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一、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1)两便原则,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法院行使审判权2)保障公正审判原则3)兼顾各级法院职能和均衡各级法院工作负担原则4)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5)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二、简述级别管辖的确定标准1)案件性质案件性质不同,审理起来难易程度也不同。
如专业性强的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重大涉外案件,不同于一般涉外案件,这些性质特殊的案件,应当由较高级别的法院管辖。
2)案件繁简程度案情越复杂,审理的难度越大,因而在确定级别管辖时,有必要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将简单的案件分配给低级别的法院管辖,将复杂的案件分配给级别较高的法院管辖。
3)案件影响范围案件影响范围越大,社会关注度越高,对司法公正的和效率的要求就越高,所以在确定级别管辖是有必要考虑案件的影响范围,将影响范围大的案件分配给级别较高的法院管辖。
三、协议管辖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案件,不适用于第二、再审和重审的案件2、协议管辖的案件必须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等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不得协议管辖3、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为法定范围内的法院,即必须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4、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
四、简述专属管辖的案件范围一般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五、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
管辖权转移是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了变动,而移送管辖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非管辖权。
2、作用不同。
管辖权转移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移送管辖,主要是为了纠正同级法院之间地域管辖的错误,。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总汇)

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即纠纷主体依法拥有对发生纠纷的民事权益的处分权。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种类: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
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体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同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的。
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是诉讼事件,二是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1、民事诉讼法是公法。
2、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3、民事诉讼是基本法。
4、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
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事的效力2、对人的效力3、空间效力4、时间效力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我国现行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和解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诉讼。
我们很难笼统地说某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好的、最合适的方式。
事实上,作为社会矛盾之一的民事纠纷是纷繁复杂的,要想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有效的解决,必须针对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构建与此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现代社会,只有构建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并使之形成协调发展的有机体,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诉讼法考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哪项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合法原则B. 公正原则C. 效率原则D. 调解优先原则答案:D2.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的事项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选择诉讼代理人B. 提出诉讼请求C. 决定诉讼策略D. 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答案:D3.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证据只能由当事人提供B. 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C. 证据必须在庭审中出示D. 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当事人质证答案:C4. 下列关于一审程序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一审程序是民事诉讼的第一审级B. 一审程序可以是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C. 一审程序结束后,当事人无权上诉D. 一审法院对案件有事实和法律的最终裁决权答案:D5. 关于上诉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 上诉是对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复议B. 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C. 上诉只能由败诉方提起D. 上诉法院可以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判决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哪些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 争议金额较小B. 事实简单、清楚C. 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D. 法院认为适宜适用答案:ABCD2.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A. 伪造证据B. 隐匿证据C. 威胁证人D. 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答案:ABC三、判断题1. 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随时撤回起诉。
(错误)2. 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只能是合议庭。
(错误)3. 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主动对案件进行调解。
(正确)4. 民事诉讼中,只有当事人可以提出证据。
(错误)5. 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
(正确)四、简答题1. 请简述民事诉讼法中的“公开审判”原则。
答:公开审判原则是指民事诉讼中,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这包括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宣判等,旨在保障司法透明度,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民事诉讼法考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考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考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1.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民事纠纷,可以采取哪种方式解决?A. 调解B. 仲裁C. 起诉D. 所有选项答案:D2.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合法原则C. 效率原则D. 强制原则答案:D3.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哪些人作为诉讼代理人?A. 律师B. 近亲属C. 单位推荐的人员D. 所有选项答案:D#### 二、判断题1.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答案:正确2.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错误(应为15日内)3. 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提出反诉,但反诉必须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答案:错误(反诉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但需与本诉有关联)#### 三、简答题1. 简述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种类。
答案: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2. 请简述民事诉讼中调解的原则。
答案:民事诉讼中调解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
调解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调解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调解过程应公平、公正;调解应尽量做到高效快捷。
####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三与李四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张三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李四偿还借款。
在审理过程中,李四提出反诉,要求张三支付违约金。
问题:请分析李四提出反诉的合法性,并说明理由。
答案:李四提出反诉是合法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
反诉是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的一种防御手段,其目的是解决与本诉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在本案中,虽然反诉请求的是违约金,与本诉的借款偿还请求在法律关系上可能不同,但它们均源于同一借款合同,存在关联性,因此李四的反诉是合法的。
法学《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1、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2、反诉的条件:(1)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
(2)反诉应当在本诉提起之后辩论终结之前提出。
(3)反诉应当向本诉的受理法院提出。
(4)反诉与本诉之间具有牵连关系。
3、诉权的概念和含义:民事诉讼中的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一项基本权利,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诉权完整内涵包含程序含义和实体含义两个方面。
程序含义是指程序上向法院请求行使审判权的权利,实体含义,是指请求保护民事权益或者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利。
