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冠华育才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 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章程是由本校制定并遵守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和运营活动,确保师生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校章程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而制定的。
第三条学校章程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包括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等各类教学教育活动。
第四条学校章程内容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教师管理制度第一条职责和权利1.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育和培养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2.教师有权依法享有教育教学、科研科研、学术交流等各项权利。
第二条教师招聘与管理1.教师的招聘应坚持公正招聘原则,选拔优秀的教师人才。
2.教师的管理应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评聘聘用机制,规范教师工作。
第三条教师考核与激励1.教师考核应建立定期考核机制,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教师激励应根据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条教师待遇与保障1.教师的工资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制度规定发放。
2.教师享有教育、医疗、福利等各项待遇和保障。
第五条教师培训1.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的工作需要,提供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
2.教师培训应加强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培养。
第六条诚信与纪律1.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师应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安排。
第七条教师奖惩制度1.教师的奖励应根据教学质量和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2.教师的处分应根据违纪违法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第八条辞退1.教师辞退应经过学校审查确认,并按照法律程序执行。
2.教师辞退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保障教师的权益。
第三章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一条本章程由校领导团队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条如需对章程进行修改,应由校领导团队提出并经全体师生员工代表同意后生效。
第三条未尽事宜,由校领导团队另行决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深教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将新修定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2020年5月19日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为了促进深圳市民办中小学优质、特色发展,更好地打造与深圳城市发展相匹配的现代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规划建设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参照公办学校设置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本市新设立的民办小学、民办九年制学校、民办初级中学、民办完全中学、民办普通高中、民办十二年制学校和现有民办中小学分立、合并及变更层次和名称。
一、举办者(一)学校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举办者为个人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外商投资企业办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
(二)已举办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其举办的学校近5年无违法违规办学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三)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联合举办民办中小学校,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各自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以及相应比例等内容。
二、学校名称(一)营利性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的规定,非营利性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政部民发〔1999〕129号)的规定。
深圳育才小学积分入学须知

深圳育才⼩学积分⼊学须知
深圳育才⼩学积分⼊学须知
深圳市南⼭区育才第⼀⼩学,创建于特区改⾰开放之初的1983年,始创者是招商局蛇⼝⼯业区。
1994年通过⼴东省的督导评估,成为深圳市最早的省⼀级学校之⼀。
接下来由⼩编为⼤家整理出深圳育才⼩学积分⼊学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深圳市育才第⼀⼩学招⽣范围
深圳市育才第⼀⼩学招⽣范围
安南花苑、百花苑、半⼭海景、保税场、龟⼭别墅、翠⾕居、翠⽵园、电业楼、⼲警楼、龙尾村、⽶兰公寓1期、海莉园、海怡阁、宏宝花园、花果⼭⼤厦、花果⼭⼩区、花果⼭综合楼、花园城三期、华达雅园、鲸⼭别墅、鲸⼭觐海、救护站码头、兰溪⾕、雷公岭、荔园⼩区、联合医院宿舍、龙港⼩区、蛇⼝码头、蛇⼝饲料公司、⽔湾头B区、税务⼩区、四海宜家、湾厦福园、万丰园、南达楼、南⽔村(征地户)、南⽔⼯业区、南顺⾯粉、农⾏宿舍、千叶苑、百花苑、倚园⼤厦、雍景轩、⽟⽵园、招北⼩区、招商港务公司、振兴⼩区、育才⼀⼩、⽔湾1979、花园城三期公寓、雷公岭医院机关楼、蛇⼝机关楼、花园城三期20栋。
深圳市育才第⼀⼩学报名时间
深圳市育才第⼀⼩学报名时间
1、⽹上申请:4⽉13⽇—4⽉24⽇。
2、到学校验核材料:4⽉25—26⽇。
3、公布录取名单:7⽉8⽇下午3点后,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深圳市育才第⼀⼩学报名所需资料
深圳市育才第⼀⼩学报名所需资料
1、《深圳市南⼭区⼩学学位申请表》。
2、户籍证明材料(⾮深户籍还需⽗母双⽅居住证)。
3、学区内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社保材料(⾮深户籍家长提供)。
宝安区冠华育才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插班生招生指南

