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公司章程专业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和主要业务1. 本公司为合伙制公司,由合伙人共同出资组成。
2.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元整。
第四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设在XXX。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XXX年。
第六条公司合伙人第1页/共5页1. 本公司的合伙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人:(1)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2)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3)王五: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2. 合伙人对公司的股权分配如下:(1)张三占股XX%(2)李四占股XX%(3)王五占股XX%3.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承担公司风险。
第二章公司经营机构和职权第七条公司管理机构本公司设有经理,由合伙人共同选举成。
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代表公司行使其职权。
第八条经理职权经理行使以下职权:1. 公司的财务管理,并负责向合伙人报告和提交公司财务报表。
2. 签署公司相关合同和协议,并代表公司参与相关法律事务。
3. 组织公司的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
第九条合伙会议1. 公司的重大事项由合伙人通过合伙会议决策。
2. 合伙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合伙会议。
3. 在合伙会议上,每位合伙人有平等的话语权和表决权。
第三章公司权益和利润分配第十条公司权益1. 公司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财物、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
2. 合伙人对公司的权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1.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合伙人有权获得按照其出资比例分配的利润。
3. 公司利润可以根据情况决定留存、分红或用于其他需要。
第3页/共5页第四章公司转让和解散第十二条公司股权转让1. 合伙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合法主体。
合伙公司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合伙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合伙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合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合伙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合伙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合伙公司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合伙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合伙公司实行民主管理,合伙人共同参与公司决策,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合伙人第九条合伙人是指依照本章程及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主体。
第十条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三)合伙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第十一条合伙人出资形式:(一)货币出资;(二)实物出资;(三)知识产权出资;(四)其他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
第十二条合伙人出资额及其认缴出资时间由合伙协议约定。
第十三条合伙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逾期缴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伙人出资后,应当取得合伙公司的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合伙协议第十五条合伙协议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是合伙公司章程的补充。
第十六条合伙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伙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二)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形式、认缴出资时间;(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四)合伙公司的组织机构、决策程序;(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六)合伙人入伙、退伙、除名的事宜;(七)合伙公司的解散、清算;(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三个人合伙开公司简单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

三个人合伙开公司简单协议书三个人合伙开公司简单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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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合伙开公司简单协议书1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业务拓展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并协助乙方的拓展工作,促成业务和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严格保守乙方和客户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乙方或客户方商业机密而使乙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跟进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者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谅解和协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甲方公司名誉受到损害。
四、合作细节:1、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开展业务,在开展业务时,需携带甲方出具的书面委托授权书,否则,对外所为的法律行为,除甲方书面追认有效的外,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2、业务拓展协助与利润分配:(1)乙方在拓展与__________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合作项目中,就20__年中秋月饼现有常规产品享受甲方特售价格基础上______________折底价的优惠政策支持,并获得甲方的费用支持,如果该项目未能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由甲方重点客户部承担。
如果该项目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将从交易利润中扣除,最终利润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为各50%。
(2)乙方在拓展__________邮局合作项目中,享受甲方供应邮局系统的特殊底价,并获得甲方的技术支持。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精选3篇)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挨次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其次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挨次列出)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安排与债务担当1.盈余安排,以****为依据,按比例安排。
2.债务担当: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值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公司章程范本1.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2.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有限公司,公司住宅:广东省****市***区****路***号。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合伙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展合伙事业,规范合伙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伙公司全称为XXX合伙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住所设在XXX市XXX区XXX号,合伙期限为XXX年。
第三条本公司由以下三名合伙人组成:(一)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职务:(二)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职务:(三)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职务:第四条合伙人应当遵守《合伙企业法》、本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于公司的合伙关系,维护公司的统一和整体利益。
第二章公司的目标与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目标是:(简要描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战略定位)第六条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公司的业务范围)第三章资金及股权的出资第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相应的比例向本公司出资,并明确出资方式和时间。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如下:甲方:%乙方:%丙方:%第四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九条公司的经营管理由合伙人共同决策,并由聘任的经理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事务。
合伙人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条公司的经理由合伙人会议任命,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所有合伙人出席。
第五章盈利与亏损分配第十二条公司的盈利分配比例如下:甲方:%乙方:%丙方:%第十三条公司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照他们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合伙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当停止享受分配权:(一)丧失合伙资格;(二)自己提出退股;(三)全部股权被法院依法变更或查封;第六章公司的清算与解散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可以决定解散公司,或者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提前解散公司。
解散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通过。
第十六条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清算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共同进行。
第七章附加条款第十七条对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书面确认。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于合伙人会议。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最新

