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管理组织架构1. 学校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
2. 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3.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工作,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1. 教师管理制度(1)教师招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选拔等方式,招聘具备相应资质的教师。
(2)教师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教师考核: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2. 课程管理制度(1)课程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科学合理设置课程。
(2)教材选用: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教材,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3)教学计划: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进度。
3. 学生管理制度(1)招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公正、公平、公开招生。
(2)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学生评价: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收支: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2. 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五、后勤保障制度1. 校舍设施:确保校舍设施安全、整洁、适用。
2. 食堂管理: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3. 交通管理:合理规划校车线路,确保学生安全、便捷出行。
六、安全管理制度1. 校园安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 防火安全: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 防疫防控: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七、监督与检查1. 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师生员工,以及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学校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具体工作。
三、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确保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
第八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九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学生考勤和成绩管理制度,规范成绩评定和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选用优秀的教材和参考书籍,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四、师资队伍管理第十一条建立教师聘任和考核制度,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建立教师培训和提升制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建立教师评估和反馈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
五、学生管理第十四条建立学生管理和教育制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建立学生考勤和成绩管理制度,规范成绩评定和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进度。
第十六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法。
六、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合理使用学校资金。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资产进行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七、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名称:XX省XX市民办培训学校。
学校性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
第四条学校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管理第五条学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学校董事会成员;(三)查阅学校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校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学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八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培训科目和培训层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应当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内容和教学进度。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的招聘、培训、考核、待遇等事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关心学生的生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指导和帮助。
学生因病、因事需要请假时,应当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参与学校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我校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学校设立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就业、学生资助、学生社团等。
第八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安全。
第九条学校设立后勤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保卫处,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学年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时和课程设置进行教育教学。
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
第十三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授课,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实行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学校实行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教师岗位聘任制度,教师应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民办培训学校。
民办培训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培训学校、艺术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合规运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学校管理架构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架构,包括董事会、校董会、校长办公会、教师团队、行政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学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任免校长和副校长,监督学校的经营管理。
第六条学校校董会是学校的重要组织机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长、财务长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务。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对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负责。
第八条教师团队是学校的核心力量,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师德师风,提高教学能力,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条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和日常事务,包括招生、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教学政策,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计划,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师资配备等,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的跟踪和分析,做好个性化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第四章师资队伍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把关师资的招聘标准,建立健全的师资选拔机制,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教师。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师德行为等进行评估。
2024年最新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精选6篇)1

2024年最新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精选6篇)最新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1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督导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全面提升教师对教学常规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心,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把激励、创新、发展、进取的人文精神纳入教学活动中,努力创建和谐且富有竞争的教学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一、备课1、应有详尽、科学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2、严格遵守备课环节,分课时备课,课时应与教参同步。
内容详尽,重点突出,难点准确,设计合理。
3、应备周前课,特殊情况不得少于3节。
4、严禁抄袭教案,要钻透教材,分析学情,书写规范。
5、考核方法:集中检查与随堂检查相结合。
二、教学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绝坐教,随意代教及在课堂里玩弄手机等行为。
课堂管理得当,纪律良好。
2、注重自身形象,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装进教室。
教师用语要文明,不得用语言挖苦、讽刺学生。
3、任课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提醒学生把教室桌凳摆放整齐,把相关课本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上课。
上、下课要起立,相互问候。
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4、充分利用小黑板、挂图、PPT等教学手段;教师要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兴趣。
5、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堂习惯,坐姿端正。
回答问题积极,注意力集中。
6、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任意更改教学内容,把非笔试科目挪作它用。
7、要求教师教学严谨,经常性总结和反思课堂教学的得失,全方位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8、分单元按月对学生学业进行质量检测。
对学生的学业质量评估要客观公正,要从中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与方法。
同时要详细记录每次考试的数据。
9、学期结束任课老师要写好相关学科的教学总结,用统一格式书写上报教导处。
10、考核方法:教学常规月评考核和校领导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1、作业布置分年段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
民办学校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培训活动,包括教师培训、学生培训、家长培训等。
第三条培训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满足师生和家长的需求。
2. 科学性原则:培训内容和方法应科学合理,注重培训效果。
3. 规范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培训质量。
4. 开放性原则:培训工作应积极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1. 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
2. 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方案。
3. 协调各部门、各年级开展培训活动。
4. 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5. 收集、整理培训资料,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6. 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培训工作情况。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形式第七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教育政策法规、师德师风教育、教育教学方法等教师培训内容。