宝安区冠华育才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插班生招生指南宝安区冠华育才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插班生招生指南冠华育才学校是宝安区的一所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宝安区27区怡园路东三巷一号(中洲华府一期对面)。
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宝安区冠华育才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插班生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拟招生年级除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外均有极少量插班生名额。
二、申报要求(以上条件均需同时具备)根据教育局的`相关文件通知及深府规〔2018〕3号文要求,2020年春季及以后招收的转学插班学生需严格按照在深圳市就读的条件进行录取。
具体入读要求如下:(一)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二)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或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特区居住证》;(三)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特殊住房、在宝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入住时间是2019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以上其中任何一种房屋证明都可以。
(四)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五)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等各项要求。
三、咨询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1月20日四、预报名方式(一)致电招生办:*************华老师(二)添加学校微信号:133****0592(添加时需备注学生姓名+拟就读年级)五、温馨提示(一)防疫期间暂不接受家长现场报名,请家长们通过电话或微信进行预报名;(二)预报名后学校将根据学校实际招生人数情况,电话通知初审合格学生到校现场审核资料,如2021年1月22日仍未接到学校电话通知,即表示未通过本次插班生初审;(三)通过初审的插班学生,如未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到校现场审核资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期初审资格。
育才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育才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班级、教师和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教育组织。
2.家委会成立的目的(1)家委会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
育才中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学校、班级、家庭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班级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校教育环境。
(2)家委会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
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增强学校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3.家委会成立的宗旨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参与度,配合、支持、监督、促进学校各相关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发挥家委会在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平台作用,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力量整合、教育理念一致,使全校的孩子在学习、生活、个性、能力、素质等各个方面和谐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1.家委会成员是在老师推荐和家长自荐的基础上产生。
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
2.家委会成员条件:(1)热心学校、班级教育教学管理,重视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2)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3)家长具有社会代表性(职业、文化、经济、家庭结构等);(4)待人诚恳、处事客观、思想开明,有责任心、有爱心,认真负责、公正无私。
3.家委会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1)组织机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处,其余班级家委会主任均为家委会成员。
(2)主要职责:主任:负责家委会全面工作,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配合学校、老师开展教学辅助活动。
传达学校、班级和老师的有关要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和班级重要教育教学理念的实施和重要教学活动的开展。
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馈有关家委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动联系家长,及时梳理、汇总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
对班级冠名权的法理思考——以深圳冠华育才学校为例

CHEN n - a g Ka g k n
( o e e fE uai u w s U i r t B i i h n q g 4 0 1 ) C lg d c t no S t e nv s y e e C og i 0 7 5 l o o f oh t ei b n
n mi g rg t e r nd p a t e cr ls rv t c o l r ae o a n ih s ao g wi h ls n o il a n ih s t oy a r c i ic e .P iae S h os a e s l fn mig rg t ln t t e c a s a d s ca h c h d v l p nt e eo me ,whi h i mme i t r c ia e d flg lp a tc s n t i a r h sn w r o d c t n,a l t eri e d a ep a t ln e so e a r c ie .I h sp pe ,t i e f m fe u a i c o o lg la a y i ftt h wst e ca stt st e a v ntg fe u a in i h rtd t il e a n l ss o i e s o h ls il i h d a a eo d c t n e ie hett l e o e,bu lo t e eo me t tas hed v lp n
o he t l ft eta iin le u a in;bu h r r tl l g llo h ls i hett fc a s sn e o r tr o ar - ft i e o h r d t a d c t t o o tt e e a esi e a o p oe n t i e o ls e e d t e u n t a l l to a p cfc to h e s me tme,whc s Chi c r n d c to a e a prf u d rfe to au . i n ls e iiai n;t a i ih i na ure te u ain h v oo n e cin v l e g l K e o ds ls m ig rg t ;l g lb ss;r t n ln rl ;p iae s h osm iso y w r :c a sna n i h s e a a i ai a o n s rv t c o l sin o
深圳育才港澳班招生简章

