同作一比较.重点落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资本化的确认过程上.并对新准则的完善和推广提出了设想.【期刊名称】《通化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03(024)003【总页数】2页(P110-封三)【关键词】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差异;联系;建议【作者】郭泽凤【作者单位】通化师范学院,计财处,吉林,通化,1340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1.2;F812.2自2001年1月1日起,我国财政部发布了用以规范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开始在全部企业施行。

这项新准则总结了国际上的成熟理论,并结合国内的特点,将我国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化和完善。

新施行的借款费用准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为与国际经济接轨,完善和推广我国的借款费用准则,特将我国与国际上的借款费用准则作一比较: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比较我国与国际上对借款费用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但并不是说二者风马牛不相及,它们即存在着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

我国新颁布的借款费用准则正在积极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又有其自身的显著特点。

研究我国与国际准则在借款费用方面的异同,对于正确理解国家财政政策、合理处理借款费用以及与国际经济相接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借款费用准则与国际借款费用准则的区别1.披露的相关信息、借款费用范围的差异。

任何准则的颁布都有其政治或经济目的,(从比较图的引言中可以看到)借款费用准则施行的目的是用以规范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及相关信息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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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资金一般应付出一定的代价,特别是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必须按规定的利率支付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筹资费用和资金的使用费用。

对于筹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等,一般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额较大的,计入递延资产,而后分期摊销。

而对于资金的使用费用,国际通行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借款费用资本化,即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中;另一种是将借款费用费用化,即计入费用发生当期的损益中。

从目前情况看,借款费用资本化是多数国家允许采用的一种方法,但各车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对象和资本时间等作了规定。

在我国,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组织有关学者和专家在考察了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和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澳大利亚、德国、英国、加拿大、美国、法国、日本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和实务的基础上,本着与国际惯例接轨,又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原则,制订了我国相应的会计准则,该准则包括引言、正文和附则三个部分。

引言主要说明了本准则所规范的范围,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核算。

由于借款费用各类企业都会发生,因而本准则涉及到各行业,即涉及到各行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或对外承包购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也涉及到各行业为其他企业提供产品或劳务的过程中有关的会计处理问题。

正文分为六段,即定义、确认、开始资本化的时间、资本化的暂停、资本化的中止、应披露的事项等六个自然段。

定义段中提出了理解和正确使用准则的依据,对借款费用和借款费用资本化给出了定义和说明,指明了准则中所用借款费用的内容和不包括的内容。

确认段指出了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对象,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

对开始资本化的时间及中止时间进行了限定。

根据资产建造有可能发生中断的现象而设置了资本化暂停段。

应披露的事项一段对借款费用披露的事项进行了说明。

附则说明了准则解释权的归属和生效日期。

二、比较下面就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借款费用资本化(征求意见稿)》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以及美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

其中,美国关于利息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面的会计准则主要有:《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34号:利息费用资本化》;《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58号;饮食按权益法核算投资的财务报表中利息费用的资本化》;《财务会计公告第62号:某些免税借款和某些捐赠与补助情况下的利息费用资本化》。

(一)关于定义我国的征求意见稿中借款费用是指因借入资金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1)因借入资金而发生的利息(包括因发行债券而产生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2)与外币借款有关的汇兑损益,并指出借款费用不包括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辅助费用,如手续费、佣金等。

国际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的描述与我国定义基本相同,但其包括内容略有不同。

国际准则指出“借款费用可以包括:(1)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empirenews.page--] (2)与借款有关的报价或溢价的摊销;(3)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的摊销;(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5)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34号公告中给出的利息费用所包括的内容有:(1)有一个明确的利息率的债务利息;(2)《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第21号: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利息》,所说明的属于某些应付项目的利息;(3)《财务会计原则委员会公告第13号:租赁会计》限定的和租赁资本有关的利息。

由于可知,我国的借款费用的范围比国际上要窄,主要是因为未包含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辅助费用和与租赁相关的费用。

另外,由于我国银行目前尚不允许透支,所以也不包括银行透支利息。

(二)关于确认我国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指出:(1)与建造或生产某项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在该荐资产支付使用或完工之前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

其他借款费用在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所说的资产包括:必须经过建造过程才能达到预定用途的固定资产;正常生产期在12个月以上的产品,但不包括经常和大量重复生产的产品。

(2)与建造或生产某项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在使用前因暂存银行或进行短期投资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损益,也应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中列示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是指:(1)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是指那些如果不为相关资产发生支出即可避免的借款费用。

当企业专门为获得某项指定的相关资产借入资金时,与该相关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就很容易认定。

(2)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入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

(3)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例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

