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综合管理部分)培训课件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综合管理部分)培训课件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综合管理部分)培训课件

非煤矿山(地下矿)

安全生产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爆破部分)表3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表4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电气安全部分)表5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提升与运输部分)表6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防排水、防雷电部分)表7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井下防火)表8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废石场)表9

矿山安全教育培训知识

矿山安全教育培训知识 一、有关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二、矿山安全 矿井的主要危害:瓦斯爆炸、矿井水害、矿井火灾、顶板冒落事故、煤尘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机电运输等事故。 (一)入井须知和矿井安全条件 1、入井人员须知

非煤矿山安全培训资料

XX公司 矿区培训资料 2015年1月1日X环部编制

目录 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 0 下井人员“十不准” 0 下井人员注意事项 0 井下“十禁止” 0 乘罐规定 (1) 采场安全管理办法 (1)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 矿山救护制度 (3) 矿山安全员职责 (3) 安全教育制度 (4) 一般事故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制度 (4) 岗位交接班制度 (5) 车间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5) 安全文明生产基本标准 (6) 作业规定 (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机电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8) 防火和灭火制度 (8) 矿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9) 安全例会制度 (9) 设备润滑保养制度 (10) 矿井提升机检查、运行、维护与检修规程 (10) 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16) 卷扬机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6) 多绳磨擦提升机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7)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7) 空压机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8) 井下水泵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9)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9) 电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0)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1) 电气焊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2) 井下电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23) 人力扒装运输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27) 井下充填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29) 井下支护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30) 凿岩爆破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32) 竖井延伸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34) 电耙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4) 排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5) 放矿工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36) 电机车工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37)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则化现场检查表

(一)地下矿山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要求的必备条件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等材料二份。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材料二份。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二份。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材料二份。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材料二份。 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部门对职业卫生进行定期检测或评价材料二份。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材料二份。 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材料二份。 1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米;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材料二份。 12、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材料二份。 13、必须建立排水系统材料二份。 14、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材料二份。 15、一级负荷须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材料二份。

某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材料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某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材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9068某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材料Educational training materials for production safety in a min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材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企业方针、目标,实现实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频率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行为,做到安生生产。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首先提高矿山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

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一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一 安全出口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2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 查矿井掘进平面图中是否有标注 二 矿井通风 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扇,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并有通风系统图 查设计和通风系统图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查通风系统图

井下炸药库及储存动力油的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 查设计和通风系统图 矿山企业应设立通风安全管理部门,按要求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查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配备、培训、持证情况 三 防排水 水害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企业,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 查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配备情况 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 查阅检查记录及防水计划资料

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查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查看设计资料,以及设计资料中中相关设计情况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查看设计资料中是否设置防水门,并查阅初步设计中相关设计资料情况 四 防灭火 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3

查看设计资料,必要时现场检查 木材场、有自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80m以外 查看设计资料,以及初步设计中中总图布置相关部分 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查看是否有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 五 矿井提升 提升系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 查看设计资料及初步设计中的相关资料、查检测检验报告 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绳提

非煤矿山三级安全培训

非煤矿山三级安全培训(公司级) 部门:姓名:得分:考试时间: 一、选择题(每题5 分) 1、我国的消防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在空气不流通的狭小地方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可能造成的危险是() A.中毒 B. 缺氧 C. 缺氧C. 爆炸 3、根据重大事故发生的特点,应急救援的特点是: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和有效。() A.按时 B. 及时 C. 准确 D. 突然 4、关于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是指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活动 B.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过程管理 C.应急管理应贯穿事故的全过程,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 D.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5、对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的基本原则描述正确的是() A.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B. 坚持政府领导的原则 C. 坚持行为监察与文件监察相结合的原则 D. 坚持表彰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6、安 全 生 产管 理是 针对 生 产过 程中 的 安全 问 题 , 进行 有 关 等活动( ) E. 防止浪费原材料 8、安全培训对哪些人员比较重要?( ) A. 管理人员 B. 工人 C. 以上两类人员都同样重要 9、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是指 、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 A. 启蒙教育 B. 厂级教育 C. 礼仪教育 10、安全教育中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不包括 知识教育。( ) A. 生产技术 B. 一般安全技术 C. 专业安全技术 C. 数理化基础 二、简答题 1、我国安全方针是什么?( 25 分) 2、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是指什么?( 25 分) A. 计划、组织、控制和反馈 C. 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 7、安全装置的作用不包括( ) A. 防止设备因超限运行发生事故 C.防止人误入危险区发生的事故 B. 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 D. 计划、实施、评价和改进 B. 防止人误入危险区发生的事故 D. 防止因人为的误操作而引起事故