4、辩论原则的内容:⑴确立了当事人的辩论权;⑵辩论的具体内容极为广泛;⑶辩论的表现形式和方式具有多样性;⑷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5、协议管辖的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纠纷不得协议管辖;(2)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于第二审案件以及再审案件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3)协议管辖所约定的法院须为法定范围内的法院,即须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择,而不能超出这一范围;(4)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5)协议管辖不得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6、代表人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的区别:(1)产生的根据不同。
诉讼代表人由众多当事人一方推选或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而诉讼代理人则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产生;(2)与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不同。
诉讼代表人本身也当事人,他与其所代表的众多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或相同的利益,是代表众多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
而诉讼代理人却不是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仅仅是代理当事人为一定的诉讼行为;(3)诉讼行为的后果不同。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一、什么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用于调整民事关系争议的法律规范。
它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 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要求不论当事人的身份、地位、种族、国籍等是否相同,都应受到平等对待。
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法院应保证当事人的平等参与和平等地位。
2. 公开原则: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确保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案件的了解和监督,并使司法活动更加透明、公正。
3. 公正原则: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 文明原则:民事诉讼过程应文明、礼貌,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应遵守法庭秩序,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庭尊严。
5. 协调原则:在民事纠纷中,法院应积极倡导当事人和解、调解,通过和解协议解决争议,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实现争议的和谐解决。
三、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有哪些?1. 起诉阶段:起诉是民事诉讼的第一步,当事人通过起诉状将诉讼请求提交到法院,开启诉讼程序。
2. 答辩阶段:被告收到起诉状后,根据法定期限以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作出答辩,表明自己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态度。
3. 举证阶段:在民事诉讼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原告和被告都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供法院进行权威的判断。
4. 审理阶段:法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核心的环节,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申请调查取证、发表辩论意见等。
5. 判决阶段:法院根据搜集到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对争议问题进行裁决。
6. 执行阶段:当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履行判决书的义务。
如有不履行或不服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或上诉。
四、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1. 诉讼费用减免:贫困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费用减免,确保他们的诉讼权益不受经济条件的限制。
2. 法律援助:需要帮助但没有足够经济能力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作者: ————————————————————————————————日期:ﻩ民事诉讼法简答题31.简答诉讼费用制度的意义。
31.(1)有利于国家的财政支持,减轻财政负担;(2)有利于增加社会成员的法制观念,防止和减少滥用诉权的现象; (3)有利于促使当事人遵守法律,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4)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32.简答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
32.(1)依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有权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邮寄送达; (7)公告送达;33.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措施有哪些?33.(1)冻结、划拨债务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债务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4)对债务人知识产权的执行;(5)对债务人投资权益或股权的执行。
34.简答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34.(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
35.简答提起反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35.(1)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2)反诉应当在本诉提起之后辩论终结之前提出;(3)反诉应当向本诉的受理法院提出;(4)反诉与本诉之间具有牵连性。
31.简答民事审判权的内容。
31.(1)立案决定权(2)调查取证权(3)诉讼指挥权(4)释明权(5)特定事项决定权(6)民事裁判权 32.简答法院调解的原则。
32.(1)自愿原则(2)合法原则(3)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33.简答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特点。
33.(1)是法院依职权采取的强制性手段,以国家强制力为其实施的保障,而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2)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3)适用于诉讼过程的始终;(4)适用对象广泛,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可能是案外人;(5)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单独使用一种强制措施,也可以合并使用几种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简答重点

民事诉讼法简答重点1.案外人异议之诉: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即案外人异议及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规定。
2.管辖权异议和移送管辖的区别1)管辖权转移是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的管辖权移给无管辖权的法院,案件的转移只是形式,管辖权的转移才是本质;移送管辖则是在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却错误地受理案件的情况下,为纠正错误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其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不涉及管辖权的变更。
2)管辖权的转移主要用于调节级别管辖,案件的转移一般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移送管辖则主要适用于地域管辖,其目的在于纠正管辖权行使上的错误,案件的转移一般在同级法院间进行。
3)管辖权转移须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同意;而移送管辖则无须上级法院及受移送法院的决定或同意。
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1)律师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当事人的近亲属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4.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方式:依职权和依申请被告——缺席判决原告(不愿意参加,又不明确表示放弃权利的)——作为共同原告一审——法院可直接追加二审——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再审——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5.必要共同诉讼的特殊法定情形1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3.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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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简答题31.简答诉讼费用制度的意义。
31.(1)有利于国家的财政支持,减轻财政负担;(2)有利于增加社会成员的法制观念,防止和减少滥用诉权的现象;(3)有利于促使当事人遵守法律,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4)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32.简答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
32.(1)依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有权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邮寄送达;(7)公告送达;33.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措施有哪些?33.(1)冻结、划拨债务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债务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4)对债务人知识产权的执行;(5)对债务人投资权益或股权的执行。
34.简答简易程序的适用围。
34.(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
35.简答提起反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35.(1)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2)反诉应当在本诉提起之后辩论终结之前提出;(3)反诉应当向本诉的受理法院提出;(4)反诉与本诉之间具有牵连性。
31.简答民事审判权的容。
31.(1)立案决定权(2)调查取证权(3)诉讼指挥权(4)释明权(5)特定事项决定权(6)民事裁判权32.简答法院调解的原则。
32.(1)自愿原则(2)合法原则(3)查明事实分清是非33.简答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特点。