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借款的加权平均数。

一个期间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不能超过在该期间内发生的借款费用的金额。

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合格资产是一项适合于利息资本化的资产,其定义为:(1)企业为了自用而建造或生产的资产(包括用存款成分期付款,由其他单位为本企业制造成生产的资产);(2)为了销售或租赁而作为分期工程建造成生产的资产(例如造船或房地产开发);(3)当接受投资的企业正在进行计划的主要经营活动,如果该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使用资金购置其经营活动所需的合格资产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权益、借款和预付款)。

(三)关于开始资本化时间[!--empirenews.page--] 我国准则指出应在借款费用发生时作为开始资本化的时间。

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化开始时间如下:(1)该资产的开支发生时;(2)借款费用发生时;(3)资产达到预定使用或销售状态所必要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时。

美国准则提出开始资本化应满足三个条件:(1)已发生资产支出;(2)为实现资产预定用途所必须的准备活动正在进行;(3)利息费用正在发生。

(四)关于资本化暂停我国准则提出当资产的正常建造或生产发生中断且中断期较长时,应停止该期间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计入当期损益或开办费,直至建造或生产重新开始。

对于那些短暂的中断或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中断,可在不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国际会计准则对于资本化的暂时中止的相关规定有:在开发活动发生中断的一个较长期间内,应暂停对借款费用资本化。

在为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或销售状态而进行的准备活动发生中断的一个较长期间内,可能发生借款费用。

这些费用是持有部分完工的资产的费用,不具备予以资本化的条件。

但是当大量的技术及管理工作仍在执行时,借款费用通常不暂时停止资本化。

若暂时延误是为使资产期达到预定用途或销售状态进行的准备过程的一个必要部分,对借款费用资本化通常也不能暂停。

(五)关于资本化的中止我国准则指出当所建造的国定资产交付使用或生产的产品完工时,应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资本化停止的相关内容包括:(1)当为使相关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或销售状态的所有准备工作实际上已完成时,应停止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资产的实体建造结束时,尽管日常管理工作仍在继续,一项资产已准备用于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如果有少数工作尚未完成,也表明所有工作实质上已经完成。

(2)当相关资产的建造的各个部分分别完成,并且每个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中已可使用时,则在为使那一部分达到预定用途或销售状态的所有必需的准备工作实际上已完成时,应停止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美国会计准则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流程图中列出的资本化的中止是在资产完工之日。

并指出为了确定资本化期间的终止,有必要确定在当前会计期间资产是否已经基本完成并按预定用途做好准备工作。

如果在当前会计期间该项资产已经完成,那么资本化期间将在该项资产完成之日结束。

如果在当前会计期间资产没有完成,那么资本化期间将在当前会计期间的结账日结束。

在以上的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开始时间,资本化间断和资本化中止时间的确认中,所比较的我国、国际和美国会计准则对于前两项的时间认定基本一致,即三个准则中虽然对开始资本化的时间和资本化的暂停的表述上有细微差异,但本质上是一致的。

而对于资本化中止的认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只有一个概况性的说法,即当“固定期资产支付使用或生产的产品完工时应停止其资本化”。

与此相比,国际会计准则对资本化中止的相关规定则不仅详细些,而且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其中,不仅指出了一般情况下的资本化中止的条件,且提出只要资产的实体建造已经完成,则一般认为该资产阶级建筑工作已经完成而不论其日常管理性工作是否完成。

另外,对于分部完成并分部使用的相关资产,例如由若干幢建筑物组成的一个商业停车场即为此种情况,若其中的一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准备工作实际上已完成,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停止。

在这方面美国准则也有详细的规定。

[!--empirenews.page--] (六)关于披露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指出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本期内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国际会计准则确定财务报表应披露的内容有:(1)借款费用采用的会计政策;(2)本期已资本化的借款费用;(3)用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的资本化比率。

与此相对应,美国会计准则强调的揭示内容包括:(1)如果在当前会计期间没有利息费用资本化,有关的利息发生额和利息支付金额;(2)如果在当前会计期间有利息费用资本化,有关的利息发生总额和利息资本化金额。

从各个准则的披露内容也可以看出,我国准则征求意见稿所界定的是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而国际与美国准则还包括费用化的借款费用的处理和揭示。

从总体上看,借款费用资本化是多数国家允许采用的一种方法,但各国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对象和资本化时间等作了规定。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对该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将借款费用化处理方法作为基本处理方法,而将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方法作为允许选择的方法。

修订的理由是:从理论上讲,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借款费用在某些情况下应予以资本化。

但从实务上看,费用化处理更便于企业操作,而且符合稳健性原则。

美国要求企业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才达到预定用途的资产,将借款费用资本化为这些资产历史成本的一部分。

香港推荐但不强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处理。

在澳大利亚、法国、德国和英国对与建造或开发资产有关的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但在一般实务中是将发生的借款费用费用化。

在德国,只有与长时间建造新设施有关的借款费用才予以资本化,借款与资本投资之间要求有密切关系,并且合理保证该设施的未来经济效益能补偿资本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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