矿山安全培训课题-安全-答案

答题人:职务得分 福建育华控股集团安全培训课题考试 总分(100分,选择题/5分/题,判断题5分/题,问答题20分/题) 一、选择题(选填A、B、C、D) 1、下列属于员工劳保用品的选项是(A) A、安全帽、劳保鞋、口罩、手套 B、安全帽、手电钻、拖鞋、电视 C、劳保鞋、手电筒、扳手、卸扣 D、黄油枪、电焊镜、水瓶、风扇 2、下列机械操作行为中哪一项符合安全生产规定(C) A、酒后作业 B、玩手机 C、操作前检修设备 D、打瞌睡 3、拉合刀闸或操作开关按钮,必须将手擦干,禁止(B)操作 A、戴手套 B、湿手 C、绝缘 D、断电 4、禁止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雷电高发地区(A)选用火雷管起爆系统 A、禁止 B、可以 C、应该 D、允许 5、采石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B),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A、石头 B、安全警示标志 C、树枝 D、杂货 6、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施工人员应该(B) A、人工上前查探 B、停止采剥作业 C、继续作业 D、自己远离不顾他 人 二、判断题(正确√错误×) 1、从业人员应当自愿遵守学习安全作业技能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2、露天采石场边坡的稳定性不随开采作业的进行而发生变化(×) 3、进入采石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人员,不必佩戴安全帽。(×) 4、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要以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控制为基础,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通过制度的实施达到规范人员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5、设备检查就是对工作性能进行检查,不必对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零部件磨损情况进行检查。(×)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检查表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检查 表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07-41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检查表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二)地下矿山 一、矿山井巷1、每个采区(盘区、矿块),均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经上、下巷道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安全出口应稳固,并根据需要设置梯子。 井巷的分道口应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均应熟悉安全出口。执法依据:GB16423-2006 6.2.1.22、竖井梯子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 --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8m; --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错开布置,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m和0.6m; --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

--梯子宽度不小于0.4m,梯蹬间距不大于0.3m; --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完全隔开。执法依据:GB16423-2006 6.1.1.63、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有效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7m; --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8m; --调车场及人员乘车场,两侧均不小于1.0m; ----井底车场矿车摘挂勾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 无轨运输的斜坡道,应设人行道或躲避硐室。执法依据:GB16423-2006 6.1.1.8、6.1.1.94、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封闭之前,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人内。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 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 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

非煤矿山安全培训资料全

XX公司矿区培训资料

2015年1月1日X环部编制

目录 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 (1) 下井人员“十不准” (1) 下井人员注意事项 (1) 井下“十禁止” (2) 乘罐规定 (3) 采场安全管理办法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 矿山救护制度 (7) 矿山安全员职责 (7) 安全教育制度 (8) 一般事故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制度 (10) 岗位交接班制度 (10) 车间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1) 安全文明生产基本标准 (12) 作业规定 (1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机电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16) 防火和灭火制度 (17) 矿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8) 安全例会制度 (19) 设备润滑保养制度 (19)

矿井提升机检查、运行、维护与检修规程 (20) 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31) 卷扬机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1) 多绳磨擦提升机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2)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3) 空压机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3) 井下水泵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5)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电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7)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9) 电气焊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1) 井下电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43) 人力扒装运输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51) 井下充填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56) 井下支护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56) 凿岩爆破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61) 竖井延伸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65) 电耙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66) 排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8) 放矿工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69) 电机车工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70)

