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01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合集下载

招银理财 风险揭示书

招银理财 风险揭示书

招银理财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欢迎您选择招银理财产品,我们理解您对于理财产品的期望和需求。

在您投资前,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并使您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与收益特点,我们提供此风险揭示书,供您参考。

一、风险揭示的必要性招银理财一直秉持着“依法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尽力为客户提供稳定与可持续的收益。

然而,任何金融市场都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

风险揭示书的目的在于提醒投资者,让其明晰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状况,并做好相应的风险调整。

二、市场风险揭示市场风险是指产品受到金融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所导致的风险。

投资于金融市场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您所购买的招银理财产品也不例外。

市场风险可能导致您投资金额的减值,也可能导致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存在差距。

三、信用风险揭示信用风险是指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手无力或不愿按合约履约的风险。

尽管我们在推荐理财产品时会对发起方进行多种尽职调查,但无法完全排除交易对手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

当交易对手违约时,可能导致您投资本金受损。

四、流动性风险揭示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在提前解除投资或转让产品时,可能无法如期或以预期价格快速变现的风险。

招银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具有一定限制,无法满足投资者随时转让或提前解除投资的需求。

因此,在投资招银理财产品前,请您充分考虑资金的流动性需求。

五、利率风险揭示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变动所引起的投资风险。

在持有招银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对产品价值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您的投资收益。

请您认识到利率风险的存在,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配置资金。

六、其他风险揭示除了以上提到的风险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风险,如国家政策风险、合规性风险等。

这些风险可能对招银理财产品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投资者,您应当充分了解这些风险,并在投资决策中加以考虑。

七、风险管理与建议为保护您的投资权益,招银理财一直致力于风险管理与控制。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每年开放第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019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每年开放第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019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每年开放”第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019年第3季度报告
2019年10月18日
§ 1理财产品简介
§ 2理财产品的主要财务指标
§ 3理财产品的收益表现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每年开放”第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单位净值为1.049553,单位增长率为1.33%。

§ 4理财产品组合报告
1、期末理财产品资产组合情况
2、其他资产构成
3、期末占理财产品资产比例大小排名前十项投资明细
§ 5风险揭示
2019年下半年以来,利率债收益率走势有所分化,短端窄幅震荡,长端受经济走弱影响整体有所下行,未来预计维持区间震荡态势。

股票市场方面,三季度市场整体波动较大,板块有所分化,上证综指在8月上旬触底后,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缓和,叠加 LPR 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带来的实质性降息等一系列政策宽松利好有所反弹,未来仍需关注基本面及业绩改善情况。

§ 6托管人安排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层
§ 7 投资账户信息。

江西农商银行

江西农商银行

江西农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产品名称:南昌农商银行百福理财禧盈门系列16号理财产品登记编码:C1118121000007产品风险等级:经发行人内部风险评估,该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二级尊敬的投资者: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规定,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我行郑重提示1、本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具有一定的风险,我行对理财本金与收益不承担保证责任。

2、在签署本理财产品协议书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理财收益等具体情况;如对销售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江西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3、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前,应充分了解本产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等,具体详见以下“风险提示”部分,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4、投资者应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5、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1、信用风险。

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或资产,如果投资的债务人、交易对手等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等,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可能存在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理财产品在投资周期内封闭运作,投资者不能赎回,带来流动性风险。

在产品投资周期内如果客户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

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招商银行“金葵花”招银进宝票据盈101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3701)风险提示书尊敬的客户: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

2、管理风险:由于招商银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降低甚至理财本金遭受损失。

3、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4、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

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清算。

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陆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

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7、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高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高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日鑫高”(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产品期限为8年(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或展期产品),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产品工作日的指定时段均可接受申购/追加投资/赎回申请(超过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限额的赎回申请除外、巨额赎回时请以公告为准)。

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二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

最不利情况下,基础资产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产品适合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风险标识风险水平评级说明适用群体较低风险不提供本金保护,但客户本金亏损和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

在购买本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 365 天00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 …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 365 天00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 …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365天00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者认购或买入柜台交易产品前应充分了解柜台交易市场及本产品的特点及风险,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海通证券“一海通财365天00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和《海通证券“一海通财365天00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条款及柜台交易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并具有承担柜台交易产品相关投资风险的能力。

本风险揭示旨在根据监管要求揭示认购或买入海通证券“一海通财365天00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

投资者需了解海通证券“一海通财365天00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考虑购买本产品。

本产品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一、利率风险:如果在本理财产品合同履行期内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不保证随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

二、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到期日之前,投资者只能在合同约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海通证券柜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转让。

交易价格由报价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年化收益率。

三、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终端或到海通证券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上述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的情况,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安心·半年开放”第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190304

“安心·半年开放”第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190304
产品风险等级
本产品评级为中国农业银行基于投资品种期限、信用等级等相关要素做出的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 参考,不具备对收益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的法律效力。风险等级为中低是指本产品投资组合的整体评级为我 行的中低风险等级。
投资者若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本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为:C1010318001881,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 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
1.本理财产品采用“份额赎回”的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清算价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和赎回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四舍五入。本产品赎回费 率为 0。 2.本理财产品赎回清算价,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清算价为开放日的产品单位 净值,赎回清算日为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为赎回清算日后 2 个工作 日内。 3.产品到期日当月不开放申购、赎回。 4.本产品支持预约赎回,投资者可于产品成立日后随时提交赎回申请,在下一个赎回 清算日按赎回清算价进行清算。(对公客户预约赎回仅能通过网点办理)
产品说明部分
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安心·半年开放”第 1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认购规模
500 亿元
产品类型 募集方式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公募
投资币种
人民币
产品风险评级
中低
理财期限
10 年(取决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或 产品是否延期)
产品销售对象
不特定社会公众
业绩比较基准(扣除 4.30%(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收益承诺。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及投资运作情 各项费用后年化值) 况进行调整。具体信息披露方式详见本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部分。)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华商银行“一诺千金1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个人和公司投资者适用本风险揭示书旨在提示投资者依据《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与《华商银行“一诺千金19号”理财产品说明书》向华商银行购买的“一诺千金19号”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与《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已经从银行获得令其满意的信息披露,并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投资者已经完全理解理财产品的性质、风险及可能的损失。

