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出资人姓名],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具体业务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对本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终止清算等事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本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享有公司全部权益。
第九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十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出资人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出资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由出资人直接负责,下设以下部门:(一)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
(三)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市场营销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障等工作。
(五)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由出资人任命或解聘。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出资人负责。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报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本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九条本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章财务会计第二十条本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自然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自然人独资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设立,公司名称为:(公司全名)(公司简称)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独资企业经营者姓名),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详细描述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第八条公司的主要业务机构设在:(主要业务机构地址)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者享有公司全部盈利性权益,并承担公司的全部运营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的盈利分配原则为:年度纯利润归经营者所有。
第十二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享有对公司财产和经营的处分权和决策权。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依法设立监事,由一名监事组成。
第十五条监事的任职方式为:由经营者担任。
第十六条监事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对经营者的行为提出建议。
第十七条公司依法办理公司经营登记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核算遵循中国的会计法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公司对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经济往来,应以合同约定或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1)公司经营者死亡或宣告死亡;(2)公司出现无法解决的矛盾,丧失经营能力;(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由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解散程序,并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或国家机关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经营者签字后生效,并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经营者所有。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需经公司经营者书面审批。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5篇) 在充满活⼒,⽇益开放的今天,章程在⽣活中的使⽤越来越⼴泛,章程明确了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成员的权利起到保障作⽤。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章程吗?下⾯是⼩编为⼤家收集的⾃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5篇),欢迎⼤家分享。
⾃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设⽴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棉纺织品、化纤布批零兼营(以⼯商局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认缴):50万元⼈民币。
股东按期⾜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证明书遗失的,应⽴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式和出资时间 第⼋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黄丽娜:认缴的出资额为50万元⼈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缴纳出资期限:⾃本章程签订之⽇起20年,出资⽅式:货币。
第⼗条公司成⽴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使股东权利。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三篇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三篇篇一:XX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以下简称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一个;股东名称或者姓名:住所:(身份证上的地址)执照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委派和被委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具体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详细描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唯一股东为(股东姓名)。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
第七条公司运营期限本公司的运营期限为(运营期限年数)年。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九条公司监事本公司设立(监事人数)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任命。
第二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权利股东享有根据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红利和剩余财产的权利,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十一条股东义务股东有责任提供足够的注册资本,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项,并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变更在公司运营期限内,如有股东变更,需经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并报相关机构批准。
第三章公司经营机构第十三条公司经营机构本公司设董事会、经理和审计机构。
第十四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任命,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及决策。
第十五条经理本公司设立经理职位,经理由股东任命,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审计机构本公司设立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第四章公司盈余和亏损分配第十七条亏损分担公司盈利后,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亏损超过前年度盈利,则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第十八条盈余分配公司盈余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本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列出公司解散的情况)第二十条清算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清算人由股东会议决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议决议,并依法申请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本公司如需进行合并、分立或变更,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一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其次条公司住宅:******其次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转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需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年***月**日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二篇)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摘要:本章程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包含了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合伙人权益、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运营规则等重要内容。
本章程经公司合伙人一致通过,自行具有法律效力。
正文: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第一条公司名称:【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是组织或团体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发挥其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章程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公司股东:身份证号:住址: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详细地址)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具体经营范围,如: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等)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姓名)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_________(姓名),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公司设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七条公司存续期限:____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均为股东出资构成,出资人享有公司全部资产的所有权。
第九条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十条出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抽逃出资。
第十一条出资人享有公司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公司机构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总经理由出资人任命,对出资人负责。
第十四条总经理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二)组织实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三)组织实施公司重大决策;(四)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六)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及薪酬待遇;(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出资人约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公司经营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合法经营。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每年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提交给出资人审阅。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六章修改章程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经出资人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八
早
程
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岀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
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______ 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_____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股东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岀资_________ 万元,以 ___________ (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岀资_______ 万元,总认缴岀资________ 万元,在___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前缴足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
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岀资_________ 万元,以____________ (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岀资______ 万元, 总认缴岀资_______ 万元,已于年月日前缴足。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三)不得抽逃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岀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岀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岀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岀决议。
股东作岀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__________________产生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生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聘用产生。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