三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最新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1.1 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合伙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公司的注册地位于XXX市。
二、合伙期限2.1 公司的合伙期限为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至合伙协议终止之日止。
三、合伙人3.1 公司合伙人包括以下三人:合伙人A: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出资额等详细信息。
合伙人B: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出资额等详细信息。
合伙人C: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出资额等详细信息。
四、出资额及利润分配4.1 合伙人A出资额为XXX元,占公司总出资额的XX%。
4.2 合伙人B出资额为XXX元,占公司总出资额的XX%。
4.3 合伙人C出资额为XXX元,占公司总出资额的XX%。
4.4 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经营范围5.1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5.2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六、合伙人权利和义务6.1 合伙人享有按照出资额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
6.2 合伙人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6.3 合伙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6.4 合伙人不得擅自将其合伙份额转让给第三方,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方可进行转让。
七、公司管理7.1 公司设立合伙人会议,由所有合伙人组成。
7.2 合伙人会议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7.3 合伙人会议由公司合伙人共同决定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
7.4 合伙人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合伙人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才能生效。
八、财务管理8.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8.2 公司应当每年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8.3 合伙人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
九、合伙人退出和终止9.1 合伙人有权在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随时退出公司。
三人合作开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运营,明确公司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出资,共同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五条公司股东为:【股东姓名】(以下简称“股东A”)【股东姓名】(以下简称“股东B”)【股东姓名】(以下简称“股东C”)。
第六条股东出资方式:【股东A出资方式】、【股东B出资方式】、【股东C出资方式】。
第七条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出资总额】元,其中:- 股东A出资人民币【出资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股东B出资人民币【出资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股东C出资人民币【出资额】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八条股东出资应当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未按约定缴纳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股东会第九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最新三人合伙公司章程

最新三人合伙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三人合伙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合伙企业。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在注册地址所在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
第二章公司合伙人第五条合伙人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有权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2.合伙人应当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承担风险损失的义务;3.合伙人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和公司决策,共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1.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出资参与公司经营;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比例和期限应当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3.合伙人出资应当以货币和实物财产的形式,其中实物财产应当经过公正估价并在成立公司时进行出资。
第七条合伙人分配1.公司利润的分配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进行;2.公司利润的分配周期和方式应当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八条合伙人变更1.合伙人可以自愿退出公司,但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2.其他合伙人应当在15日内赔偿退出合伙人的出资额。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九条公司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总经理,由合伙人投票选举出任;2.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合伙人投票选举3人组成。
第十条总经理职责1.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总经理应当向合伙人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第十一条监事会职责1.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公司决策1.公司重大决策应当由合伙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以合伙协议规定的比例计算;2.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其他事项本章程尚有未尽事宜,可以由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进行约定,并经过投票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附加条款任何合伙人不得私自转让、赠与或变卖其所持有的公司份额。
第十五条生效日期本章程经过合伙人表决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解释权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合伙人会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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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总则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A/B/C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和股权配置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三位创始股东于2015年06月30日之前出资完毕。
三位创始股东应于公司变更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六条三位创始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十条股东会中单个自然人具有16%以上股权的股东有资格行使表决权,表决权按照实际自然人头数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股权调整变更、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有表决权资格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资格的股东通过。
第十一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执行董事。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七条公司自注册成立三年之后,股东之间可以根据当时的股权市值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资金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资金股权,应当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在六个月内购买该转让的资金股权;六个月之内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资金股权,根据当时的股权市值,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公司自注册成立五年之内技术资源股权仅具备股权分红的权利,不具备股权变现的权利;公司成立五年之后、同时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情况下,技术资源股权有权每年变现20%;第二十九条公司可以增加技术资源股权所占比例,以激励后期加盟公司的专业技术人才,技术资源股权的分配方式由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的股东讨论通过,技术资源股权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5%。
第三十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股东离异所造成的财产分割,需参照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将离异股东一半股权根据当时的估值变现后支付给离异股东的离异方,避免股权转让到股东之外而引发股权纠纷;第三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并应于年终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股权所占比例分取红利。
每年的分红方案由股东会投票决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执行董事决定。
第三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达到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四十一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四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总监、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