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出资人姓名],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具体业务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对本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终止清算等事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本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享有公司全部权益。
第九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十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出资人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出资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由出资人直接负责,下设以下部门:(一)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
(三)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市场营销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障等工作。
(五)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由出资人任命或解聘。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出资人负责。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报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本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九条本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章财务会计第二十条本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新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新标题: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自然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填写具体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填写具体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填写具体金额)万元整,由股东出资。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公司的独立股东为(填写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第六条独立股东享有公司利润的全部分配权。
第七条独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负债不得超过独立股东的出资额。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担任董事。
第九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第十一条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后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实记载和申报。
第五章公司法律事务第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需经股东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清算资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订需经股东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所有。
该章程由股东签字确认后生效,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册和备案。
日期:(填写日期)股东签字:(股东签字)。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具体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详细描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唯一股东为(股东姓名)。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
第七条公司运营期限本公司的运营期限为(运营期限年数)年。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九条公司监事本公司设立(监事人数)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任命。
第二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权利股东享有根据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红利和剩余财产的权利,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十一条股东义务股东有责任提供足够的注册资本,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项,并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变更在公司运营期限内,如有股东变更,需经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并报相关机构批准。
第三章公司经营机构第十三条公司经营机构本公司设董事会、经理和审计机构。
第十四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任命,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及决策。
第十五条经理本公司设立经理职位,经理由股东任命,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审计机构本公司设立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第四章公司盈余和亏损分配第十七条亏损分担公司盈利后,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亏损超过前年度盈利,则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第十八条盈余分配公司盈余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本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列出公司解散的情况)第二十条清算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清算人由股东会议决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议决议,并依法申请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本公司如需进行合并、分立或变更,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然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自然人独资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设在:XXX市XXX街X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
第三章公司资本和股东权益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已经缴付全额。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XXX,其股权比例为100%。
第七条公司的盈利归自然人股东所有,亏损由自然人股东承担。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由自然人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经营和决策事务。
第九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开展经营活动,竞争良性、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
第五章公司权益转让第十二条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超过法定范围。
第十三条股权转让应采取书面形式,由双方当事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向公司报备。
第十四条股权转让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五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1.自然人股东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公司达到法定解散条件。
第十六条公司解散应由法定代表人提出解散申请,经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解散手续。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后,应根据法律程序进行清算,偿还债务,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定代表人所有。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公司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管理和运作,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然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以其全部财产设立的个人独资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简称__________,公司的住所位于_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保障员工权益。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具体经营范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_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2.股东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3.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售其股权;4.股东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九条股东会议1.股东会议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只有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2.股东会议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召集并主持;3.股东会议的召集应提前七天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4.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半数以上的多数通过;5.股东会议的决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但需要获得半数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
第十条股东会议的职责1.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并修改公司的发展战略;2.选举并罢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事项;4.决定公司的分红和利润分配政策;5.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报告。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1.股东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2.股东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在公司关键事项上协商一致;3.股东在公司亏损时,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法定代表人担任总经理,行使最高经营管理权力。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是组织或团体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发挥其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章程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公司股东:身份证号:住址: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
1最新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修正版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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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完整版.doc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1款公司名称应当包括“自然人独资公司”和具体的经营业务。
第2款公司名称应当体现公司业务的特点和经营范围。
第二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自然人独资公司,即由一个自然人全资出资设立的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1款公司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具体的经营项目、经营区域和服务内容。
第2款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住所公司的住所为公司注册地。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负责人公司的负责人为公司所有人。
第七条公司经营注册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备案手续。
第八条公司章程公司应当制定公司章程,并依法完成注册并备案手续。
第九条公司的授权代理人公司应当指定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出资与股权第十条出资方式自然人独资公司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实物出资和知识产权出资。
第十一条出资额度出资额度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十二条股权转让公司股权可以进行转让,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公司收益的权益,并有权参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公司所有人,并由公司所有人实行独立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合同管理公司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决策程序,制定和实施方针、计划,确定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并监督和检查实施情况。
第四章财务会计第十八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日常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定期的财务报告。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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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_________ 有限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RR 一人出资设立深圳市RR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RR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协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RR
身份证号码:RR
住所:RR号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额:人民币5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
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年限由公司
自行决定)。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都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名,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
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都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R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
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R五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定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二O _____ 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