非煤矿山安全培训资料

非煤矿山安全培训资料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在生产过程中“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预防为主,在生产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立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的事故预防管理体系,实现对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 综合治理,综合应用法律、经济、行政管理、文化、教育、科技等手段方法,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一节露天开采矿山概述 根据矿床埋藏的地形条件,露天矿分为山坡式开采露天矿和凹陷式开采露天矿。 露天开采矿山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 (1)台阶:把矿岩划分成一定厚度的水平分层,在开采过程中各工作水平在空间上构成了阶梯状。每个阶梯称为台阶,其高度称为台阶高度。 (2)台阶坡面:台阶朝向采空区一侧的倾斜面。倾斜面与水平面所夹角称为台阶坡面角。 (3)平台—台阶的坡底线与坡顶线之间水平面上的空间。坡底线与坡顶线之间的宽度称为平台宽度,处在爆破、铲装和运输作业的平台称为工作平台;爆堆边沿至坡顶线之间的宽度称为工作平台宽

度;用于阻截滑落的岩石的平台称为安全(清扫)平台。 露天开采矿山的主要工艺过程: 凿岩穿孔—爆破—装载运输 露天开采矿山的开拓方式: 露天开采矿山的开拓—地面与露天矿场内各工作水平以及各水平之间的矿岩运输通道。 常见的开拓方式: 1、公路运输; 2、平硐溜井; 3、溜槽; 4、斜坡提升; 5、胶带运输; 6、轨道运输; 7、架空索道运输。 某露天开采矿山 第二节地下开采矿山概述

根据矿床埋藏的地形条件,在无法采用露天开采的形式或采用露天开采的形式其企业的利润低甚至无利润的情况下,采用从地面掘一系列井巷通达矿床采出矿石的开采方式。 矿井开拓:为埋藏在地下数十米至数百米甚至更深的矿石采运到地面而掘的服务于人员、材料、设备、矿石、废石的运输;通风;排水;供水;供电等一系列井巷工程。 矿井的主要开拓方式:平硐、竖井、盲竖井、斜井、盲斜井、斜坡道等。 矿井生产系统的构成—采掘、提升运输、通风、供电、排水、动力供风、供水等。 地下开采矿山的主要采矿方法: 1、空场采矿法; 2、充填采矿法;3崩落采矿法。 第三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一、露天开采矿山的安全管理 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生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管理方面的要求: (一)开采原则:(1)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2)设计规定的矿(岩)柱、挂帮矿体,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应开采或破坏;(3)遇大雾、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遇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害的天气时应停止生产作业。 (二)采场安全管理:(1)台阶高度、坡度、最小工作平台宽度

矿山安全检查表

矿山隐患排查表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检查日期: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记录 1 作业现场(1)采场必须设置人行通道,并设可靠的安全标志 (2)夜间作业时,所有作业点和危险点应有良好的照明 (3)台阶边帮无伞檐或浮石 (4)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行走的地方整洁,通行安全(5)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等产尘点有防尘措施 (6)防洪排水符合设计及安全规程要求 (7)防洪墙是否符合规定 (8)采场平台及运矿道路是否有洒水降尘措施 (9)作业现场是否有闲杂人员进入 2 台段构成(1)台阶设置、高度、宽度、阶段坡面角和最终坡面角符合设计要求(2)工作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的最小宽度符合安全要求 (3)爆堆高度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5倍 (4)设备、道路、供电和通讯线路设置在稳定安全范围内 (5)平台边缘是否设置矿车挡墙 (6)矿山山体斜坡是否设置浮石滑落措施 3 穿孔作业(1)孔网参数符合爆破设计或说明书要求 (2)穿孔作业记录表是否规范 (3)钻机距台阶边缘的距离,根据钻机型号和岩体情况不少于1-3米 (4) 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 (5) 移动电缆和停送电源时应使用绝缘电缆钩和拉杆、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6) 钻机作业的下部台阶不应同时铲装作业 4 爆破作业(1)应编制爆破设计说明书,爆破参数符合说明书规定 (2)设置避炮棚或警戒 (3)爆破后按规定等待时间(5分钟)进入爆破地点检查 (4)处理盲炮不准打残眼 (5)填写爆破记录(爆破前检查、作业过程中检查、警戒确认等记录是否齐全) (6)未用完的爆破器材及时退库 (7)爆破作业现场是否设置警戒和安全标识牌 (8)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矿山部安全培训材料