2. 学科知识、学习方法、心理健康等学生培训内容。
3. 家长教育理念、亲子沟通技巧、家庭教育方法等家长培训内容。
第八条培训形式应多样化,包括:1. 集中培训:组织专家讲座、研讨会、观摩课等。
2. 分组培训: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需求进行分组培训。
3.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培训。
4. 实践培训: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第四章培训实施与考核第九条培训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
2. 宣传培训活动,确保师生和家长知晓。
3. 组织培训活动,确保培训效果。
4. 培训结束后,进行效果评估。
第十条培训考核应包括:1. 参训率:确保参训率达到规定比例。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校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培训学校。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保障学校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监督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第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七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学生考勤和成绩管理制度,规范成绩评定和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应选用优秀的教材和参考书籍,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九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教师聘任和培训制度,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提升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教师评估和反馈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学生管理和教育制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和管理制度,保障学生资料和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学校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第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十七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行为的合规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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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本)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举办者出资。
学校出资情况如下: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篇四: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民办培训学校规章管理制度目录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1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一) 主要职责(二) 基本要求(三) 基本修养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一) 备课基本要求(二) 上课基本要求(三) 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四、学生管理制度(一) 校规(二) 学生道德规范(三) 学生守则(四) 课堂守则(五) 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六) 考核制度(七) 考场规则(八)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五、安全应急预案(一) 火灾事故(二) 食物中毒(三) 其它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 、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 、坚持调查研究制度。
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3 、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 、坚持听课制度。
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5 、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
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6 、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7 、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8 、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5 、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性原则,尽量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充分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使学生学得生动活泼,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6 、坚持用普通话教学。
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7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不抽烟,不坐教,不拖堂。
8 、结合本校课程实际,灵活调整短期插班学生课程,合理安排上课时间。
(三) 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 、课内外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加强“双基”的训练,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
要注意作业的层次性与发展性,发展学生思维,提高实效。
2 、作业要求严格,对作业要统一规范。
要求学生做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
注意培养和训练学生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要注明作业时间。
还要培养学生改错订正作业的好习惯。
3 、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要注明批阅日期。
字体端正明了,作业错误要更正,批语要多鼓励学生,指导学生自行改正。
在电脑上批改的,可在作业后面写上批改结果。
4 、要做好批改记录,要重视作业的及时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
5 、建立优秀学生表扬奖励制度,培训结束,要对表现较好的同学给予表扬奖励,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四、学生管理制度(一) 校规 1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 、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 、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
4 、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 、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 、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7 、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生,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8 、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由继续教务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9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二) 学生道德规范 1 、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 、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 、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 、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勇于向不良言行作斗争。
(三) 学生守则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为振兴中华,为中国逢勃发展而学习 2 、刻苦学习,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努力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实际生产技能。
3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4 、遵守、维护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四) 课堂守则 1 、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2 、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
未经老师,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准随便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问答。
上课时间关掉移动电话。
4、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5、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
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
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五) 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1、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月底汇总,报给教务管理人员。
教学班的考勤表是教学档案归档内容之一,由教务存档保留。
2、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
学生所在单位需要学生回去办事,应由单位与学校教务联系,由学校酌定。
凡是单位直接找学生本人联系或招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考勤规定记考。
3、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和交验病假条。
假满后及时销假。
请假手续是:先向班主任请假,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
4、准假权限。
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
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班主任有权批准; 三天以内者,班主任签意见,教务负责人批准; 三天以上者,校长批准。
5、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
经教育不改者要给予处分并通知家长。
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 20 分钟者,均按旷课一节处理。
旷课累计达十节者,令其退学,不退还其所交所有费用。
(六) 考核制度1、每科成绩按平时、作业、考试三项内容进行考核,平时成绩占 10%,作业成绩占 10%考试成绩占 80%。
2、每门课缺课 13 者(无论病、事、公假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3、理论专业课不及格者,不允许参加实操考试。
专业基础课两门以上不及格者,不允许参加专业课的考试。
(七) 考场规则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尊重和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
2、考生要按规定时间提前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迟到二十分钟以上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3、考生除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具(蓝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 外,其他书籍、资料、纸张、改正液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考试用具不得互相借用,考场内不准吸烟。
4、考生答题时必须使用蓝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
用铅笔、红色笔答题一律无效。
答题字迹要工整,卷面要整洁。
5、考生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交卷,听到铃声后要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听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凡拖延时间,不按规定交卷者,考生试卷无效,并按违纪处理。
6、计算机上机考考生,不得带 U 盘或与考试有关物品等进入考场,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保存交卷,听到铃声后要停止答卷,离开机房。
7、考试期间如发现交头接耳、翻阅资料、传递物品、偷看他人试卷、替他人答卷、找人代考、在考场内随便走动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其试卷作废,并注明“作弊”字样。
妨碍他人考试者立即逐出考场,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8、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必须在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方可交卷,交卷后考生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保持考场安静。
(八)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