深圳育才港澳班招生简章
深圳育才中学港澳班的招生简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具有中国香港、澳门地区户籍的学生。
2. 招生计划: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等。
3. 报名方式: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网或相关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4. 选拔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成绩、综合素质、特长和潜力等多方面进行选拔。
同时,对于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也会优先考虑。
5. 学费及奖学金:学费及住宿费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收取。
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6. 其他注意事项:学生入学后需遵守学校规定,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同时,学生也需要注意保持身体健康,遵守校规校纪。
以上是深圳育才中学港澳班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具体招生政策可能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关注学校官网或相关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2020宝安区积分规则

2020宝安区积分规则【原创实用版】目录1.2020 年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类型划分及积分规则全解2.2020 年宝安区中小学积分入学政策变化3.2020 年宝安区积分入学政策具体内容正文2020 年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类型划分及积分规则全解据宝安区教育局消息,2019 年宝安区学位类型、积分政策不变。
大家关注的计生积分没变,依然是独生子女 90 分,其他情况依次减 30 分。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类型划分及积分规则。
首先,学位类型划分方面,宝安区取消了原来的学位类型划分,改成了基础学位和积分学位两类。
其中,基础学位主要针对本地户籍学生,积分学位则主要针对非户籍学生。
其次,积分规则方面,宝安区实行积分入学政策,积分项目包括家庭户籍、房产、居住时间、社保、计生等多个方面。
独生子女可以获得 90 分,其他情况则按照一定的标准依次减分。
具体的积分项目和分值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而有所差异。
2020 年宝安区中小学积分入学政策变化宝安区之前的积分办法是 2017 年修订的,用了三年,确实有点老了。
为了适应新的教育形势,宝安区对积分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积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1.取消类别:取消原来的学位类型划分,改成了基础学位和积分学位两类。
2.积分项目调整:在积分项目上,新办法增加了一些新的积分项目,如家庭教育背景、家长职业等,同时对原有的积分项目进行了调整。
3.积分分值调整:新办法对积分分值进行了调整,提高了部分积分项目的分值,降低了部分积分项目的分值。
2020 年宝安区积分入学政策具体内容根据 2020 年宝安区积分入学政策,积分入学政策主要针对非户籍学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学位:主要针对本地户籍学生,按照学生家庭户籍、房产、居住时间等条件进行招生。
2.积分学位:主要针对非户籍学生,按照学生的家庭户籍、房产、居住时间、社保、计生等条件进行积分,达到一定积分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积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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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冠华育才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冠华育才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
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为流动人口子女营造基础教育环境,为各类高级中学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培养合格生源,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青少年。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7区公园路东三巷1号。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深圳市冠华育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以下简称董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650万元;出资者: 深圳市冠华育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金额:650万元。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层次:冠华育才学校举办的是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办学规模:冠华育才学校占地面积为943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411平方米、
教室38间、办公室8间、运动场地6000平方米,能容纳审批部门核准的1500名中小学生。
学校拥有科学实验室、图书室、综合电教室等配套设施,学校按照班级编制组建大专以上学历的教职员工形成管理团队和教师团队。
(三)办学形式:学校面向宝安区及周边地区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开展招生,学生入读最短时限为一学期,采用全日制教学方式。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第十九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落实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
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
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校长一人,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六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 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 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 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 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条学校资产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深圳市冠华育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2006年12月31日前出齐。
第三十一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三十六条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十一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四十二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三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九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四十条学校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三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07年7月15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冠华育才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董事会成员签名:
庄瑞明庄石水徐少林庄瑞跑杨远香邢益群王善伟黄雄彬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