矿山部安全培训材料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矿山部安全培训材料 一、矿井有益气体 1、氧气的重要性 氧气是人类生存必须依赖的气体,矿山井下人员生产活动必须有充足的氧气,《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作业环境氧气含量不低于20%,井下人员新鲜空气需求量为4m3/分钟。井下作业面氧气含量不足20%时,禁止工人作业。 安全常识:一般情况下,人在休息时的需氧量为0.2-0.4m3/min; 在工作时为1-4m3/min。人体缺氧症状与空气中氧气浓度的关系如下: 17%静止状态无影响,工作时会感到喘息、呼吸困难和强烈心跳 15%呼吸及心跳急促,无力进行劳动 10-12%失去知觉,昏迷,有生命危险 6-9%短时间内失去知觉,呼吸停止,可能导致死亡 2、矿井氧气浓度降低的原因 氧气浓度降低的主要原因有:坑木和其他有机物的缓慢氧化;爆破工作。 安全常识:在井下盲巷、通风不良的巷道中或封闭时间较长的巷道,应特别注意对氧气浓度的检查,以防发生窒息事故。 二、矿井有毒有害气体 1、矿井主要有毒有害气体

矿井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硫化氢(H2S)、二氧化硫(SO2)等。 2、有毒有害气体以及中毒急救措施介绍 (1)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相对密度0.97,微溶于水,能燃烧,当体积浓度达到13%~75%时遇火源有爆炸性。 一氧化碳有剧毒。人体血液中的血红素与一氧化碳的亲和力比它与氧气的亲和力大250~300倍。 主要中毒症状:头痛、呕吐、四肢无力、失去知觉,两颊有红斑点,嘴唇呈桃红色。最显着的特征是中毒者粘膜和皮肤呈樱桃红色。 急救措施:将中毒人员抬到有新鲜风流的地方,保暖、人工呼吸或苏生器输氧。 安全常识:一氧化碳的中毒程度与中毒浓度、中毒时间、呼吸频率和深度及人的体质有关。 中毒浓度和中毒时间的关系如下: 0.016%,数小时后有头痛、心跳、耳鸣等轻微中毒症状 0.048%,1h可引起轻微中毒症状 0.128%,0.5-1h引起意识迟钝、丧失行动能力等严重中毒症状 0.40%,短时间失去知觉、抽筋、假死。30min内即可死亡 矿井中一氧化碳的主要来源有:爆破工作;矿井火灾;柴油机工作;瓦斯及煤尘爆炸等。 (2)二氧化氮(NO2)

{安全生产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安全生产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 条件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一 安全出口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2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 查矿井掘进平面图中是否有标注 二 矿井通风 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扇,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并有通风系统图 查设计和通风系统图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查通风系统图 井下炸药库及储存动力油的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 查设计和通风系统图 矿山企业应设立通风安全管理部门,按要求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查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配备、培训、持证情况 三 防排水 水害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企业,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

查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配备情况 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 查阅检查记录及防水计划资料 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查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查看设计资料,以及设计资料中中相关设计情况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查看设计资料中是否设置防水门,并查阅初步设计中相关设计资料情况 四 防灭火 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3 查看设计资料,必要时现场检查 木材场、有自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80m以外 查看设计资料,以及初步设计中中总图布置相关部分 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查看是否有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

最新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识资料

精品文档 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企业方针、目标,实现实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频率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行为,做到安生生产。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企业方针、目标,实现实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频率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行为,做到安生生产。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首先提高矿山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一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1、金属非金属矿山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企业应教育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如实告诉职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争措施。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安监管人字[2003]85号)《关于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生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等,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以及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 1、思想教育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检查表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安全基础管理情况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 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 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生产、建设; 3 1.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复产复工验收程序; 2.是否贯彻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要求。 4 1.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2.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切合实际。 5 1.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 2.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演练; 3.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在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6 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附件1 完美整理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7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考核合格; 2.从业人员培训是否符合规定。 8 1.是否落实《青海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 2.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完善。 9 外包工程管理是否规范,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0 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是否落实到位。 11 1.是否建立并落实基础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 2.是否建立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制度; 3.是否建立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认制度。 12 是否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并有效落实,是否在采场或井口公示“十条规定”。 13 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签订救护协议;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矿山是否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14 是否存在超期建设、以探(建)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完美整理