33.(1)是法院依职权采取的强制性手段,以国家强制力为其实施的保障,而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2)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3)适用于诉讼过程的始终;(4)适用对象广泛,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可能是案外人;(5)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单独使用一种强制措施,也可以合并使用几种强制措施。
34.简答一审案件诉讼费用负担的几种情形。
34.(1)败诉人负担(2)按比例负担(3)法院决定负担(4)原告负担(5)协商负担(6)当事人自行负担35.简答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35.(1)申请执行的主体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2)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3)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证件;(4)当事人申请执行,依法向管辖法院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
31.简答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31.(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2)诉讼权利同等和对等原则;(3)信守国际条约原则;(4)尊重外交特权与豁免原则;(5)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原则;(6)委托我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32.简答启动再审程序的方式。
32.(1)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2)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3)当事人申请再审。
33.简答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33.(1)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
(2)必须与待证事实存在着联系,即具有关联性。
(3)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即具有合法性。
34.简答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34. (1)该证据将不被法院采纳,视为放弃举证权利;(2)法院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35.简答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
35.(1)代理的容不同。
民事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围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诉讼代理则是代为实施一定诉讼行为。
(2)代理的目的不同。
民事代理的目的在于协助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诉讼代理的目的则是协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3)民事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和法人;诉讼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31.简答作为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事实应符合的条件。
31.(1)该事实对于正确处理诉讼具有法律意义;(2)双方当事人对该事实存有争议;(3)该事实不属于免证的事实。
32.简答提起上诉的条件。
32.(1)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合格。
(2)提出上诉的客体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裁判。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上诉。
(4)必须提交上诉状。
(5)只能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33.简答起诉的条件。
33.(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4.简答执行回转的条件。
34.(1)必须具有对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否定的新的法律文书;(2)必须是原法律文书已经由法院按照执行程序执行完毕;(3)必须是根据新的法律文书,已经获得执行所得的人丧失了取得财产权的依据,并拒绝返还其所得的财产。
35.简答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35.(1)诉讼代表人本身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与本案的诉讼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则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代表人实施诉讼行为不仅是为了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时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3)诉讼代理人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表人实施诉讼行为时,在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情况下,可由部分当事人推选,即部分当事人的授权,但其代表人诉讼行为的效力仍及于全体利害关系人。
31.简答涉外财产保全的特别规定。
31.(1)在涉外财产保全中,人民法院不依职权进行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期间不同。
国是15天,涉外是30天。
32.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32.(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3.简答延期审理的情形。
33.(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34.简答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34.(1)符合督促程序法定的适用围;请求给付的标的物必须是金钱和有价证券。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需已到履行期且数额确定。
(2)具备督促程序法定的是适用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3)须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出书面申请35.简答移送执行的案件围。
35.(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2)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书。
31.简答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特别规定。
31.(1)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在中国领域无住所的,提出答辩的法定期间为30日。
(2)在中国领域无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在收到上诉状后提出答辩的期限为30日;(3)涉外上诉的法定期间为30日,当事人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当事人双方分别居住在我国领域和外,上诉期间,对于居住在国的当事人适用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为30日。
(4)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一审6个月审结;二审以判决审结的案件不受3个月审结的限制,对裁定的上诉案件不受30日作出终审裁定的限制。
32.简答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32.(1)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2)诉讼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围进行诉讼活动;(3)诉讼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1分)(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5)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6)诉讼代理人是相对独立的诉讼参加人。
33.作为民事执行根据的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哪些?33.(1)人民法院制作的己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行政赔偿调解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的财产部分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4)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5)人民法院发布的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支付令。
(6)人民法院依照《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7)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书、外国仲裁机构裁决书的裁定书和执行令。
34.简答民事纠纷的主要特点。
34.(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35.简答诉讼中止的适用围。
35.(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31.简答支付令具有的法律效力。
31.(1)督促力;(2)既判力;(3)强制执行力。
32.简答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
32.(1)必须是情况紧急,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3.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涉外因素包含哪些容?33.(1)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既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
(2)法律关系的容具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3)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34.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一般几种?34.(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转交送达;(6)公告送达35.简答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须具备的条件。
35.(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2)只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3)协议管辖所约定的法院须为法定围的法院,既须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中选择;(4)必须采用书面形式;(5)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1.简答撤诉的法律后果。
31.(1)诉讼终结;(2)诉讼费用有原告负担;(3)撤诉当事人仍有依照法律规定起诉的权利;(4)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32.简答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
32.(1)必须是法定的主体提起再审;原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审和指令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