投资者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考虑购买理财产品。

本风险揭示书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理财产品的所有风险。

下列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第一条一般风险:理财产品涉及显著的风险,仅适合具备对风险进行衡量所必需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的投资者。

投资于本产品可能承担巨大风险。

投资者应在经过咨询其专业顾问、考虑其自身状况、并认定投资产品为合适的投资后,才可投资于本投资产品。

第二条期限风险:相应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如产品条款约定只有银行有权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展期),一旦银行选择了行使条款中所订明的权利时,则投资者将须按照合同中订定的责任履行,不得异议;第三条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

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

根据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本产品合同终止。

第五条不可抗力:如果银行与客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等,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本产品违反该些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乾元—丝路(优享-六月爆款)”2019年第01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期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期产品期限194 天(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有权对本期产品进行展期和提前终止),存续期内产品不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

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三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中等风险。

最不利情况下,基础资产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产品适合于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期产品。

在购买本期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 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期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期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 信用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不可赎回本期产品,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 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情况。

5. 管理风险:本期产品资金将投资于相关债权类、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及其他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6. 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期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基准利率,本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因此,存在本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低于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的风险。

同时,本期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为负的风险。

7. 抵质押物变现风险:本期产品部分基础资产项下可能设定抵质押等担保品,如发生该部分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违约等情形时,将会对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抵质押物等不能变现或不能及时、足额变现或抵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不足以覆盖该部分基础资产本金及预期收益,则可能影响客户预期收益,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8. 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

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

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期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判断难以按照本期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期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10.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发生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1.税收风险: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各项税款。

若相关税法法规规定产品管理人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客户面临其取得的收益扣减相应税费的风险。

此外,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产品发行时现行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测算而得,税收法规的执行及修订可能对本产品投资运作等过程中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产生影响,可能影响客户预期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12.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在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客户权益须知、本风险揭示书及本期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了解本期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做出是否购买本期产品的决定。

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书,并将资金委托给中国建设银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的客户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揭示方: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客户签字与签章见下一页)签字与签章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乾元—丝路(优享-六月爆款)”2019年第01期理财产品说明书一、产品要素(三盏警示灯)二、投资管理(一)投资范围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将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的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

其中,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20%,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8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不超过70%。

(二)投资团队中国建设银行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之一,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

中国建设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产品运作管理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力争帮助客户实现收益。

(三)参与主体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三、产品运作说明(一)存续期产品规模1.本期产品规模上限:0.2 亿元。

如本期产品在认购期内认购金额达到本期产品规模上限,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停止本期产品的认购,已经认购成功的客户投资权益不受影响。

2.本期产品规模不设下限。

3.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可根据市场情况等调整产品规模上、下限,并至少于调整规模上下限之日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二)认购/申购/追加投资/赎回客户认购本期产品,应提前将理财资金存入客户指定账户。

本期产品运行期间,不开放申购、追加投资和赎回。

四、理财收益与费用说明(一)本金及收益风险1.本期产品不保障本金及收益安全,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发行本期产品不代表对本期产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2.风险示例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收益在扣除产品托管费0.05%/年等相关固定费用后,剩余收益率如小于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则客户收益按剩余收益计算。

如剩余收益率为负,则客户可能面临本金部分损失。

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根据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及收益实际回收情况在扣除相关固定费用后计算客户应得本金及收益。

如发生基础资产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的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二)费用与税收本产品运作过程中的纳税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执行,从本产品资产总值中扣除。

本期产品收取的固定费用为产品托管费。

其中,产品托管费为产品规模的0.05%/年。

扣除上述固定费用后,若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净收益率超过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则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收取超出的部分作为产品的浮动管理费用;扣除上述固定费用后,若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净收益率不超过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2.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测算依据为: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将募集资金投资于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的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通过资产组合管理实现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的平衡,测算出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40%。

3.测算示例本期产品拟投资的资产组合预期年化净收益率以每笔基础资产的预期年化净收益率为基础进行计算(但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预期年化净收益率受市场变化影响可能出现波动)。

本期产品拟投资的资产组合预期年化净收益率经测算为4.45%。

若经管理,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按时足额回收,获得收益在扣除产品托管费0.05%/年等相关固定费用后:1.剩余收益率如大于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则客户收益按预期年化收益率 4.40%计算,中国建设银行收取超出的部分作为产品管理的费用;2.剩余收益率如等于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则客户收益按预期年化收益率 4.40%计算,中国建设银行将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剩余收益率如小于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则客户收益按剩余收益计算,中国建设银行将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如剩余收益为负时,客户将面临部分本金损失,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将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须根据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及收益实际回收情况在扣除相关固定费用后计算客户应得本金及收益;如发生基础资产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的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四)客户收益1.收益计算公式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根据客户投资本金、产品期限(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按日计算收益。

客户收益=投资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天数)÷3652.计算示例假设客户投资本金为1,000,000.00元,本期产品期限为194天,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公布的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40%,中途未进行预期年化收益率的调整,且在产品到期日,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预期年化收益率,则在到期日应兑付客户的收益为:客户收益=1,000,000.00×4.40%×194÷365≈23,386.30 (元)(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