附件2 (二)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禁止使用设备和工艺 1 非定型竖井罐笼 2 Φ1.2米以下(不含Φ1.2米)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绞车 3 KJ型矿井提升机 4 JKA型矿井提升机 5 XKT型矿井提升机 6 JTK型矿用提升绞车不可用于主提升 7 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 8 单电机驱动、司机室周边敞开式的3吨及以下直流架线矿用电机车 9 油断路器 完美整理

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

临安市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一、资料审查 被检查单位意见及签字:

被检查单位意见及签字:

5.5饰面石材开采 5.5.2 台阶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台阶、分台阶高度,根据所选定的开拓系统确定,采用直进式道路开拓时,台阶高度不大于20m,分台阶高度不大于6m;采用桅杆式等起重设备作业时,台阶高度由设计确定; ——台阶、分台阶坡面角,应根据矿层产状和节理裂隙倾角确定,工作台阶坡面角应小于80°,台阶最终坡面角应小于70°,分台阶坡面角应不超过90°或与节理裂隙倾角一致; ——采场最终边坡角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宜小于60°或由设计确定; ——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应满足荒料分离、分切、整形、吊装运输、清碴等工艺设备和安全的要求,机械化开采时最小工作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但应不小于30m;分台阶工作平台宽度,应大于分台阶高度;安全和清扫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 5.5.3 石材开采的剥离、开沟等浅眼爆破和其他常规爆破,应按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爆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GB6722的要求。 5.5.5锯石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钢索锯石机应按照设备总装图和设计要求,安全可靠地。 ----固定在设备基础上;安装完毕,应检查单机和各部分的相互匹配情况,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进行联动试车; ——钢索锯石机锯切大理石,应先开空车试运转,待钢丝绳运行速度稳定后方可推进锯割;锯割中应定期检查钢丝绳是否有裂纹及磨损情况,如有断绳迹象应及时更换;锯石机在运转中不应随意停机;停机时应先停止加沙,只加水,以冲洗锯缝中的砂浆,再将锯割钢丝绳退出lOOmm以上,使钢丝绳脱离锯缝底部,然后停机; ——锯割钢丝绳的锯槽磨平时,应立即按规定更换新绳; ——钢索锯石机进行锯割作业时,锯割绳两侧lOm范围内,不应有人进入; ——链臂式锯石机的安装,应严格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清理和平整工作面,调整校对好主机和切割刀的行走导轨,安全可靠地紧固机械;按规定加注液压油、润滑油,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锯割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供水量,一旦发生卡链,应适当减慢推进和锯割速度,清除卡链的小石块,不应拆卸链条;当链条被卡住不能动作或有异常响声时,应切断电源停机,查明原因,清除故障,必要时将机器倒转后退20-30mm再起动; ——锯割作业应做好记录,及时更换磨损的部件。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实操分享)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检查 方法及地点 相关证照(协议)1.1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查看有效证件1.2工商营业执照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查看有效证件1.3采矿许可证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查看有效证件1.4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 三条 查看有效证件1.5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查看有效证件1.6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查看有效证件1.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查看有效证件1.8从业人员培训证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查看有效证件1.9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十七条 查看有效证件1.10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查看有关文件 2、 安全管理机构2.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管理人员下发文件或聘任书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查看有效证书、 文件 2.2安全管理人员数、专职人数、兼职人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查看有效证书、 文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3.2建立和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查资料3.3建立和健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查资料3.3建立和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查资料 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6.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 查看有关文件、 资料、制度汇编2.6.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2.6.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6.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6.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6.6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6.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6.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6.9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6.10安全例会制度; 2.6.11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2.6.1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2.6.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